答: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2、简述财产所有权的发生与消灭。
答: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
原始取得:1)生产;2)孳息;3)没收;4)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5)添附。
传来取得:1)因买卖而取得所有权;2)因赠与而取得所有权;3)因互易而取得所以权;4)因继承或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5)因其他合法的根据而取得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也称所有权的终止,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财产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或使所有权与所有人分离。所有权消灭原因:1)所有权的转让;2)所有人抛弃其所有权;3)有关国家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4)所有权主体的消灭;5)所有权客体的灭失。
3、简述债的发生与消灭。
答: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
债发生的根据是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产生的债的法律事实: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其他根据。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现存之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消灭。债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1)履行;2)抵消;3)提存;4)双方当事人的协议;5)混同;6)法律的规定或行政命令;
7)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4、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是什么?
答:概念:是以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公司。
特征: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2)公司资本的不
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
格限制;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50个以下
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
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5、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
么?
答: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3)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
会,行使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基本职权,以及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部分股东会职权。4)国有独资
公司设经理。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
由公司章程规定。
6、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是什么?
答:概念:是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特征:1)募股集资的公开性;2)股东数额的广
泛性;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可自由转让性;5)
设立要求相对严格性。
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
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
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
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7、简述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
答:1)证券发行和上市时的信息公开。2)定期信息
公开。3)临时信息公开。4)信息公开的基本规则。
5)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法律责任。
8、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答: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
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
9、简述债券发行和上市条件。
答:债券发行: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
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10、简述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
答:暂停条件: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
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
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
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
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
形。
终止条件: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
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
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
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简述上市公司持续性信息公开。
答: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是证券法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贯穿于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全过程。其中包括:证券发行和上市时的信息公开;定期信息公开;临时信息公开(又称重大事件报告)。
12、简述商标的构成要件。
答:商标的构成要件包括:1)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3、简述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
答:1)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正当竞争属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属违法行为。2)两者的目的同。正当竞争是为了促进经营者自身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不正当竞争完全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3)两者的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一方面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另一方面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平等地与对手竞争;不正当竞争则是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对方,损害消费者利益。4)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给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为经营者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14、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行为有哪些?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一切违反商业道德和善良风俗、有碍和有损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还包括不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