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坠楼、暴力、车祸、性侵、拐骗等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儿童利益至上。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父母及委托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三、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儿童福利领域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性侵、防拐骗等安全防范措施。特别在暑假之前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通知,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将《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和《防溺水“七不三要”》送达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联防联动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3.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防溺水“七不三要”
一、“七不”
二、“三要”
附件2
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一、防溺水教育和监护
二、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有车来要及时避让;不闯红灯,过街走斑马线。家中有车的家长,驾车时不酒驾、不超速、不超载,文明行车。
三、电火气安全
四、防盗防骗防拐防性侵防坠楼安全
要教育孩子在家时要关好门窗,禁止在阳台等高处翻越,如果有陌生人敲门,千万不能开门。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时,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聊天,不可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食物。女童外出应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群密集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大声呼救;未经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严禁单独与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
五、食品安全
六、活动安全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筑起安全的屏障。最后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孩子们平安快乐,茁壮成长!
附件3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区县
/单位
重点区域和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送达《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和《防溺水“七不三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