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盖章):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新华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驻地309国道西侧
15263002688
传真
/
邮政编码
2562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
立项审批部门
邹平市发展与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1626-41-03-017754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50
绿化面积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3%
评价经费
1.2
预计投产日期
2019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豆腐猫砂相比传统猫砂有着容易清理、吸水性好、可以除臭等多种特点,可以为喂养者减少很多的麻烦,使喂猫生活更加的轻松,市场前景较好。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猫砂、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服装、宠物玩具;批发、零售: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在此背景下,现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位于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职工定员8人,占地1.88亩,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发布,2015.1.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公布修订通过,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9.5发布,1988.6.1实施;2015.8.29修订,2016.1.1实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
6.《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5.《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6.《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8.《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
19.《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20.《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2005.4.13)
2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第16号公告)
2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2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7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5.《关于印发<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的通知》(鲁环函[2008]666号)
26.《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文)
27.《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
三、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1.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中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邹平市规划建设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邹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1。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6。
表1邹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
7.63km2
水源涵养
水库
包含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
鹤伴山-长
白山生物
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
护红线区
B4-03
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
72.36km2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湿地、草地
包含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月河水厂、黛溪水厂、鹤伴山森林公园、黛溪河湿地公园、中华结缕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为淦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新鲜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年用水量为120m3/a;供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30000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④环境负面准入清单:依据《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为宠物清洁用品生产项目,不涉及《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2。
表2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范围
符合
2
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该项目不位于环境敏感区
3
生态红线管控的项目
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
4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6
不符合各类特定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7
各级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建设项目
8
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9
排放高盐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11
新增铅、汞、镉、铬、砷等一类重金属排放项目
12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分装项目)
13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扩建分散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项目
14
新建焦化项目
15
新建碳素项目
16
玻璃生产项目(包括有机玻璃再生项目)
17
新、扩建燃煤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项目
18
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颗粒和塑料加工项目
19
石料破碎项目
20
钢渣磁选项目(不包括钢铁铸造企业厂区内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1
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
22
电镀中心以外的电镀项目
23
石棉制造项目
24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25
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26
新增产能的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27
陶瓷熔块项目
28
泡花碱项目
29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
30
水洗砂项目
31
无可替代总量指标的新增燃煤项目
该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32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我县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位于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邹平市临池镇政府出具的用地证明和规划图(见附件),本项目用地符合临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项目北侧为大门,南侧为厂区道路,东侧为309国道,西侧为车间。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2)。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确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经核实,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规定,具备批准条件。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
2.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3.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6月
4.劳动定员:职工定员8人
5.生产制度:白班制(8h),年生产300天(2400h)
四、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表3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
原辅材料
名称
数量
单位
玉米淀粉
594.6
t/a
粉料,袋装,外购
干燥豆渣
麦芽糊精
大豆油
液态,桶装,外购
变性淀粉
能源消耗
年消耗量
水
120m3/a
依托附近管网
电
30000kwh
邹平市临池镇电网
五、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表4所示。
表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混料机
套
混料设备
制粒机
制粒设备
微波烘干机
烘干设备
真空打包机
打包设备
风冷冷却系统
冷却设备,其中一套配套振动筛
提升机
台
提升设备
六、项目基本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50m2,项目基本组成及场区平面布置见表5及附图3(厂区平面图)。
表5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座,出租方已建,钢结构,占地面积1250m2,设置制粒生产线1条,配置混料机等设备
上料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化粪池收集后环卫清运
一般固废暂存设施
七、产品及规模
表6主要产品一览表
八、项目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原则
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及周边状况,按照国家规范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结合现场地形,保证工艺流程顺畅,衔接方便。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考虑防火、卫生安全距离及检修要求,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力求布置紧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统一规划,有利于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
(2)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侧,车间在整个厂区东南侧。本项目工程建筑布局层次分明,项目工艺较为简单,主要涉及到制粒、烘干工序,项目车间按生产流线设置,生产、办公、功能区划分清楚,便于组织生产和管理,根据安全、卫生、环保、施工等要求,结合厂区地质地形、气象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工厂建构筑物,运输线路等进行总平面布置,项目力求生产装置紧凑,辅助装置服务到位,有利于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平面布置详细情况见附图3。
(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①项目以产品的加工生产流程为原则布置,顺延了物料走向,交通方便,便于物料的运输;
②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距离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项目厂界北侧210米处的临池中学,其他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均较远,因此生产过程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③由于拟建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且周围企业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够满足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程度较小。因此,拟建项目与厂区周围环境相协调;
④厂区平面布置可以满足企业生产和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防火、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由以上分析,项目区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九、职工人数与工作制度
十、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20m3/a,依托附近市政管网,主要为混料用水及职工的生活用水。
(1)给水
①混料用水:项目在制粒前混料时需要加入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吨产品生产需加水0.02m3,则项目生产过程混料用水年用量为24m3/a。
②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8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厂区不设厨房、澡堂、职工宿舍,职工用水定额参照《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用水量按40L/(人天)计,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32m3/d,96m3/a。
(2)排水
项目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流入厂外雨水沟自然散排。混料用水进入产品,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76.8m3/a,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项目的水平衡图如下:
图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邹平市临池镇电网提供,年用电量约30000kWh。车间及办公室内电源插座均设漏电保护装置,厂区主要建筑物屋顶均设避雷带,作防雷保护。按照接地规程要求,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作可靠接地、接零、防静电保护。
3.消防安全
本项目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设计规范,对厂区配备相应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以保障安全生产。
4.制冷、供热
本项目主要能源主要由电提供,生活、办公供热、制冷均使用电空调。
十一、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3%。主要用于设备的隔音减震、废气处理设施、绿化等。本项目环保设备及投资情况详见表7。
表7环保设备及投资一览表
环保项目
建设内容
环保投资(万元)
噪声
隔声、减震等措施
废水
化粪池收集后环卫定期清运
废气
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池
合计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主要是破碎工序、粉磨工序、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隧道窑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第1生产线的1#燃气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法湿法除尘脱硫、SNCR法脱硝处理后经1根17m高的排气筒排放;第2生产线的2#、3#燃气隧道窑产生的废气经双碱法湿法除尘脱硫、SNCR法脱硝处理后经1根17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用水用来拌和原料,不排放;煤气发生炉用水循环使用,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酚废水通过酚水蒸发器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集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脱硫用水循环不外排,脱硝补水不产生废水。
3、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搅拌机、球磨机等产生的噪声,该项目破碎机、搅拌机、球磨机均集中布置在车间内,且原料破碎、粉磨工序又与其他工序隔离,单独布置。企业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音措施,并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
4、固体废弃物为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炉渣、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半成品,生活垃圾,脱硫石膏和尿素包装袋。该项目炉渣用来铺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以及不合格半成品将被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焦油属危险废物(450-003-1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邹平市地处鲁中山区北部边缘,黄河下游南岸。地理坐标为北纬36°42’~37°09’、东经117°18’~117°57’。西北隔黄河与济阳县、惠民县相望,北隔小清河与高青县为邻,东南与淄博市周村区毗连,东西分别与桓台县、章丘市接壤。最大纵距50.15km,最大横距57.55km,总面积1251.75km2。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具体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
邹平市所在地貌单元为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开阔,坡度为1/100~1/500,地面高程为19.69~20.93m。北起黄河南岸台子镇旧城渡口,南至临池镇郑家村,版土最大纵距50.15公里,西起码头镇刘平村,东至长山镇韩家村,最大横距57.55km。南部是古老的低山丘陵,面积为196.0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66%。东部、西部是山前冲积平原,面积为364.04km2,占总面积的29.09%。北部和西北部是黄泛平原,面积为691.69km2,占总面积的55.25%。地势从南向北由海拔862.8m的低山到海拔11.6m的平原,呈倾斜式下降。
三、气候、气象
邹平的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水量较少,且时空分布不均,致使旱涝经常发生,多年平均降水最为596.5mm。降雨最大的特点是:年际变化差异很大;年内降水分布十分不均,每年7、8月份降水量最多,占年降水量的53.8%,达313.9mm。占年均值的30%,一月份最少,仅占年均值的1%;降水量的地域分布不均,南部降雨多于北部,以山区最多,多年平均在640mm左右,小清河南岸,里八田、九户一线最少,多年平均在540mm左右。
邹平市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年平均降水量为633.3mm,且多集中于7、8、9月份,11、12月份降雨最少,年蒸发量为1118mm,多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为2.5m/s。年平均气压1013.4hpa,年平均相对湿度64.0%,最大积雪深度23cm,最大冻土深度47cm。
四、水文、地质
(1)水文
邹平市境内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杏花河、孝妇河四大河流。黄河流经县境西北边缘,为邹平与济阳、惠民两县界河。黄河在县城西北由西南向东北流过,过县境河段长约23km,多年平均径流量437.26亿m3。小清河从县境西北部穿过,复经县境北部边缘,为邹平与高青县界河,县境内河段长75.8km,流域面积1009.4km2。杏花河呈西南东北流向,斜穿整个县境腹地。孝妇河发源于淄博市的博山区,从邹平市前芽南200m入境,由西宰以北流入桓台县,最终汇入小清河,境内流程约22.9km,流域面积为172km2。
(2)地质
本区域下伏基岩为白垩系玄武岩,上覆较厚的第四系沉积层,厚约120m,主要为冲积-洪积物。区内构造活动稳定,无古河道及大的断裂构造通过,未发现破碎带。该项目生产装置中无高大建筑及对地层形成重压的设备,地质状况可满足生产装置的要求。
五、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2010.5.10),邹平市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
六、植被
邹平市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有木本植物63种,分属26科,47属。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森林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自然植被为灌草丛植被。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邹平市隶属山东省滨州市,全县下辖11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858个行政村,总面积1252km2。全县总人口71万,其中农业人口52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73%。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9‰,人口密度为569人/km2。
邹平市坚持“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思路,把工业发展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重点。全县已经形成了以纺织印染服装、食品医药、制造冶炼、化工、造纸为主导产业的工业体系,培植了一批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生物工程及制药、信息等作为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目前,邹平市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纺织工业基地,全省最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全区最大的食品工业基地,县级热电、重工、冶金工业基地。乡镇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明集镇成为全国闻名的帆布之乡;青阳镇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废旧橡胶集散地和重要的轧钢基地;长山镇的有色金属加工业名扬华夏;临池镇的建材产品畅销全国。
邹平市是山东省第一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第一个棉花标准化示范区和全省畜牧业生产基地。近年实施引黄渠道清淤疏浚工程,开挖土方150万方。2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成片造林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6.5%。新转移农村劳动力3.9万人。如今,邹平水杏、长山山药、好生花卉、魏桥韭苔、码头白玉芸豆、九户牛奶都成为远近闻名的农产品名牌。
邹平市有“文化县”之美称。宋代名相范仲淹在这里度过青少年时代,近代著名学者梁漱溟先生三十年代在邹平进行过长达7年的“乡村建设实验”。1987年邹平市被确定为首批对美开放调查点;1989年,邹平市接受了国家教委考察并被确定为重点联系县,国家教委先后三次派出挂职调研组来邹平指导工作;邹平一中、实验中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阿伯芙公园中学、日本山口县小郡町立中学结成友好学校,定期开展交流互访活动;美国“四健会”、福特教育基金会等多次来邹平考察访问。
目前邹平市有省市级规范化学校59所,占中小学总数的70.2%,省市级示范幼儿园71所,占邹平市幼儿园总数的79.8%。截至2008年9月,邹平市有各级各类学校93所,其中普通高中4所,职业学校2所,教师培训中心1所,初中19所,小学64所,特教学校1所,民办学校2所,在校学生117116名,幼儿园89所,入园幼儿23286名。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邹平教育坚持“内涵提升、质量提高、整体推进、特色突破”,大力实施科研兴教,以科研求发展,向科研要质量,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连年大幅提高,2008年高考本科录取达到2571人。邹平先后荣获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县、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县、全国第一个“普九”巩固提高试点县、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农村教育先进县、基础教育先进县、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教育督导先进集体、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20余项省级以上表彰。
邹平市历史悠久,现有古文化遗址80多处,出土文物数千件。
临池镇位于邹平县最南端,处于滨州、淄博、济南三市交界处,309国道与王维路并行横穿镇境南北15公里,胶济铁路沿镇而过,总面积50.3平方公里,辖5个管理区,43个行政村。县级公路纵贯南北,公路运输四通八达;白云山连绵起伏,环境优美,物产丰富,民风淳朴,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农业、旅游、民营企业三大产业独具特色。
评价区内无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滨州市及邹平市临池镇环境规划,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适用区;地表水淦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现状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采用邹平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10月临池镇例行监测点平均监测数据,2018年6月邹平市临池镇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SO2日均浓度为0.044mg/m3、NO2日均浓度为0.036mg/m3、PM10日均浓度为0.125mg/m3、PM2.5日均浓度为0.055mg/m3。根据以上监测数据,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环境现状
根据《2017年滨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临池镇噪声监测点公开数据,2017年,邹平市临池镇2类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3分贝,区域昼间噪声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位于邹平市临池镇,项目区域周围为厂区,区域昼间噪声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淦河,根据《2017年邹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淦河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质量现状
根据滨州市环保局发布的《2017年邹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7年,我县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项目位于邹平市,评价区域地下水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生态质量现状
本项目周围分布有农田、树林等,无原生植被。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的踏勘,项目附近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保护级别见表8。
表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一览表(*参照点为厂界)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临池中学
N
2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大临池村
ESE
360
临池镇政府
NW
310
地表水
淦河
54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声环境
厂界周围200米范围内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地下水
厂区周围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SO2
年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NO2
CO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PM10
PM2.5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0。
表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依据
pH
无量纲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COD
mg/L
≤40
BOD5
≤10
NH3-N
≤2.0
溶解氧
≥2
总磷
≤0.4
总氮
硫化物
≤1.0
三、地下水
该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1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
参数
总硬度
挥发性酚类
Ⅲ类
6.5-8.5
≤450
≤0.002
≤0.2
四、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12。
表12声环境噪声限值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GB3096-2008中2类标准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一、废气
营运期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3。
表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污染物
“一般控制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颗粒物
营运期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4。
表14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mg/m3)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
营运期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噪声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等效声级[dB(A)]
标准出处
昼间
夜间
营运期
2类
(GB12348-2008)
三、固废
总
控
制
指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SO2、NOx。
该项目运营后不产生总量控制内的SO2、NOx,营运期所产生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含COD和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包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和营运期环境影响两部分。
(一)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施工期只包括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土建活动,此处不再评价。
(二)营运期
工艺流程简述:
图2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
将豆渣、玉米淀粉、水及其他辅料按一定比例倒入地下料仓,原料在地下料仓经封闭式提升机送入封闭式缓冲仓,生产时原料由缓冲仓落入混料机混料,混好的料再经由封闭式提升机提升送入制粒机缓冲仓,生产时物料落入制粒机内制粒,制粒过程为全封闭操作,制好的颗粒经由管道落入风冷式冷却仓,在封闭冷却仓内冷却,再经由管道进入微波烘干机内,微波烘干是一种内部加热的方法,湿物料处于振荡周期极短的微波高频电场内,其内部的水分子会发生极化并沿着微波电场的方向整齐排列,而后迅速随高频交变电场方向的交互变化而转动,并产生剧烈的碰撞和摩擦(每秒钟可达上亿次),结果一部分微波能转化为分子运动能,并以热量的形式表现出来,使水的温度升高而离开物料,从而使物料得到干燥。烘干过程为封闭式操作,烘干好的料经提升机送入风冷式冷却仓,在封闭冷却仓内冷却,再经由管道进入风冷式冷却系统自带的振动筛,将不符合尺寸的颗粒筛出,经由管道送回混料工序,筛分过程为封闭式操作,尺寸合格的颗粒经提升机进入真空式包装机内装袋,随后入库待售。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96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生活垃圾。
(4)噪声
表16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声压级
空间位置
发声持
声级
(dB)
监测
位置
所在厂
房结构
室内或室外
所在车间
相对地
面高度
室内
0m
8h
82
设备1m
钢结构
83
85
8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编号)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
气
生产车间上料工序
(有组织)
1t/a
150mg/m3
0.01t/a
1.5mg/m3
(无组织)
0.12t/a
生活废水
(76.8m3/a)
300mg/L,0.02304t/a
不外排
氨氮
33mg/L,0.0025t/a
SS
200mg/L,0.01536t/a
固
体
废
生产过程
捕集颗粒物
1.07t/a
回用生产
废包装袋
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1.2t/a
噪
声
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机械设备等,噪声源强为80~190dB(A)左右,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该项目场地已建成,营运期三废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妥善处置,项目对原有植被、土壤、水质影响很小,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上料过程。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生产过程中豆渣等物料产生的少量异味。
1、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原料上料工序会产生粉尘,类比同类产品项目《烟台美翌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猫砂项目》,上料工序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用量的千分之一计算,则项目上料粉尘产生量约为1.2t/a。
项目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在上料口上部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设计风机总风量为3000m3/h。本项目风机年运行2400h,排放浓度为1.5mg/m3,排放量为0.01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评价等级分级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选择附录A中推荐模式中估算模型进行计算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再按评价工作等级进行分级。本次评价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计算。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见表17,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18,废气有组织污染源参数表见19,废气无组织污染源参数表见20。
表17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表18估算模型参数表
表19废气有组织污染源参数表
点源
编号
排气筒高度
排气筒内径
烟气
出口速率
出口温度
年排放
小时数
排放
工况
评价因子及源强
符号
Code
H
D
Q
T
Hr
Cond
m
m3/h
K
h
kg/h
排气筒
P
0.5
3000
常温
2400
正常
TSP
0.005
表20废气无组织污染源参数表
面源名称
面源长度
面源宽度
面源
排放高度
评价因子源强
Name
Ll
LW
H(—)
0.05
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表21。
表21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源预测结果表
有组织排放源
(点源)
源强(kg/h)
距离(m)
最大落地浓度(ug/m3)
占标率(%)
执行标准浓度
(ug/m3)
排气筒P
99
0.33
0.03%
900
主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如下表22所示:
表22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源预测结果表
无组织排放源(面源)
污染物种类
源强
(kg/h)
面源参数(长*宽*高m)
执行标准
浓度
50*25*6
69
18.32
2%
有组织排放
排放源编号
核算排放浓度/
(μ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1500
0.01
有组织排放总计
排放口编号
产污
环节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1
上料工序
通风
DB37/2373—2018
1000
0.12
无组织排放总计
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总计
0.13
由前面计算,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由前面预测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20m3/a,厂区自备水井,主要为混料用水及职工的生活用水。
混料用水:项目在制粒前混料时需要加入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吨产品生产需加水0.02m3,则项目生产过程混料用水年用量为24m3/a。
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8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厂区不设厨房、澡堂、职工宿舍,职工用水定额参照《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用水量按40L/(人天)计,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32m3/d,96m3/a。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附录A可知,本项目类别为Ⅳ类。由HJ610-2016的4.1节可知,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地面硬化;产生的废水经妥善处理后不外排;化粪池需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在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加强日常机械设备维护,避免发生“滴、跑、冒、漏”现象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以及生活垃圾。
1、废包装袋产生量为0.01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项目职工人数8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0.5kg,项目年运行300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3、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尘年产生量为1.07t/a,收集后回用生产。
表24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产生环节
产生量
处置情况
环卫部门清理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声压级约为80~90dB(A)。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
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lg(r-r0)。
2、预测结果和分析
为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①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采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设施,尽量避免和减少零部件之间的碰撞和响动,采用噪声较低的零部件代替容易发声的金属零件,对于设备中容易产生的部位采用了消声手段。
②在房间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同时房间的房窗均采用隔声门窗,平时尽量不开启门窗;车间内设备及生产线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布置时离门窗较远。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风机在一定工况下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性噪声两大部分,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机壳及电机的噪音通过加装隔声罩来解决,将风机置于独立的风机隔声间内,在风机间内进行吸声、隔声处理;在风机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内置消声插片,使噪声在通过特殊构造的消声器时削减。地面层外百叶窗尽可能使用消声百叶;风机吊挂采用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
依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可知,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均可达到10~25dB(A)的隔声(消声)量,隔声房、墙壁隔声可降低23~30dB(A)的噪声。
表25主要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表[Leq,dB(A)]
单台设备噪声级(dB(A))
治理措施
降噪后声级(dB(A))
分布位置
52
53
55
56
风机
89
建筑物(实体墙)隔声
59
经过预测,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针对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结合项目的生产工艺,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为指导,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识别。
1、风险调查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经调查,项目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不存在危险物质,生产工艺危险性较低,属轻度危害(P4)。
项目位于邹平市临池镇,经调查,项目厂界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厂界北侧210米处的临池初中,属于环境低度敏感区(E3)。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28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2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Ⅳ+
Ⅳ
Ⅲ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Ⅱ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Ⅰ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经对照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和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质危险性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项目为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物质主要为豆渣、淀粉等,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风险物质。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按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功能区划,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按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危险单元内潜在的风险源。项目生产系统不存在风险源。
4、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是明火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火灾及爆炸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
(1)火灾:项目生产过程中明火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至整个车间内。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2)触电:项目用电设备繁多,若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电器安装不规范,缺少接地或接零,或接地接零损坏失效,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会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机械伤害的常见原因,具体表现为:工作准备不充分,操作方法不当,作业位置不安全,辅助工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等一些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若机器的防护罩损坏或维修后未安装,也容易造成机械伤害。
(4)噪音伤害:该项目的噪声危害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都会给操作者的身心造成危害。
(5)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本项目加工过程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长期吸入的颗粒物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将原料、产品分区存放仓库中,要求交通便利、防火、通风、防潮、防霉变,在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2)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以及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材料。生产车间、仓库照明电源应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并作防爆处理。
(3)企业要购买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质与安全标志。企业应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未经许可不应任意拆除。企业要针对机械设备使用操作等编制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4)生产场地应设置强制排风设备,改善车间空气环境,防范颗粒物爆炸,控制颗粒物,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量,防止颗粒物达到最低爆炸浓度;控制氧气的含量;控制引燃颗粒物的热源,也可通过洒水提高环境的湿度来进行控制。
(5)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会给操作者的身心造成危害。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设计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
(6)对有危险的机械设备加装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漏电保护设施设计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应急预案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见表28。
表28应急预案表
7、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厂区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蔓延。因此,只要厂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
六、防护距离分析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厂界浓度远小于相应质量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工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由无组织排放源散发的有害物质对工厂周围居民健康不致造成危害的最小距离。为防止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绿化或设置其它生产性厂房、仓库,但不宜作为长久居住和办公使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
根据本项目面源排放结果,确定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作为计算源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见下表29。
表29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排放源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近五年平均风速(m/s)
污染源(t/a)
标准浓度限值(mg/m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卫生防护距离(m)
A
B
C
生产
车间
470
0.021
1.85
0.84
2.5
0.9
0.673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100米。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起点生产车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车间北侧210米处的临池初中,项目生产车间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七、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四部委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协助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
1、环境管理岗位设置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需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岗位,以对厂内的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和监测。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和特点,设置环保监测岗位。环保岗位由总经理负责,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
2、环境监测计划
(1)监测目的与任务
监测岗位的设置,是为了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迅速全面地反映拟建项目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定期监测项目主要污染源,掌握拟建项目排污状况,为制定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
(2)监测人员职责
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完成预定的监测计划、填写监测记录和编制监测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环境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的技术考核。
(3)监测计划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及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监测制度和计划见表23。
3、采样口和采样平台设置要求
(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建议2×1.5m2以上),并设有1.2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1.2-1.3m。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采样平台设置高于地面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设置猪笼梯等不安全通道。
(3)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表30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生产车间排气筒P
半年一次,每次连续2天。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
厂界
半年一次,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
LAeq
半年一次,每次一天
统计各类固废量
产生量、贮存状况、处置去向
每月统计一次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颗粒物(有组织)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
颗粒物(无组织)
加强通风,定期洒水降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1.0mg/m3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
收集后回用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环卫定期清理
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加工设备及进出的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左右,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废气、固废、噪声等达标后排放,以减少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绿化带的绿化措施,建议本项目在绿化工程中要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把其建成整洁、优美的厂区。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现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位于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职工定员8人,占地1.88亩,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2.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结论
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中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②“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经分析,该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和《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要求。
(2)土地符合性分析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4)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3.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地表水质量现状
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河流为淦河,评价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
(4)地下水质量现状
地下水质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生产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在产尘点安装集气罩,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车间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再经过空气稀释,经大气估算模型预测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化粪池已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捕集颗粒物回用生产。固废暂存处作硬化防渗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引起的噪声衰减量,本项目产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噪声衰减到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5)防护距离分析结论
经计算项目区域内无超标点,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事故的影响范围在厂区经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后,可有效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下的影响程度。
(7)项目可行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规划和发展政策,对当地的城市建设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环保问题、资源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增强。拟建项目采用环保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实际需要,也具有良好的社会及环境效益。
(9)总量控制指标分析结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SO2、NOx。该项目运营后不产生总量控制内的SO2、NOx废气污染物,废水不外排,因此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0)环保“三同时”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按照环保部新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项目应在正常生产初期进行“三同时”验收,具体实施措施为:
“三同时”验收清单见表31:
表31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处理对象
环保治理设施
投资金额(万元)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20mg/m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管理
车间通风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震设施等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绿化
环保投资10万元
5、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二、建议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意见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l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l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l—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