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吧少年灵感胶囊有什么用那些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

卓别林演过一个变态连环杀手,被奉为“上译”经典,然而这却是个真实故事改编而来的电影。

所谓“佳作泪看,蓄情诗编”,《凡尔杜先生》就是这样的一部佳作。

这大概是中国观众接触的最早的连环杀手题材电影、亦是接触最早的黑色电影。

老一代观众们对这部电影津津乐道,许多台词倒背如流,比如——“杀一个人是凶手,杀几百万是英雄”、“你必须学会无情,才能活在这无情的世界上”等等,尤其是凡尔杜先生在法庭上慷慨激昂的最后陈词,尤为令人难忘——“在这生命的火花即将熄灭的时候,我要说的是,我们重见的日子不远了,不远了……”

这段台词不仅被奉为“上译”邱老师的经典配音,也几乎成为了邱老师的专属悼词。

这部电影亦是当今许多影视创作人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感宝库,比如我认为《潜伏》里谢若琳实际是取材于卓别林“一切都是生意”的凡尔杜先生。

近些年来,《凡尔杜先生》亦引起一些年轻观众的注意,豆瓣评分打出罕见的8.8高分!

这部电影取材于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故事,编剧亦非我们以为的卓别林,而是另有其人。

卓别林艺术成就世人瞩目,但私德却屡遭非议。与他合作过的伙伴们无不指责他是个势利小人,马龙·白兰度仅仅跟他合作过一次便割袍断义,发誓黄泉再见,并在自传中大骂卓别林冷酷无情,对自己亲生儿子拳脚相加打到小伙子满脸是血。当然,马龙·白兰度由于溺爱小孩导致自己欠了一屁股债晚景凄凉,并没有被他写进自传。

好莱坞最著名的段子还不是马龙·白兰度的怨念,而是《凡尔杜先生》即将开机时,投资方卓别林一脚踢开编剧奥逊·威尔斯,片子从头到脚没有属名不说,就连最后《凡尔杜先生》拿到第二十届奥斯卡最佳编剧提名都是自己跑去领功,只字未提奥逊·威尔斯。

那个曾经扬言“给我一个花园、一个姑娘、一个警察,我就能拍一部电影!”卓别林走到了四十年代忽然意识到“故事”对电影的重要性,而讲故事对他来说“非我所长”,这是卓别林最为恐惧的。

而奥逊·威尔斯对此事的回应相当低调而得体,他说:“事实上,《凡尔杜先生》这部电影我参与得很少……”

奥逊·威尔斯真的茄子了么?孙子了么?他怕了么?才不是!奥逊·威尔斯相当蔫儿坏地将《凡尔杜先生》的创意和存在主义哲学神不知鬼不觉地揉进了两年之后他的下一部电影《第三个人》(1949年)。

一样的莫名的药物、莫名的毁灭、一样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等等等等。

那么,关于《凡尔杜先生》,奥逊·威尔斯到底取材于哪桩连环杀人案?

电影与现实有几分契合度?现实是不是比剧中更可怕?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凡尔杜先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影片是以倒叙的方式,由一个死人的独白开始,以第一人称娓娓道来。故事主人公是一名银行职员,三十年来恪尽职守,由于美国大萧条期间遭到裁员,迫于生计走上了不归之路。

故事主人公凡尔杜先生生前社会形象良好,他总是衣冠楚楚,笑容可掬,在四邻眼中,他是一个勤奋善良有爱心的绅士。

每天清晨,凡尔杜总是去自家花园为妻子采摘玫瑰,就连花园小径路过的毛毛虫他都不忍心踩死,还要弯腰将它救起,放在安全地带的草坪中,再目送毛毛虫远去。

当然,人无完人,你不可能令所有人满意。邻居中也有一部分人对凡尔杜心存不满,比如他家草坪上的焚烧炉一天到晚吐着黑烟,导致大婶们无法晾衣服——

大婶们怨念多多的同时,也注意到这幢宅子的女主人茜尔玛已经好久未现身了,她去哪了呢?

某天清晨,正当凡尔杜先生坐在屋里为妻子深情弹奏一曲时,邮递员敲开了他家的房门。中规中矩的邮递员提醒凡尔杜——“挂号信必须由茜尔玛夫人亲自签收!”

凡尔杜略一沉吟,表示这不难“请稍等”,于是拿着信件转身跑上楼去,兴奋地高喊:“茜尔玛,有封挂号信,亲爱的,必须要你签名。你不用从浴缸里出来,只要把手擦干就可以了!喏,给你铅笔,对,可以了,亲爱的注意别感冒……”

凡尔杜先生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骗过了邮递员,双方绅士地互道“谢谢”、“早安”,之后挥手作别。

邮递员离去后,凡尔杜急不可耐地拆开信封,里面装着的是妻子茜尔玛销户之前取出的全部积蓄六万法郎。我们在同时期的《尼罗河上的惨案》里看到男主人公西蒙为了一千法郎杀掉女佣露易丝,而眼下我们的凡尔杜先生正在数着六万法郎!!!

事实上整部电影下来凡尔杜先生都在数钱,这大概是一名“恪尽职守三十年的银行小职员”唯一美德的彰显。

凡尔杜先生总在数钱,是因为他同时与十二位孀居的富婆交往,平生最爱淘古井——“他像一个水手,在每个港口都有妻子。”

他是天生的情场圣手、解语之花;他是天生的推销员,能卖出任何东西!

女人们都迷惑于凡尔杜的甜言蜜语,比如接下来这位肥婆经过凡尔杜一番pua后,坚信自己花费两万法郎买来的钻石“全是玻璃”、“全是垃圾”!

当然,最后这些“玻璃”全被装进了凡尔杜的衣兜。

“凡女郎”们有些已婚、有些未婚;有些在世、有些离世,还有一些即将离世。

当妻子们将万贯家财过户到凡尔杜名下时,她即将离世的时候也就不远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凡尔杜还发明了一种独特的药物,无色无味,将它掺进红酒杀人于无形,人明明是死了,法医给出的结论却是死于心梗。

成果初显时,凡尔杜决定出门转转,在街上捡个流浪汉回来做做实验。一个雨夜,他在街边“捡”到了一位无家可归的年轻姑娘拉塞妮。

凡尔杜将姑娘领回家中,“好心”地为她做了一顿可口的晚餐,并且奉上一杯“红酒”。

姑娘饿坏了,狼吞虎咽,对凡尔杜的红酒并没多大兴趣。交谈中,姑娘说起自己的身世,原来她是从监狱放出来的犯人,因为自己将租来的打字机卖掉,用得来的钱医治战争中残疾的丈夫,由于自己入狱,丈夫被活活饿死。

即使历经厄运,姑娘依然热爱生活——

拉塞妮——“然而,活着真好……”

凡尔杜——“有什么好?”

拉塞妮——“太多了,春天的早晨,夏天的夜晚,音乐、艺术、爱情,确实是有的。”

凡尔杜——“……”

这番话令凡尔杜心生恻隐,他决定网开一面,放拉塞妮一条生路,借口姑娘的酒杯里有沉淀物,偷偷将“红酒”倒掉。

不过良心早已被狗吃掉的凡尔杜生怕纯洁的姑娘令自己恢复人性,这对“生意”不利,于是他将姑娘客客气气请出了家门。

这不代表一瓶“红酒”被浪费,不出几日,一名侦探摸上家门,口口声声对凡尔杜扬言,自己已经跟踪了他一个月,并且坚信有十来位女人死在他的手上。这位志得意满的侦探说得唾沫横飞,口干舌燥,端起凡尔杜敬他的红酒一饮而尽,最后当然是要心脏病发作的。

聪明机智的凡尔杜就这样数次逃过警察的追踪,直至某天在巴黎,被一位死者(茜尔玛)的妹妹认出。

原本凡尔杜是有机会逃走的,但当时他正在跟拉塞妮共进晚餐,为了不连累姑娘,最后他并没有与拉塞妮乘车逃走,而是让女孩儿先行一步。

留下他自己,面对未知的命运……

影片最后,凡尔杜在法庭上情绪激昂对这个荒谬的世界发出最后的控诉——

“我有话要说。尽管检察长忘了提我的很多优点,至少他承认我有头脑,谢谢,我是有头脑,而且很本分地用了三十五年。可以后,没人需要了,于是我开始自谋生涯了。至于说杀人魔王,不是受到提倡吗?这个世界不是以杀人为唯一目的正在制造毁灭性的武器吗?不是把那些轻信的女人和孩子炸得粉身碎骨吗?而且做的是那样的科学,哈!相比之下,我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然而,我并不想为此愤懑不平,因为我就要斩首示众了。尽管如此,在这生命的火花即将熄灭的时候,我要说的是,我们重见的日子不远了,不远了……”

欧洲人对真实的“凡尔杜先生”并不陌生,就像我们文化里的“座山雕”一样,是个妇孺皆知的人物,他的绰号叫“蓝胡子”。

而“蓝胡子”这个绰号源自《格林童话》一则故事——

当然,法蒂玛在丈夫离开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钥匙打开秘密壁橱。当然,她也对自己的发现感到震惊。壁橱里是七位蓝胡子前妻的尸体。对法蒂玛来说不幸的是,蓝胡子一回来就注意到法蒂玛已经在他地下室的壁橱里,并威胁要把她的尸体放进一堆妻子里。

然而,在最后一刻,碰巧从外地来的法蒂玛的兄弟们及时赶到,救了她的命,杀死了他们凶残的姐夫。然后,他们从此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让我们来看一下,真实的凡尔杜先生本尊,历史上的“蓝胡子连环杀手”——

电影《凡尔杜先生》的主人公叫“亨利·凡尔杜”,现实中此人叫“亨利·德西雷·兰德鲁”。

生前他是一名家具商,同时也是一位艺术家,尽管他的大部分职业生涯都在杀人焚尸。

亨利·兰德鲁1869年4月12日出生于法国巴黎,与片中表述的那样,确实是个白羊座,“拥有古老的美德”那种。亨利在参军时由于寂寞难耐导致一位姑娘未婚先孕,这位姑娘的父母为了遮羞将姑娘草草嫁给了他的堂兄。现任变前任、前任变堂嫂,这令亨利深受刺激!

亨利·兰德鲁的“发财”契机并不是由于大萧条,而是更早的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彼时,亨利嗅出了一丝味道——这是多大的商机啊!

因为战争导致许多妇女独守空闺,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需求。若说亨利这个人聪明过现如今许多市场部经理,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先有需求,后有产品。而他自己便是一个美轮美奂的产品,样貌、身材、头脑、口才样样俱备,一句话,你值得拥有。

真实的亨利并不像电影里表现得那样勤快,他并不是四处流动,而是有固定的犯罪据点。有鉴于从前他曾因诈骗罪入狱得出的“经验”——没有受害者,便没有犯罪,所以他为自己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场所——巴黎西部甘拜斯郊区一所普通的房子里。

从1915年-1919年四年期间,亨利用同样的手法,将这些寡妇引诱到巴黎郊区这所房子里,哄骗她们签下一些文书,将她们的积蓄尽收囊中,最后再将她们杀死。

最先察觉的是附近的邻居,他们抱怨说,总能闻到一些难闻的气味。最后一名警察终于注意到亨利,因为他经常带女人前往甘拜斯,总是为自己购买双程车票,而女方则是单程车票。

案发不久后,亨利四处流窜,东躲西藏。1919年4月12日亨利五十岁生日这一天,他开始放松警惕四处游荡玩耍,正如电影表现的那样,当他走在巴黎街头被一位死者的妹妹认出,当场报警。

1921年秋天,亨利·兰德鲁在入狱两年后得到正式审判,当时的记者将他描述成一个风度翩翩迷人的绅士。在为期三周的审判中,亨利·兰德鲁否认了所有指控,并在法庭上屡次叫嚣:“给我看看尸体!”他知道他的十一名受害者只剩下灰烬。

1921年11月30日,亨利·兰德鲁被判处死刑,并于1922年2月25日早些时候被送上断头台。当他的代理律师建议他做最后的忏悔,亨利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才不,这是我自己的保险箱。”意思是指他要将心中的秘密带到地下。

与电影表述不同的是,警察并未拒绝媒体为亨利·兰德鲁拍照,他的临刑照片存世很多,而且亨利的头颅现仍保存于巴黎博物馆,有兴趣的同学可前往法国参观。

整整一百年过去,由“杀人狂蓝胡子亨利”衍生的歌曲、书籍、影视作品数量亦颇为壮观,至今绵延不绝……

(全文完)

刘邦一生有八个儿子,在八个儿子当中,有个叫刘恒的。在刘邦生前,可以说是没有看好过他的。这从刘邦给他的封地,就可以看出,刘邦对他是边缘化的。

你看刘邦把皇位让给了吕后的儿子,也就是汉惠帝刘盈。

刘邦把最为富有的齐国,给了自己的长子刘肥。

刘邦把最有影响力的赵国,给了最宠爱的儿子赵王如意。

唯独这个刘恒,刘邦把他封在又小又偏僻的代国,让他当了代王。关键是这个地方和匈奴相邻,与匈奴打仗是不可避免的。

就是这么一个人人不喜欢的地方,给了刘恒来当封地的。

但是,刘邦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死后这个儿子竟然也能当皇帝,不但当了皇帝了,还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盛世,也就是文景之治。

刘恒也就是历史上的汉文帝。

这样的皇帝,把他称之为“千古一帝”应该不为过吧!

下面我们看看刘恒是如何出生,是如何从一个不宠爱的皇子,变成一个大汉帝国的皇位接班人的。

从刘恒的母亲说起吧!

刘恒的母亲是薄姬,这个薄姬是魏国人,在她还未出嫁之前,她的父母就让算卦的人给她算过一卦,说她的一生贵不可言,生的孩子会是天子。

薄姬的母亲就把这个话当成真了,若是要生天子的话,肯定要和天子他爹结合才行呀,可是,当时是秦末乱世,天子他爹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呀。

薄姬的母亲觉得自己离着魏王最近,就把薄姬送到了魏王魏豹的宫殿,薄姬就成为了魏豹的妃子。

薄姬嫁给魏豹之后,把卜卦人给她说的话告诉了魏豹,魏豹一听就高兴了。你是我的妻子,若是你生的孩子是天子,那我就是天子他爹。这说明必须我当皇帝了,然后,你生的孩子才是皇帝。

魏豹以为自己是可以当皇帝的。

当时,正是刘邦和项羽楚汉争霸的时候,魏豹先是跟了刘邦,又投奔了项羽,他就想在刘邦和项羽之间来回穿梭,等他们两个两败俱伤,自己得渔翁之利,最终当上所谓的天子。

事实上后来他被韩信打败,被韩信给抓走了,薄姬也就当作被抄家的财产,送到了刘邦的宫里,她在刘邦这里当了一个宫女。

这也就是说薄姬即便是生孩子,也不可能是和魏豹生了。

薄姬来到刘邦的宫里,刘邦也不可能对她有兴趣,因为刘邦身边有戚夫人,当时薄姬就是在织造房里做苦力。

那么,刘邦又是如何与薄姬有交集的呢?

这还要说到薄姬的两个发小,这两个发小也是她的好闺蜜,他们都是一起从魏豹的宫殿里给缴获过来的。

这两个女人来到刘邦身边受到了刘邦的宠幸,之前的时候,薄姬她们三个人的关系很好,说以后若是谁受到了大王的宠幸,不要忘记拉姐妹一把。

这不是刘邦宠幸了这两个女人,她们两个不但没有向刘邦推荐薄姬,还在背后嘲笑薄姬,说薄姬没有人要。

当这两个女人嘲笑薄姬的时候,正好被刘邦听见,刘邦就问她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两个就把之前的事情告诉了刘邦,刘邦听了之后,觉得薄姬也是很可怜的,这两个女人更可恶。

所以,刘邦当场就决定要宠幸薄姬了。

他们两个人过了一夜,薄姬告诉刘邦,她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条龙盘旋在自己的肚子上。言外之意就是说,自己可能怀了龙种。

刘邦听后说好呀,这是吉兆呀!

自从这一次刘邦宠幸薄姬之后,他再也没有召见过薄姬,你还别说,这个薄姬还真的怀孕了,为刘邦生了一个儿子,就是刘恒。

那么,问题来了刘邦明明是把皇位传给了吕后的儿子刘盈,刘恒又是如何当上的皇帝呢?

这就得说吕后了,吕后当政的时候,儿子刘盈尽管说是皇帝,但是,他说了事情不算,再加上母亲比较强硬,他过的比较窝囊,连喜欢女人,都得吕后同意,这样的刘盈,在24岁就郁郁而终了。

刘盈死后,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吕后开始大力提拔吕氏子弟,打压刘氏皇族。刘邦的八个儿子,被吕后直接或者间接的整死了5个。

最后,在吕后死之前,刘邦的儿子存活的就剩下两个了,一个是刘恒,另一个就是刘长。到了吕后死后,陈平和周勃为代表的功臣派,他们把姓吕的给灭族了。

汉惠帝的六个小儿子们,也被功臣派给杀了。因为吕家被功臣灭族了,只要跟吕后有血缘关系的,都必须要杀掉,这就是斩草除根。

大汉没有皇帝了,功臣派们就要在刘邦的儿子、孙子当中找一个人来当皇帝,要说当时诛灭诸吕的时候,刘邦的孙子刘肥的儿子刘襄的功劳最大,若是让他当皇帝,才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大臣们一想,刘襄这么猛,若是当了皇帝,他欺压起大臣来,岂不是比吕后还要厉害。

刘襄是坚决不能当皇帝的。

既然厉害的不能当皇帝,就找一个软柿子吧。

想来想去,似乎就是刘恒比较软了,因为灭诸吕的时候,刘恒作为刘邦的儿子,他是没有参与的,这说明他怕惹事。而且在吕后打压刘邦其它儿子的时候,刘恒也没有发表过不满。

在大臣看来,这个刘恒是胆小怕事的,若是让他当皇帝,肯定是好欺负的。因此,他们就把代王刘恒给接到宫里,当了大汉的皇帝。

刘恒来了之后,他们才叫苦不迭,以为这个人是青铜,没想到是个王者。因为刘恒才是深藏不露的那一个,刘恒收拾起他们来,才是一点都不留情面。

女娲的原型和起源是什么?

第一,女娲,是上古先民“观象授时”过程中产生的联想,原型是天神的人格化。

第三,女娲起源本身,是上古先民“天神宇宙观”和“天人合一”哲学观的反映,是中国最早的“起源论”认知。

女娲人首蛇身,恰恰是上述“三观”的体现。

目前所知,最早说到女娲的古代文献是《天问》。

后世,一般把《天问》的著作权,归入屈原名下。

实际上,从《天问》之语言特点,以及其内容所涉及的时限,其应当作于春秋末期,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前后。

或许,屈原对之进行过整理,并予以保存。

《天问》,提出了一百八十多个问题,问遍了苍天大地、江河湖海、人间万物,是上古先民哲学和科学思考之集大成。

文中问道:“女娲有体,孰制匠之?”

这是问,“女娲如此身体,谁来制造完成?”

《天问》没说女娲身体到底啥样,东汉王逸注曰:“女娲人头蛇身。”

西汉石刻画像中,女娲已经是人头蛇身了。

(楚帛书摹本)

发现于湖南长沙子弹库的战国楚帛书,详细记载了伏羲和女娲生下四子的创世神话。

帛书首章说,伏羲所处之宇宙,“梦梦墨墨,亡章弼弼,囗每水囗,风雨是阏”,意思是浩瀚无穷,混混沌沌,洪水浩瀚,无风无雨。伏羲其后娶女娲为妻,生下四子,他们顶立天地,化育万物,终使宇宙初开。

十分重要的内容,在于帛书所说伏羲女娲之四子,是东西南北“四方”之“四神”。

帛书云:“未有日月,四神相代,乃步以为岁,是唯四时。”

“四时”,即春夏秋冬。在上古,所谓“四时”,亦称“二分二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

甲骨卜辞中,多有殷商时期祭祀“四方”之神的记载。

(西汉墓壁画摹本)

这是上古先民观象授时的重大成果,至少6500年前,当时的人们,就已经把东苍龙、西白虎等,作为天神崇拜并祭祀。

帛书称,伏羲女娲是“四方”之“四神”之父母,无疑,他俩也就应该是“阶位”更高之神。

帛书里,称伏羲为“大能”。段玉裁曾把《左传》《国语》中的“能”解为“熊”,当误。

《左传.昭公七年》云:“昔尧殛鯀于羽山,其神化为黄能。”郭璞注《山海经》引《归藏.启筮》为“化为黄龙”。

所以,伏羲称“大能”,亦即“大龙”。

(东汉石刻画像)

古人,对于天神的想象,显然离不开人类自身形象。因此,所有天神,必定是“人格化”的。

于是,古人在观测天文时,想象出了“龙”这种灵异动物,当然也离不开地上相似动物的特征。“龙”的父亲伏羲,必然也是“龙”,但同时也具有人之特征。

这就是“人头龙神”伏羲形象形成的过程。

自然,伏羲的妻子女娲,必然也是“人头龙身”了。

“龙”,是上古先民观察天象的想象,这有甲骨文的“龙”字为证。下图可以看出,“龙”字,不是对地上某种动物的象形,而是来自天上的“东宫七宿”。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有云:“深山大泽,实生龙蛇。”

或曰,龙蛇一家。

汉代伏羲女娲成为“人首蛇身”,当与此有关。

其中亦有战国时期楚文化影响的因素——楚地少数民族神话中,女娲为“人首蛇身”。

(1-9为甲骨文龙字;10-12为东苍龙星象)

关于女娲,还有别的神话。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这是女娲造人的神话。

这个神话,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有关。

上古时期,此类的传说或神话其实不少。

比如,《史记.殷本纪》说:“殷契,母曰简狄,……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还比如,《史记.周本纪》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欣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

所有古姓,几乎皆以“女”为部首,证明“姓”之由来,起源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

(新乐遗址模拟图)

距今7200多年前的沈阳新乐遗址,是母系氏族社会曾经存在的考古学证据。

女娲补天神话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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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古代历史上的杀人犯,那可就多了。杀人犯不仅古代有,现在也有。否则,就不会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的说法了。

题主既然把这个问题这么隆重地推出来,那肯定不是指普通的杀人犯。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杀人犯,肯定不在题主说的范围之内;杀一个或杀少量的人肯定也不在题主说的范围之内;必须是成批量地杀人,才符合这个要求。按照这个思路,我说几个古代历史上比较出名的杀人犯。

说起战国时代这个白起,那可了不起。他是战国时期的名将,杰出的军事家,“兵家”代表人物。熟知兵法,善于用兵,他辅佐秦昭王,屡立战功。对于秦国统一六国,那是一个战功赫赫的人物。

伊阙之战,他率领秦军大破魏、韩联军24万人马,彻底扫平秦军东进之路;伐楚之战,攻陷楚都郢城。长平之战,重创赵军主力。担任秦军主将30多年,攻城70余座,为秦国统一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受封为武安君。

我们之所以认为他是杀人犯,不是因为他在战争中消灭了多少对方的军队,而是指对待已经放下武器、投降了的军卒。

1,第一次杀人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与赵将贾偃战,沈(沉)其卒二万人於河中。

2,第二次杀人

这件事,发生在秦昭襄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的长平之战之后。

秦赵两军在长平决战,赵军由于粮食补给不够,急于结束战争,赵王用喜欢进攻但又喜欢“纸上谈兵”的赵括替换擅于坚守的老将廉颇。结果,赵军大败,四十万赵兵被围投降。

白起担心赵军降兵反复无常,把赵国降兵40万全部坑杀了。只有240个赵军俘虏被放回赵国,让其回赵国报信,意图摧毁赵国人的意志。

这件事在《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有详细描述:其将军赵括出锐卒自搏战,秦军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阬(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後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作为中国历史上继孙武、吴起之后又一个杰出的军事家、统帅,白起与廉颇、李牧、王翦并称为战国四大名将,后位列武庙十哲。这十哲是:田穰苴、孙武、吴起、乐毅、白起、张良、韩信、李勣、诸葛亮、李靖。

到北宋建立以后,白起因坑杀赵卒四十万,宋太祖赵匡胤认为他军事能力尽管超强,但人品有亏,不值得后人供奉,便把白起清出了武庙。

李广,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西汉时期名将、民族英雄,秦朝名将李信的后代。

关于李广成为本文所列举的杀人犯的原因,本人本来不愿意。因为他毕竟是民族英雄,不应该在这个名单中出现。不过,这是李广自述的,而且他对此非常懊悔。

李广于汉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年)从军击匈奴,因功为中郎。景帝时,先后任北部边域七郡太守。武帝即位,召为未央宫卫尉。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任骁骑将军,领万余骑出雁门(今山西右玉南)击匈奴,因众寡悬殊负伤被俘。匈奴兵将其置卧于两马间,李广佯死,于途中趁隙跃起,奔马返回。后任右北平郡太守。匈奴畏服,称之为“飞将军”,数年不敢来犯。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漠北之战中,李广任前将军,因迷失道路,未能参战,后自杀。司马迁评说李广:“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唐德宗时,李广名列“武庙六十四将”之一。宋徽宗时,追封怀柔伯,位列宋武庙七十二将之一。

李广曾和星象家王朔私下闲谈说:“自汉朝攻匈奴以来,我没一次不参加,可各部队校尉以下军官,才能还不如中等人,然因攻打匈奴有军功几十人被封侯。我不比别人差,但没有一点功劳用来得到封地,这是什么原因,难道是我的骨相不该封侯吗?还是本命如此呢?”

王朔说:“将军回想一下,曾有过悔恨的事吗?”

李广说:“我任陇西太守时,羌人反叛,我诱骗他们投降有八百多人,我用欺诈手段一天把他们杀光了。直到今天我最大的悔恨只有这件事。”

这就是李广自己说的,杀了羌人降兵800多人。

项羽,楚国下相人,楚国名将项燕之孙,军事家,中国军事思想“兵形势”的代表人物,也是以个人武力出众而闻名于世的武将。李晚芳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司马迁在《史记》中写到: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至新安,项羽用欺诈的手段坑杀秦降卒二十余万人,唯独章邯、董翳、司马欣得脱,秦人对这三人恨之入骨。

项羽被称为战神,一生杀人无数,无法确切统计。说起他的大规模杀人事迹,史书上至少记载过三次。

第一次,项羽派英布等人领兵趁夜袭击,并活埋章邯部下20多万人;

第二次,彭城之战带领众兵杀害30多万人。

另外,还有巨鹿、荥阳会战等重大战役,每场重大战役死伤人数都超过十万人,还有其他小规模战役、私下杀人等,其杀人数无法统计。

因为私下杀人数无法统计,暂且可以不提。战争嘛,总是要死人。

但是,第一次“活埋章邯部下20多万人”,都是投降的军卒。第二次彭城之战杀害30多万人。既然称作是“杀害”,那就说明他们本不该死。这两项加起来,就超过了五十万人。

曹操是汉末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在他几十年的政治、军事生涯中,也杀了不少人。

在三国群雄中,他杀人之多,恐怕是为人所不及的。有些是政治原因,有些是出于猜忌。

1,建安五年(公元200年),董承、王服、种辑等受献帝密诏谋诛曹操,计划泄露,这些人都被杀,夷三族。董承的女儿是贵妃,当时已经有了身孕,献帝多次求曹操放过她,曹操也没答应。

2,伏皇后写信给父亲伏完,说曹操残逼之状。到建安十九年事发,曹操派华歆当着献帝的面,把藏在夹层壁中的伏皇后揪出来,活活打死。这次还杀了两个皇子和伏皇后的兄弟宗族一百多人。

3,建安二十三年,金德祎、耿纪、韦晃、吉本、吉邈、吉穆等谋反,二十四年,魏讽纠结徒党谋反。这两次谋反者都无一例外,全部被杀。

另外,只要是有损他的利益或者不能为他所用,曹操也毫不手软。包括荀彧那样的功臣也不能幸免。

4,徐州大屠杀

这件事《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后汉书·刘虞公公孙瓒陶谦列传》都有记载。只是年代稍有差异,所杀害的人数相差较大。

《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春,太祖从徐州返回兖州。当初,太祖的父亲曹嵩解职归隐到谯县,因发生董卓之乱,到琅笽(lángmǐn)避难,结果被陶谦部下杀害,所以太祖立志讨伐陶谦,以报父仇。这年夏天,太祖派自己领军征讨陶谦,接连攻克五座城池,夺取了直至东海郡的大片地盘,收兵经过郯县时,陶谦的部将曹豹和刘备截击太祖,被太祖击败,太祖又乘胜攻下襄贲县,所经之处,大多进行了残酷的屠杀。

《后汉书·刘虞公公孙瓒陶谦列传》载:徐州大屠杀是三国时期的历史事件之一。徐州大屠杀发生在公元193年,是魏武帝曹操因为其父曹嵩被徐州牧陶谦的手下杀害,产生了报复的行为。在攻下徐州之后,对徐州百姓大肆屠杀。

根据后汉书记载,曹操攻打陶谦,攻下了彭城(今江苏徐州市区),陶谦退守郯城,曹操也再攻打郯城(今山东郯城县),暂时攻不下,然后,曹操一连攻下了取虑(今安徽灵璧县)、雎陵(今江苏徐州睢宁县)、夏丘(今安徽泗县)。开始了大规模对百姓的屠杀。数十万人,甚至连鸡犬也不剩下,而徐州的泗水因为尸体堆积得太多,都流不动了。”

对于徐州大屠杀,《三国志》只有:“所过多所残戮”六个字。

另外,《三国志·二公孙陶四张传》记载:“初平四年,太祖征谦,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

三国志里说徐州大屠杀的遇难人数只有几万人,而《后汉书》说的是几十万人。

徐州大屠杀的遇难人数是多少?究竟是几万人,还是几十万人?《三国志》和《后汉书》有很大差异。究竟是《三国志》可靠,还是《后汉书》正确,一直以来争议较大。

5,建安九年(公元204年)五月,曹军毁去土山和地道,绕邺城挖了一圈大壕沟,挖开漳水河淹灌邺城;城中的人饿死了一大半。

另外,曹操杀人的记录还有:

兴平二年(公元195年),曹操破张邈,屠雍城。建安三年(公元198年)10月,征吕布,屠彭城。官渡之战,坑杀袁绍降兵七万(一说八万)。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攻袁尚,屠邺城。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征乌丸,屠柳城。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夏侯渊屠兴国、枹罕。

二十四年(公元二一九年),曹仁屠宛城。

这些屠杀行为,尽管不全是曹操亲自领兵干的,但如果没有曹操下令或者默许,那些部将应该不会杀那么多人,至少不会屠城。

张献忠,陕西延安府庆阳卫定边县(今陕西定边县)人。明朝末年农民军领袖,大西政权的建立者。

张献忠出身贫苦家庭,从小聪明倔强。曾经跟着父亲做过小生意、做过捕快、当过边兵。他生性刚烈,爱打抱不平,崇祯年间,组织农民军起义,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攻克武昌后,自称大西王。带兵攻入四川,建立大西政权于成都,年号大顺。

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局势越来越紧张,而张献忠却自命不凡,不以为然。10月20日,部队到达西充县与盐亭县交界处凤凰山坡时,张献忠中箭身亡。

控制了四川大部分地区的张献忠义军号称60万大军。因为看到李自成兵败,清兵气势如虹,张献忠自感大势已去,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了空前的烧杀破坏。

他以开科取士为名,杀知识分子于青羊宫,又坑成都民众,杀各卫军98万;遣四将军分屠各县,将亿万宝物掷入锦江,决水放流,自谓“无为后人有也”,残忍变态至极。

据记载,张献忠以杀人为游戏,方法也是花样百出。一次,他已积起了一大堆的妇女的小脚,带着他的爱妾去观赏。看了一阵,觉得那山一般的小脚堆上还缺少两只出色的小脚做顶尖,就把他爱妾的脚割下来放上去了。

每到一处,张献忠照例杀一大批人以后,还要把这些人的人头、手、脚分别堆积起来,清点数目,然后刻石碑记载。

一天晚上,他把他自己的老婆和儿子杀了。第二天起来很懊悔,问从人为什么不劝阻他。从人回答说不敢劝。他一怒之下,把身边这些从人都杀了。

张献忠很尊重一个中了状元的读书人,只是因为钦佩至极,他想弄明白这个状元为什么能够如此多才多艺,就把那状元的肚子剖开来看。

据《蜀碧》记载: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川出现了“千里无烟,空如大漠”《荒书》的惨状,有些地方出现大规模人吃人的事件。

当然,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剧减,也不能全都赖在张献忠一人身上。这是许多军事集团连年混战,再加上天灾、瘟疫、饥饿等各种因素的汇合,使得原先美丽富饶的天府之国,变成了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故此,到了清朝初年,朝廷只能执行“湖广填四川”的方法,从全国各地大规模移民四川。

这些事实,大多出自《清史稿》的记载。

不过,也有人认为《清史稿》大多数所述是事实,也可能有夸大之嫌疑。但是,不管怎么说,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很多人,这肯定是事实。

李鸿章,晚清名臣。在晚清时期,无论是那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还是和洋人卑躬屈膝也好,据理力争也罢,都和这位充满争议的人物脱不了干系。

公元1863年,太平军起内讧,杨秀清被北王韦昌辉所杀,洪秀全不满意北王韦昌辉杀人太多,又命令翼王石达开除灭了北王韦昌辉,但又猜忌石达开,逼走石达开。以至于太平军实力锐减,李鸿章带着他的淮军接连拿下太仓、常熟、昆山、吴江、江阴等地,然后集中兵力进攻苏州。

太平军苏州守军主将谭绍光,尽管处境艰难,但仍然带领部队打退了李鸿章一波又一波的进攻。但让谭绍光没有料到的是,内讧又一次在苏州城内上演了。

原来,苏州城内当时的四大王(纳王郜永宽、康王汪安均、宁王周文佳、比王伍贵文)、四天将(张大洲、汪花班、汪有为、范启发)早就被清军吓破了胆。在纳王郜永宽带领下,这八个人背着苏州主将谭绍光,私下和清军谈判、讲和。为了清除谈判障碍,他们杀害了谭绍光,打开城门,迎接清军进城。

李鸿章高高兴兴接受了他们的投降,然后设下鸿门宴,杀了这八个人,又杀害了已经放下武器投降的太平军士兵20000多人。

曾国藩,晚清名臣。

现在的网络上,提到曾国藩,似乎一片叫好声。好像历史上的曾国藩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完人。诚然,对于清王朝来说,曾国藩毫无疑问是大功臣,但在历史上,他就不一定是十全十美的好人了。

那么,历史上的曾国藩,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有一个历史数据,或许可以证明曾国藩的为人。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在最高峰时,据说南京城人口有一百多万人。到了光绪皇帝转正上位后,有人专门对南京城人口做过统计,结论是,南京人口不到50万。

也就是说,不算太平军军队人数,光是南京城人口,就消失了至少五十万人以上。而造成南京城人口大锐减的原因,就是这位被现在很多人公认的“完人”曾国藩造成的。

近些年来,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开资料对曾国藩不利的信息统统消失了。但根据我过去看过一些史料的记忆,曾国藩这个人不仅是除灭太平军的主力军,而且也是剿灭捻军、义和团的主力干将。

好不容易查到一条消息: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正月,攻克钟山,合围天京。7月,湘军攻破天京,对无辜平民展开屠杀与抢掠。当时的南京城被烧毁,平民死伤无数,南京人称曾国藩、曾国荃兄弟为“曾剃头”、“曾屠户”。

至于说曾国藩带领他的湘军究竟杀害了多少人,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详细数据了。只能以“非常多”来说明。别的暂且不说,就以他对待南京无辜市民来说,无论是太平军、捻军,还是义和团,不管是对待战场上的“敌人”,还是放下武器投降的普通士兵,他采取的政策就是一个字:杀。

根据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撰文考证,晚清时期的曾国藩就是一个屠夫。

骆秉章(1793年—1867年),广东广州府花县华岭村(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华岭村)人。晚清的中兴名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和书法家,湘军的统帅之一。他和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彭玉麟、曾国荃、沈葆桢、李鸿章并称为“晚清八大名臣”。同时也是一位清官。

同治二年(1863年)春,石达开兵分三路,从云贵边界攻入四川,农历三月二十七日(公历5月14日),三四万太平军经冕宁小路进抵紫打地,准备横跨大渡河,直取成都。

但是由骆秉章策划,由川军、湘军和土司的“夷兵”组成的大网正撒在大渡河两岸。农历四月四日,石达开太平军乘筏渡河,骆秉章率大军等待石达开大军渡河一半的时候,用枪炮连环袭击太平军,石达开损失惨重。

农历四月十二日(公历5月29日),清军劫取马鞍山,太平军粮道尽失,陷入死地。最后激战至农历六月十三到二十七日,骆秉章命人竖起投诚免死的大旗。

为了保全部下,石达开写信给骆秉章,表示愿意以个人生死来换取部下的生命安全。骆秉章乘机派杨应刚赴紫打地石达开大营游说,力劝石达开解甲归田。

石达开与骆秉章订盟。不料骆秉璋却中途变卦,将石达开抓住。石达开的部下缴械投诚后,骆秉章发路票遣散四千多人,尚有二千人安置在大树堡寺庙,骆秉章把他们全部杀害了。

18岁那一年我去我妈妈打工的地方,遇见了一个变态的男人,现在想想都后怕,再也不敢一个人晚上去荒地了。

那年高三毕业,想着去见见我10年没见的妈妈,顺便打打暑假工,刚去的时候妈妈把我当个宝儿啊,10年没见了,可稀罕我了。

问我想吃什么,问我想喝什么,还给我洗衣服,让我特别不适应,毕竟10年不见。

考得不好,只上了3本线,当晚我妈就和我大吵了一架,她说她就知道我肯定考不好,早看出来了的,还说我这不行那不行。

还说了很多打击我的话,具体的我记不得,我就记得我也一骨碌儿把她丢下我10年的委屈全吐出来了,那些话憋了10年。

我说她为什么要生下我,我就是不行,在她那里永远就是打击,我说这些年你管过我吗?

然后她说,我没管你,你怎么长这么大的?

然后我和她越说越说不下去了,我哭着跑出了那个屋子,一口气跑到了他们那边的一个荒地里。

我只听到声音,没看到人,然后我就站起来,想离开那里。等我一站起来就看到不远处有个男人把裤子脱了,把他的脏东西对着我。

吓得我赶紧跑,我跑着跑着,后面有人骑摩托车来了,在我的身边停下来了,他说“跑啥子跑嘛,没看到过吗?”

还好他说完以后就骑着摩托车走了,当时我简直吓懵了。电视剧里演戏的那些男人抓女人的场景都浮现在脑海里了。

后面我哭着跑回到离妈妈房子近一点儿的地方接着哭,哭了好久好久,我妈妈终于出来找我了。

她拉着我回了家,我也没和她提及过这件事情。

后面我再也没去过那片荒地,妈妈租的房子没有厕所,刚好荒地那里修了个简单的厕所,我也不敢去了,后面都在屋子里用垃圾袋解决。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暑假结束后我离开了妈妈。

后面也遇到过更变态的男人,还遇到过汽车色狼,不知道为什么都没有18岁那一次害怕,估计是那一刻内心本来就被伤得无比脆弱,还遇到变态男,更是受不了吧。

希望所有的女孩子都少碰到些变态男,变态男们请自动从人间消失吧!别来污人眼。

故事虽悲伤,却很暖、很幽默,不觉悲凉。一个有爱的丈夫,一个伟大的父亲.....

这部电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模板——教我们如何去爱人、如何去教导小孩,很值得细细观看。

我是小小盼,喜欢看书、看电影、写感悟。以下是我对《美丽人生》电影的梳理和感悟,从多个方面分析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辆车,从山坡上横冲直撞下来,一个慌乱的男人拼命挥动着双手,让人们躲避。结果,人们乌龙地认为是巡查的王队,反而,挥手簇拥过来。

这部《美丽人生》的意大利电影,开篇就是欢畅基调,可谁曾想到就这样一部部喜剧,讲述竟是一个悲剧?故事虽悲伤,却很暖、很幽默,不觉悲凉。一个有爱的丈夫,一个伟大的父亲.....

美丽人生

1939年,意大利中部,二战前夕。

犹太青年基多邂逅美丽的女教师多拉。

基多,穷屌丝一枚,刚到大城市投奔叔叔。多拉,白富美一个,有身家、有地位。两人的相遇很奇葩,多拉捣黄蜂窝,掉落,扑倒了基多。之后,两人多次意外相遇,啼笑皆非的波折,让多拉深深迷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基多!

其实,哪有那么多神奇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基多利用了环境的作用,巡视官、玛莉、店主、医生都被他巧妙利用了。他的聪明,幽默风趣,也让他最终抱得美人归!

前面的一段,值得好多男士学学!啼笑皆非的故事,告诉我们,真心实意、方法得当,你真的可以拥有白富美!而我们女人还就是吃这一套!

当你我以为公主青蛙从此过上了幸福无忧的生活时,画风开始转变。

两人的儿子出生了,这是机灵活泼的孩子,他像父亲一样,对女人说:早安,公主!他能识别很多字,他可以单独帮父亲看店,他可以判断眼前那个从未看过自己的女人是自己的外婆......孩子得一举一动,可以看出这个家庭很幸福,家教很好。

与此同时,基多需要时不时接受盘问,商店门口竖立“犹太人和狗不得入内”......二战背景下的种族主义,越演越烈,终于,有一天,基多一家人被抓进了纳粹集中营。

集中营里,环境很恶劣。逼仄的空间,密密麻麻的架子床,清一色的条纹囚服。所有的老人小孩,以“洗澡”之名,被关进毒气室。瘦弱的基多也需要去搬很重的铁毡,他们有干不完的活,瘦弱受伤的人会被焚烧,做成纽扣、肥皂......

儿子因为讨厌“洗澡”,躲过一难。但他需要时时刻刻提防大兵发现他。幸好,机智的基多从刚进来,就编造了一系列的谎言,让孩子很快适应这儿。

他说这是一个游戏,积分最高者可以赢得一辆真的坦克。所有的苦难、不好的行为都是考验。军人扮演坏人,住这儿的都是参赛者,他们想方设法阻止他们得分。

当孩子听到其他人的哭诉,害怕自己被做成纽扣、肥皂,不停打嗝,吵闹着要回家时。这个伟大的父亲啊,当机立断,用自己的机智幽默自信,让孩子相信他们是最可能的赢家!他那义无反顾,收拾行李的举动,让孩子吃了定心丸,自己主动要求留下来!

......

这部《美丽人生》豆瓣评分高达9.5,是一部老片子。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却以一个喜剧的形式展现。虽说在法西斯的摧残下,犹太人挣扎在水深火热中,但影片把所有的苦难都淡化了,人性的光芒熠熠生辉!

这个特殊的时代,父亲对孩子的心灵呵护的很好,孩子依旧善良,单纯、美好。虽处苦难,孩子自始至终都是满脸的幸福。

做为一个丈夫,做为一个父亲,基多的一生短暂而璀璨!片名《美丽人生》,可以说是基多的一生,也可以说是基多感染妻儿热爱的人生。在兵荒马乱的日子,当外界以痛吻之,他回以微笑。这笑感染了多少人啊!强烈建议所有人都去看看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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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恐怖惊悚电影评分好潮的电影

大脚(家)好!请允许皮下!目前国外评分蛮高的恐怖电影值得看一看的!

第一部《解除好友2:暗网》

第二部《康斯坦丁:恶魔之城》

第三部《遗传厄运/祖孽》

如果最可怕的诅咒,来自你的血脉,你能逃去哪?自从葛瑞翰家族的大家长-艾伦夫人过世后,女儿安妮一肩负起母亲身后和照顾家人的重担。虽然母亲已入土,安妮却还是时常感受到母亲挥之不去的存在,同时,不能解释的异象接二连三发生在葛瑞翰家族身上。为了让母亲安息,女儿安妮决定求助于母亲身前的好友灵媒。随著逐渐挖掘的真相,他们对自己身世的认知越来越崩解,安妮试图带著孩子逃脱家族的险恶宿命。驱魔仪式即将开始,他们不知道的是,注定要代代相传的厄运必须有人继承

第四部《寄宿学校》

以上是2018年新电影。不知道网友还有什么好看的电影介绍给小编下,让小编长长眼福,吓吓小编呢?

在《西游记》第四十七回“圣僧夜阻通天水,金木垂慈救小童”,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前往西天求取真经,走到“通天河”时,被一股水挡住了去路,不能得渡,

于是借道陈家庄,化斋借宿。师徒四人在陈家庄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有一家未曾有人离世却做着“预修亡斋”的道场,

悟空问其原因,陈清一一道来,听闻这等遭遇之后,悟空心中的正义之气正在升腾,于是他联手八戒变做了两个孩童,

悟空变男童陈官保,八戒变女童一称金,陈清派人把他们抬至灵感庙里排下,将童男童女设在了上首,灵感大王踏着一阵妖风而来,迫不及待地想饱餐一顿美食:

八戒一听灵感大王要先吃她,立刻就把猴哥搬了出来,悟空在情急之下只得现出原形,灵感大王吓得屁滚尿流,

一声妖怪哪里跑,金箍棒一棒下去,就将灵感大王的鱼鳞给打了一片下来,八戒这个憨憨,妖怪逃跑了不打紧,却跟悟空争起打下这块鱼鳞的功劳来了。

灵感大王是吃童男童女不成,身上的皮肤倒被悟空打落了一块,这是他入住通天河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这次祭祀是搞得他垂头丧气,

不仅煮熟到嘴的鸭子飞了,自己也险些丧命,那么灵感大王为什么要专挑童男童女来吃呢?它有一个十分荒唐的理由:

灵感大王在通天河一带,“感应一方兴庙宇,威灵千里祐黎明。年年庄上施甘露,岁岁村中落庆云。”实际上他是帮了陈家庄人的大忙,

要说他是活菩萨也绝不为过,悟空也感到十分疑惑,既然这灵感大王有这么好,在此守护一方水土安宁,为何还会让陈家庄的人如此的伤脑筋呢?

陈清老者又向唐僧师徒等人道明了原因,那正是:“虽则恩多还有怨,纵然慈惠却伤人。只因要吃童男女,不是昭彰正直神。”

原来灵感大王保陈家庄一方水土平安,是有条件的,并且这个条件十分的苛刻,他每一年要举行一次祭赛,要一个童男,一个童女和猪羊牲醴供献他,

让他饱餐一顿,陈家庄便可风调雨顺,若不能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就会产生灾祸。这难道不是赤裸裸地威胁吗?

但实际上他要吃童男童女的理由还很高大上,那就是我灵感大王帮助了你陈家庄,陈家庄的人就得感谢我,每年献上童男童女是为了报恩。

这样一个荒唐的理由搞得陈家庄的人人心惶惶,并且灵感大王是有要求的,陈家庄的底细灵感大王翻了个底朝天,

每年轮到哪家敬献童男童女,他都心中有数,老幼年时年月,他都记得,只要亲生儿女,他方受用。买来顶替的孩子是万万行不通的,忽悠不了他。

灵感大王这哪是在帮助老百姓,实际上这等行为是在坑害老百姓的命,要他们拿命去交换平安,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

这就是在《西游记》中,灵感大王为何专吃童男童女摆在明面上荒唐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报恩,灵感大王给自己树立了一个高大上的标杆,

和一个高大上的人设,为“吃”童男童女找到了一个高大上的理由。然而他这“妖”是坏到了骨子里,这是对生命的亵渎和漠视。

在《西游记》中最流行的就是吃唐僧肉,唐僧肉为什么是各路妖精眼中的香饽饽,这么抢手呢?原因是唐僧是金蝉子的化身,

有十世修行的原体,人只要吃他一块肉,便可长寿长生。难怪大家会为一口唐僧肉打得不可开交,原来吃了有长生不老之效。

在《西游记》中,妖怪吃人肉也可分为三六九等,就和人一样,唐僧肉肯定是上层的优+品,而童男童女可能处在中间层优品,平常的普通人那当然是最下等的肉了。

灵感大王在唐僧没有到来之前,“童男童女”就成了他的最佳选择,我们知道童子尿的功效就不错,对自己的身体和法力的修行皆可以起到一个促进作用,

再者从肉质上来讲,嫩得肯定比老的口感要好,这灵感大王也是残忍至极,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之私视生命如草芥。

孙悟空对此事恨之入骨,听闻此事就发起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声音。把自己也圈进了这趟浑水,这灵感大王听说了唐僧师徒四人的来历之后,

对唐僧提起了极大的兴趣,这种兴趣大过了吃“童男童女”,他联合“鳜婆”在通天河上设下计谋,活捉了唐僧,

灵感大王喜不自胜,就等着享用唐僧,这下可让孙悟空犯了难,因为他不擅长打水战,若在水下与灵感大王干架,

恐怕不是灵感大王的对手,眼看着八戒和沙僧也指望不上,最后他只得去求助观音菩萨,原来这灵感大王是观音菩萨的宠物,

是她养在莲花池中的大金鱼,因海潮泛涨,流落到了天通河做了一名妖怪。最后观音菩萨用竹篮将他收服,救出了唐僧。

所以灵感大王对有长生不老之效的唐僧肉也是很感兴趣的,在唐僧没有来之前“童男童女”也就成了他的唯一选择。

在陈家庄灵感大王为何专吃“童男童女”呢?那就是“童男童女”与大人老人相比,有其优势,也算是择优“挑选”吧!之后唐僧来了,他就立马调整了胃口,把目标对准了唐僧。

灵感大王是观音菩萨座下的一条宠物,观音菩萨有以下几点失职之处:

第一,没有管好莲花池中的大金鱼,让他偷偷游到通天河成了精,海潮泛涨只是借口而已;

第二,观音菩萨没有引导好灵感大王,每日浮头听经,却让他修成了精;

第三,讲经没有简明扼要地阐述清楚,这是造成灵感大王专吃“童男童女”的主要原因;

观音菩萨到底给灵感大王讲了什么内容呢,没错有两句特别重要的话对灵感大王产生了误导,一句是《胎息经》中的经典:

“胎从伏气中结,气从有胎中息。气入身来谓之生,神去离形谓之死。知神气可以长生,固守虚无以养神气。

神行即气行,神住即气住。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心不动念,无来无去;不出不入,自然常住;勤而行之,是真道路。”

简而言之,胎息之法前四句讲的是胎息的原理,后四句言如何练功达成胎息。神气相助自然能够达致胎息,

那么又要如何才能神气相注呢?神合其气即是,神凝气穴即是,气穴无穴,神定于呼吸即是,佛家观言呼吸是也。

老子又有言:“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第一句讲的是修行入静的基本功,第二句讲的是练气凝神的第二阶段要点。

佛曰:“境随心转”,修炼胎息达到至心性虚静,所以能够长久,胎息,使气住,而使神往,是一个可以达到长生的方法。

另一句出处是《阴符经》:“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这句话的意思是生是死的根本,死是生的根本,

生死互为根本。恩情产生于祸害,祸害产生于恩义,恩害互相转化”。灵感大王对这两句经文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将长生之道的修炼方法理解成了吃“男童女童”方可长生,才成妖搞了个这么缺德的事,这样看来灵感大王并不是生性残忍,

而是在修行的道路上误入了歧途,观音菩萨这位引导老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分析而来造就灵感大王专吃童男童女的行为,观音菩萨才是罪魁祸首呀!

灵感大王凭着观音菩萨这座靠山,下界为妖,在陈家庄一带作威作福,表面是帮助陈家庄百姓安定一方水土,实际上这只是为他专吃童男童女所找的借口,

灵感大王为何会如此丧心病狂,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认为吃童男童女可以提高自己的修为,这样的观点是他从观音菩萨引导中找到的要略。

不知当时观音菩萨在讲经时,是他没有听清楚,还是老师没有讲明白,反正最终的结果是让一条大金鱼误入了歧途。

但说白了,灵感大王还是心术不正,所以他是在一条背道而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局当然又是打回了原形,

继续做观音菩萨手中的一条宠物。这样的结果已经给了他很大的宽恕,只是那些被他伤及性命的童男童女在九泉之下又怎能安歇?

哇靠!果然有关系有背景的妖怪,吃人可以不用偿命,孙悟空也只能看观音菩萨的脸色,有的时候也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那些无辜的丢失性命的孩子来说,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呀!”

我是彩虹之南R,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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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人,说野鸡很多,损害了庄稼,我认为这不是实情,在我们本地,基本都看不到野鸡,何来损害之说;再说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数量很多,它能成为被保护的对象吗?所以我要说,如果你当地野鸡很多,那是你的福分啊,干嘛要想着去对它采取措施呢?

同时你们当地野鸡多了,已经达到对庄稼产生危害的程度,那说明你们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不错,人们已经回归到了和谐、自然的环境之中,人与大自然就更应该和睦相处,构成更加良好的自然生态链,岂不快哉!

其实在很早的时候,我们这里的野鸡也是非常多的,不过那时候的农村人,思想上可没有多少环保的概念,不仅大肆地毁林开荒,还有很多的农村人,利用晚上或白天的空闲,带着火枪专门进山打猎,其中野鸡也少不了成了枪下之物。不过我曾经吃过火枪的亏,所以至今不敢使用那个玩意。

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后生,有一次和几个朋友一起打猎,就在我扣动扳机的一霎那,火药没有出铳,却在枪栓部位炸了,弄得我满脸黢黑、惊魂不定,从此就再以不敢去摸火枪了。

现在我们这个地方林子不多了、杂草也少了,虽然后来火枪也被禁止了,但是野鸡仍然没有了踪影,一年到头能够看到野鸡的次数那是屈指可数啊,这可能也是大自然对我们过去大肆捕猎行为的一种惩罚吧。

野鸡数量如果多了,确实能给庄稼带来一些危害,因为野鸡是一种素食性的动物,它的食源很广,比如各种青饲料、农作物的种子、出穗的水稻小麦、还有快成熟的玉米黄豆芝麻等等,都是野鸡爱吃的食物;野鸡还有一个特性,就是喜欢玩地里的泥巴,它会将松软的泥土不断刨到身上,然后又张开羽毛不断抖动身体,将身上的泥巴抖落在地上,不断的重复玩耍,实际上就是借此将身上的各种寄生虫用泥巴带走。

所以当田地里的泥巴平整得较为细碎,就很容易召来野鸡的光顾呢!野鸡在玩耍细泥的同时,顺便也把农民播下去的种子给吃了,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的出芽率,影响到最终的产量,如果当地野鸡数量多,这种影响相对也就更明显。所以如果你们当地野鸡数量真的过多的话,也是可以采取一些手段进行驱离的,但在驱离野鸡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保护性地驱离,切不可有意去伤害甚至是捕杀它,否则你就违法了。

大家别小看野鸡的智商,这是一种胆不大但很狡猾的动物,对付它们可不能只有一两种方法,而是要结合多种手段,才能起到阻吓的作用,但是过去那种下药、枪杀等手段就免了吧,不要野鸡没吓住,倒把自己弄进“局子”里去了。常用的驱离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进行:

野鸡多了,确实对庄稼具有一定的危害,但野鸡又是国家保护动物,咱们农民朋友们可不能去伤害它,一定只能采取措施驱离就可以了,当然在驱离过程中,万一失手无意伤害了几只野鸡,也千万不要张扬,低调处理就好哟!

总之,现在农村的生态环境确实是越来越好,过去一些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又开始多了起来,虽然这是一个可喜的自然现象,但是也难免会给我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使得我们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农作物不受损害。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对于一些保护动物,我们在采取措施的时候只能进行驱离,而不能去伤害它,更不能打着“保护庄稼”的幌子,去有意地捕杀它们。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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