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西安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委托专业助浴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以居家上门助浴为主的助浴服务。
助浴服务对象
《通知》显示,以下两类人群可于文件印发之日起,在一年的试点周期内申请2次助浴服务,服务主要以洗头、洗脸、洗手、洗脚、洗躯干等主要内容。
一是低收入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二是一般服务对象:居住在西安市的失能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报名方式
服务流程
助浴服务机构应通过日常检查、周期性检查、定期回访等内部服务评价方式,收集服务质量信息(包含服务满意度、性价比、服务响应、便捷度等),对服务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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