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牛顿说,安娜丝玛扯了他的衬衫一下。“我的确有一间浴室,”克鲁利觉得自己说话时像是在用力扯开什么黏糊糊的东西。“但它不是用来洗澡的。原因大概和这儿那个天使需要一个暗房差不多,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我的天啊,”牛顿把头慢慢地搁到交叠的双臂上,闭上眼睛呻吟。“我不能再喝了。”安娜丝玛摸了摸他的头。她陷入了沉思。“恶魔不需要洗澡,”她说。“我想是因为这个。”“好,这么说,”亚茨拉菲尔振奋精神,仿佛已经忘了刚才那件事似的。“是谁赢了?”
侧颜杀合集
彪子:封神花魁~
*现背,一个和姬发殷郊入戏到crossover的故事*小第一人称*纯属虚构切勿当真
2018年,我终于征服骑术课上那匹自己的马,剧组一纸通知下来,确定让我演姬发。
尘埃落定,知道消息的时候我刚洗完澡出来,对着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吹头发。冬天的冷空气在换衣间里强烈的荷尔蒙包围下被剿杀得丢盔卸甲,热温和喜悦让所有人的脸上都戴了一层微醺的神色。
在训练营里我已经尽我所能,这个时候想要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地迎接命运的安排,背着身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主角。报到我名字的时候我心里长出一口气,身体反应却没跟上,...
在训练营里我已经尽我所能,这个时候想要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地迎接命运的安排,背着身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主角。报到我名字的时候我心里长出一口气,身体反应却没跟上,直到头皮发烫、有人夺走了我手里的吹风机,我才反应过来。
“要烧起来了。”他说。
我抬眼看镜子,深深的眼窝里,他的眼睛似笑非笑。陈海亮站在我身后,戏谑地看我。他比我高不少,宽大的影子一挡,好像把镜上的水汽都冻住了。
周围人都在四处找我,一双双眼睛乱飞,在这个不出声的角落里,我忽然忘了说话。
他一抬手带起一小股风,有头发吹干后饱满松软的香味,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
很快人们发现了镜中的我们,李昀锐和黄曦彦一左一右地扑了上来喊我发哥,我这才落到了实地,飞快地看了陈海亮一眼。
他演殷郊。
/1.5w+一发完
/ooc预警
/be预警
殷郊因为苏全孝而流的一滴泪造成朝歌无法挽回的雪崩,从此每走一步都是死局。
断头台上年轻的王储束缚手脚,面对肆意欺他骗他的父亲,浓烈汹涌的情感把人形扭曲成封口容器,震荡的爱灌不进来,嘶吼地恨也出不去。
崇应彪踢开已死的刽子手快步上前,伸手抓住殷郊凌乱的头发,这是他大好的机会,血染朝歌,失去亲子的王能成为任何人的父亲,而他会是权力最优秀的儿子。
权力,权力,权力。
野心家心无杂念,自从弑父当日泪流满面迈出大殿,权力貌似就成了他唯一可以追求的东西,年轻人被混沌地捧上梦寐以求的位置,外表人模...
野心家心无杂念,自从弑父当日泪流满面迈出大殿,权力貌似就成了他唯一可以追求的东西,年轻人被混沌地捧上梦寐以求的位置,外表人模人样完好无损,看上去磐石一颗,生有蛇蝎心肠,真好,殷商北伯侯强迫自己感到快慰,他兴奋地颤抖着,一手攥紧鬼候剑,一手用力将那副凋零时更加稠艳的面孔调转方向。
最后,他要看一看殷郊的眼睛。
作为稀世宝物,鬼候即使在地牢昏暗的灯光下也能反射出刺目的锋利,崇应彪执起剑,注视着他不能更熟悉的复杂的纹路,这些纹路往往不能被欣赏,因为可以让血流更多伤口更难愈合的危险功能,再漂亮也凶猛。
地牢太安静,姜文焕什么罪也不愿意殷郊受,选的地方倒便宜独自看守的崇应彪,他故意大声叹气,半眯眼睛,吹了吹鬼候剑上莫须有的灰尘,物似主人,鬼候剑剑刃冷清和殷郊凛冽的眉目三分相像,崇应彪瞧着忍不住伸手弹出响声,叮铃,给牢里尊贵的血统一些了不起的暗示。
老实说,崇应彪还真期待殷郊给他交代些什么死志,毕竟八年战友,情怀还是在的。
已经被判定为杀父弑君的废太子没随他惊醒,殷郊靠墙端坐,似乎还未能由吹掉遮目叶片窥见的打击中回过神来。
殷郊不想说话,也没力气,可能他全部生机在面对父亲承认一切肮脏时就耗光了,可能刚才押送途中崇应彪使他太痛了,他凌乱披发,轻轻躲在地牢的角落里,几乎就要那样沉默死去。
静谧的空间里崇应彪心口烦闷,北伯侯为他没见过的太子殿下感觉别扭,他皱着眉,又忍不住笑出声。
崇应彪明天要送殷郊上刑场。
手中的鬼候剑很冷的,可曾经他看执剑者举起时觉得分明热得很,耀眼地像太阳。
崇应彪拿着剑对虚空比划比划,鬼候可以轻易劈开牢房上的锁放殷郊离开,但他没想过要那么做。殷郊是死是活,痛苦快乐都和他关系不大,或者说死了更好,崇应彪只要完成殷寿给的任务,看住他,过了明天,他就是一人之下。
刚刚宗庙到地牢的押送途中殷郊忽然清醒来,大悲大哀后疯了似的奋力在崇应彪手掌间挣扎,他和姜文焕各抓一边,勉强维持一头蛮牛,姜文焕不伤殷郊,束手无策几乎要开口喊表哥,崇应彪沉着脸,用力将殷郊手臂攥紧,拦不住,干脆地拧断了他腕骨。
啊——
殷郊疼得更狠了,红着眼睛反抗愈发激烈,慌乱中发簪陡然跌下来,崇应彪面不改色迈过去,是麦子花纹的金色短簪。
哥,哥,姜文焕拿出不在人前显露的关系安抚着他,崇应彪能看见他咬紧的牙关,内心却平静嗤笑,对这难兄难弟浑然不在意。
他近乎故意地半搂半抱,强硬地架起殷郊,让痛到冷汗直冒的太子殿下在他怀里发出痛苦不堪的哀嚎,那感觉怀里仿佛截住一只鸣叫的飞鸟,濒死还在扑腾。
“鄂顺死了。”崇应彪忽然沉声,恶毒地提醒他。
姜文焕瞪了他一眼。
疯太子闻言愣了愣,定住在原地,他惊惧地睁着一双红红的眸子看向崇应彪,痛苦都被吓到似的小下去,殷郊明白崇应彪什么意思,今时不同往日,鄂顺死了,他跑,面对他已然完全陌生的父亲,崇应彪和姜文焕也会死。
可崇应彪什么时候这般冷酷狠厉的?
短短几日而已,大家好像都长大了,就显得他不肯割舍的天真愈发可悲。
物是人非,不仅是父亲,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好似忽然面目全非,殷郊含泪摇摇头,哀恸地发出又哭又笑的声音,他不再反抗,甚至开始顺从,崇应彪手贴上他皮肤,仿佛刚才果断伤害殷郊的人不是他,冷脸为他拉一拉领口,朝歌阴天,原来太阳也会发抖。
崇应彪和姜文焕把殷郊送到地牢,姜文焕仍然侍卫般给殷郊收拾出干净的地界,他则在一旁看着,忍了忍才没说风凉话,姜文焕蹲下身用手碰了碰殷郊膝盖,可能顾忌崇应彪,他什么也没说,只凄望着殷郊空荡荡的表情,心中千言万语般化成一句,表哥。
随后便不再多待,转身就走,崇应彪不敢让殷郊死在地牢,可殷郊出地牢却势必会死,姜文焕心乱如麻,快马朝城门奔去,要做的事情还太多。
崇应彪目送他下定决心的背影,想姜文焕可能还得找法子救,劫法场的事姜家人做不出来,可送殷郊离开,城门第一守备军正轮到姜文焕,他未必不敢。
无数人早用生命告诉过他答案,只是他不肯听,固执地拽着姬发为殷寿辩解,让更多后来本可以不死的人都因他而死。
废太子抽干灵魂的偶人一样待了好几个时辰,中途崇应彪出去过两次,回来殷郊动作一变未变,仿佛已经死去多时,崇应彪或站或坐,行动说话都得不到任何回应。
不过好在崇应彪喜欢自讨没趣,习惯越没趣越讨,就像小时候跟父亲打猎,明知道男人不会回答他请教的那些问题,却还是傻着一张脸去求。
啊,他父亲已经死了。
“不说点儿什么?”
殷郊始终颓丧地低着脑袋,哀莫大于心死,他一改宗庙前疯狂悲切的模样,人已从内而外地消散,看起来大病一场几乎随时殒命。
等了良久,崇应彪以为殷郊永远也不会开口时,废太子突然地喃喃低语,声音小得需要崇应彪全神贯注才可以听清楚。
“过几日就是你生辰了……”
妈的。
“这不是死人该管的事。”崇应彪收剑,忽然感觉没有意思。
殷郊怎么不现在就死呢?
他烦躁,说不清因为些什么,自从龙德殿殷寿逼他弑父,崇应彪就再也摸不到开心与痛苦的边界,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快乐的,而且得是趾高气昂,放声大笑,毕竟北伯侯嘛,万万人上可望不可即的高贵,曾经把脚踩他脖子的人,如今都要低下头给北伯侯问安,他最想要扬眉吐气,现在每天看到的都是恭敬顺遂和奉承,一朝得偿所愿,本要千万开心万万欢乐。
可事实并非如此,崇应彪真正的快乐十分模糊,神经蒙上一层层名叫野心的纱,看不真切他心口破溃涌流的是金水还是血脓。
“母亲是怎么死的”殷郊又哑着嗓子问,崇应彪没回答,他攒了攒力气,慢慢靠近坐在牢笼边的看守,取暖的兽靠近猎人,“不是你给我通风报信吗?”
不过崇应彪可不好心,他是想催殷郊去撞父亲的剑刃,催他去死。
殷郊缓缓地点点头,母亲死前没有太痛苦,大概算无数苦难中勉强捡起来的幸事。
比干一直不肯告诉殷郊外面乱飞的传言,他所了解只有一个个噩耗,叔祖有没有猜到其实姜子牙说的都是实话,会不会正因为殷郊的固执,才不得不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证明。
殷郊头痛欲裂,怎么好像他只是被滚石砸了一下,就开启另外的人生,昏头转向地醒过来,眨眼四大伯侯出事了,还没等他消化好消息穿戴整齐去安慰母亲,去质问父亲究竟怎么回事,姜王后的死讯就快一步递到眼前。
然后是叔祖剖心,殷寿反口……一切都过分地仓促,眨眼几日他就从商朝太子变成被推上断头台的囚犯。
“都怪你,殷郊。”
“......”
崇应彪面容平和麻木,连指责都不是,单纯嫌他不够痛苦,冷漠地陈述,“都怪你当时没下去手,让主帅把妲己带回来。”
“不是......”殷郊摇头,表情扭曲,无法接受崇应彪的刺痛,想否决,他只心软苏妲己是苏全孝的妹妹,他不知道那是狐妖。
“鄂顺,我们的父亲,你母后,大祭司,都因你而死。”
“因我?”殷郊抱着脑袋,期望可以捂住耳朵,他折断的手骨耸拉着,恍惚间濒临崩溃,口中发出呜咽叫喊,几乎快要被崇应彪肯定的话语逼得撞墙。
可现在还不能死,还不能死,崇应彪说的是事实,他已经害死很多人,无论如何,崇应彪怎么说,他至少不能再害死崇应彪。
北伯侯居高临下,亲眼看到殷郊的绝望,仿佛上瘾发作得到缓解般浑身都轻松很多,他饶有兴致地蹲下来,语气颇为阴阳怪气地可惜,对旧朋友根本没有心疼,没有任何怜悯,“现在姜文焕应该想尽办法要救你,你猜他能不能成功”
“别说了!”
殷郊扑过去,额头撞上牢笼,他现在距离崇应彪很近,两个眼睛冒寒光,披头散发像索命的冤魂。
崇应彪躲也不躲,瞪着眼和他对视,两人互相愤恨,如同行至陌路的两只野兽,生怕对方不够声嘶力竭不够鲜血淋漓,精神同样已经岌岌可危。
崇应彪绷紧到极致的神经将断未断,窒息着渴望摧毁所有,他龇牙咧嘴,恨不得用车轮从殷郊身上碾过去把生命瞬间抹除,要么用力抱住殷郊绞拧,让殷郊在他怀里挣扎到动弹不得,痛苦至再无回寰。
殷郊看着崇应彪,他在发生这么多事情后第一次仔细看看崇应彪的脸,发现新晋北伯侯竟和他不分上下的可怜……殷寿疯子,用他极具天赋的刑罚点子分给他们最糜烂的结局,天哪,他忍不住伸手想碰一下崇应彪的发丝,崇应彪飞快避开,咬牙切齿嚯嚯冷笑,犹如困住的野狼,可笼子里明明是殷郊。
杀父后崇应彪就完全歪曲错缪地坏掉了,身体各处都不受控制,随便拼合个人,所作所为没任何规律可言,只想用野心的借口掀翻所能席卷的一切。
最想砸碎,最想撕扯,最想折磨仅仅活着就让他难受的殷郊。
“质子死了就死了,你死却要搭上这么多人,你现在还觉得我们一样吗?”他恨恨地给殷郊下结论,“最应死的就是你。”
说完崇应彪抓住他的头发,殷郊脑袋歪了歪,一滴眼泪猝不及防落下,打在崇应彪手腕上,震得他慌忙火星烫伤似的丢开,恶狠狠将温暖潮湿的触感蹭掉。
殷郊倒在一边喘气,睁眼任由眼泪更多地淌出来,崇应彪和殷寿一样厌恶看到他的眼泪,心口像塞了浸水的棉花,沉甸甸,爬满求生的蚂蚁。
鬼候旧主爱笑,比起冷冰冰的武器,平日殷郊更像锻造时未没入水池前烧好的火红,靠近开始就给崇应彪烙下一块儿血肉模糊的旧疤,让他看见殷郊就觉得灼痛。
情况发展,即使现在殷郊已经不再烫了,结果又因为崇应彪更冷所以没有丝毫改变。
可崇应彪从前也以为殷郊永远不会变的,他也是。
生辰他沉默着敌视这个词汇,想不明白殷郊到底要干什么,殷郊知不知道他就要死了,还是说是殷郊以为对崇应彪有用的感情牌
明天就上断头台,今日该咒骂,愤慨,痛苦又恶毒地怨天尤人,如果什么都不会至少该学会恨,恨殷寿或崇应彪都好,而不是为鄂顺还有更多人停下逃跑脚步,不是临死前还要装地施舍慷慨大方!
“姬发去杀西伯侯了。”崇应彪换个话题,他想故意刺激殷郊,希望他最好在明天太阳升起前疯掉。
“你说什么”殷郊难以置信地爬过来,仰着头,神色因为犹疑显得有些可怜,像崇应彪某年从雪地里抱起来的小世子,殷郊下意识反驳,“不可能,你骗我,姬发怎么可能伤害他父亲?”
崇应彪低头大笑,殷郊啊殷郊,他笑得要流眼泪,殷郊眼里姬发总是好的,哪怕他面前就有一个杀父孝子,也没对他的判断产生任何影响,姬发不会杀姬昌在殷郊看来和他会杀崇候虎是一样肯定。
殷郊的脸气得通红,又着急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他眼巴巴等着崇应彪回答,可崇应彪没再继续说下去,他忽然伸手进去,“你是不是发热了?”
崇应彪摸摸殷郊的磕了个印子的额头,有点烫,殷郊却猛得狠狠咬上他虎口,瞪着圆眼睛不撒嘴,牙齿扎进崇应彪肉里,很疼却可以忍受,殷郊没下死力气,不会咬掉块肉。
就这样,崇应彪不急着抽回手,反兴致盎然地捏住他腮帮子,殷郊就知道朝他撒火儿,崇应彪忘了自己杀人诛心的话也最愿意扎向他,“行了,我去给你拿药。”
殷郊不肯,叼着他的手像狗叼骨头,两条眉毛斜斜的竖着,崇应彪想了想,终于说句姬发的好话,“又不是我,姬发不会动手的。”
他自嘲一下,没注意自己在哄太子,“可以吗?”
“不是。”殷郊想为姬发解释,可他并不存有伤崇应彪的心。
崇应彪把手抽出来,看看青紫的牙印,他寻思殷郊要住久了得在门口写个猛兽的告示,免得下个人给他咬断几根手指,示意殷郊不用解释,崇应彪明白他的意思。
“我去给你拿点药。”
殷郊也没说不用,因为他说不说都没用,崇应彪总是反反复复,在他面前不断舍弃和抓紧,殷郊不明白他想什么,一直不明白。
崇应彪走出地牢,抬眼恰好是一轮圆月。
姜王后的尸身恰由当值的北方质子处理,消息最快传到崇应彪耳朵,北伯侯起身穿戴好铠甲,立即加入了晚上本就没有安排他的巡逻,崇应彪明白王后死于深宫这几个字对殷郊意味什么,他索性直接领兵走到摘星阁附近,等着主帅发号施令。
殷郊在里面,殷寿刚进去。
姬发姜文焕来得也不慢,三个人碰头,一句话还没有来得及说,摘星阁方向传来大王荒诞无稽的指责,崇应彪向上看,重重烂漫宫阙,太子持剑登鹿台,失去母亲的小狮子已然痛极,吼叫振聋发聩,她是狐妖,殷郊的白色睡袍似一件孝衣,走动起来如未点燃的纸钱。
画面撞进眼眶,崇应彪有惊恐有大喜,当下太子势必做不成太子了。
虽然是他派人去找殷郊就预料到的场景,可崇应彪还是很想问,是不是只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殷郊才感觉自己最高尚刚直
武器锋利可自保,为人臣人子,锋利只会自断。
保护大王,崇应彪高喊,亲手促成的立功时机他绝不会错过,挥剑一马当先冲在前,和战场上冲锋陷阵颇有相似的真挚。
杀父还愿的北伯侯两三天没能休息,全靠野心吊命,但他依然目光如炬,即使精神飘忽不定,奔跑时直想吐,还觉得挺好,崇应彪胃里空地能填进去至高无上的位置。
殷郊逃了。
崇应彪恼火地蹲下,懒得看瘫倒一侧的姬发,他们待在一块儿的日子太长,那短短一道伤口根本连样子也不肯装,姬发不是证明殷郊伤了他,他是在明目张胆地在威胁,告诉崇应彪,一旦他要下去,利刃将来自身后。
殷郊不会放弃鬼候剑,现在鬼候剑留在这儿不过是在警示后来者,继续追究随时将变成太子逃跑杀死的受害人。
姜文焕跟上,不用多观察就立刻理解了情况,八年,不是八天也不是八个月,他们认识八年。
他伸手拦住崇应彪,轻飘飘一句火把,拖延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姜文焕站在姬发,站在殷郊这边。
崇应彪有些犹豫,他倒是无所谓和姬发刀剑相向,可加上姜文焕,结果当然非常明显,他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气氛凝结一瞬,崇应彪站起身,顺姜文焕给的台阶下来,非自愿相处八年的散装熟悉让大家都松了口气,他不会再追。
鬼候剑是给崇应彪放弃的甜头。
姬发真的懂他的贪婪,没了功劳有鬼候剑也很好,崇应彪感觉自己被小瞧了,又不可能不为这个心动。
他在姬发面前拾起鬼候剑,月光下仔细打量剑上美丽的花纹,剑和剑的主人一样,都带着前一刻未消弭的腾腾杀气,沉甸甸握住,仿佛握住他嘭嘭直跳的心。
崇应彪用力抹掉剑刃上的血,指尖被故意划破,本该意气风发的北伯侯,寂寥地书上自己的名字,崇应彪,他用自己的血在鬼候剑上深刻地印下,有意逆着姬发不赞同的目光描了一遍又一遍。
不过,崇应彪想,他拿在手里才知道鬼候剑脱离体温也和寻常武器没什么两样,不会烫,更不会发光,或许自始至终崇应彪眼里真正炽热耀眼的只不过是殷郊,和殷郊拥有什么也无甚联系。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崇应彪目的明确,要殷郊成为第二个为他野心让路的贡品,和父亲并列,奉于修满恶鬼的野窟,他比恨更清楚喜欢,哪怕曾一直觉得自己非常讨厌殷商王世子,崇应彪知道他什么德行,他就是对不该属于自己的柔软情感,非常讨厌。
从那个吃饱穿暖让姜王妃裹成球的世子跟在殷寿后面来到质子旅,雪堆里锦衣华服拿起剑,扬言要成为父亲一样的英雄,要和这群凄惶无依的孩子当兄弟时,崇应彪就讨厌。
殷郊活得少有心事,身上生长着踩踏别人而不自知的,天真烂漫的残忍,天真使得他道德永立不败之地,残忍是他总能轻易放弃其他人一生所求的东西。
不管是高高在上安乐的世子生活,还是后来明明拼命才获得却可轻易当赌注的鬼候剑,又或者未来帝王的位子,乃至本该最珍贵的生命。
这种残忍对崇应彪和殷寿相当于招招致命,随着一发不可收拾的欲望逐渐见血封喉。
殷郊才进质子旅崇应彪觉得他恶心,虚伪,商朝皇族这一代唯一的独苗,不好好躲在安全的宫殿,偏来和训练场被遗弃的他们一起做所谓抛头颅洒热血的蠢事,称兄道弟,怎么想怎么看都是帝王家御下的手段,殷寿给质子旅撒下信仰的种子,蛊惑半大小子们真当殷郊是兄弟他是父亲而前仆后继的把戏,就算殷郊再无害,竭力向周围辐射善意,崇应彪也不信。
每次他坐在火堆旁仰着脸讲自己父亲是个大英雄,崇应彪都躲得老远,避免被这人亮晶晶的眼睛洗脑,有时仔细着主帅的动静,等殷寿走近摆出赞同的表情,姬发苏全孝往往最为捧场,扯嗓子吆喝地像殷郊发出声音的回响,让人睡觉梦里也忘不了做个英雄。
而崇应彪却早知道自己绝当不了英雄,知道他们不是兄弟是士兵,质子就是质子不是儿子。
就算他父亲位列四大伯侯,崇应彪心里也明白,他和质子旅绝大多数质子一样,是被厚重的家庭踢出来,没有继承权,没有竞争力,可轻飘飘送到战场上垒实殷家江山的质子。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情感富裕者能编织的美梦,榨取不了他一点幻想,除了往上爬,除了赢带给他痛快,其他东西根本无法慰藉崇应彪早枯萎在北地的心灵。
难以置信,殷郊记得住八百零四位质子的名字和生辰,包括崇应彪的。
他早先原本只记得名字,后来质子旅第一个人死去了,崇应彪看见脱下铠甲后殷郊默默翻来大家的初到朝歌登记的本子。
那天恰巧是他十四岁生辰。
战争让未完全长成的孩子们幻化出大人的脸,殷郊牵着马,第一次面对兄弟死亡,他心情不好,可今天是崇应彪生日,他刚知道就再放不下,强挤出个酒窝笑笑招呼他。
“走,陪我跑一圈儿。”
崇应彪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以往这事情殷郊都是找姜文焕或者姬发,鄂顺骑马焦躁,他骑马狠,都不是跑马的好搭子,另外两个虽然也不跟殷郊一个风格,可很会为他迁就,殷郊不晓得,还以为是找到默契的伙伴。
“我骑你的。”
他瞥见远处注视这边的姬发,每天亦步亦趋生怕殷郊忽然暴毙的西岐农夫竟然也难得没上来打扰,战争带来的余悸让质子旅对同生共死的战友宽容,死亡更是,崇应彪隐约感知到大家悲伤的气氛,故作大人终究不是大人。
“好。”殷郊倒不在意,他总不在意,“要不要试试我的弓”
“要。”
说话间崇应彪顺利翻身上马,殷郊却不是很对他那匹的脾气,被颠来倒去折腾好几个回合,夹稳马腹使劲勒紧缰绳,终于才安生地在马背上待住。
崇应彪皱起眉,看得十分别扭,殷郊驯服这马像驯服他似的那么难受,主人和自己没多久就平静下来的马儿一对上眼,各自领回一份鄙视,不中用。
殷郊率直,想什么说什么,他在讨人喜欢方面玩不出什么花样,驾马走两步,忍不住开口问,“你生辰,想要什么”
原来如此,崇应彪想,见过死人开始心软的王世子大庇天下,他成了第一个受益者,可崇应彪能开口要什么?他胡思乱想,质子能和世子要什么?没啥心眼儿的殷郊究竟是不是在试探忠心?这话能当真吗?
崇应彪纠结,怕稍有不慎下个战场除名的就是自己,顿了一会儿,望向殷郊仍耐心等着的眼睛,他决定遵从一点不太逾矩的内心,“为什么要知道质子们的名字”
“什么?”
“为什么要知道我们的名字,生辰。”崇应彪的确疑惑,他的世界观无法解释,“你以后不止八百个士兵。”难道也要从头记到尾。
“可我们是兄弟啊。”殷郊不假思索地说,他不明白这件事和多少士兵哪里有关系。
……兄弟。
崇应彪看着殷郊,他是认真的。
这也是主帅算到的目的吗?
崇应彪撇开脸,被他理所应当的回答刺到眼痛,转过头,朝殷郊伸出手。
“你的弓。”
殷郊毫不犹豫将弓箭递过去给他,仿佛以前给姬发只是崇应彪没勇气上前,弓弣被殷郊握住很久的地方十分温暖,崇应彪接过来,蜷缩一下手指,掌心恍惚烫伤。
晚上找不到多少猎物,他们也心不在此,两人驾马慢悠悠转一圈,回营地前射了满篓月亮。
虽然晓得殷郊可能只把他当做死在战场上的质子的补偿,可那天崇应彪没生气,他收起自负和骄傲,突然觉得殷郊切成无数份的心软仁慈也没什么不好,他拿一份,看不出来拿过,却结结实实拥有,有时候为什么得到不重要,得到才重要。
他们并没有变得更亲近,却没理由再疏远。
回到朝歌殷郊给崇应彪补了礼物,崇应彪看他紧张兮兮地跑着抱上来,抬抬眼皮假装不在意,世子殿下,什么玩意儿啊,瞧不起他,食盒值几个钱
“尝尝,母亲的手艺,我央她仿了北方糕点的样式,肯定很好吃。”
啊?崇应彪一时没反应,他想不到自己还能劳动王妃大驾,母亲这个意向离他太远了,千里外一座孤坟,人是不能写进崇家的低贱人,鬼是无名无姓倒霉鬼。
“我也要吃。”旁边的鄂顺听见立刻凑过来,他最小,平日嘴馋。
“不行不行。”殷郊拢住食盒,“都有份,很多的,等崇应彪先挑。”
但口味对崇应彪来说太甜了。
他咬了一口,盯着殷郊谨慎的样子,难得露出一丝无害微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呢,“这是为我做的”
“对。”殷郊点点头,他就说,厨子哪有他母亲厉害,崇应彪都满意了,可见母亲手艺出神入化。
“那我拿走了。”
等等,殷郊呆了呆,他路上忍了又忍才着没碰,想等着崇应彪开动后就吃第二块的,鄂顺直接蹦起来,“给我留点儿,有多好吃”
崇应彪不管,提着食盒拿起盖子盖上,对俩人的牢骚充耳不闻,回他自己营帐的半途路过姬发,开心地大摇大摆,下巴翘到天上去。
生辰过后崇应彪对殷郊也放肆了些,连带因为他对殷郊保持距离所以处处小心点姜文焕都松了口气,姜家特殊,皇室多疑,他至少表面上要跟殷郊保持距离,大家关系都不错姜文焕才可以和他表哥亲近一些。
他们原本是可以一起长大。
尽管长大过程中有很多变数,大人要的东西更多,求的更多,野心也更大,赌约由射中多少靶子到杀多少人,由烤一只鹿到斩一个头,殷寿需要更多军功,他们就得上更多战场,可和这些人在一起,会产生极为矫情的安心,旷野里在彼此守护下睡着的安心,背靠背厮杀到最后一刻不必回头的安心。
他们不知疲倦不辞辛苦,有时甚至机械地挥动刀剑,连对方的面目都来不及看清,一身血从死人堆里捡出兄弟,边喘气边点数,少一个,又少一个。
渐渐殷郊学会了为活人笑,不再抱着质子的尸体不肯撒手地哭泣,他已经被主帅打了好几次,终于从固执地要拖死人回家的小孩,变成能带他们的剑回家的世子。
崇应彪在一场场血色中感觉不到任何当英雄的快感,他不知殷郊和姬发盲目的自信出于何地,敌人或者血肉横飞或者垂死挣扎在他看来都没意义,只有战后论功行赏才能让崇应彪察觉原来杀人和猎兽有所不同。
小时候殷郊好奇心重,爱追着不同地方来的兄弟讲故事,姬发把麦田里的故事给他,鄂顺把细水长流的故事给他,姜文焕则补充姜王后讲过的细节,崇应彪顶着殷郊探索的目光满头汗,欲言又止两回,最后吊儿郎当地告诉他,北地和朝歌没什么两样,纵马打猎,骑射剥皮,嘁,还不如这里宽敞。
不信,肯定好得不得了,你自己藏着掖着,等我哪天去看,比比到底一不一样。殷郊拍他肩膀,一句话让崇应彪绞尽脑汁,他真想不起来有什么好玩的。
北方在他看来和战场一样血腥,年纪很小的兄弟姐妹为争抢父亲的注意打到头破血流,互相陷害却不被制止,养蛊似的圈在一处吞噬出胜者,每个都又冷漠又自私。
相隔战后未灭的火海,崇应彪看到殷郊,他蹲下握住不断咯血的伤员的手,是和殷郊关系不错的质子,前些天还说家里娃娃亲的新娘将来朝歌,崇应彪撇开脑袋去找其他尸体下可能掩埋的伤者,忍不住皱起眉头,身为世子的殷郊一直觉不出他在质子旅很特殊,他把自己和父亲还有质子旅绑在一起,可不一样的,面对父亲他是儿子,要承担责任,面对质子他是第二决策者,要履行义务,当有一日殷寿和质子无法行驶在同一个方向,殷郊会被彻底扯碎。
崇应彪操心时没料到想扯碎殷郊的会是自己,他扯碎殷郊时也没想到曾认真地操心过。
殷郊十岁抱着琴跑到质子旅躲老师时就让所有人都敏锐意识到,被殷寿刻意模糊的,这至关重要的一点。
小世子少见地穿上锦衣华服,带着叮叮当当的玉器,殷郊进朝歌城就不跟他们在一起,他莽莽撞撞地闯进练兵驻扎的围帐,把琴往姬发床上一放,姜文焕急跑过来,看样是听说世子丢了找来的。
所有人都好奇地打量他,殷郊在质子旅待得太久,他们都忘了他身份不同,殷郊丝毫察觉不出大家眼神的变化,盘腿坐在一堆披坚执锐的铠甲小将中间抚琴,边弹边说老师好严格要打他手板,崇应彪蹲着听,品不出个一二三四,可他挺喜欢看殷郊认真地样子,被其他人注视却不知道为什么的样子,自顾自把他们当成兄弟的样子。
他们像一群狗围着把自己当狗的猫,崇应彪当时就明白,终有一天猫咪会为此付出代价,没有对错,只是各自的骨骼不同,狗需要忠诚,一只猫却不需要对狗忠诚。
如果一切顺利,他们平平安安长得再大些,殷启没有孩子,殷郊未来会是殷商的王,等质子旅立下军功再拼拼命,他们成为他最信任的四大伯侯也说不定。
崇应彪不是纯粹的好人,他是有野心,可直视自己的位置,却没想过有一天殷郊成了商王会是他谋反的好机会,毕竟殷郊嘛,崇应彪下意识觉得自己在殷郊之下还挺乐呵挺足够的,长大的小世子成为王啊,崇应彪异想天开地琢磨,他应该会是个忠臣良将,带回朝歌的宝贝肯定比西岐那农夫多得多。
说到西岐,崇应彪长大些还是很喜欢挑衅姬发,姬发虽然争强好胜,可他自己对自己每次都受崇应彪挑衅的原因也算心知肚明。
不只关系不好,也不是众人眼里因为想从殷郊得到鬼候剑就得过姬发这关,俩人丝毫不怕幼稚,和从前一样当着殷郊的面打得热火朝天,上一次比试的结果丝毫不影响这次打斗的劲头,殷郊当了八年裁判,参赛选手心态却已经全然不同。
小时候崇应彪单纯因为看不惯把做英雄挂在嘴边的蠢蛋,现在,殷郊笑眯眯在火堆旁填饱肚子,丝毫没觉得眼前像两只求偶期争夺交配权的雄兽,在他面前展示引以为豪的体魄斗志。
姬发和崇应彪打地最厉害那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他毫不掩饰地说崇应彪看殷郊的眼神脏,禽兽,崇应彪刚觉醒不久的少男心事乍被戳破,直接摸拳就走,俩人你来我往,围观的人多了却又变成俩哑巴,闹到主帅面前,还要殷郊来求情。
到底怎么回事?殷郊实在不明白,这次又在争什么东西,打什么堵,崇应彪和姬发撇开脸成了俩锯嘴葫芦,谁也说不出口,散开还瞪对方一眼,姬发倘若不用相同眼神看向殷郊,又怎么会读懂他的渴望,两人时不时唇枪舌剑,很清楚彼此安着什么心思,农夫和猎户,粪肥和禽兽,谁也别染指,谁也别说谁低贱。
他们想要殷郊,而鬼候剑是可以放在台面上的替代品,挂在嘴边,话里话外争抢。
争抢中崇应彪看过太多次殷郊拿着鬼候剑的样子,光芒万丈的形象几乎刻在他心口。
那是皇天贵胄,是殷商不死的玄鸟,不管作为殷家这一代唯一的孩子,还是主帅独子,都是他可望不可即的位置,崇应彪有时也分不清是对殷郊这个人还是殷郊得到的一切产生据为己有的独占心,他走在朝歌的夜里,忍不住抬头望一望美丽高耸的宫殿,殷郊在那里,他心里的感情不是嫉妒,难以言表的焦躁和不对等从夜井涌出溢满整个皇城,是渴望。
尽管事实如此,崇应彪承认殷郊的确从他的世界里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可他也始终不认为自己多么在乎,至少比起权力,崇应彪觉得自己能随时舍弃,甚至拿殷郊来垫背,他逃不开幼时拼命活下去带来的后遗症,自私自利只考虑自己,对稀薄的感情持怀疑态度,要得到却控制自己不能给。
姬发大概更看不惯崇应彪这一点,不被爱的人的喜欢地太便宜,不值一提,偏还要和情深似海被爱会爱的人争,不知是你衬得我更高一分,还是贱一寸。
崇应彪才不管那些,他自洽极了,几近刻板地固守自己来到朝歌的初衷,要成功,要封侯拜将,要让抛弃他的崇家看看清楚未来是谁做主,乱花迷眼拂去便是,他连自己都能牺牲,更别说殷郊。
不过再冷静处理,万事有意外,崇应彪克制无视,特殊一旦产生却势必疯长,他拷打自己以为生硬的野心,得到的答案并不满意。
大火会暴露人们最在意的东西,在冀州白茫茫一片的大火里,举目四望,他看清那个竟然还在意着什么的崇应彪,崇应彪抱着冷冰冰的殷郊,也不重,可手就是不TMD听使唤,TMD颤了又颤,明明此时鬼候剑就在身侧,只要殷郊嘎巴一下死了,不喘气儿了,他就能拿到,不必和姬发争抢,不必冒险去砍苏护的脑袋。
但那一刻,崇应彪知道怀里天真到残忍的小世子的生命,在他心中忽然高于一切。
他知道乱了套了,可没法控制,于是又因为得不到更讨厌殷郊。
而自殷寿登基,雪崩那天就又开始常常出现在崇应彪梦里,野生动物总对看不见摸不着的危机有提前感应,崇应彪从梦里醒来,不断回想殷寿的登基大典,乌云遮住太阳,莽撞赤诚的殷郊,他仿佛梦见幼鹿拜老狼,躺在宗庙供桌上,那鹿分明是殷郊。
崇应彪一直知道殷郊的不求就是咬在他和殷寿自尊心上细密的牙齿,可以轻而易举把他们所竭尽全力争取的东西变得不值一文,崇应彪有时尚且要恨要讨厌,更何况是殷寿。
他忍不住打寒战,殷寿只有一个儿子,殷郊现在是太子,这位置非常危险,因为崇应彪是这样的人,他比其他人清楚殷寿真正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殷郊的死期将近,崇应彪这样想,他浑身发冷,却不知是兴奋还是别的什么,血色长路脑海中若隐若现,野心家强行说服自己,殷郊是他成功路上一定要踢开的绊脚石,他不死,永远是殷寿的亲儿子,死了也好。
死了也好。
可崇应彪煎熬着辗转反侧,午夜梦回又再次咬紧牙关,他不信神佛,双手合十喃喃自语,还宁愿这天来得晚些,他能晚一些成功,殷郊可不可以晚一些死呢?
崇应彪从未如此清晰地预感到殷郊就快要死了,比任何时候都快,可他无能为力,殷寿的儿子,什么时候死,怎么死,人皇决定好后上天或许都只能旁观,而且不只殷郊,整个商朝气氛都诡异地吓人,仿佛地上随时会冒出沸水,天上下会腐蚀人的血雨,崇应彪安静如蝼蚁般等待,等待一场避无可避的人祸天灾。
他手心出汗,殿前四对父子对面而立,天子落单,太子昏迷未醒。
好一出大戏。
崇应彪拿着剑,他们家子女多,养成狼豹子还是蛇全凭天意,崇应彪恍惚地猜,作为猎手一辈子的父亲,一定会以为他是个打惯了认主的狗,他不愿意做狗,可狗也行,狗也有狗娘还有狗窝,崇应彪颤抖着,想他连狗怕也做不成,脸色难看地仿佛要先一步毙命。
泪眼朦胧中崇应彪拾起一块自己的碎片捅向父亲,把怨恨和自卑,自私和胆怯一剑捅回父亲体内。
血爬地好快,几乎瞬间就把崇应彪的指尖打湿了,黏腻温热的液体带他回到北边,回到出身低微的母亲墓碑旁,难说,崇应彪竟并无想象中半分遗憾,他无家可归,但也不过如此。
心从刚才就切断了痛觉神经,战栗皆归为兴奋,他垂垂眼皮,却不用想也清晰可知父亲的神情,北伯侯大概到死都维持着自己的不屑,崇应彪不知道他是在不屑他儿子能杀了他,还是不屑他是会杀了他的儿子。
父亲的血并没有让他更加勇敢,崇应彪跪下瑟缩地流泪,却没意识到自己在哭,成为了北伯侯有什么好哭,他伏在地上听不进去其他人的动静,耳朵轰轰作响,像奔跑在故土的山林,正追逐漂亮的山雀,带回去要父亲高看一眼。
回不去了。
崇应彪望向断头台,殷郊轻轻垂着脑袋,衣袂随风飘飞,似一只振翅的鸟,他是崇应彪射下的那只山雀吗?毫无疑问,如果是将是让父亲最骄傲,最漂亮的猎物。北伯侯想起昨天殷郊睡着的样子,他捏着药瓶深深凝视,平静把混乱哗啦啦划地四分五裂,崇应彪魂无定处,瞪着眼睛克制着不要从崩塌的心发出尖叫。
崇应彪笑起来,殷郊悲痛欲绝,难以置信地看着姬发提着姬昌的脑袋走到他父亲身边,只觉得一切荒唐至极。
怎么会这样,他在冀州城外为苏全孝流下的一滴眼泪,引起朝歌无法挽回的一场雪崩,没能杀死的小姑娘杀了他母亲,被他斥责的叔祖为社稷剖膛取心......
可能早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个质子死去,他的一生就成了助纣为虐的一生,多少人提醒,多少人以血的代价要他睁开眼睛,殷郊心血翻涌,几乎要吐出一口血腥,灵魂已然被搅和地粉碎,姬昌的人头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殷郊心心念念西岐麦苗的朋友,竟然亲手割下自己父亲的麦穗!
他何其无辜。
“殷寿,我死也不会放过你!!!”
“继续行刑。”
他要看一看殷郊的眼睛。
这么漂亮的眼睛终于将崇应彪收进眸子里时却谁也看不到,殷郊你该死,崇应彪想,你不是说他是英雄吗?殷郊你不是信他是王吗?你不是要为他去死吗?如果不是正直勇敢的你不断作为殷寿的证词,八百质子怎么会信奉地那般根深蒂固
渴求和恨都被麻木蒙蔽,崇应彪不再有能力理会任何人的死活,他,殷郊,姬发,殷寿,竞技场的关键人物都在,原来他们这次争的是殷郊的项上人头,你看看你看看,他得不到殷郊,姬发也不,殷寿有殷郊的生,而崇应彪有殷郊的死,怎么不算最后赢家
殷郊仰脸看这位相处八年的同袍,一眨不眨,瞪着眼睛地引崇应彪恼火,他和老北伯候一样,到死都不觉得会死在崇应彪手里。
对视的一瞬间崇应彪好像又置身龙德殿,他现在成了殷寿的化身,位置颠倒,那个流着眼泪的自己跪在殷郊体内,返还另一对无羁的父子。
他将鬼候剑高高高高举起,手起刀落,折断玄鸟羽翼的同时利落地放他自由。
崇应彪屏住呼吸,心脏仿佛被攥紧,他死死盯着断处淋漓的截面。
鬼候剑真的很锋利。
随后崇应彪大口喘息,太顺利,一切都太顺利,成为北伯侯以后他天天享受着身居高位带来的膨胀,好像万事顺遂,他做出的选择再正确不过,今天也是,不能完全得到,崇应彪宁可完全失去。姬发总不能赢下父亲,还可以赢得殷郊,如果让他救走殷郊,那失去父亲又失去殷郊的崇应彪又算什么
崇应彪潜意识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朝歌城乱套在即,他杀人时还自己劝自己,没什么不对,其他人都死得悄无声息,而殷郊有这样大的阵仗,半个朝歌给他殉葬,多好,崇应彪胡乱挥着剑,忽然隐约摸到痛苦的边界,他立刻缩回,不再去想,父亲该死,殷郊该死,都该死,没什么好难过,他本来就没得到的无所谓失去。
紧接着姬发杀死殷寿,崇应彪欲望更烈,来不及多想,他现在似乎就站在最快乐的位置,山呼海啸的野心达到极点,都听我北伯侯的,崇应彪挥着鬼候剑号令全军,看到自己不久后黄袍加身,荣登大宝,受天下朝拜。
他心里得意,自以为获得的越多,那隐隐约约失去过的就更加不值得一提……
直到姬发射中了他的眼睛。
姬发之所以能射中,是知道崇应彪会用其他人当挡箭牌,索性一开始就将箭射在了更靠近身前人的位置,崇应彪捂着血色的空洞看向四周,发现朝歌城不知什么时候变了样,他什么时候成了殷郊最看不起的不择手段的人。
不对,更多血流出来,崇应彪头痛欲裂,踉踉跄跄,手里的鬼候剑还在,他不后悔,殷郊死在他手里了,崇应彪就永远赢了姬发。
可是眼睛太痛了,痛到崇应彪从权力的淤泥里吐出一口浊气,姬发预判了他的卑鄙,一巴掌把崇应彪用野心掩盖的廉耻和杀父后麻木的神经叫醒。
过度疼痛时好像只有把已经失去的一切位置放得更低,才不至于发现付出无法估量的代价。
弑父后崇应彪就像闭着眼睛挥刀,敌人是四面八方的黑暗,越温暖的火焰就越残忍,掐灭时就越灼伤人,可他朝殷郊讥讽或下手根本不觉得心痛,当然也不觉得快乐,对世界没有感情只为权利驱使的北伯侯主动的放弃一切,灵魂献祭给欲望,行尸走肉般活着。
崇应彪失去了眼睛,殷寿的刽子手才终于在付出无法忽视无法冷静的代价后,茫然抬起头,紊乱的人海中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他做了什么?
父亲。
殷郊。
感知随着肉身的痛苦逐渐苏醒,一点点撬开崇应彪面对不了的事实,从杀父那瞬间就强制斩断的痛觉再度连接,可为时已晚,崇应彪已在用麻木的野心保护自己时失去一切。
他捂着眼。
殷郊也这么痛吗……
崇应彪愣住了,野心把崇应彪还给他,他才终于反应过来刚才亲手杀了的人是谁,殷郊,剑上还有他的血迹,崇应彪浑身颤抖,重新把走出龙德殿一切一切都想起来。
他也不是个纯粹的坏人,或许自卑,或许骄傲,崇应彪痛来得后知后觉,他曾经想过殷郊成为王,他们会成为最优秀的下属,共同拱卫殷商江山的。
想过万一死在战场上要战到最后一刻,想过大家一起长大可以做各自想成为的人,想过今年殷郊生辰他要去捉最美丽的小兽。
他想过的啊。
他怎么会杀了殷郊怎么会觉得杀了殷郊也无所谓
姬发藏起来殷郊那天就悄悄和姜文焕通过气,告诉他会必要时要带殷郊离开,从他驻守的城门。
姜文焕没回复可以不可以,只默默把守城人都换成更加心腹的侍卫,等着有朝一日为两人殿后。
可姬发没能把殷郊带出来。
他死了。
姬发闭上眼听凭姜文焕发落,万念俱灰放下全部生机,昔日同仇敌忾的质子旅分崩离析刀剑相向,殷郊被斩首的场面在他眼前挥之不去,死在姜文焕箭下也成为姬发不错的选择,他只想抛开一切,把殷郊已死的事实抛出脑海。
姜文焕等了等,勉强消化事实,他忽然笑着放姬发走,转身迎战,姜家人喜欢做英雄也只做英雄,被坍塌的城墙压在乱石堆下,姜文焕抬头看向遥远的断头台,那里空空如也,留下斩断的锁链仿佛曾经放飞过一只鸟儿。
傻表哥。
痛来痴痴,崇应彪驾马而追,眼泪和血水从血肉模糊的眼眶涌出,更多的麻木随疼痛接连褪去,崇应彪用一只眼望一望天上,今日无云,原来还有那么多太阳下的日子,无论施舍也好,可怜也罢,原来完全拥有殷郊的死亡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赢也没有任何意义。
父亲和殷郊的生命换来的权力,崇应彪不是殷寿。
他出了朝歌城,赴死的念头愈发强烈,从鄂顺到父亲,到殷郊,到殷寿,再到乱石下匆匆一眼的姜文焕,这朝歌就好像他们八年来筑成的一座坟。
崇应彪罪无可赦,却绝不要死在这里。
他提着鬼候自废墟走过,姜文焕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动弹不得,只好流着泪苦笑,该死的崇应彪又后悔了,八年里他总是这样,就像曾经把殷郊给的药瓶扔进火堆又伸手去取一样,反反复复折磨自己不求善终。
可药瓶能拿回来,他哥回不来了,崇应彪后悔时愿意付出抛弃瞬间千倍的代价,但是他去哪儿给殷郊赔一千次生命,崇应彪能赔的只有他自己。
他要给殷郊殉葬。
姬发把崇应彪甩在后面,像要甩开有关朝歌城的一切,甩开殷郊的死亡,雪龙驹目的明确地狂奔,崇应彪却还梦魇似的跟着他,距离甚至越来越近,姬发现在只想回家,他不明白崇应彪为什么穷追不舍,他把无主的朝歌留下,崇应彪可以踩着万万人的尸体登上高位,没了殷寿,他就是统领殷商的王。
“他的眼睛很漂亮。”崇应彪忽然大声喊,姬发停了马。
“用力瞪着我,特别专注。”
姬发发出痛苦纠结的嘶吼,崇应彪颤抖的绝望显而易见,可已经什么都晚了啊,姬发眼睛流出泪来,他太累了,承担的苦难多到再添一点点就会完全崩溃,杀死殷寿以后,姬发像爆炸的气球,没有再杀崇应彪的狠心,在他看来崇应彪就像一个更偏激更加求而不得的自己,“朝歌给你,别再逼我了!!”
“你不想知道一晚未见殷郊为什么这么绝望地上断头台吗”
“你跟他说了什么?!”姬发放不下,他果然回头了。
“我说我恨他,如果他早杀了妲己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崇应彪平静地说,语气似一把从天而降的铡刀。
姬发咬牙,疯狂地用剑砍过去,两人短兵相接,纷纷跌下马去,落在黄河边的泥滩地,“你明知不是他的错。”殷郊放过妲己,是因为那双和苏全孝太过相似的眼睛。
崇应彪闭上眼睛,笑了,“我当然知道不是他的错。”只是太痛苦,想让殷郊也感受他的痛苦。
两个人毫无章法地打斗,滚做一团,崇应彪好似疯了哭哭笑笑,姬发抿紧嘴唇,唯有泪流,他知道崇应彪是非死不可的。
两人这样打斗好像又回到殷郊面前耍猴戏时,下一刻那个人就会走过来边劝边玩,好像最近不过噩梦一场,崇应彪输了,醒来能回到曾经和姬发某次争执的现场,隔着嘈杂声响,鼻青脸肿地对上篝火旁殷郊暖融融的目光。
他发誓,这次他不要和姬发抢,不要把殷郊给的东西扔掉又后悔了,可不可以重新来过,让他崇应彪也当一回英雄,也努力名正言顺守护他的月亮。
姬发看着崇应彪的泪,没办法不给他解脱,两个人精疲力竭,崇应彪几乎是主动把喉咙撞上鬼候剑,达成目的崇应彪仰躺着,用只剩一只的眼睛望向天空,挺好,今夜无云。
殷郊被神仙带走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能活吗?活下来是和妲己那样,还是变成小孩,殷郊小时有点胖,或者三头六臂变成......
生命力流逝,崇应彪释然地笑,死在鬼候剑下他死而无憾,水声收拾好他这千疮百孔的一辈子,带平静满足的灵魂归去往生。
鬼候剑很锋利,崇应彪想着,他刚才体验过了,幸好幸好。
他没让殷郊太痛。
姜文焕从废墟中爬出来,一瘸一拐挪到断头台,这里很高,能看到整个混乱的朝歌城,姜文焕坐了很久,伸手摸摸上面干涸的血,表哥,崇应彪没回来。
全文完
如果有一天变成女生,最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仁科:给自己找个男朋友。
有存钱的习惯吗?
@仁科:我啊?我花光了,买衣服的钱都没有了。花完了就去阿茂那里取,但有借有还。
当你们在创作上产生分歧,会怎么协调?
@五条人:不需要协调,就让它存在。我们都绝不妥协,有好几次僵到“这歌还不能定稿!不能定稿!”,直到第三个方案出来。我们都知道彼此对事不对人,所以说话超难听。
平常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
最想改变自己身上的一个坏习惯?
@仁科:迟到。
推荐一家你喜欢的餐厅?
@五条人:麦当劳。
酒量好吗?
@仁科:狗屎!一塌糊涂!去School三次,三次喝大。
如果可以体验世界上任何一种工作,你最想体验的是什么?
@仁科:XXXXXXXX。等下!别写!这要写出去我们就完蛋了!第二天标题是仁科想XXXXXXXX,真这样我就把整个bilibili烧掉。
如果有一天醒来,你可以获得一种超能力,你想获得什么?
@阿茂:我想去云端洗个澡咯。
@仁科:去云端洗澡,洗一整天,washinthesky。沐浴露都不用,泡泡全都有了。我在这边洗澡,阿茂,你去那边洗澡。啪!遇到闪电。
喜欢哪位导演的作品?
仁科:阿基考里斯马基。
阿茂:罗伯特·布列松。
谁的酒量最好,谁的酒量最差呀
仁科:一个长江喝翻3个阿茂,一个阿茂喝翻3.14个仁科,仁科只能跟牛河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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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灰蛇(纽特x莉塔)
角色对换(孙世代,阿不思x斯科皮)
掠夺者海盗AU全集:
1.一场酒吧里的对峙(掠夺者海盗AU,鹿犬鹿无差,詹莉,过去斯莉暗示,正剧向)
2.掠夺者号船长与大副的童年初遇(掠夺者海盗AU,鹿犬鹿无差,回忆杀)
3.掠夺者号,扬帆起航(掠夺者海盗AU,詹姆视角的船长成长史,鹿犬鹿无差,詹莉)
4.海盗的落阳(掠夺者海盗AU,大结局,鹿犬鹿无差,詹莉开放式婚姻)
每当离拿骚西部港口最近的酒馆里的海盗们喝多了的时候,总有人会问起掠夺者号的大副西里斯·...
每当离拿骚西部港口最近的酒馆里的海盗们喝多了的时候,总有人会问起掠夺者号的大副西里斯·布莱克是如何沦落到给詹姆·波特船长那个笑话打下手的。
“他不是布莱克家族的大少爷吗?”一个酒醉到面色通红的无名小卒大声嚷嚷。“当年亨利·埃弗里船长建立起海盗共和国之前,他老爸布莱克伯爵还是这里最后一任傀儡总督呢。”
“我听说是因为什么桃色丑闻,”另一个人插话说道。“据说他和他家一个面色娇美的红发女仆私奔,被扫地出门,身无分文。接过一路乞讨到港口,最后当年掠夺者号还有些威名的船长弗里蒙特·波特跟捡了条野狗样的收留了他。”
“老波特就是个蠢货,”那张桌子周围为首的男人冷哼了一声。他要比前两者年纪小很多,却身高马大。另外两者立马不敢吱声,因为尽管他还是个小毛孩儿,却也是他们的船长——小埃弗里船长,从上任海盗王那里继任了大名鼎鼎的更易莎娃号。“即使他也是跟随我父亲一起建立了海盗共和国的鼻祖,也不过是运气使然罢了。他儿子詹姆,管自己叫什么来着——‘尖头叉子’?我从小看着他长大,他父亲跟着我父亲吃香的喝辣的,后来还敢自立门户。小波特现在不还是把弗里蒙特那个老鬼留下的掠夺者号名号玩得一文不值。”
小埃弗里身边坐着的黑袍男孩发出一声嗤笑。更年长一些的更易莎娃号船员冲他翻起白眼。在他们眼里,埃弗里选的这个大副纯粹就是个乳臭未干的娘娘腔。西弗勒斯·斯内普与埃弗里同龄,据说他是老埃弗里掌控下的更易莎娃号劫到的一艘商船上水手的私生子。本是刷地的船舱男仆,凭着脑子会拐弯得到老埃弗里的赏识,与小埃弗里和小波特一群拿骚创始者的孩子们长大,自觉比他们这帮普通水手地位要高。
“詹姆·波特是个被宠坏的自大狂,”斯内普的嗓音低沉却又刺耳,像是金属与金属亲密接触时才会产生的噪音。“他把当年跟着他父亲的水手都辞了,好言说是退休,实际是自命清高,看不起其他拿骚海盗。他现在那伙手下歪瓜裂枣,不是瘸子就是窝囊废,还有布莱克那种锦衣玉食长大的小白脸。把当海盗玩成了过家家。”
更易莎娃号的木桌发出一阵哄笑。有人捶桌,有人吹哨,好不热闹。
他们不曾注意到,在酒馆火炉的光亮照不到的角落里,两个对坐的男孩已经把他们整晚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其中一个男孩在听完斯内普的话后拳头紧握,黑色卷发从他的三角帽下支棱起来,像是刚刚在暴风雨的天气里冒险系好高矗的帆绳。
按照他现在的气势,即使是海上的暴风雨估计都得退避三尺。
他的同伴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詹姆·波特打算做什么了。
“冷静点,詹姆。”西里斯玩弄着手里的小刀,银色的刀锋在他指尖旋转成舞者转动的裙摆。他们在这里守着整整五个小时,但那把刀也没失手掉到地上过一次。“你要是把我们整整一个月没睡觉计划好的任务给搞砸的话,恐怕月亮脸会把你的份粮扔到海里喂鲨鱼。”
“大脚板,你别拦着我,”掠夺者号的年轻船长呲牙低声喃喃。“我要去把鼻涕精的舌头挖出来给莉莉当求婚戒指。”
“我可没拦着你,伙计。”掠夺者的长发大副耸耸肩膀,头也不抬地说道。他懒散的黑色发丝动都没动,早就摸透了尖头叉子的性子。“你要是觉得为了能逞一时口舌之快而让莉莉坑她前男友的计划泡汤的话,去干就是了。”
“哈哈,西里斯,还要我说多少次。鼻涕精不是我未婚妻的前男友!”
“是,你说什么都对。”长发男孩对他的船长撇嘴一笑,“就跟咱们从来都没有睡过一样。”
“我的老天,西里斯。我们是烧杀掠夺的海盗。谁和谁没干过。掠夺者号上就咱们几个还看的过眼,你难道没和莱姆斯干过吗?”
“当然,”西里斯·布莱克将小刀一把扎进面前的木桌上。他的散发被从小窗溜进拿骚夜晚弥漫的海风吹起,像是拿骚海盗闻名遐迩的黑色帆旗。“问题是,按照你这个说话的话,那莉莉很有可能和莱姆斯也干过,谁知道呢?或许彼得也——”
詹姆把小刀从木桌上拔出来,然后拿着还带有西里斯手心余热的刀柄戳了戳他的大副没系好衣带子的胸口。“大脚板,你最好别说完你想说的话。要不然我会亲自叫你去走木板的。”
“当众羞辱你的大副会让掠夺者士气大减的,”西里斯懒散地笑着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你有看到过我的脸有多招人爱吗?就跟小埃弗里手下那群蠢货说的一样,我可是当年英雄救美,为了莉莉而被扫地出门的噢。”
“得了吧你,”詹姆给了西里斯的肩膀一拳。“你老爹那个色鬼对莉莉动手动脚,你干了件人事儿罢了。要是我当时知道的话,我非要把奥赖恩那个老头的——”
“舌头剁了?”西里斯友善地提醒。
“没错!”詹姆大声赞同,接着立马察觉他最好的朋友嘴角的坏笑。“等等,你怎么知道我想说什么。”
西里斯没有回他的话。他伸出手握住詹姆拿刀柄抵着他胸口爪子的肩膀,然后把小波特船长的头转向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凑近他们的人影。
“因为你威胁人的水平跟三岁的小孩差不多,波特船长。”莉莉·伊万斯,掠夺者号的炮手,手里举着几大碟留有吃剩下鸡骨头的铁盘和发霉的金属啤酒杯。
“莉莉!”詹姆的表情如大英帝国的天气一样瞬间从阴转晴。他傻笑的嘴角从左耳扯到右耳,活像是被人抹了脖子。“你怎么样?没事吧?有没有累到?更易莎娃号那群酒鬼,我看他们一直冲你嚷嚷要你给他们特殊服务。”
“呃,真恶心。”西里斯像是被泼了冷水一样抖了抖。
莉莉即使手里捧着足以压垮一头大象的餐具,也还是能空出手来推开詹姆担心凑过去的脸。
“你们两个脑浆都是朗姆酒做的吗?”红发炮手锐利地瞪了船长和大副各一眼。“在你们打情骂俏的时候,更易莎娃号的司务长已经注意到咱们盯上他们了。”
西里斯挑起一根怀疑的眉毛,他不屑地问道。“斯内普?他能从他那油腻腻的头发间看到东西?”
“布莱克少爷,”伊万斯炮手把她为了卧底而做的酒吧侍女裙一把撕开,露出围裙下藏着的手枪。“你好像忘了,西弗勒斯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詹姆在安排每个人的任务的时候很显然忘了让我一个属于掠夺者熟面孔,整晚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瞎子都知道有问题。”
莉莉从小是布莱克家的女仆,斯内普小时候是更易莎娃号甲板的人质。拿骚也就这么大,小孩也不多。同龄人除了詹姆和西里斯这种父亲都是这种养尊处优的大人物以外,其他人都是抱团求生的。更易莎娃号在拿骚靠岸的时候,斯内普总是跑去莉莉工作的厨房去偷觉睡。
当然,那都是在詹姆目睹莉莉射击的天赋后把她招进掠夺者号之前的陈年旧事。如今在拿骚的街道和酒馆里,西弗勒斯和莉莉擦肩而过时都头也不回。而在海上刀枪相向时,他们更是各自有主要对方性命的敌人。
“所以现在的计划是什么,叉子?”西里斯一把夺过詹姆手里还半握着的小刀。“等到他们都喝醉后打劫更易莎娃号的计划是没戏了。现在呢?打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詹姆和西里斯所坐的角落已经被更易莎娃号的船员们包围。他们一个个笑如狼虎,露出黄牙的嘴里吐沫星子四溅,还带着口臭。
“布莱克,你就省省吧。”小埃弗里从他那帮狗腿子们的背后走到前面,像是莎士比亚剧里的主角。“看看你穿成贵家公子的样子,还以为你伯爵老爸能给你撑腰吗?忘了我父亲让他夹着尾巴逃回英格兰了?没有半点海盗的样子。”比起衣衫褴褛的海盗同行,在伯爵总督家族长大的掠夺者的大副从小穿惯印花布和丝绸白衣,现在西里斯也穿,得来很多说他是拿刀参加枪战的花哨名声。
“你是不是傻,”詹姆挂在身上的长剑出鞘,他毫不犹豫地挡在他大副的前面。刚刚还懵逼着被好友和未婚妻调戏的傻笑和羞怒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肆意轻狂的年轻拿骚传奇。
“奥赖恩·布莱克那个混蛋早就该死了,可你家老埃弗里也不怎么样啊。你父亲还恪守旧世界的规矩,非要留一个帝国的走狗在海盗共和国当傀儡总督。到底是谁没有海盗的样子?你为什么不回去舔你老子的鞋底。或者你老子的老子,英王里德尔二世的高跟靴?”
埃弗里咬牙切齿的脸色气成了番茄。他一把拔出揣在兜里的长刀,香肠般的手指气的直颤。“你居然还敢侮辱我父亲,波特。我父亲可是海盗鼻祖,你那个不识好歹的父亲收了一堆下三滥的破烂儿就自称船长了。你们波特全家都不被海盗共和国欢迎,听到没有?你们在我家的地盘上捣鬼,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你家的地盘?”西里斯轻声地喃喃道。
埃弗里连眼睛都没眨的功夫,银色的刀锋在漆黑的夜色里像是野兽的獠牙。更易莎娃号船长发出了一声惨叫,猩红的印记在他的左膝上蔓延开来,接着他就倒在了地上。
詹姆鼓了鼓掌。“不错啊,西里斯。你练你那套扔小刀的技术两三个月有余,终于派上用场了。假如我们不死在这里的话,我绝对不会让月亮脸再唠叨你练投标是浪费船上的资源。”
“这招还是我那个疯子表姐教我的,莱姆斯应该怪她。”西里斯与詹姆相视一笑。“要是卢平司务长觉得掠夺者号上缺什么东西的话,咱们去打劫贝拉特里克斯的海军船就好。”
埃弗里一边惨叫着一边被他的手下给拖走。他的大副西弗勒斯·斯内普指挥着更易莎娃号的船员补缺埃弗里倒下了后缺了一块的人墙。更易莎娃号的大副面色阴冷,声音沉稳,仿佛他的朋友和船长没有在他面前被飞刀砍中一般。
“真令人敬佩,波特和布莱克。”掠夺者号最大的死对头沉稳地说道。“都死到临头了,你们还有开玩笑的心情。”
“鼻涕精,你也太无情了吧。”詹姆大大咧咧地摊手说道。“你的船长有数十号人撑腰,但却能被大脚板一个人干倒也没人上前支援。虽然你们都是垃圾,忠诚二字对你们毫无意义。但这变动的也太一致了吧。”
“詹姆,”莉莉皱起眉头,她的脸色苍白,似乎对于眼前的一切难以置信。“你已经料到咱们的计划会被戳穿?”
斯内普在莉莉开口后嘴角微微一颤。他的眼睛还是直视着西里斯和詹姆,目光里写满憎恨。
“当然,”西里斯笑的和他的小刀一样冷。“看不惯鼻涕精这种做派的恐怕不止我们这样的敌人,他那不招人喜欢的性格去哪都碍眼。更易莎娃号里老一些的水手都是忠于埃弗里这个名头的。斯内普这边挖一个墙角,那边推一个人下甲板。滴水穿石。恐怕今天那仅剩的几个埃弗里的人已经在你们决定包围我们的时候被做掉了吧。小埃弗里傻,恐怕还想不到自己是被抬着去坟墓的坑里呢。”
“真阴啊,鼻涕精。”詹姆瞪着眼睛说道。“谁做你的船长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小埃弗里还嘲笑我不会招人,他自己招的可是一击致命。西里斯还说莉莉以前和你感情很好,我就说他肯定是看错了。”
西里斯给了詹姆一拳。
莉莉盯着斯内普,炮手绿色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的波涛汹涌。人们都说海岸蔚蓝如天,深海漆黑如墨。但只有真正航海过的水手才知道,海洋是翡翠的碧绿色,有着把一个人的本性逼出来的清澄和残酷。
“西弗勒斯,”掠夺者号的红发炮手脸色苍白地质问道。“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
斯内普脸色蜡黄,他看向莉莉。“我不会伤害你的,”他沉默许久后说道
。“哎呦,”西里斯故作呕吐状。“你不会伤害她,只是想杀了她的未婚夫外加她所有的朋友。真是用情至深。可敬可佩。”
“大脚板,你给我闭嘴。”詹姆说道,他伸出手将莉莉僵硬的肩膀搂紧自己怀中。“斯内普,你能把这么美好的事物毁掉。真是有够能耐的。”
斯内普的双手握拳,他缝的天衣无缝的面具开始产生裂痕。
“你以为这都是因为谁?”更易莎娃号的大副,不,新船长低声吼道。“波特,从小到大你横行跋扈,从来就看不起我们这些夹缝里求生的人。你和布莱克一辈子锦衣玉食,你父亲是海盗共和国的开创者之一的船长,布莱克的父亲是拿骚总督。你们永远都不用强求这个世界给你们任何东西。你们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了。”
“呃,是傀//儡总督。”西里斯不耐烦地插嘴。“你要是愿意为了锦衣玉食愿意当人走狗的话,我倒不介意和你换。”
“够了,”莉莉吼道。她从詹姆的怀里直起身,留下一个担心又迷茫的掠夺者船长还半搂着空气。“你太让我失望了,西弗。”
可怜的叉子,西里斯心想。虽然他很喜欢莉莉,也是为了让莉莉和自己最好的朋友能有情人终成亲眷才叛逃家族,但这爱情真是自尊的坟墓。
“你是说——”
西里斯话音未落,一声震天动地的爆炸占据了拿骚港口的黎明,将原本正逐渐上升的晨阳给压去了颜色。
飘着灰的雾气飘进酒馆的每个角落,酒馆里乱作一团。有的人尖叫着冲出门和窗户,有的人被后面的人踩倒在地。
斯内普惊骇的目光同样被雾气淹没。剩下的更易莎娃号的船员找不到他们的首领,像是没头苍蝇一样的四处乱撞。
西里斯一把揪住还有些呆楞的波特船长的衣领,以免他们在轰动的人群中失散。他注意到詹姆和莉莉的手还牵着,十指相扣。很好,攥紧了,这样他们就趁着雾气还浓的时候退回掠夺者号上去。既然这都是詹姆作为船长想好的后备计划,莱姆斯和彼得应该都会在船上等他们。
“下次你要再打算炸了我们敌对的船来当烟雾弹,”掠夺者号的大副咬牙切齿地冲他的船长吼道。“你能不能提前告诉我一声?”
#rps警告!!!Dacre&Joe
#虚构平行世界
#他俩好配
summery:很少有人知道Joe曾经是芝加哥某家快餐厅的服务生,除了Dacre
[图片]
酒吧后台——
【Thatkisswasamistake】
Dacre听到Joe坐在梳妆台前背对着自己说
甚至不愿意通过镜子看自己一眼
平静的表情看不出半点意乱情迷
澳洲青年突然很后悔没有更进一步
说实话,在隐秘的私人酒吧碰见同事
Joe很惊讶
因为自己应邀做特别驻唱的事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有第三个人知道
台下的Dacre...
台下的Dacre被暗送秋波的男女簇拥
可他完全不为所动
一直被盯着的感觉让Joe心里毛毛的
借口设备损坏,逃也似地回了化妆间
即使知道对方一定会追过来
——————————————————
Joe曾被记者当街问过Steve和Billy之间发生了什么
他游刃有余地糊弄过去了
其实他也很困惑第二季那段球场和淋浴的戏份到底有什么作用
从导演那得到的回答是【剧情需要】
后来两人一起的戏份不算多,而且有打戏,渐渐习惯了肢体接触也就没再多问
况且,Dacre人很好
他们的角色原本没什么交集,Billy是个脸谱化的恶人,算是接替了Steve本来的位置
精明的导演兄弟自然不会告诉Joe真相
那些戏份是Dacre强烈要求下加的
制片方也觉得适量的gaymoment是制造话题的好法子
Dacre在北英格兰方言里的意思是涓涓细流
和他本人很契合,绅士得有些温吞
比如和Joe一起吃午饭时会多带几粒薄荷糖
最后却总是忘记拿出来
刚进组那天,作为唯一的异乡人,Dacre多少有点紧张
早些时候知道组里只有两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同性,其中一个甚至在热恋期……
当他正在角落排练自我介绍试图削减浓厚的澳洲口音时
【Hey,I'mJoekeery】
穿着戏服的“Steve”已经来到他的身边
很自然地邀请自己对戏
初来乍到的“Billy”望着眼前人忽闪的大眼睛和里面熠熠生辉的善意
觉得自己大概看见了天使
————————————————
Joe已经从化妆镜前转过身
留着胡子的青年突然觉得眼前的人有些陌生
他刚刚明明还站在木质的舞台上,通身轻松自得的氛围,不时向听众递去淡淡的笑
就像曾经向自己投来的一样
可现在全都化作冷冰冰的疏离
Dacre感到喉咙发苦
keery家很传统,对人礼貌友好是他的习惯
孩子们都很喜欢他
或许这是他和那个小镇富二代最相像的地方吧……可能还要加个发量?
家里的姐姐说自己从小就是个确切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孩子
确实如此
拿起贝斯对着话筒吟唱情绪的感觉如此美妙
虽然在镜头前演绎另一段人生的感觉同样很棒
参加聚会、周游世界也都不错
但他能汲取快乐和能量的事物很单一
只有音乐
如果说得更简练一些
那就是
Joekeery的世界很空
那天刚拍完浴室的戏份
背景音乐是Joe不太喜欢的,但他撒了谎
【音乐很好听不是吗?】
他在找话题
一定是因为水蒸气营造的氛围太过缱绻
澳洲阳光洗礼过得蓝眼睛再次聚焦于自己
Dacre总是毫不避讳自己的眼神
他觉得专心注视是对情感的尊重
因为略高的水温,眼前人的皮肤就像刚剥过皮的桃子果肉
饱满的嘴唇很红润,就像……
够了,Montgomery家的长子
收起你的修饰辞藻
你就是想亲他
从17岁那年就想了
被箍在怀里的Joe差点没站稳
他能感到环住自己肩膀的健硕手臂在微微发抖
Dacre显然有和其魅力不符的糟糕吻技
因为与其说是接吻
小自己两岁的青年更像在掠夺他嘴里的空气
我的天,住在海边的人力气可真大
在窒息前,Joe全力推开了他
幸好浴室戏流畅完美,没有人需要补拍
Dacre一家在他读高中那年搬来了芝加哥
并经营着城内最正宗的大洋洲风味快餐厅
花哨的装修和扎实的用料备受年轻人青睐
入口边的大号卡座是德保罗大学艺术生眼里最完美的话剧排练场地
作为生意人的孩子
小Montgomery很擅长观察——
无视把成年当做混账资本的新生代
关照看不清菜单和玻璃门的老人
留意在刚拖过的走道打闹的孩子
直到他发现了一个很不同的人
一个不点任何咖啡,钟情燕麦牛奶
桌上没有Ibook,而是许多乐谱
永远抱着一把吉他
每天换不同颜色毛线帽的人
帽子下面是张清丽的脸,眉眼很柔和
通常坐在靠窗的拐角
每天放学回来的Dacre总是拍着篮球在街道另一侧偷看
夕阳会让那人浓密的睫在下眼眶印上淡淡的阴影
身体和发丝不时随着指尖的旋律摇晃
【如果能认识他就好了】
少年想
Joe早就发现快餐店的高中生每天都偷偷给自己的三明治加双份火腿
所以那封压在牛奶杯下写着手机号码的好友申请丝毫不让他意外
甚至很多年后还会反复拎出来调侃
不过结局往往是以Dacre认真的【Thatwasaloveletter】和自己红透的耳朵结束
那都是后话了
暗色调的童年使Dacre拥有出众的自洽能力
改变形象后更甚
快乐对他来说易如反掌
参加学校的各类社团、和曾经厌恶自己的拉拉队员约会、买带有海洋气息的男士香水、和家人一起去郊外野炊……
这些都真的挺让他开心的
也就是说
DacreMontgomery的世界很满
虽然已经成功交友
轻微社恐的高中生还是没有跨出面对面交谈的一步
当看见穿着餐厅制服的Joe向自己打招呼时
Dacre打赌自己涨红的脸和生锈机器人一样僵硬的动作可笑至极
毕竟在快餐店兼职的大学生就像芝加哥市民力挺公牛队一样稀松平常
高中生和大学生,明明差不了几岁,却好像遥不可及
类似伊利诺伊州和马萨诸塞州
Dacre很闷,闷得不搞不清楚自己的感情
【你不记得我了?】
Dacre慢慢走近Joe
酒吧的后台充斥着各种酒精香料果汁混合在一起的复杂气味
【你还记得我?】
Joe回应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青涩褪去,少年成为男人
或者没完全褪去,他们第一个吻甚至弄破了Joe的下唇
强取豪夺是Billy才会做出的事,而Dacre即使在激素分泌最旺盛的高中三年级
也不敢和餐厅拐角的音乐天才对视
那个吻已经耗尽了Dacre的勇气
被推开之后的挫败感更是打击巨大
老实说他自己也不清楚
驱使他来到这家位置刁钻的私人酒吧寻觅真命天子的力量来自何处
Dacre本没有奢望过还能见到Joe
读完艺术高中、回澳洲读大学、继续进修、成为演员……
他逐渐接受,那个会戴着袋鼠帽子(制服的一部分)
只是自己按部就班的人生里一段动听难忘的小插曲
【我怎么会忘记你……】
他怎么会忘记呢
《strangerthings》在南半球也很火爆
得知剧组要来学校为续集招募新演员时自己有多兴奋
大学室友可以作证,淋满摩卡咖啡的台词课笔记也可以
寄出的第八版试镜带收到回信那天
Dacre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人类是贪心的
原本止步朋友的计划被鲜活的Joe打乱
淋浴片场旖旎的空气也有责任,这推卸不了
金发男人忍不住胡思乱想
也许真的和Joe说的一样,那个吻是个错误
不然谁会觉得被自己记住很难以置信呢?
除非他也记得自己
等等……
【……你记得我】
反应迟钝的年轻人终于发现了Joe的回应藏匿的信息
从见面开始就故作矜持的当事人显然也在为自己脱口而出的心声感到羞耻
拜托,无论是隔着街都能感受到的炙热眼神还是一起打扫走廊时分食的龙虾派
都很难忘
【记得记得,你满意了?】
Joe有些恼羞成怒,凭借精湛演技好不容易塑造的高冷无情人设竟然那么快就崩塌了
大概羞的成分更多
他看见Dacre笑容灿烂地朝自己扑来
下一秒自然是双脚离地被抱起来,不过这次力道刚好,完全不想挣扎
他们身处二十一世纪的美利坚
又不是八十年代的印第安纳州
哪来那么多顾虑
况且他和眼前高声喊着澳洲风味【Awsome!】的帅哥既没有血缘也不是世仇
他们只不过都是第一次和男人接吻
啊不对,是第二次
正好是确认关系三个月
他们甚至没有卸妆换衣服
凑齐安全套和润滑剂可以说是个奇迹
手忙脚乱在所难免
折腾到后半夜才消停
Joe躺在Dacre舒适的臂弯醒来
发现已经洗了澡换了干爽的睡衣
男友边吻自己的脸颊边嘟囔着早安
【Dac,你觉得我是音乐家还是演员?】
忍不住问昨天采访里出现的问题
【你是…戴着袋鼠帽子的服务生,而且只属于我……】
热情的珀斯人说着把恋人压在身下
好吧,Montgomery快餐厅的工作制服确实很像Starcount冰淇淋店的水手服
他们再次拥吻
但唇齿交融的这一刻
他觉得自己那方比吉他大不了多少的空间
满了一下
而DacreMontgomery在透过睫毛的缝隙
窥见对方眯起的笑眼时
感到自己那块如南太平洋般广袤的私人世界
突然空了
—Fin—
咽下这口气
CW-8高昂的价格令她头皮发麻。这印证了一件事:社会死也不会让你死得这么便宜。但她已经被恶心了一辈子,也该在最后让自己享受一把了。反复确认了医保可以报销后,她签下了同意书。在胶囊仓里闭上眼睛时,她以为自己会突然后悔,或者迸发出强烈的求生欲望。可她的理性如此发育完善,竟使她的心里毫无波澜,只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梦幻的体验、没有美妙的幻觉、没有无痛的死亡。她大惊失色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在喘气。医生满脸歉意地告诉她,CW-8没有生效。而根据安乐死法案,他们不会对她进行二次施术。
“老天爷不让你死。”医生叹息道,“这是你的命。小姐,好好活下去吧。”
她大怒。固然,公安系统会赦免在枪毙中幸免于难的死刑犯,这是一种人道主义原则。但死刑犯并不想死,而她不!!!
然而,她的理性还是胜过了一切。她问得第一句话是:
“那钱能退回来吗?”
“不能。”医生说,“医保已经报销了。”
她再度大怒。即使那是医保的钱,也是她二十多年纳税的结果。她购买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没有生效,不光不能换货,还不能退钱?
“我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医生说,“你可以去找乐安医药公司。”
然而,维权困难重重。医药公司不愿负担生命的责任,而医院则明确拒绝了二次安乐。从没有安乐死消费者的维权案例,因为这些人都死了。而且大家普遍有一个认知:既然你一心求死,为什么还要再麻烦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呢?你为什么非得上医院,闻气体,而不能自己找根绳子上吊呢?在安乐死发明前,老祖宗几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难道现代人就这么矫情,连这点痛都受不了?这都忍不了,你怎么寻死啊?就算你是女的,也不能这么金贵吧?
她怒到了极点。这是一个最基础的公平问题,而所有人都在胡搅蛮缠,蛮不讲理!她之所以选择CW-8,正是因为忍受不了这种千年如一日的颠倒黑白,企图用一种体面的方式分手。不料世上从没有体面的分手,最极致的恶心往往在最后。一部分人觉得她活着是天大的好事,给公司和医院磕头都还来不及,对她的意愿不以为意。另一部分人则觉得她马上就要死,大可全然无视她的控诉。对生命的重视和漠视殊途同归,都让她感到极度恶心。因为这里正反都有了,唯独没有尊严和尊重。愤怒激发了她空前的斗志,她咬牙切齿地在走廊上来回踱步。——那凭什么是我先死?凭什么你们就这么自信自己是对的???凭什么???
她咽不下这口气!
她孤军作战,然而,收效全无。她本来辞退了工作,退掉了房子,委托了律所,然而因为乐安医药公司和医院的疏忽,一切美好都化为乌有。她尽管还活着,也只像一个累赘,还要因为计划变动被所有人指责,好像这是她的错!而她对责任方的坚定问责,也只引来了二次羞辱:难道老天爷让你活下来,不是你天大的福气,怎么就这么不知好歹,竟不心怀感激?
大他者的粉墨登场,令责任方带着她的医保隐身幕后。而她尽管恼羞成怒,却也无可奈何。日复一日的狂怒消磨了她的耐性,她开始反思自己:用系统结束系统一开始就是错误。可如果她现在调头复归原始,那权利和公正又如何得到维护?
这时,转机出现了。
医院来了一个和她一样使用CW-8的年轻男性。一样没能死成,一样无能狂怒。
他们立刻无话不谈。
全社会都通过直播见证了这一幕。这期庭审的戏剧效果和教化意义已经超越了50年来的所有春晚。既彰显了当局的公正、普及了法制、打压了资本家、还歌颂了生活,响应了回归家庭的主题,充分弘扬了正能量,题材还具备春晚没有的现实穿透,而结局又是如此美满,一时传为万人美谈。他们的故事被挖掘、记录、报道,甚至有营销号打出:“要遇到真爱,就去医院自杀”的标题。而她则百思不得其解,最重要的是那条:
——这些话你离开法庭也可以讲,为什么非得在镜头前说呢?
实际上,她并没有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还有什么能比维权更恶心,那就是这件事。生活真是永远给人惊喜!她之所以还百思一下,是避免懂得太快,恶心无法承受。男方的意图很明确——他就和那些在大学宿舍下用蜡烛表白的人一样,如果不是傻,就是坏。但多数情况下,都是又坏又傻。这除了自我感动和道德绑架外,难道还有任何其他成分吗?
她感到愤怒,感到恼火,最关键的是感到恶心,超越一切的恶心。之前她的恶心对象过于宽泛,反而让她手足无措,最终导向CW-8。而自从维权以来,恶心对象逐步明确,浓度有增无减,现在更是收束为一,尽在眼前。她不怪自己为什么现在才看清——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自我。他们从一开始拿到了游戏的全部资格,因此从不需要扮演一个固定的角色,而是随着收益变动,油光水华的在其间游走。换而言之,他无法接受失败,是因为感觉自己本可以赢,一旦能赢,便立刻转换立场。而她对胜利和失败的漠然,很多是因为本就没拿到资格。现在他已经尝到了胜利的甜头,又怎么可能再坚守对抗一切的初衷?
他还问,社会到底对你做了什么,让你如此仇恨它?
一直以来她只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检视一切。因为一旦将自己纳入这个体系,便是无限恶心。但那股恶心终究是追上了她。现在她自己也成为了这个体系的成果,作为男方胜利成果的一环,一个可传为佳话的眷侣。她从来只想咽下这口气。而现在她不光被活着,还要被求婚,被幸福的活着,一个人怎么能容许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已经出离了愤怒,因此反而获得了平静。她甚至开始反思——她的置身事外终究让事情走到了这一步。她决定负起责任来。于是她答应了求婚。他们一起开车,去雪山度蜜月。在通过了第一个高速路口后,她说外面太冷,咱们把窗户关了吧。
于是他关上窗户,而她则打开了车载空调。
CW-8发散了出来。
乐安医药公司终究没有虚假宣传。她注视着对方惊愕的表情,笑了。
在咽气的那一刻,她极度幸福。
FIN
选用关键词(排名分先后)安乐死通过医保(主KEY)医生杀虫剂肉松卷捉迷藏蓝天百合花诈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小组作业开题答辩毕业论文雪山山脊
下班两站地铁路上随便编的,别问我剧情为什么是这样,我不知道,我看词发挥。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正直的渔夫。他过着清贫但自足的生活。但他发现周围的人都生活的很不幸福,不是在抱怨老天爷,就是在抱怨官老爷。于是他也唉声叹气起来。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大家过的幸福一点呢?渔夫想,可我现在只是一个渔夫,思考这种问题又有什么用呢?
直到一天,渔夫从海里捞起了一个瓶子。他打开软木塞,于是瓶中精灵现身了。精灵谦卑地深鞠一躬:“感谢您救了我,我愿意实现您的一个愿望。”于是渔夫不假思索:“我希望所有人都能获得幸福!”
精灵大吃一惊。它是个高傲的仙灵,不愿接受被人类搭救这种侮辱。它本想:人类索要的无非是金钱或者名利。只要这个人类回答,我便可以用人类...
精灵大吃一惊。它是个高傲的仙灵,不愿接受被人类搭救这种侮辱。它本想:人类索要的无非是金钱或者名利。只要这个人类回答,我便可以用人类最爱的金子砸死他!可渔夫既没有索要金钱,也没有索要名利,而是索要了一个叫幸福的抽象名词。于是它问:
“您要给所有人幸福。那是给所有人金钱呢?还是给所有人名利呢?能否说的明白一点?”
“啊!您真是问倒我了。”渔夫惊讶道,“我需要好好想一想。”
“是要给所有人金钱么?”
“不!贵族们不会接受这种分配。他们会立刻夺走这些金钱的。”
“那给所有人无限的金钱呢?”
“那金钱便失去了意义,我们会退回以物易物的时代!”
“那给所有人名利呢?”
“那就是没有给任何人名利。”
“那让所有人给所有人名利呢?”
“这倒是一种方案!”渔夫沉思道,“可这要求所有人都加入互相吹捧的怪圈。对于那些视名利为折磨的人来说,仍是不会幸福的……”
精灵又问了几个可以砸死渔夫的方案,但渔夫均予以否定。最后他惊讶地说:“您为什么要咨询我这个凡人的意见呢?您是法力无边的精灵,难道不比我更知道该怎么做吗?”
精灵哑口无言。——真是岂有此理!我只是一开始就不想实现你的愿望罢了,难道你以为我是真的不知道如何给所有人幸福吗?它恼羞成怒,于是告诉渔夫,它只是试探一下渔夫的真心。给所有人幸福的方法它早已知晓,渔夫只需要静候佳音。于是渔夫喜悦不已,连连对精灵道谢:“那一切都拜托您了!”
渔夫离去后,精灵方才后悔:这下真得给他实现愿望了!但它不能接受自己被一个人类难倒。于是它走遍仙界,查阅无数古籍,闯入最古老的法术禁地,寻找给所有人带来幸福的方案。
三个月后,精灵觉得一切都妥当了。它找到渔夫。
“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完美的方案。”精灵骄傲地说,“一定可以让所有人都得到幸福。”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渔夫称赞道,“这几个月我也冥思苦想,但始终找不到一个万全之策。不知道您打算怎么做?”
“走着瞧吧!”精灵说。
第二天,王国下起了一场雨。但这场雨并非是水滴,而是无数轻盈剔透的羽毛和冰晶。它们在空中徐徐飘荡,落在每个人的头发上、杯子里、床褥上,钻进每个人的眼里、心窝里、胳肢窝下,让每个人都水汪汪、暖洋洋、舒舒服的。羽毛肆意游走,挠挠这里,扫扫那里,给每个人欲罢不能的瘙痒感。所有国民,无论高矮胖瘦,贫富贵贱,都立刻爱上了追逐羽毛的游戏。他们一夜之间返老还童,忘却了名利,忘却了财富,重新变回了那个在乡间追逐蝴蝶的孩子,眼里闪烁着纯真的激情。没有比抓住羽毛,让它缓缓消融于手心更幸福的事了!而羽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样的幸福和快乐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精灵十分得意。渔夫也赞叹不已。“您的法术是多么高明啊!没有争夺。没有妒恨。每个人都实打实获得了幸福!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看来您不够了解自己的同胞啊!”精灵冷笑道,“阻止人类获得幸福的没有别的,只有他们自己。因为幸福什么也不是,只是一种感觉。一旦带上了实际性的好处,人类便会被这好处带来的欲望折磨,从而与幸福背道而驰。因此幸福必须是某种无关紧要,却又能带来美好感受的东西。这完全不是什么高明的魔法,它什么都不是。我只是搬运了一些仙界的鸡毛和蒜皮。”
“也许在您看来这只是鸡毛蒜皮,但这却是我见过最高明的仙术!”渔夫感慨地摸着那些羽毛,“我的愿望实现了!”
精灵大获全胜,得意不已。照理说,它获得了自由,又兑现了承诺,可以重返仙界。但它太过满意这个魔法。——竟然只用一些鸡毛蒜皮就让人类沉醉不已!于是决定在人间逡巡一番,欣赏这一伟大胜利。它以验收成果为由,要求渔夫担任向导,对方也欣然同意。他们在云层中穿梭,目所能及处,皆是一些幸福快乐的欢声笑语。直到去路被一块巨大的乌云遮蔽。其他地方晴空万里,唯独这里有一块乌云,兀自笼罩着一座阴森黑暗的城堡。羽毛只要飘落,便会被凄风苦雨同化,变成地上的一小滩烂泥。
“一定是有人诅咒了这里!”渔夫诧异道,“伟大的精灵啊,你能帮帮他们吗?”
精灵表示它一定会让那个班门弄斧的巫师好看。于是渔夫乔装打扮,叩响大门。城堡里灯火通明,这个国家的王公贵族几乎全聚在此。一名德高望重的宫廷巫师,正在主持阵法。原来国王以为这是敌国的妖术袭击,已经吓得好几天不敢睡觉。宫廷巫师倾尽全力,好不容易才展开了屏蔽仙尘的魔法。在搞清楚怎么回事前,他们谁也不敢出去。
精灵哈哈大笑。它亲自在这名多疑的国王前现身,告诉他法术是完全无害的。他们大可撤了这多余的乌云,沐浴在永恒的幸福和永恒的快乐中。可国王听完,只是拔出宝剑。
“你想让我像那些贱民一样傻乎乎地追逐羽毛吗?”国王大怒不已,“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
渔夫忙开口,“亲爱的陛下,我们的确没有恶意。这只是我为了让国民获得幸福,许下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愿望……”
国王竖起眼睛。“你又是谁,敢对我的王国指手画脚?”
“本人乃一介渔夫……”
“岂有此理!”国王怒气更盛,“我!斯塔瓦尔德的后裔,安多米亚人的国王,多其诺的守护者,北方魔狼的传人,群山之子,奥泽瓦西塔的解放者,众山之王,猩红锁链,无尽平原的主人,乔治.弗雷德三世,竟然现在要听你一个渔夫摆布??”他猛地一下拔出剑来,“死!!”
国王的剑还没劈下,他的头已经落地,咕噜咕噜地在编织地毯上翻滚。渔夫被溅了一脸血,错愕不已。精灵甩甩了手上的血。朝宫廷巫师走去,如法炮制地结果了他。乌云散开,阳光重新从天穹射入。精灵站在灯火通明的大殿,缓缓环视了一圈群臣。
“你们可以走了!”
群臣鬼哭狼嚎,作鸟兽散,但他们刚跑到门口,羽毛便蜂拥而入,于是他们又重新获得了幸福和宁静。精灵拾起国王沾血的王冠,笑着拍了拍渔夫的肩膀。
“不必惊慌!这种情况我早有预料。”
渔夫感到脸上的血像热油般滚烫。“什么?”
“这些人!”精灵踢了一脚国王的尸体,“人类中有这么一群人,定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劣等上。别人越是卑微、越是不幸,他们便越是优越、越是满足。他们是绝不愿屈尊卑膝,去享受和常人一样的幸福的,无论那多好都不行!这就是权力,它把好说成坏,黑说成白。即使我带来了永恒的幸福,但只要那是一个渔民祈愿的幸福,这幸福便永远上不了台面。——因此方法只有一个。”
精灵说着,将渔夫强行摁在了椅子上,给他戴上了那染血的王冠。
“你来当国王吧!”
于是渔夫带着王冠,哆哆嗦嗦地接管了城堡,而精灵也成了新的首席巫师。他们举办了上任典礼、发表了就任感言,目所能及处,皆是一些幸福快乐的感激之声。直到他们驾车逡巡王国,看到一个人站在路边,正拼命地把头撞向石头。
“这可怜人定是害了什么病!”新国王急切地说道,“伟大的精灵啊,你能帮帮他吗?”
精灵表示这种小事一根手指就能解决。于是渔夫国王扶起那人,询问他是否不太舒服。不料那人推开他,一下就挺直了腰杆,完全没有害病的模样。
“不!我很好!”他的额头虽还流着血,声音却很洪亮。“我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此人声称,他什么病都没有。之所以用头撞石头,是为了抵挡羽毛给他的幸福感。于是渔夫国王诧异了:为什么要抵挡?
“陛下!我知道您伟大的愿望。但我实在不认为幸福就是这些轻飘飘的东西。幸福是不幸的反面。而不幸是实打实的。生、老、病、死、穷、战、税、旱涝、错过、别离。因此幸福也是实打实的。不幸带来不幸感,幸福带来不幸感。但现在人们无论遭受何等不幸,心中都满溢幸福和平静。因此这幸福感,实际上是一种不幸感。人们仍旧生活在不幸中,没有任何改变。我用脑袋撞石头,正是为了提醒这一点。”
渔夫国王没来得及开口,精灵就笑起来。“无聊的诡辩!这种情况我早有预料。既然您认为’幸福感’不是’幸福’,那么’幸福’又是什么呢?照您的论述,那是’不幸’的反面。但在我看来,这拆分毫无意义!照此以来,永远没有真正的幸福,也没有真正的不幸。因为一切都建立在和反面的对比上,永远存在阴影!您所做的就是荡一个锅里的水,有时荡到幸福的左半边,有时荡到不幸的右半边,然而水从来没有减少,生活的实质从来没有改变。”
“再看看您所枚举的不幸……”精灵冷笑着说道,“生、老、病、死、穷、战、税、旱涝、错过、别离。是人生一定会发生的事情,无人能够幸免,只是承受多少的区别。承受多,就是不幸。承受少,就是幸福。这种幸福还是不幸,涉及投胎气运、权力关系、资源分配、寿命长短、天灾人祸、家庭婚姻……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一旦要把幸福建立在实在的东西上,您就完了。永远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数据。一旦立起了幸福这个靶子,就永远到不了目的地。因为只要追求幸福,就将自己的现状定为了不幸。因此,不要立靶。此刻满足,即是幸福。而人又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动物……”
精灵拎起一根飘落的羽毛。“于是我让他们没空不满。现在所有人都很幸福!”
渔夫国王拼命给那人眼色,希望他爱惜性命。但那人只是冷笑一声。
“所以您的确没打算消除不幸,只是用羽毛麻痹我们!可我和您谈及的是实实在在的实事,不是文字游戏。现在国王不理朝政、百姓不事耕种、士兵无心训练。我们是过得幸福,可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本来过得凑合,现在却马上要死,何尝不是不幸?”
“听听您描述我们的方式,和一条狗无异!”那人尖锐道,“我们不过是羽毛的奴役。连自由思考的权利都没有!这何尝不是不幸?”
“我倒是认为,人类产生不幸感的原因,就是想得太多,做的太少。”精灵说。
渔夫国王已经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扑面而来的鲜血。可精灵却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良久后,它拍手大笑道。
于是精灵左手挟持新上任的国王,右手挟持新上任的宰相,风风火火回宫。一回来,它就把所有公务都丢给了宰相,并要求他协助自己改良魔法,首相不堪负重,苦不堪言。但他只要一抱怨,精灵就会说:
“这就不行了?您对改善生活的热情、对安居乐业的期盼、对幸福人生的追求呢?”精灵阴阳怪气道,“既然您认为追求幸福才是幸福,而我又必须给每个人带来幸福,那您就追求吧!现在,您幸福吗?”
国王插不上嘴,只能在精灵外出时,劝宰相休息。此人虽然骂骂咧咧,手上的活却一刻都不停。“难道您真的要将国家交到精灵手里?我还不能休息!还有很多人才要选拔,很多材料要审批!土地需要重新丈量,户籍需要重新清点,国库需要重新填充!”他怒气冲冲,“如果您无事可做,就去民间转转吧!我听说南方大国正准备打来,正在边境疯狂纵火呢!”
“我国与邻国历来秋毫无犯,怎么突然要打来?”
“他们骂你是篡位上台的贼子,信奉妖术的异教徒。”
国王哦了一声。“那的确是。”
精灵听闻此事,表示自己一根指头就能打发他们。于是国王驾车,星夜赶往南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一副田园牧歌的和平景象。直到他们抵达国境边缘,看见火光冲天而起,一排山墙正熊熊燃烧。一个嘴里叼着草的少年,正在点火。他哼着一首欢快的歌谣,神情自若,相当放松。
“这就是邻国军队?”国王小声说,“不像啊?”
“管那么多干嘛?杀了他!”精灵说。
“不不不!误伤国民便不好了。”国王忙道,“尊敬的精灵啊,这里就让我去交涉吧!”
于是国王走到少年身边,和他攀谈一番。原来少年只是附近村庄的一个牛童。得知来人是一国之王,他的眼睛都亮了,按捺不住兴奋之色。于是国王语重心长地询问,他之所以四处放火,是否是遭遇了什么不公。
少年连连摇头。“不!尊敬的陛下,我的生活没有任何不顺。不如说是太好了,因此相当无聊!您的仙术的确精妙绝伦,但我们已经玩了太久追逐羽毛的游戏。现在大家都在开发新的玩法!我在此纵火,只是想试试仙尘能不能点燃。”
“放屁!”精灵插话道,“我的仙尘无色无味,无形无质,怎么可能点燃?”
“您的仙术固然高深曼妙,但我也有我的手段。”少年不卑不亢道,“您的施法范围只限本国,一到了边境,这些仙尘就变成普通的粉尘和丝绒,极易引发粉尘爆炸。我想反正它自己也会炸,不如炸的再大一点。等边境上无物可烧,无人可住,就再也没有消防隐患了!”少年指向南方,“您看,这烧秃的二十二座山头,就是我一天以内的成果。”
国王放眼望去,只见火光冲天,漫山遍野一片焦黑,心中不禁一阵绞痛。他问精灵:“真有此事?”
“当初你说要给所有人幸福。”精灵面无表情,“我查到的所有史料,都说邻国不算人。”
国王无言以对。精灵上前一步,“所以,你对我的羽毛游戏颇有意见咯?”
“太温和了。”少年坦诚说,“我喜欢更刺激的活动!”
一座大树轰然倒地。火借风势,眼看就要烧掉国王的马车。国王必须承认:“确实刺激。”
但国王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尽管少年刚烧了他二十二座山头,他也不忍心看着对方人头落地。只是他还没开口,精灵就道:
“无需担心,这种情况我也早有考虑。”精灵背着手说,“这么说,你的幸福是必须建立在刺激上了?”
“我倒不在乎什么幸福!”少年耸耸肩,“但成天被羽毛挠着,实在是没有意思。”
“很好,现在你就是将军了!”精灵大手一挥,“给你一千使魔,立刻去攻打邻国!”
国王大惊失色。邻国沃土千里,国富兵强,即使精灵的法力再怎么高超,使魔再怎么厉害,让一个放牛的少年去带兵攻打,是否也太轻率了?但他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听少年说。
“不需要!”他说,“我只要十个人。”
这下就连精灵的脸色都变了。“你确定?”
“如果不成,提头来见!”少年信誓旦旦。
于是这场始料未及的战争开始了。少年领了十只使魔,又提了一些服装和细节上的要求,便南下离去。国王忐忑不安,极想阻止他去送死,但精灵警告他:别忘了是你许愿让所有人幸福!这就是他幸福的手段!!
一个星期后,邻国国王暴毙。
少年凯旋归来。原来他扮成行商,主动向邻国进贡仙尘。他先在边境拿出一点,令边防官员欲仙欲死,欲罢不能,再让他们带路,一路进到王城。然后趁国王检阅贡品时将它们全部打落,引发粉尘爆炸,国王当场身亡,十位使魔也被炸回元素界。而少年除了左脸破了点皮,竟什么事都没有。据说这里还有一些细节:邻国国王当时捻了一点灰尘,质疑了它的真实性。于是少年说:“陛下,这些仙尘离开巫师太远,活性有所影响,但只需点火加热,便可恢复原状!”
“可你是怎么在粉尘爆炸的现场生还的呢?”宰相听完战报,不可思议道。
“为什么您不问我,我是怎么从二十二座山头的大火中离开的呢?”少年说。
“怎么离开的?”宰相问。
“这话说得。”少年笑笑,“我还能被自己放的火烧死不成?”
于是邻国和本国正式开战,势必要报暗杀之仇,而少年也一劳永逸的找到了新玩法:战争。目前为止,他如鱼得水,屡建奇功,一路破敌三百里,令邻国所有人都患上了粉尘恐惧症。
精灵又依此法,给每个不服的人都安排了工作岗位。“如果不满意,那就去建设!”——至于那些不满意又不愿意建设的人,统统驱逐出境,不要影响它让所有人都幸福的KPI。巡视几番后,精灵很满意的看到:国家已经成形,官僚各司其职,百姓安居乐业,举国上下,每个人都过得十分幸福。
“陛下,看!”它带国王来到露台,俯瞰万里飘絮的大好河山。“您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是啊!”国王抖抖肩膀上的仙尘,“您为我们做的已经太多了!”
“还不够多!”精灵伸手,接下一缕羽毛,“还有人没得到幸福。”
“真的吗?”国王故作惊讶道,“是谁这么大胆?”
“是你,陛下。”精灵一把摁灭了羽毛,脸色阴沉起来,“你最近为何总是唉声叹气,闷闷不乐?”
“啊!您是不用在意我的。您知道我是怎样的人,看见别人幸福,我便幸福。看见别人不幸,我便也不幸。”国王眨眨眼睛,“只要大家都获得了幸福,我便也幸福了!”
“可现在国民都幸福了,你却不幸福!”精灵冷冷道。
“因为的确还有一个国民不幸福。”
“谁?”
“是你啊,大人!”国王转过身来,“您一直在为我们奔走,可您的幸福又是什么呢?”
精灵还是第一次被问这样的问题。它当场呆住了。最后,它语气强硬地说:
“我是超越的存在。不需要幸福,也永远不会附属于任何人,等实现了你的愿望,我就会离开。”
国王摇摇头,“可我想报答你。没有你,这一切都是虚妄。”
这真是莫名其妙!精灵十分恼怒,难道我会需要你的报答?
它感到自己必须解释。“我想你误会了!最开始我说要报答你,其实只是想羞辱你,歪曲你的愿望,然后杀掉你。不料你说出了这么一个匪夷所思的愿望!后来我帮你实现,也只是想证明我自己的实力。因为你的确是提了一个开创性课题!我并不真的感谢你,也并不在乎这个国家。等我的技艺得到了完美的证明,我便会离去。”
国王摇摇头。“我明白,这些对您不过都是鸡毛蒜皮。可这些鸡毛蒜皮,却是我们的人生全部。”他抬起头,不由分说道:“请务必让我报答您!不然我是不会幸福的!”
精灵烦不胜烦。——怎么还威胁起来了?它很想随便糊弄一下,可国王却一再坚持。“这样吧,如果我们还能见面,您可以向我提一个愿望!”国王说,“不论那时我在哪,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会设法满足您!”
狂妄!它的第一反应是发火。难道你真的认为我和你是平起平坐的存在?——可渔夫国王只是温和的看着他。就像他当年温和地许下那个愿望一样。
精灵扭开头。最后,它听见自己说:
“好吧。”
国王笑着点头,宣称自己已经得到了幸福。精灵大功告成,满意离去。当初它离开仙界,就是为了研习更多的术法技艺。结果因为触犯禁令,被长老关进瓶子,方有了种种人间际遇。现在一切落幕,它终于可以回到仙术研习中。后来的年月里,它一直在世界各处漫游。搜罗古籍,实践技艺,综合各家经典,寻找万物起源,体察世界本质。精灵学的越多,便越感到术法的精深和幽微,和自己的肤浅和无知。它以前是多么傲慢、自大、愚蠢、幼稚啊!精灵每每想起,都惭愧不已。过去令它颇为自满的幸福王国,现在看来真是一团垃圾!竟让鸡毛蒜皮冒充幸福,滥用法术当作统治,还沾沾自喜,四处验收,真是无颜面对苍天!
每每想到此事,精灵心中都膈应一番,好像那个王国就是它活着的罪证。“可这又不怪我!当时我太无知,只能想到这种方法。”它来回踱步,“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它越发懊恼。最后到了坐立难安的地步。“好吧,我是做了傻事不错。”精灵不服气地想到,“但我还可以补救啊!我是永恒超越的存在,这种事怎么可能难倒我?”
精灵福至心灵,当即制定了一个方案。它要立刻取消那个王国上的鸡毛蒜皮雨,代之以更高级、更精妙、更幽深的幸福魔法。这是它融汇毕生所学的独创,一定可以弥补过失。
它连夜飞到记忆中的土地上空。万幸!王国还在,面积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鸡毛蒜皮雨纷纷而下,一切还是当年的模样。精灵大摇大摆地降落,穿墙走进皇宫。一名须发花白的老者,正坐在王位上。见到精灵,他的眼中流露着惊喜和讶异的神色。
“您……回来了?”
六十年过去了。当年血气方刚的青年渔夫,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时日无多的老人。老国王以最高规格的典礼招待了精灵。他向群臣介绍这位贵客的身份,给精灵送上最丰美的食物,安排最豪华的住所,并逐一引荐:这位是现任的宰相,这位是现任的将军,这位是现任的内务参事,这位是现任的外交大臣。这位是现任的国防总管,这位是现任的工商总管……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政府官僚接踵而至,甚至还有一个专门负责祭祀它的神官。精灵被这些人脸搞得头昏脑涨,可他们每个人都是如此热情,仿佛和它有无穷多的话要说。一仔细听,又全是一些客套的空话,没有一点实际意义。精灵十分恼火,但它想到自己需改了傲慢的脾性,于是不好发作,强忍到宴会结束。
“陛下!”宾客散去后,精灵终于找到机会,“我想和您单独谈谈。”
精灵三言两语,终于在仆人收拾刀叉时,和老国王说明了来意:它是来修正自己的错误。老国王听完它的宏图大业,思忖道:
“这可真是一件大工程!”他点点头,“今天已经很晚了,我们明日再详叙?”
如果是以前的精灵,才不会管国王的意见!但它已改了那急躁的个性,于是放过了这位老人。
它耐心等待了一晚。次日,来敲门的却不是老国王。而是当朝宰相。他上来便报了一串冗长的唱名,似乎是想证明自己和老宰相的亲戚关系,但只让精灵想起了那位死于他手的国王。
“有什么事?”精灵打断道。
“国王让我带您参观一下现在的王国。”宰相毕恭毕敬道,“您离开的这些年,发生了很多事。”
啊!这倒是很有必要。要想升级法阵,就需先实地勘探目前状况。于是精灵没有拒绝,跟随宰相上了街。仙尘纷扬而下,状况与六十年前并无区别,维持的相当完好。而路上行人或者打伞,或者戴帽子,个个都行色匆匆,没有人多看这奇迹雨一眼。精灵浏览沿街商铺,发现无论是食物还是衣服,工艺品还是武器,所有商品外都裹着一层透明轻薄的胶皮。
“为什么你们要把东西都贴上膜?”精灵问。
“这是御上无量天尊的指示。”小贩虔诚道,“为了让商品免受仙尘腐害。”
“御上无量天尊?”精灵问。
“是我国信奉的守护神。”
精灵抬起眉毛。它依稀记得,御上无量天尊是西方大国的国教。
“大人,这里是老城区了,没什么好看的!”宰相走进来,堆着笑拉走它,“还是带您去看看我们的新城区吧!”
于是精灵坐车南下,沿途经过了不少为御上无量天尊修筑的神庙。昔日的边境线前,浓烟冲天而起,好像有人又在放火烧山。马车接近后,精灵发现那是一片乌漆墨黑的工业区。厂房和仓库鳞次栉比,占满了二十二座山头,正不停的吞云吐雾。
“这就是我们的仙尘产业园!”宰相热情介绍道,“老城区的仙尘,只要过了旧国境,便会变成上好的丝绒和粉尘,提供源源不绝的工业原料。于是这里也被称为落尘山。您为我们施下的奇迹,现在已经成了我国的特色支柱产业………看……这是我们的仙绒加工厂……这是我们的仙砖烧制厂……这是我们的造纸厂……这是我们的冶炼厂……这是我们出口邻国的特色工艺品……这是我们威震四海的仙尘手榴弹,配方从第一任将军那里亲传………”
精灵登上落尘山,看见远处有一片豪华别墅区。于是问:“山那头是什么?”
“是新城区,也是第一任将军为我们打下的邻国国土。”宰相介绍道,“那里没有仙尘,所以房价非常高。将军的很多后代和族人都住在那里。”
精灵哦了一声,对那里失去了兴趣。“就到这里吧!我已经了解情况了。”
“那……您有什么要问的吗?”宰相说。神情看起来有点小心翼翼。
精灵陷入沉思。尽管它没想到人类会请来一个什么御上无量天尊,也没想到人类会把它的鸡毛蒜皮雨发展成特色产业。但这些都不重要:它此行关心的只有自己的法术。目前看来,幸福魔法已经失效。人们对仙尘视若无睹,反而更关心它们失效后的粉尘。他们已经习惯了这轻薄无害的甜蜜,只觉得烦人。
想到这里,精灵便随口问了一句,“对了,第一任宰相上哪去了?”
不料宰相听完,脸色骤变。他一路环视周围,将精灵拉到马车里。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您听了千万别生气。”他正襟危坐道,“老宰相死了!!”
“这不是很正常吗?”
宰相凑到耳前,压低声音:“他是被老国王逼死的!”
事情大致如下:老宰相德高望重,一生清廉。但却在一件事上和国王产生了致命分歧:他不同意国王改信御上无量天尊。最终,国王流放了八十岁高龄的宰相,他在边境郁郁寡欢,不出几年就病死了。这就是前几年的事。
“大人,我知道您和国王是什么交情,可您得千万小心啊!”最后,宰相说,“他从来都没有给您立过一座庙,一块碑,甚至还极力撇清和您的关系。所有教科书上,也只说仙尘是大自然的馈赠,只口不提您的功劳!”
宰相倾囊而出,说了一堆宫廷秘闻。精灵只觉得莫名其妙。首先,国王和宰相的纠葛,和它有什么关系?其次,这垃圾法术,真要宣扬是它干的,才是给它丢脸呢!最后,它是什么人,能被国王奈何?但它只关心升级法阵,便吩咐宰相快带它回去。一进宫,便撞到国王的侍女。
“啊,大人,您在这里!我们正到处找你呢!”侍女惊讶道,“陛下恭候多时了!”
“大人,保重。”宰相留下意味深长的一句话,便退下了。
终于见到老国王。精灵快言快语,将自己的亲眼所见和学习所想阐述一二,并深刻批判了一番当年的错误方针。“……理论和实践均已证明,这个给所有人幸福的方案……实际上是完全失败的……它无法也根本不可能达到目的……因此任何改良的设想都不切实际……必须完全推翻,代之以一个全新的法阵……”
老国王认真听完,不时点头附和。
“我理解您的好意。”老国王点点头,“但我认为,这个法阵非常完美,根本不需要修改。”
他走到露台前,带精灵俯瞰万里河山。“您看,现在人人各司其职,百姓安居乐业,工业蓬勃发展,全国上下,每个人都过得十分幸福。”
“我看未必吧!”精灵冷冷道,“好像不少人都对你颇有意见。”
“哦?”老国王,“这么说,您见过宰相了?”
“是。他还说了你逼死老宰相的事情。”
“他是将军派扶持的人,当然会这么说!”老国王摇摇头,“但我必须迎奉御上无量天尊,我国不过弹丸之地,纵有一些粉尘和羽绒,如何抵御西方大国的万匹铁骑?现在全大陆都知道我们是酷爱暗杀的异教徒,出口渠道也受到很大影响!不摘掉这个帽子,如何存活?何况这一代人过惯了安逸日子。只有守成之才,没有外拓之才。改宗是最经济的方案。”他长叹一声,“当年宰相也首肯了这个方案。但他生性清高,过不去自己一关。我流放他,是还他一个清白。功过是非,后人评说。所有责任,只在我一人。”
“听着,我不关心这些事!”精灵听得头痛不已,连忙制止国王的长篇大论,“我不管你信的是上帝还是安拉,是御上无量天尊还是九尊莲花至圣还是南无天门仙君!我来只是为了完善那个术法:让所有人都得到幸福!届时什么西方大国,什么御上天尊,通通都不是问题!”
“您已经实现过我的愿望了。”国王摆摆手,“不用您费心!”
“可那只是一些不堪大用的鸡毛蒜皮!”精灵说。
“对您来说而已!”国王摇摇头,“这样吧,我还欠您一个愿望。如果让所有人得到幸福就是您的愿望,我定会举国相助。”
精灵自然没有许愿。——它怒火中烧:凭什么!?这本来是你的愿望,现在却好像是我要求着你一样!难道我做什么事,还要先经过你的同意?
它完全可以杀了国王,自己另立一个政权。但这太过麻烦,且它已经改了暴虐的性情,于是没有这么做。它决定不管国王,先把鸡毛蒜皮雨停下再说。但不知怎么地,它和国王争吵一事立刻传遍了皇宫。精灵还没来得及出门,宰相和幕僚们就把它团团围住,主动要求它接管国家。宰相说,说国王老来昏聩,暴虐成性,疑心极重,现在他知道了有人针对他,定不会要他们好过,唯有精灵能救他们于水火之中!精灵本来不想管,但想到此行目的是让国民真正幸福,便随口应下来。结果一下子所有人都跑到了它面前提需求。什么秘书、参事、外物处长、军需官、大王子、二王子、三皇女、老宰相老婆,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孙子、孙子女朋友、将军的弟弟、弟媳、弟孙、弟孙媳、第表侄婿………有的人要它接管国家,有的人希望它速速离去,有的人希望它施展法术,有的人希望它不要葬送工业。有的人要他杀了国王,有的人要他杀了宰相……
它火从心起,又不知道火从何而来,仿佛有人用一把十万根羽毛的鸡毛掸子给它挠痒,不知道该让哪一根羽毛负全责。“好啊!!”精灵崩溃地想,“我是施了个鸡毛蒜皮的法术,人类却用鸡毛蒜皮建立了一个国家!他们吃在鸡毛蒜皮上,住在鸡毛蒜皮上,睡在鸡毛蒜皮上,还在鸡毛蒜皮上贴膜、镀金、出口、加工,用鸡毛蒜皮互相轰炸、攻击、指摘、辱骂……鸡毛蒜皮是否生效,的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个国家已经鸡毛蒜皮化了!这里根本找不到一个说真话的人,只有层层堆积的鸡毛蒜皮!!!”
精灵感到自己必须做个了断。于是它先杀了宰相,又杀了将军,然后又杀了秘书、参事、外物处长、军需官、大王子、二王子、三皇女、老宰相的老婆,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孙子、孙子女朋友、将军的弟弟、弟媳、弟孙、弟孙媳、第表侄婿……这些人死去时,都没有流下一滴鲜血,而是化作了一堆鸡毛蒜皮。精灵踩着一地鸡毛,又逐一杀了那些鸡毛蒜皮化的宫女和侍卫,并取消了持续了六十年的鸡毛蒜皮雨。就在它想离开宫殿,整顿老城区时,它想起还有一个人没鉴定。精灵回到皇宫露台,老国王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岁月果真没在您身上留下一点痕迹。”国王长叹一声,“您还是那样,一点都没有变!”
“不!”精灵冷冷地说,“我的法术更高超了。”
“我指您的手段!”国王叹息道,“是我放出了和你争吵的消息。本国所有的记载里,都说您是一位善良、无私的精灵,为无条件地给国民实现愿望,帮助他们过得幸福。他们从小听到大,对此深信不疑。”
精灵皱起脸。“停!我不关心你的政治手段,也不在乎是否被你利用。我来是为了修正那个法术。我已经杀了很多人,但他们的身体里都空空如也,只有一包鸡毛蒜皮。只取缔法术已经不够了,这个国家已经鸡毛蒜皮化了!”
“您要杀了我吗?”国王说。
“如果你的身体里也是鸡毛蒜皮,我会的!”精灵冷冷说。
老国王看着精灵。这些年来,他认识的人要么死去,要么离开。但他却把这些人的优点原封不动地继承了下来。他继承了宰相的深谋远虑、将军的英勇无畏、还有精灵的杀伐果断。正是这些让他在这个宫廷里生存了六十年。然而,这些长处在那永恒超越的非人力量前,全都不值一提。
“那我是一定会死的,”他摇摇头,“但我还欠您一个愿望!让我先把它实现吧!”
精灵抬起头。在这种时刻听到这句话,让它感到一阵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如此强烈,甚至让它忘了杀意。精灵几乎想笑了。
“好啊!”它傲慢地说道,“可是,你有什么能给我呢?”
国王带它走入国库,让它看了成吨的金银财宝。但精灵嗤之以鼻,“这些不过是金色的鸡毛!”又带它进了军火库,看了无数寒光闪闪的兵器。“这些不过是银色的鸡毛!”又带它进了书库,看到了无数的珍惜手抄本。“这些不过是铜色的鸡毛!”国王又许诺以国土。“一大团鸡毛!”许诺以爵位。“一根长鸡毛!”许诺以最高规格的祭祀。“一根彩色鸡毛!”许诺有五百宫女伺候的温泉山庄。“一根软鸡毛!”许诺一万人的军队。“一根硬鸡毛!”他交出了一切,甚至愿意把王冠拱手相让,但精灵只是嘲笑道:“一根贴了膜的鸡毛!”
“我能给的只有这些了。”最后,老国王说,“您到底想要什么呢?”
“我要的很简单。”精灵冷冷地看着老人的眼睛,“我要您被鸡毛蒜皮遮蔽前的那颗心!”
在国王还是一个渔夫时。正是这颗心带来的不可思议,拯救了他的性命。也是这颗心许下的离奇愿望,让它建立了这个王国,犯下了鸡毛蒜皮的过错。现在,这不可思议再一次影响着精灵的决策。它是永恒超越的存在,喜爱纯粹洁净的东西,不能忍受俗世的鸡毛蒜皮。可在它实现愿望的初期,一切并未鸡毛蒜皮化。一劳永逸地给所有人幸福!若它没有认可这个愿望,便不会为国王奔走。——为什么一个人过得那么穷困,却愿意为所有人祈福?他既然许过这种愿望,又怎会在晚年变成一个昏君?他既然是一个昏君,又为什么还想实现我的愿望?他到底只是一个鸡毛蒜皮的凡人,还是真的拥有金子般的心?我必须搞清楚,以后才不至于重蹈覆辙!精灵想,——如果国王能给出这颗心,那自然最好。如果国王无法给出,它也刚好能杀了他!
精灵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它等待着国王的答复。
“好啊。”对方干脆道,“你来取吧!”
于是精灵上前一步,挖出了国王的心。血液从国王的身体里流出,它拿出了一团沉甸甸的东西。但精灵细细端详,却发现那只是一团包了鲜血的鸡毛和蒜皮。它恼怒的剥开,想知道最里层是否会有什么东西。于是鸡毛和蒜皮一团团地掉在了地上,发出金属坠地的声音。国王杀掉和爱过的人都太多了,他曾经一无所有,因此在拥有之后,他仍不愿忘掉任何一个人,就像他不愿放弃拥有的任何一样东西。它们化为金做的鸡毛、银做的鸡毛、和铜做的鸡毛,紧紧包裹了这颗心。精灵只能一层一层的掰开。它手上的动作越来越快,于是地上的金属也越来越多。最后,精灵终于摸到了一个质地坚硬的小瓶,那是国王还是渔夫时,最初拥有的东西。
精灵欣喜不已。然而,它刚拔开塞子,一团团轻盈剔透的鸡毛蒜皮就飞了出来,像蝴蝶一样在空中飘荡,划出流光溢彩的轨迹。一同飞出的还有国王最后的灵魂。灵魂在空中转了个圈,像精灵深鞠一躬。
“这就是我在被鸡毛蒜皮遮蔽前的那颗心!”它笑着说,“您已经拿到它了!”
“可这里头也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精灵拿着那个空瓶子,无比恼怒地说。
“但这正是我许愿时拥有的全部。”灵魂感慨道,“是对生活的热爱、对他人的真情、还有对幸福的渴望,让我许下了那个愿望。那个瓶子里的,就是我最美好的藏品……”
羽毛在空中飞舞。精灵沉默的抬头,注视它所追求的谜底。它依稀能看到上面有一张张笑脸,正发出一些快活的笑声。但它既看不出这些鸡毛和其它鸡毛有任何本质区别,也不觉得这和它创造的鸡毛蒜皮有任何实质差异,更不能理解这些为何会是国王热爱生活的理由,成为他一生最宝贵的回忆。
“我要谢谢您,最后唤醒了我!”灵魂摇摇头,“我已经成功了太久。遗忘了对改善生活的热情、对安居乐业的期盼、对幸福人生的追求。我不知道您打算施下的奥妙术法是什么,可宰相说的没错,幸福就是奔向它的道路!至高无上的精灵啊,这是我最后的话语。您追求的东西在这里是不会有的,因为人类生活的本质就是鸡毛蒜皮……”
精灵长久伫立着。灵魂消散了,而羽毛仍在飞舞。鲜活、灵动,仿佛有着无尽的生命力。但风渐渐停了。于是它们簌簌而下,掉落在血泊里,化为了一滩面目模糊的烂泥。
FIN。
今年的第一个短篇竟高达一万四。
精灵的形象受了《英伦魔法师》里的白毛影响
PS:将军最后是淹死的
#Prowl中心
#一些胡言乱语,献丑
1
警车还能记起他第一次见到爵士的情景。那时他在机械法医部供职,生平最棘手的难题是连环谋杀案。而人们关心的事莫过于功能主义分类,大取缔行动什么时候结束,沙尼克币对银河货币的交易价下跌了多少,本届艾贝克斯杯冠军得主是谁。那时最大规模的霸天虎公开活动不过是下城区的演讲。这里灯红酒绿,暗流涌动,生机勃勃,铁堡作为塞伯坦明珠,一如既往地闪耀。
战争是一个遥远陌生的词汇,被遗忘在黄金年代开始之前。
两辆黑白色的地面载具并排行驶在罗迪昂的街道上,其中一个的车顶上装着一...
两辆黑白色的地面载具并排行驶在罗迪昂的街道上,其中一个的车顶上装着一把电贝斯。
“…你认真的吗,警官。我看起来适合邮政部门?”
警车在调查取证时遇到了这位自称爵士的贝斯手,对方声称自己认识警车寻找的证人,并且十分热情地主动提出带路。现在他有些后悔答应,因为爵士几乎一路上都缠着他滔滔不绝。
“你的载具形态很快。”
“哈哈,这招对我可没用。再想想别的嘛,警官,你觉得我也做调查员怎么样?”
“不怎么样。”
“交通部门?”
“不合适。看音像店门口,我们找到他了。”
“就是他!等等,伙计!”
他们踏上人形步道,对方已经一路逃进了沿街建筑后方脏兮兮的小巷。警车和爵士在后面紧追不舍,越过流淌在地面上的废水和翻倒的垃圾箱,再次变形驶入狭窄的巷道。
“这位市民,我是机械法医事务部的…”
“伙计!伙计!我带他来不是对你付我的演出费有异议!他只是想跟你谈谈!”
“…你们在这儿干什么?”
两人在转角处紧急刹车,险些迎面撞上一个肩覆履带的重型地面单位。大块头俯身打量着他们,拦在他们和逃跑的目击证人之间,硕大的机体几乎占据了整个路面。
警车变回人形。“这是警方调查。请你…”
大块头的视线落在他肩头的标志上。
“条子!”
重型单位怒吼道,同时向他们伸出简直能捏碎能量矿的粗厚双手。爵士以惊人的灵活倒车躲了过去,于是他抓起警车,用力砸在对面的墙壁上。
……
镜头重启后他看到的第一个场景,是爵士正在跟大块头的一条胳膊搏斗,又踢又打。对方随手将他摔翻在地,然后朝警车走了过来。
光镜前还是一片成像扭曲。警车翻身坐起,伸手摸向装有内置武器的腿部装甲。
“汽车人走狗!该死的炉渣!我要碾碎…”
手指碰到了枪柄。他一把抓住,举枪瞄准,重型地面单位已经只有两步距离,红色光镜里几乎喷出怒火。他扣下扳机…
爵士不知什么时候爬了起来,抓起地上的电贝斯狠狠砸中大块头的脑袋。射出的能量束在外装甲上偏转,正好击中那乐器——击穿了蓄电池。光滑的金属表面一瞬间爆裂开,三人都被气浪掀倒,警车的后脑再次结结实实地撞上了墙壁。
“很抱歉弄坏了你的琴。请把账单发给我。”
做完必要汇报后,警车来到了爵士身边。后者正蹲在地上,试图拼凑较大一点的残骸。
“其实是雅戈泰电贝斯。不过,”爵士苦笑道,“我用它去砸那大个子脑袋的时候就已经弄坏它了。对不起…警官,没告诉你你要找的家伙是什么人。我只是想跟着你一起也许能把我的钱要回来。我不知道他有这么厉害的打手。”
警车尴尬地轻咳了一声。“应当谴责的妨碍司法行为。…无论如何,你还是选择了留下帮我。你本可以直接逃跑的。”
爵士耸了耸肩。这个动作牵动了那些酸痛的传动结构,让他龇牙咧嘴起来。
“如果你确定要换份工作,去安全部门试试。”
“别再开我的玩笑了,警官。”
“我没有。你身手不差,反应也快,很有天赋。去试试吧。”
爵士抬起头,警车已经走过去和他戴护目镜和面罩的搭档站在一起。看到爵士望过来,他微笑了一下。
2
后来警车真的在卡隆安全部门遇到了爵士。
那时他已经是御天敌的副官,现任领袖和他被空降到南半球的混乱之都,远远调离铁堡,塞伯坦的实权完全落入议会手中。与日益暴躁的Prime不同,警车其实并不讨厌这里。在卡隆他做回了本职,逮捕罪犯、铲除团伙。在这里他所做的工作能够带来实际改变,不像在铁堡处处受到约束。带领着特别行动小组,他们在卡隆挖掉了一个又一个毒瘤,似乎一切都在好起来,他甚至觉得自己开始喜欢上这里了。
没有人预见在这里酝酿的是一场战争。
他曾想过很多次,如果没有竭力阻挠御天敌将要采取的那些激进措施,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在月卫1号与前领袖对峙后他运行了演算。结局并没有不同,相反所有的事情只会发生得更快。
“警车。”
房间里的人抬起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低下头继续整理数据板,来者自己走了进来。
“自从总部遇袭之后你就再也没讲过话,通讯也不接。我知道你们急着赶回铁堡…”
爵士停住了。他注意到整间屋子已经被搬空,初始状态的终端屏幕显示数据全部清除,仅剩的杂物是警车手中的几块数据板。他看着警车的光镜,他注意到那眼神中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事情变成这样,不是你能控制的。”
“……你怎么能说我们做的事无关紧要!”
经过爵士身边,他短暂地将一只手搭在对方肩甲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警车!”
战争也曾是一个遥远陌生的词汇,被遗忘在黄金年代开始之前。
有一天,和平也会变成一个遥远陌生的词汇。它从未被遗忘,但它所代表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以至于四百万年的战火熄灭后,没有人认得它的模样。
3
频道接通,警车的全息头像在通讯器上方亮起。
“想你了呗。”
爵士笑嘻嘻地说。他注意到投影中的警车嘴角抽动了一下,于是笑得更加得意。
“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我要关闭频道了。”
“我还没开始说,你这铁石心肠的混蛋!听着,红蜘蛛和他的小队是单独行动的,我已经确认这点。”他停顿了一下,思考着自己的措辞,“我需要你带队伍过来,这颗星球比我们以为的要有来头。”
警车的表情有微妙的变化。“我带队过去?”
“没错,你带队过来,带着你精心配置、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的队伍,当然还有最最重要的万万不可少的你本人,战术大师。”
警车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爵士紧绷线路准备回答将要抛来的一串致命提问。
“需要更多细节。但现在我有其他问题需要处理,你可以稍后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来说服我。如果没有别的……警车,完毕。”
通讯头像熄灭了。该死,爵士想道,他知道我最讨厌写报告。
地球,一颗在塞伯坦的漫长内战中悄悄进化出高等文明的行星。
当然,他们最终还是来了这里。他们所有人。
4
警车和爵士——确切地说是他们的全息物质影像,正站在酒吧门口。
“我还是觉得这样做有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距离纽约之战已经过去三年。博派遵照擎天柱的指令,分散在城市的各个区域执行隐蔽任务。两具机体以载具形态远远停在街道另一头,在路过的人类看来,这里只有两个看起来活像某电影主角K和J的家伙在街边小声争执。
“只要你不神经兮兮的就不会出问题!快把这墨镜摘了,还有领带。”爵士扯松他的衬衫领子,又弄乱了几绺灰发,让他看起来像个失意的退休警探。“做你最擅长的,一直板着脸就行,绝对不会有人跟你搭话。”
他上前两步走到门前,但警车还站在原地。棕色皮肤的年轻男子转过身,脸上仍然笑着,向同伴伸出了一只手。
警车有两秒分神。他其实从来不太读得懂爵士的笑容,哪怕唇角的每寸弧度都再熟悉不过,就像他习惯板着脸一样,爵士总是笑着,但那什么也不代表。即使在人类的面孔上,那仍是属于爵士的、让他有些茫然的笑容。
他抓住那只手。
他们推开门走进去,音乐、人声和热烘烘的空气从四面涌来。
这里似乎在举行一场小型演唱会,灯光昏暗,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在吧台一端的电视下唱歌。他们从人群中间挤过去,发现酒吧几乎站满了。很多人在跟着节奏拍手、高声合唱,有人哼哼着来回摇晃。
“我一个月前发现了这儿。他们每隔一百三十四循环就聚在这里唱歌。”爵士在一旁轻声说道。
警车环顾着这个地方,也许是为了节省能源,供电设施只启用了一半。这片区域曾经是废墟的中央地带,直到最近几个月工程机械才开进来。人类陆陆续续地回来,从被狂派炮火蹂躏过的残垣断壁上修复城市。受损不那么严重的建筑则保留了它们原来的样子,就像这里。
和这么多人类一起待在狭小空间让他有些不适。他见过他们白天的样子,作为警务车,他见过他们盗窃、抢劫,见过他们处死失去行动能力的霸天虎。他知道他眼前的这个有机种族混乱不堪且残忍暴力,与塞伯坦人相比,他们数量庞大,但几乎只活一天,在极其短暂的一生中野蛮生长。
但是同一种生物,竟然也可以发出这样悠扬柔和的声音。他们在冬夜里挤在这间小小的酒吧,只为了给彼此作伴。
那位老人最终在一片鼓掌中走下去,在他来得及阻止前,爵士冲上前举起了话筒。
“朋友们,伙计们,这一首……致地球!”
短暂的沉默。接着有人鼓起了掌,周围响起此起彼伏的应和。
可能暴露伪装的冒险行为。警车开始排序将他带走同时不引起骚动和注意的可能方案,但爵士已经开口了——
“Iseetreesofgreen,redrosestoo
Iseethembloomformeandyou
AndIthinktomyself,whatawonderfulworld”
有人在为爵士完美的声线惊呼、喝彩。他笑着挥手致谢,一边唱着然后指向了警车,打手势示意他过来。警车使劲摇头摆手,用上了他知道的所有碳基拒绝动作,但爵士邀请得更加热情。他转身想藏进人群,但这些人已经发现了他,有人大声鼓励和叫好,许多双手伸出来,向前推动着他的物质影像。投影里的每一根神经纤维都在萎缩和尖叫,可他更担心的是露出破绽。最终他被推到了爵士面前。爵士亲切地一把揽过了他的肩膀,继续唱着。
“Thebrightblessedday,thedarksacrednight
AndIthinktomyself,whatawonderfulworld
Thecolorsoftherainbow,soprettyinthesky
Arealsoonthefacesofpeoplegoingby”
周围的人陆陆续续地合唱起来,唱着他们百折不挠的行星和其上的居民。这些混乱的生物,自然诞生、自由生长,从未借助设计和图纸。他们的血肉之躯不能变成任何用途的器械,却仍然能找到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
爵士把话筒放在了警车脸前,引发了后者新一轮的激烈抗拒。不过他并不在意,只是收回话筒,把对方僵硬着的肩膀揽得更紧,然后继续唱下去。
“Iseefriendsshakinghands,sayinghowdoyoudo
TheyarereallysayingIloveyou
Ihearbabiescry,Iwatchthemgrow
They’lllearnmuchmorethanI’lleverknow”
警车用余光看向爵士,他真的唱得很开心。他那样开心地笑着,用一张人类的面孔,在一群人类中间,唱着人类的歌曲,在这颗小小的、混沌的、彩色的星球。警车仍然觉得自己并不能总是读懂爵士的笑容,但是这一刻,他十分肯定地确认爵士在这里很快乐。尽管脱去这层伪装,人类还是会不分敌我地憎恨他们,但这一刻的他们是真实的。
“AndIthinktomyself,whatawonderfulworld.”
在警车意识到之前,他也在笑。
他想或许,或许,他也能学着喜欢这里。
一年后,为了保护大黄蜂,爵士在直播摄像机前射杀了约翰鲍威尔。
一个月后,斯派克·维特维奇的背叛被揭露,博派同观天会的合作正式终止。汽车人陆续返回了家乡。
5
多么奇怪啊。在发生了那么多之后,又回到这个地方。
他想,也许在他的火种深处,始终藏着一个小小的云雾山城。那里有一切的解决方案和美好蓝图,一切井井有条,人人各司其职。他曾经以为他在地球找到了新的解决方式,但结局并没有不同。霸天虎杀汽车人,汽车人杀霸天虎。变形金刚杀人类,人类杀变形金刚。机械也好,血肉也罢,毁灭、欺骗、背叛的潜能隐藏在每个种族之中。每次他下定决心跨越底线,让自己堕落成一样的怪物,都会发现对手早已更胜一筹。
已经付出的代价永远得不到报偿,已逝去的生命永不得昭示。心灵早已麻木,唯有仇恨永恒。
在屏幕上看到薇瑞缇的面孔时,他只觉得无尽的疲惫。又一个将矛头倒转向他的昔日同伴,他想到,又一个自诩正义者。他知道爵士现在也在这颗星球上的某处,或许已经听说了他与擎天柱的决裂。他想他并不介意被他们怨恨,被审判,为他所做的一切活该如此,而且他是正确的。
他不介意。
6
“你在躲着我。”
爵士最终在和平革命号的武器库里找到了警车。熟悉的情景,爵士想道。但这次他没有走进去,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口。
警车的背影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我没有。我只是在做准备工作,我猜你也有工作要做。”
“马上要世界末日了,你还在躲着我。不奇怪,毕竟自从御天敌死后,你就一直在躲着我。”
“这不是世界末日。而且我没有……”
“你有!天哪…我真不想现在跟你吵架。”爵士上前一步,“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想抹消你的感情,首先就从我开始,不是吗?”
“…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我说这些是因为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我杀了一个人类,这伤透了我的心,但我不会为此不再去爱地球。我一直都知道,但从不阻止你,因为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塞伯坦人挑起战争,所以你恨塞伯坦人,人类背叛了你,所以你也恨人类。但你发现你并不真正讨厌他们,不是吗?你其实爱着这个世界,但你最恨的是你自己。…我不恨你。”
就像只有纯粹的逻辑能去对抗混乱和情感的折磨,选择暴力和仇恨永远是最简单的。无论哪条道路最终能够通向那个完美世界,仇恨肯定不是其中之一。
天空中巨大的斑驳身躯暂时消失,露出灾难过境后群星黯淡的夜空。此刻地球另一面的人们正被笼罩在恐怖的钢铁苍穹下。在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在黑洞的中心,有另一个灵魂在仇恨中呼号。
漫长的沉默过后,爵士最终叹息一声,准备转身离去。
警车突然抓住了他的手。他回过头来,四目相对。但警车只是抓得更紧。
“马上就世界末日了…你愿意跟我待在一起吗。”
“你说呢。”
End
(假的)
番外1
“好了,我们接下来了解塞伯坦语的地区差异……”
爵士转过身,发现幼生体和人类小孩们都在偷偷发笑,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小混蛋们。“怎么了?”他问道,坐在第一排的小姑娘指了指教室门口。
他转过头,看到某警用装甲车不知何时悄无声息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活像来查岗的教导主任。
爵士用过分夸张的声音喊了起来,并且躲到讲台后面。
“…长着角的独眼恶魔!快跑,快跑!不然他让你们做算术题!”
坐在下面的孩子们像终于接到指令一样迫不及待地跳起来,嘻嘻哈哈着一哄而散。
警车一脸无奈地看着保时捷从讲台后探出头来。
“抱歉打断了你的教学。”
“啊,无所谓,反正他们早就坐得不耐烦了。新塞伯坦怎么样?”
番外2
以他们那一代人的标准,警车真的活了很久很久。
他没有像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像横炮、千斤顶、铁皮、擎天柱一样在战场上牺牲,自然也不会安享战后的和平生活。继救护车去世之后他在岗位上工作了一百八十万年。在爵士之后又工作了五十万年,直到旧病复发,曾经那些强制记忆删除、脑波弹的控制以及数次驾驭组合金刚留下的伤痕最终让他不堪重负,塞伯坦最伟大的头脑坏掉了,他才不得不退下安全部门最高长官的职位。
他始终没有修复左边光镜,就像他始终都是那副脾气。直到退休时他都是众下属眼中冷酷无情经常损坏办公用品特指桌子的工作狂上司。
警车最后一次检查酸液来复枪,然后拉开保险。强腐蚀性酸液弹可以轻易溶解一个塞伯坦人的外装甲,包括大脑模块。总得来说,除了终生都被自己所保守的秘密和罪孽折磨,他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现在只有最后一个安全隐患要解决。
【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痴】
和上一张卡拉马佐夫兄弟同理,参考了各种版本,但主要还是按我自己的喜好来。
我也是没想到都年尾了居然能画到陀。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摸个鱼。
参考了各种版本,就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吧。
圈地自萌不要上升正主
Edc預警!!!
yzmScandal預警!!!介意的不要看!
小憐玉體橫陳夜,call機打爆,報紙滿天飛。
小小的香港幾萬年的瘋狂好像被一下子點燃,那些窺探心好奇心的液體眼珠像白蟻,想鑽透每一道門,一定要人毫無防備地被出售展覽。
Relationship好像是一種負累,結了婚手指上帶的戒指一定要成為眾矢之的了。Nude好看嗎,一定要「跳下文華酒店」,一定要寫「寶蓮去了」,一定要說「我跟舞台一輩子結婚」,一定要人...
Relationship好像是一種負累,結了婚手指上帶的戒指一定要成為眾矢之的了。Nude好看嗎,一定要「跳下文華酒店」,一定要寫「寶蓮去了」,一定要說「我跟舞台一輩子結婚」,一定要人把戒指脫下來吞掉才罷休嗎。
謝霆鋒出英皇大廈門記者圍追堵截,沒辦法,回車庫藏到後備箱才勉強脫身回公寓。Ceclia藏在公寓裡不出門,蹲下來哭,臉哭得通紅,喘不過氣來只能趴在地上抽搐,跪在地上衣服脫乾淨,要他看她骨。骨頭,靈與肉也是天生媚骨,她哭著要他看,他轉過頭去她又哭,煙抽一根又一根。
她說這是末日,要狂歡順便死掉。
她好瘋,用盡千言萬語來試探,顫顫巍巍要他抱她。他推開她的手,走到窗外抽煙。屋子裡面沒開燈暗暗的,她再哭不出聲,幽暗之中再伸出手來摸胸口,手指冰凉。
「Edison怎麼說。」
這名字好像引線把她點燃了,她尖叫一聲把手機扔到魚缸里,附身抽泣同他講sorry。不要怕,金魚不會欣賞妳新貼的手機貼紙,也不想知道手機裡面有什麼內容。
他說妳又在哭,不要哭了,香江發洪水都沒你眼淚多。照片上好看的手指遞到他嘴邊來塞上一根煙,點燃沒抽幾口她過來趴在身上。
十幾歲就說要去死,說到二十幾歲,結了婚生了小孩還說要去死。
杜拉斯十五歲碰到中國情人,你十七歲才碰到我。悲哀痛苦都是虛構的,有我在,沒那麼誇張。
「他媽的,少給我說這些。」
人潮來來往往,到底誰骯髒。
Mani講話不太客氣,他說到生氣地步把手機狠狠扔在地上,去看貓眼那些蹲在門口等著看出醜的長槍短炮。她在沙發上哭得不能自已,謝霆鋒只能靠自己拉過來家裡所有音響對著門口最大聲音放Nirvana。
吵死了,去浴室待一待。
浴缸咫尺她卻矇住眼睛把他推開很遠。謝霆鋒暗自吃癟,低頭把一口紅酒喂到她嘴巴裡,抽泣不已混合著眼淚的嘴巴還能有力氣狠狠咬他一口。
Dirtywords說了幾大籮筐,浴室熱氣加醉煙出來已經沒辦法再走路,這次玉體橫陳在他身上,黑長頭髮吹乾躺在大腿上睡著,一呼一吸捉摸得很敏感,她想去夠酒瓶,沒夠著。
婷婷打電話來,他謹慎接聽然後講難看現狀,又說她哭得昏天黑地,想去加拿大避一避。
婷婷柔聲安慰,她咬煙蒂,沒底氣再吃醋咬他手指。
昏天黑地秘密飛到加拿大,終於沒了長槍短炮。
他話miumiu包包粉紅塑料水鑽好襯張柏芝,sales接話說是啊是啊。妳終於笑開花,口紅塗上十層厚,有意無意擦到吊牌衣服上。高跟鞋脫下來,腳趾裝怯生生藏在毛絨地毯裡,說弄髒了衣服,還要再買幾雙鞋子賠罪。
鞋子試了好幾雙不滿意,說喜歡這個喜歡那個,sales聞風而動,埋在貨品堆裡。她好難得當一把惡毒辛德瑞拉,扔發圈要nic給她扎頭髮,媒體在拍她怕不拍。
髮絲越過後頸飄到谢霆锋手裡,附身含她左耳墜。张柏芝發癢回頭輕輕給人一耳光,罵他神经病又下意识躲避窗外路人鏡头,轉頭藏在人身后,唇瓣口紅正好塗他嘴巴上。好囂張。
包包衣服鞋子拿不下,妳要騰到tote包裡去。
走到一半街中心突然頭套上tote包包狂接吻,東西散一地。
他知道她还在哭,没关系。
他陪在她身边,慢慢来。
新包也能暫時治治香江水。
腦洞:2011年香港金像獎
是!
圈地自萌請勿上升正主!!
小謝0829生日快樂
「ファーストラヴ」
「一期一会」
戀歌突然很流行,大街小巷都在聽。
汽車開到隧道,陷入短暫的黑暗之前,我見到她的臉。Mani隨機的歌單還沒從播放器裡撤下去,正好播到一首悲傷戀歌。那一剎燈光下面,白色蓮子的臉鑲嵌著幽怨,她流下一滴眼淚,我裝作沒看見。
颁奖前一晚,張柏芝晚上十二點鐘還來打電話問我穿什...
颁奖前一晚,張柏芝晚上十二點鐘還來打電話問我穿什麼。幸好我那個時候沒出去蹦迪,乖乖呆在酒店裡背頒獎詞,不然接不到她的電話估計會被罵得很慘。我說衣服Mani自有安排,問她離婚文件簽沒有。
一秒本來是很短的,但在電話這頭等她講話的時候,就像當初在菲律賓求婚一樣,才發現原來一秒是很長的時間。
她要怎麼回答。至少不是「Yes,Ido.」
人們只記得銀幕上的人十七歲,十八歲,二十歲。不在乎人間的人也會三十歲,四十歲,會變老,很多事情會改變。
但願人長久。
恨比愛長久,也算人長久。
Whisky飲得很快,她說她要來,明天頒獎也要來,於是去下樓買酒,順便在門口等她。天上下雨,她從藝人車裡掉下來,好似眼裏也下雨。
她一輩子就是這樣了,自己哭,引別人哭。手上不打傘,心裡也不打傘,傷心時後把自己四肢拆散,最愛時候就把血肉解剖給你看。接過那瓶酒,我把白色夾克脫下來罩住她的頭。
香港只下雨不下雪,白色比雪。
他朝若是同淋雪,今生也算共白頭。
已經很足夠。
「柏芝,酒畀我。」
她畫很濃的口紅,往臉上塗一層又一層蜜漿,問我為什麼不叫她CC,不叫她Cecilia,又要我吻她。我轉過頭去抽煙,她不明白,沖過來把煙盒子扔到地上,只是哭。
「妳記唔記得細嗰陣我哋去Tokyo。」
「嗰陣時候櫻花好睇喔,而家呢。」
「天底下冇嘢系唔會變嘅。」
「你記唔記得嗰次喺中環,我冇畀你買嗰塊妳鍾意cake。」
「你仲記唔記得,嗰次你過生日,我冇等你一齊返屋企。」
「仲有啊,拍男兒本色跳樓戲,NG咗好多条,返嚟嘅时候,唔记得同你买早餐。」
「應承過你去遊樂園,再冇機會喇。」
我不希望你只記得銀座shopping、淺草寺祝情。我要你記得悲傷的、稍縱即逝的東西。這樣再分別,你會不會好過。
她把煙撿起來抽,還在哭。跌跌撞撞走去收拾行李,煙灰落在地上,好像一小條她心臟旁邊的血管。
她回頭問我有什麼辦法還能繼續下去。罵我心冷,罵我無情。她在窗邊,窗邊風大。白夾克又脫下來穿在她身上,她賭氣地把口紅抹在夾克上。
撲通撲通。煙灰流的血有煙味,是黑色的。
然後頒獎,她挽我手沖人笑。她同記者講我們永遠不會分手,我說關注今晚頒獎就好。她裙衫顏色與我不配,黑色硬要擠出一片橙紅出來,臉也哭得水腫了,沒往常好看。
「我好多謝我老婆張柏芝今晚陪我來。」
最佳男主角,黑馬王子要我講感言。
「Bythewayyouarebeautifultonight,notjusttonight,but…especiallytonight.」
十七歲,她從十七歲就開始喜歡我了。
她坐在位置上大哭,哭得好大聲,帷幕那麼厚,全要穿透了。引人們循聲過來,他們知道她一樣蠻不講理,但是還是問怎麼了。她就是這樣子沒辦法了,心甘情願溺死在眼淚裡,卻還好責怪別人沒有救她。
張柏芝這個人就是這樣子,這輩子沒辦法了。
她说。
「Montristepremieramour」
沒人聽懂法語,我知道关于Firstlove。
她說天氣冷,要我等她一起回家,可我沒辦法再等她了。四哥電話打過來,只能匆匆脫下白色西裝,把蓮子臉上幽怨淚水掩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