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汪斌,东南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博士,江苏省老龄文明智库研究员。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技术系统视域下老年人数字融入差异及影响机制研究”(22BSH02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数字化时代老年生活质量提升战略研究”(2021SJZDA147)阶段成果。
【摘要】伴随着数字化和老龄化进程,老年人口的数字失能问题日益显现。老年数字失能是指老年人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社会变迁中存在突出的数字接入困难、数字使用障碍并最终导致其数字主体性被剥夺的状态,主要表现为经济型数字红利获取难、社会型数字红利共享难、文化型数字红利利用难、健康型数字红利受益难,并源于“经济沟”“技术沟”“心理沟”“社会沟”共同作用。为解决老年数字失能问题,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第四次修正,在数字治理过程中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构建分类治理新机制,完善中国老年数字失能治理顶层设计。同时,注重培育适老化数字产品市场,完善老年数字产品行业的国内国际新标准,通过三级管理五方合作联动格局打造中国数字养老服务新模式,从而建立起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数字包容社会。
【关键词】数字鸿沟;数字失能;数字治理;老年人
然而,现实情况表明随着数字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至人们日常生活,老年人在数字时代变革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老年数字失能”。如何正确认识并长效治理老年数字失能问题,不仅关乎老年人在数字社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及数字包容社会建设,而且是实践党的报告二十大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实现“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基于此,本文在数字红利视角下系统深入探究老年数字失能的内涵、表征和成因,并提出中国老年数字失能治理新路径。
一、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内涵解析
(一)概念演进:从数字鸿沟、数字排斥到数字失能
在不同年龄群中,老年人最容易面临数字排斥,陷入无能、无知、无力使用数字设备和享受数字红利的困境,这一现象被称为“老年数字排斥”。传播学理论认为出生于数字时代天然熟悉和依赖信息通信技术的年轻人是“数字原住民”,而成长于数字时代通过学习“数字语言”融入数字时代的中年人是“数字移民”,老年人则是被拒之于数字时代门外的“数字难民”。认知能力下降、技能更新不足、社会支持缺失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缺乏有效干预,数字排斥效应可能会持续扩大,并继而导致“老年数字失能”。
“老年数字失能”(digitaldisempowerment)狭义上是指老年人在数字社会接入或使用数字设备和服务时遇到突出的功能障碍,不能享受数字化发展带来的红利。广义的老年数字失能则涵盖了因数字能力不足从过程到结果全方位失能,既包括直接的数字技术获取和应用的过程障碍,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比如社会隔离、经济地位下降、数字成瘾、网络安全问题。它比“数字鸿沟”和“数字排斥”更能准确表达老年群体在数字社会中被剥夺能动性和主体性的困境。换言之,数字鸿沟强调的是不同群体在数字技术获取和应用上的差异,侧重描述这一客观存在的差距。数字排斥则从老年群体的主观感受出发,注重这一差距带来的不利影响。而数字失能在描述差距的同时更强调这种差距导致老年人能动性或主体性被剥夺的状态。
(二)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的概念内涵
在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中,老年人由于自身和社会环境的综合作用,相对其他群体在获得数字技术和应用数字技术能力上存在明显劣势且未能享受数字发展红利,最终导致其数字主体性被剥夺。老年数字失能概念内涵涉及三个层次,一是数字接入存在明显的群体差异,即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二是获取和使用数字技术存在种种困难,比如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自动取款机、线上挂号、电子支付等。三是微观层面老年人数字能动性被剥夺和宏观层面数字结构性失能。这不仅直接影响老年人数字技术的使用,而且在老年人成功接入数字技术后,他们更容易出现数字成瘾,遭遇网络诈骗等新问题,这势必对个人、家庭及社会其他领域产生负面影响。
二、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主要表征
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重点表现在四个领域,即经济型数字红利获取难、社会型数字红利共享难、文化型数字红利利用难、健康型数字红利受益难。
(一)经济型数字红利获取难
伴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的兴起,数字经济不仅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新引擎,而且改变了传统经济格局并为个人提供新的经济机遇。但老年人因有限的数字能力难以获取数字经济红利。
因数字失能参与电子商务受限。移动电商已逐渐替代传统的购物模式,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便捷且丰富的选择。而老年人因不熟悉电商平台的操作方式,他们错失了这些平台所提供的价格优惠、种类丰富的商品,大多停留在选择有限和交易流程相对繁琐的线下消费模式,无法享受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消费红利。
因数字失能错失金融科技便利。数字支付、在线银行以及其他新型的金融服务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快捷的金融服务体验。但是,现有调查发现有近半数老年人从未接触过电子支付。老年人对数字金融新技术及服务感到陌生和缺乏信任,在日常生活中更倾向于使用传统银行服务或线下支付,间接错失金融科技发展所带来的金融红利。
因数字失能参与数字劳动市场艰难。在数字经济时代,共享经济和在线劳动平台对劳动者的技能和知识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缺乏数字技能和知识,老年人在数字劳动市场中相对年轻人始终处于劣势。因此,尽管老年人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在数字化的经济环境中往往只能从事一些简单、重复性的低收入工作,难以获得数字经济发展产生的额外收益和新的工作机会。
因数字失能个人资产安全性更低。由于去中心化的网络结构和老年人对数字技术认识的系统性缺乏,老年人更容易成为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网络犯罪的受害者。2022年复旦大学发布的《中老年人用网情况及网络素养调研报告》中就发现,68%的中老年人曾在网络收到过诈骗信息,6.8%的中老年人因网络诈骗遭受财产损失。“子女出事”“客服退款”“购房理财”和“假冒公安/海关”是中老年人在线上常遇的诈骗类型。
(二)社会型数字红利共享难
在数字智能科技深入影响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时代,数字能力不足的老年人难以参与到数字社会变革进程中及共享数字服务发展红利。
因数字失能数字公共服务接触难。公交地铁移动支付、医院就诊在线预约、智慧助餐以及数字化养老一站式运营等公共服务的数字智能化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但数字能力受限的老年人在使用这些服务时容易遇到困难,这导致数字公共服务给老年人带来的反而是不便,公共服务中老年人的参与也逐渐被削弱。
因数字失能陷入智慧社区互动困境。在2022年国家最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将智慧社区定义为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的新型社区形态。作为现代社会社区发展的新趋势,智慧社区旨在通过科技手段优化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但智慧社区建设中衍生的数字新功能往往存在一定使用门槛,老年人因数字技能不足无法融入和参与智慧社区的建设,这使得老年人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弱化。
(三)文化型数字红利利用难
文化传播和知识传递在数字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发生变革,但数字能力有限的老年人却在这场文化变革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数字失能形成数字文化鸿沟。在数字平台上,各种新文化如网络文学、流行音乐和数字视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媒体平台塑造并传播了大量新兴的文化现象并逐渐成为数字时代的文化代表。然而,由于这些新文化形态对数字技术高度依赖,老年人往往难以顺利获取、接触和理解这些内容。他们不仅在这些新兴文化中感到迷茫,而且在与年轻一代文化节奏的错位中形成数字文化代际鸿沟。
因数字失能文化传承出现断裂。在传统农业社会,技术与知识更新速度缓慢,个体的一生中很少经历剧烈的技术变革,生产经验主要由老年一代传承。而从工业社会再到数字社会,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教育内容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老年人在知识传递中地位剧烈下降。这种现代化变迁叠加数字失能使得文化传承难度不断提升,许多优秀非遗文化遗产随着年长一代去世而消失。
(四)健康型数字红利受益难
数字健康逐渐成为现代医疗服务核心内容并为人们带来健康红利,但数字失能可能导致老年人难以从这些服务中充分受益。
因数字失能智能医疗服务参与受限。随着医疗信息化的推进,网络预约、远程医疗咨询等在线医疗服务为患者带来了诸多便利。但现实情况表明老年人对线上医疗服务评价往往不高。2020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还发现老年人数字智能健康管理设备拥有率处于极低水平,其中仅36.71%的老年人有电子血压计,8.76%的老年人有智能手环,4.80%的老年人拥有智能一体机,1.81%的老年人有智能睡眠监测器,这显然存在因经济条件导致的未被满足的数字健康养老需求。
因数字失能易陷入数字成瘾陷阱。社交媒体、在线游戏、短视频等数字应用为网民带来了娱乐休闲新体验,一些研究还认为其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存在促进效应。但是,并非所有老年人都能平等从中获得健康红利。今天,生活在数字化中国的数字弱势老年群体面对的对手空前隐蔽和强大,大数据驱动的个性化推荐算法和经济驱动的沉迷算法能够轻易剥夺老年人数字主体性,数字能力不足的老年人在网络空间中容易丧失能动性并暴露于数字健康新风险中。
三、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主要成因
中国老年数字失能是一个多维度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主要源于四道鸿沟共同作用。
(一)老年数字失能的“经济沟”
(二)老年数字失能的“心理沟”
(三)老年数字失能的“技术沟”
(四)老年数字失能的“社会沟”
四、打破“循环”:数字红利视角下老年数字失能治理新路径
老年数字失能不仅是老年人个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老年人一旦陷入数字失能之中,就会因“经济沟”“技术沟”“心理沟”“社会沟”共同作用陷入仅凭自力难以突围的“结构循环”(见图1)。这也是数字失能在个体层面“数字主体性或能动性被剥夺”之上宏观层面的衍生内涵,即结构性数字失能。在数字红利视角下,构建老年数字治理的新制度、新观念、新标准、新模式是打破老年数字失能“结构循环”的新路径。
图1老年数字失能治理新路径
(一)修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案,完善老年数字治理顶层设计新制度
(二)贯彻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树立老年数字失能分类治理新观念
破解老年数字失能并释放数字红利的首要原则是在高度数字化的社会进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老年人数字选择权。老年人完全拥有入网和不入网、使用或不使用数字产品的自由,老年数字治理政策需要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社会政策需要进一步区分老年数字失能治理重点人群,对老年群体采取分层分类治理策略,在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同时优化数字治理政策资源配置。对于高度数字失能或那些无意愿使用数字产品老年人,政府应该通过强制性立法和强有力执法优先保障这些群体的数字社会参与和发展权利,确保全体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基本权益。比如立法为老年人保留线下购票和预约空间,对在日常销售中拒收人民币且仅提供电子支付的商家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于中低度数字失能且有意愿学习和使用数字技术老年人,政府应该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纳入老年数字养老服务支持措施,在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完善老年信息安全支持政策,在国家信息化发展计划中为老年人提质增效降低信息通信费用,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优先培育老年数字素养提升的项目,同时强化涉老数字算法的市场监管,采取灵活多元高效的策略为老年人数字发展权利提供坚实保障。
(三)推进数字无障碍技术市场化,建立健全适老化数字产品行业新标准
(四)联动三级管理五方合作新格局,打造中国特色数字养老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