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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荠村的一处阳面缓坡上,草地柔软,小花灿烂,是晒太阳的风水宝地,日头好时,能吸引三两只小动物嬉戏玩耍或者睡懒觉。

这日,花城便看到了一只睡懒觉的猫。

猫很肥壮,无愧于那一身橘色的丰厚皮毛,远远看着,一大团摊开来,犹如一块毛茸茸的小毯,强势入眼,想忽视都难。

花城觉得有趣,叼着草根,悠悠然走上缓坡,蹲下,伸手一摸,挑了挑眉——他没想到晒了太阳的猫会那么烫手的。

时至初春,天气尚有些冷,花城不由想起谢怜那双偶尔会发冷的手。

念头一转,这滚烫的肥猫,在他眼里就成了能揉能玩的暖手炉。于是他抱起这团肥......

念头一转,这滚烫的肥猫,在他眼里就成了能揉能玩的暖手炉。于是他抱起这团肥硕之物,一路拐去了菩荠观。肥物睡得很死,没有睁眼,没有反抗,越发像个趁手的暖手炉了。

后院内,谢怜正巧晾完刚洗的衣服,衣袖还没捋下来,便看见花城了,笑道:“三郎。”

一双手沾了沁凉的溪水,微微泛着红,要好一会儿才能褪去。

花城看了,蹙眉道:“哥哥,那些衣服放着我来洗就好。”

谢怜道:“我左右无事,便洗了。你在外头帮村长他们的忙,也很累的。”

花城哪里会累,他只会在哥哥面前撒娇装可怜的时候才会喊累。

谢怜见他耳边垂下一缕发丝,本想替他梳理一下,但手冷,怕冰着他,只能忍住,又见他怀里抱着一只猫,有点好笑,道:“这只猫怎么了?”

花城便笑道:“哥哥,你摸摸它。”

谢怜就摸了,摸了一下,立时收回,眨眨眼,看向花城。

花城道:“太阳晒的。”

……晒了太阳的猫居然如此烫手,简直是新鲜出炉的烤全猫。

“哥哥,暖暖手吧。”

把人家当暖手炉,不太好吧。

但猫很可爱,被太阳晒到烫手的猫似乎越发的可爱了,谢怜有点忍不住,再次伸手,摸了又摸。

满满两把抓在手里,毛乎乎软乎乎又热乎乎的,谢怜不禁心里一叹,当真是极好的暖手炉。

谢怜立刻双手合十,不住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继续睡,我不摸了。”

猫睁眼一看,喵,是平时会给我小鱼干吃的小哥哥,好吧,原谅你了,要摸就摸吧,我知道我很好摸。

于是猫一歪头,又睡过去了。

花城噗嗤一笑,把猫抱到院子里的石桌上。谢怜跟过来,一起坐在石凳上。

“哥哥,没事,你继续。”

谢怜搓搓手,道:“这,不好吧。”

花城闲着没事会抓一只顺眼的小动物来给谢怜玩,通常,再野性难驯的小动物,在他手里也乖得像是没了脾气,躺平任摸。

“这有什么,”花城率先做了示范,捏一把猫的肥肉,又揪一下猫的耳朵,那猫岿然不动,不知是睡死了,还是在鬼王面前不敢造次,“没事的,哥哥随意。”

谢怜不像他那么随意,把手搓得不那么冰冷了,才把手放上去,确定猫没有任何不适,又将手缓缓塞到猫的肚皮底下,那一瞬间,毛茸茸的暖意覆盖住他的双手,柔软温和地渗透进泛冷的手指,舒适极了,令人不住想要眯上眼睛,也睡上一觉。

没一会儿,两只手就暖呼呼的了,谢怜便想抽回手,谁知,才动了一下,那猫就抱住了他的一只手,脑袋顶蹭几下,眯着眼睛又睡过去,并且不肯撒手了。

谢怜哎呦一声,有点哭笑不得,但也很开心被小动物如此亲近。

花城捏了捏猫的耳朵,道:“缠人的猫。”

又笑吟吟地向谢怜看过来,道:“不过,这一点,倒是像哥哥。”

谢怜眨眨眼,道:“我?”

“是啊,”花城支着腮,一脸笑眯眯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哥哥总喜欢抱紧我,我若是半夜有事要离开一会儿,哥哥就抱得更紧,嘴里还要叫,三郎,三郎……真的是好粘人啊。”

谢怜怀疑他在胡说八道,不可置信地道:“……没有吧,我是这样的吗?”

花城严肃道:“有,哥哥不能耍赖。”

又莞尔一笑,道:“哥哥若是不信的话,下次我让银蝶记下来?”

谢怜又改口了:“好的,我信。”

于是真的信了,随之感到一阵纳闷,空着的一只手捂住额头,道:“怎么会……我睡相那么差的吗?”

花城却不赞同,道:“这怎么能算差?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哥哥很可爱呢。”

谢怜面上一红,和那烤全猫一样烫了。

花城又追加一句:“而且……哥哥连睡梦中都要紧紧抱着三郎,三郎很高兴。”

这简直是直击心灵,令人无力抵挡!

谢怜脸更红了,害羞欢欣之余,突然很想亲亲他,但还未有所动作,花城便已是凑过来,亲了亲他的红脸颊,亲完还揉揉他的脸,笑嘻嘻地道:“哥哥害羞咯。”

谢怜轻咳一声,道:“不过,我觉得,我以前睡觉,不是这样的。”

花城表示认同,道:“嗯,牛车回来那一次,哥哥当夜睡下,睡姿规规矩矩的,的确看不出日后会是那样的。”

“……”谢怜强迫自己注意别的地方,“所以,那一次,三郎你一整夜都没睡,光顾着看我了?”

“是啊。”

他如此坦荡,谢怜反倒不好说他什么了,只得严肃道:“晚上好好睡觉。”

花城眯眼一笑,像只顽皮又乖巧的小狐狸,道:“好,听哥哥的。”

但关于谢怜的睡姿问题,他显然兴趣很大,没有轻易结束的意思,又道:“说起来,哥哥的睡姿,前后反差好大,我可以理解为,哥哥是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吗?”

眼眸亮晶晶的,仿佛黑夜中的萤火虫,那么的吸引人,谢怜无法移开视线,着迷一样地失神,然后他点点头,听到自己说:“嗯,是因为你。”

花城哦了一声,又道:“那是不是,离了我,哥哥就睡不好了呢?”

谢怜依旧选择坦诚:“……是。”

对面的红衣少年,笑得越发明媚了,谢怜看到了他眼中的欢喜,那么满,那么欢腾,似流淌到他的心里去了,浇灌出好多细小可爱的小花儿,害得谢怜痒痒的,好想捧住他的脸,亲亲他的额头。

他当真那么做了,但一只手被猫抱在怀里,失败了。

花城哈哈一笑,主动凑近,闭眼,做好挨亲的准备,谢怜微微一笑,亲一下,又一下,都亲在脸颊上了,像小孩子在表达喜欢,很幼稚,但很真挚可爱。

这份亲昵让谢怜久违地想起,他小时候也是这样亲母后的,嗯,父皇也是有的,还有还有,他幼时,晚上喜欢和母后一起睡,被父皇说是撒娇鬼,他长大了还念叨他,弄得他好难为情,不肯承认长辈嘴里的撒娇鬼是他自己。

当然,长大后的他,睡觉是很规矩的,这点,若邪可以作证,八百多年来,一直如此。

所以,谢怜没想到,原来他还能回到幼时的状态,理直气壮地娇气,不用担心被拒绝,那满满的底气,是在爱意环绕的氛围里滋长出来的。

现在,他重获了那份底气。

谢怜把猫捞在怀里抱着,脑袋一歪,靠在花城肩头。花城笑了笑,也一歪头,抵住他,静静享受这片温和明媚的阳光。

手很暖,心也很暖。

谢怜在一片暖和中想到,他的父母,即便如寻常人那般寿终正寝,也无法陪伴他太久,他注定要在漫长的生命中怀念他们。

幸运的是,他身边多了一个人,那个人会永远陪伴他,把他还原成幼时的娇气鬼,在无尽的珍爱中做个好梦,醒来,迎接全新而美好的一天。

fin.

裁缝组

流浪马戏团

终于画完也终于看完了!改了一下草稿加了自己理解和喜欢的细节!

自印少量,无料,物料

春天到了。

字数:2W+

16.

林炜翔留在了家里。

再次去研究所的路上,刘青松在车上显得格外沉默。

高天亮握着手机时不时扭头看他一眼。

出租车停在最后一个红绿灯路口时,高天亮看着研究所最新发过来的回复内容,暗自松了口气,他伸手拽了下刘青松衣袖。

刘青松转头看向他。

“别太紧张。”高天亮轻声说,“没事的。”

刘青松在口罩下抿了抿嘴,“嗯。”

出来接应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孩,戴着副圆框眼镜,看起来年纪不大,看到高天亮时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天宝,好久不见啊。”...

“天宝,好久不见啊。”

“一个月不到也算好久?”高天亮对她耸肩,语气可以听出熟稔。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没听过?”女孩望向他身后的刘青松,“这是你朋友?”

高天亮嗯了声,跟她介绍,“刘青松。”

女孩盯着刘青松看了几秒,突然恍然大悟的啊了一声,她转头看向高天亮,小声说,“是不是八小时睡觉,十六小时……的那个?”

高天亮心虚的清了下嗓,“恭喜你,猜对了。”

刘青松:“……”

高天亮及时转移话题,“我来的时候跟申教授说了,她说可以带人进去。”

“我知道,我就是出来接你们的。”女孩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但该走的程序可能还是要走,你知道的。”

进入研究所需要登记核查身份信息和全身红外线扫描检查,任何电子产品都不允许带进去。

“嗯。”高天亮在来的路上已经已经提前跟刘青松说了,“我们都没问题。”

女孩点头,“那你们先在门卫室做个登记。”

“好。”

存放电子设备的地方是单独的一间储存室。

借着放手机的时机,高天亮跟刘青松科普女孩身份。

“以前我在研究所的时候她负责每天给我做身体检查和登记,是申教授的学生。我叫她薯条,因为她很喜欢吃KFC的薯条。申教授就是上次送我出来的那个女教授,是这次丧尸研究的总负责人,在研究所地位和权限都很高。她有好几个学生,但只有薯条一个直接参与了这次的研究项目。”他想了想说,“虽然看着不太聪明,但薯条应该是这几个学生里面最牛逼的那个,算教授的“心腹”。”

刘青松取下手腕上的手表放进储物柜,“你们两个关系看上去还行。”

“可能是因为她没有那么一板一眼吧,除了日常的检查,她有时候也会主动跟我聊些有的没的。”他想了想说,“在研究所这种地方,有个这样的人还挺难得的。”

在研究所工作的都是全国各地的权威专业人士,薯条年纪不大,但能跟一大群辈分大上一轮两轮的专家一起参与研究,已经直接证明了她的优秀,这种人中龙凤在日常还能保持这种“正常人”的随和已经算是罕见物种了。

刘青松点头,“确实。”

“除了薯条,申教授对我也挺照顾的,她是这里的“老大”,说话很有用。”高天亮捏捏刘青松手腕,“所以别紧张,这里我很熟。”

“这把野爹C。”

刘青松勾了下嘴,回握了下他手指,“行。”

薯条把他们两个带到一间空的会议室,给他们分别泡了杯热茶,出去五分钟后又拿着一个文件夹回来。

“但是小天在研究所拥有一定的特权,他本人提出的要求我们都会酌情考虑。”她从文件夹取出两份保密协议,“我们需要你们签一份保密协议,才能继续接下来的交谈。”

她将协议书放到两人面前,“上面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

高天亮和刘青松花了两分钟快速浏览协议书,看完之后对视一眼,然后先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老师大概五分钟后过来,你们先在这坐一会儿。”薯条将保密协议收好,“我还有点事要处理,就先不陪你们了。”

她走到门口又想起什么看向高天亮,微微歪头,“天宝,你上次走的时候是不是说再回来的时候会给我带薯条?”

高天亮茫然的啊了一声,然后诚恳开口,“下次一定。”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申教授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微型提箱。

两人下意识从座位起身。

“不用起来,坐着聊。”教授拉开离他们最近的椅子坐下,她把提箱轻放在桌面,看着高天亮,“出去适应的还好吗?”

“挺好的。”高天亮双手摩挲着杯把,想了想说,“手机自由很让人快乐。”

“那就好。”教授微微侧身看着刘青松,温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刘青松不自觉挺直背板,像被班主任点名回答的后排学生,“刘青松。”

教授重复了一遍“青松”这两个字,目光落在刘青松削瘦的肩颈上,“你有点太瘦了,体重应该没有达标。”刘青松看起来跟刚来研究所的高天亮一样瘦,她对此很难不犯一些职业病,“体重过瘦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容易生病。平时可以多摄取一些营养高的食物。”

刘青松有些拘谨的应了一声,“嗯。”

“那我们转入正题。”教授微微敛下笑容,打开旁边的手提箱。

“这是我们这次提取出来的血清成品。”她将提箱对着两人调转了下方向。

提箱的内置海绵层并排放置着一管红色液体,试管上面贴着标签纸,序号写着009。

“我们目前只成功合成二十八管血清,编号分别是001到028,我们从接管的204名感染者中挑选了二十七位志愿者进行了血清注射,注射效果目前来看比较乐观。”她看向高天亮,“按照协议,研究所将无条件为你保留一份血清。”

她将提箱推向高天亮,“小天,你拥有9号血清的自主使用权。”

刘青松听到她口中的协议内容后,表情有点迷茫,他转头看向高天亮。

高天亮从血清上收回视线,他看向教授,“教授,关于协议的另一条内容,现在还有效吗?”

教授注视他的眼神十分沉静,“当然。”

“它好像长大了点。”高天亮看着窗台上养的那株仙人球,伸手戳了戳它的尖刺。

高天亮顺手拎起旁边的小水壶给仙人球浇了浇水,“咖啡吧,刚刚喝过水了。”

申教授撕开即冲咖啡,“正好买了新的,试试味道。”

高天亮浇完水坐到办公桌前,双手接过杯子,“谢谢。”

申教授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下,“你朋友一个人在外面可以吗?”

高天亮看了一眼拉着百叶窗的窗户,“没事,我跟他说了的。”

“那就好。”申教授说,“他看上去有点紧张。”

“嗯。”高天亮吹了吹咖啡,缭绕的热气在他镜片上形成一层薄雾。

“因为他很重视这件事。”

“你也非常重视。”申教授双手交握放在桌面上,微笑的看着他,“不然不会这么快赶到研究所,也不会要求单独跟我坐在这里。”

她微微收敛笑意,“小天,你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您说的血清注射情况比较乐观是什么意思?”高天亮开门见山,他敏锐的捕捉到“比较”这个词,“是有注射失败的例子是吗?”

申教授看着他,“首先你要明白,我们所定义的成功和失败不是一个完全的结果,至少从目前来看不是,它是一个过程。”

她耐心的跟高天亮解释,“根据监测,二十七组血清中的大部分是没有偏离行为预期的,它所呈现出来的实际效果是感染者发作频率下降,情绪总体稳定在一个阈值,虽然没有达到显而易见的程度,但感染者体能感官的异常度确实在逐渐往正常标准线靠拢,综合来看,各方面结果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我们定义的“成功”。”

高天亮紧张的抿了下嘴,“那失败是不是就是没有这种好转的趋势,感染者情况还是跟注射前一模一样?”

“有些是这样。”申教授说,“但有些不是。”

“什么意思?”高天亮握紧杯子,“总不能注射了血清情况反而变得更严重了……”

“小天。”申教授眼神带着股悲悯的沉静,“在医疗界,尤其是在一个全新的未知领域探索期,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她这句话几乎是在明示。

高天亮指关节绷出苍劲的白色,“有多严重,会死吗?”

申教授沉默几秒,最后开口,“有死亡情况。”

高天亮看起来有点崩溃,他问为什么。

“血清不是研究出来救他们的吗?”他语气艰涩,“为什么注射之后会死?”

“你可以理解为排异情况的出现。”申教授说,“个人体质不同,对血清的适应情况也不同,有些接受良好,有些反应平平,还有些反应过于剧烈,导致了一系列后续的不良反应。”

“对于这种结果,我们也感到非常愧疚和无力。”

“教授。”高天亮沉默了几秒,开口,“能不能研制出一种百分百成功的血清啊?”

他表情罕见的流露出一丝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脆弱和迷茫,“如果要继续抽我的血作为研究范本,我可以回来。”

“跟你的血液样本数量无关。”申教授看着他的眼神有几分心疼,“小天,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百分之百的事。”

“人类身体内部不可控因素太多,作为医生,我们永远不能对病人说出“一定”这个词。”

某种程度上人类是矛盾体的集合,喜怒哀乐汇聚一体,坚强和脆弱也密不可分。

有过创造奇迹,也有过无能为力。

“我刚来研究所的时候,你见我第一面问我为什么选择主动来研究所。”

这次高天亮沉默了很久,他声音很轻,“你们所有人都说我是英雄,为人类做出了贡献。”

“但我不想当英雄,我只是想救一个人。”他说,“如果血清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对我来说就毫无意义。”

他看向申教授,看上去很难过,“就算失败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一,我也不敢赌。”

因为赌不起。

这一年他旁观了太多人的死亡,隔着屏幕看着官方播报的那一串串冰冷数字,他觉得自己都已经麻木了,但此时此刻死亡这个词真的有可能出现在林炜翔身上的时候,他还是无法接受。

17.

电梯门缓缓打开,刘青松和高天亮看着靠在走廊上看手机的人都愣了一下,

刘青松走出电梯,“怎么站在这?”

林炜翔把手机塞进羽绒服口袋,跻拉着拖鞋朝他们走过来,“在里面无聊。”

刘青松走了几步突然停了下来,他吸了吸鼻子,然后看着林炜翔背影,很轻的皱了下眉。

“怎么?”林炜翔走着走着发现少了个人,停下来转身看着他。

“没。”刘青松跟上他,“你点外卖了吗,有点饿了。”

高天亮的那份饭吃了不到三分之一就放了筷子。

“不吃了?”刘青松看着他问。

“吃饱了。”高天亮把饭盒盖上,起身往客卧走,“我先进去了。”

林炜翔看着人走进房间,咽下嘴里的菜,“他怎么了?”

刘青松放下筷子,拿过旁边的手机,“给你发个东西,看一下。”

林炜翔看着发过来的PDF版文档。

“这什么?”

“协议书。”刘青松说,“小天当时跟研究所签的。”

林炜翔怔了怔,低头点开文档。

协议内容很简单,高天亮作为协议一方自愿进入研究所配合研究工作,要求研究所为其保留一份研究成果的自主使用权和研究期间所有有其参与项目的信息知悉权。

林炜翔看着协议最后人手写的签名,“高天亮”三个字丑得不忍目睹,但他看了很久。

“他在那里待了四个月就为了这个。”他问刘青松。

“嗯。”刘青松戳着碗里的米饭,“我也是刚刚知道。”

林炜翔看向客卧关着的门,又想起人手臂上那些针孔痕迹。

心情有些沉重。

“研究所那边按照协议留了一份血清给小天。”刘青松轻声说,“研究所有一部分感染者已经注射过了,但成功率不是百分百,注射过的感染者有死亡的例子。”

在回来的路上高天亮已经把情况转述给了他。

他抿了下嘴,“具体几个不知道,但肯定不止一个。”

林炜翔看了眼客卧,难怪王八心情不好。

抽了他那么多血,最后研制出来的血清救活的却只是一部分人。

刘青松抬眼看着他,喊他名字,“林炜翔,你怎么想?”

林炜翔夹了几只白灼虾放进碗里,开始剥壳。

刘青松看着他把碗里的虾剥完,然后听见人开口。

林炜翔抽了两张纸巾擦手,语气平静的问,“注射血清是不是要去研究所?”

不出意外的选择。

刘青松掐了把掌心,垂下眼,“……是吧。”

林炜翔目光落在他只有米饭的碗里,他从自己碗里夹起两只虾,夹出碗的瞬间又记起什么,最后松了筷子。

虾仁重新落回了碗里。

林炜翔端着一盘剥好的虾仁走进客卧,被子早上起来还没叠,高天亮正蒙头缩在里面,只露出两只脚,右脚上还挂着那只要掉不掉的拖鞋。

林炜翔走上前曲起膝盖碰了一下,于是拖鞋啪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

“起来喂你的王八崽子们,今天还没喂的。”

耸起的被子堆动了动,高天亮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传出来。

“是狗吧你,在家待一上午都不喂一下啊?”

林炜翔绕到他头的那一边,空出一只手去掀被子。

“又不是我要养的,自己买的王八哭着也要喂完。”

“谁他妈哭了。”高天亮在被子里跟他拉扯了几秒,最后露出个炸毛的头。

他看着林炜翔手里端着的碗,愣了一下。

林炜翔把碗和筷子递过去,“吃剩下的,丢了浪费。”

高天亮盘腿坐在床上,看着碗里的虾仁,不仅剥了壳还淋了酱汁,低声说,“说了吃饱了。”

林炜翔坐在床边,“别逼逼了,浪费可耻,快点吃。”

高天亮沉默的开吃,吃到倒数第三只的时候,他突然开口。

“血清的事,刘青松跟你说了吧。”

林炜翔嗯了声,“说了。”

“我还以为血清研究出来就万事大吉了。”高天亮戳着碗里的虾仁,“结果不是。”

他看向林炜翔,“我没想到会有人死,我以为最多就是血清没有用。”

林炜翔反手撑在床上看着窗帘上的花纹图样,“每个人体质不一样吧。”他说,“献血还要看血型呢。”

高天亮感觉刚吃下去的东西又全部堵了回来,堵的他喉咙和胸口难受。他停下动作,转头看向林炜翔。

“……那你觉得我们两个的“血型”会一样吗?”

林炜翔想了想,说,“爸爸跟儿子血型一般是一样的吧。”

高天亮给了他一脚,“滚啊。”他说,“你他妈没妈吗,你血型也有可能跟你妈一样啊。”

“那不得了,能跟妈一样就能跟爸一样啊。都是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

高天亮垮着脸,“你爸是A,你妈是B,你他妈也有可能是O,O型血百搭血懂吗?”

林炜翔哦了一声,“那你也有可能是O型血啊,百搭。”

高天亮怔了怔,听出他话外的意思。

“酱紫信我的?”

林炜翔从他手里把碗拿走,又从床头柜上抽了两张纸塞到他手里。

“对待保下的野爹态度是要放尊敬一点的。”

高天亮眨眼的频率变快,最后还是没忍住,他把脸埋在手臂里,小声喊翔哥。

“为什么人活着总是在做选择啊。”

梦想和现实,相守和别离,生和死。

林炜翔看着王八变成缩头王八,伸手摸了摸他头发。

“可能是因为活着才有选择权吧。”他说,“死了的人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林炜翔在卧室陪着高天亮待了一会儿,拿着碗筷走出来时,看见刘青松正好拎着两袋分好类的垃圾站在玄关,准备去丢垃圾。

刘青松听到声响转身看向客厅。

“没吃?”他看着人手里的碗筷。

“没吃完。”林炜翔问他装饭菜残渣的是哪一袋,刘青松抬了抬右手。

林炜翔接过袋子,放在地上打开,然后把碗里剩下的两只虾倒进去。

他把碗筷放在鞋柜顶层,拎起垃圾袋,“走吧。”

每层的安全出口拐角都放置着两个大的分类垃圾桶,有专人负责回收。

丢完垃圾,林炜翔让刘青松先回去。

刘青松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他是不是想抽烟。

林炜翔身体僵了一瞬,望向他。

“你闻到了?”

“嗯。”

林炜翔抬手闻了下自己的衣服,“味道很重?”

“还好。”刘青松说,“我出电梯的时候就闻到了。”

林炜翔掰了下手指,哦了一声,有种做错事被抓包的心虚感。

刘青松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抽的。

“记不清了。”林炜翔低头看着拖鞋鞋面,“有时候出去找吃的会一起拿回来。”

“……有瘾吗?”刘青松看着他问。

“没有。”林炜翔抬眼看着他,“偶尔才抽。”

一般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每次也抽的不多,就一两根。

刘青松沉默几秒开口,“它对身体不好,以后少抽吧。”

密码解锁的声音从走廊另一头传来,然后是关门声。

林炜翔背靠墙站着,细长的香烟在他手上被搓揉成扁扁的一条,烟草从纸筒里泄出残渣,在指腹上留下味道。

打火机啪塔啪嗒,火苗在空气中冒燃又熄灭。

反复几次,最终林炜翔往垃圾桶的方向迈开腿。

那支烟完好无损的被扔进了垃圾桶。

18.

林炜翔在黑暗中睁开眼睛,主卧的声响隔着两道墙壁清晰的传进他耳朵。

他坐起来,两分钟后掀开被子下了床。

出去之前他帮高天亮压了压被子。

林炜翔打开电竞房的门,室内只开了台灯,刘青松背对着他缩在椅子里,时不时有鼠标的操作点击声,电脑屏幕上僵尸和植物正在混战,听到身后开门的动静,刘青松操作鼠标的动作顿了一下,但没有转身。

林炜翔把门带关,走到椅子背后,安静的ob游戏。

看到屏幕成功弹出五个金币后,他才开口。

“又睡不着?”

蜷在椅子里的人低低的应了一声,刘青松抬手揉了下脖子,点了继续下一关。

林炜翔目光从屏幕挪到人后颈,刘青松头发也有点长了,后颈被发尾盖住了一小半,他问刘青松,“一天没跑效果这么明显?”

据刘青松本人反馈,效果确实有,虽然中途还是会断断续续的醒,但比一晚上都毫无睡意要好很多。

今天因为高天亮心情低落,所以饭后的夜跑活动暂停了一天。

刘青松开始在最后一排种太阳花,“也有可能是今晚吃多了。”

林炜翔皱了下眉,这理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因为中午那顿饭高天亮没怎么吃,所以晚上刘青松特意点了人爱吃的那家粤菜馆。

菜七七八八点了一堆,但刘青松只吃了一小碗炒牛河。

过去这么久,早该消化了。

第五朵向日葵成功种上后,林炜翔开口。

“要不明天再去看看那个心理医生?”

田野说每周最好去一到两次,反正明凯包了人一整年,不去白不去。但上次从EDG回来后有大半个月了,刘青松期间只去过一次。上周高天亮还催了几次,每次都被让以各种理由推了回来,然后就没有后续了。

刘青松操纵鼠标埋了颗地雷,听他说这个有点心烦,“跟他又没关系。”

林炜翔抬手搭在椅背上,“明天去吧。”他低声说,“我们跟你一起去。”

刘青松没说话。

对峙的沉默在封闭的空间被一点点发酵,压的让人喘不过气。

林炜翔微微弯腰,软下语气喊他名字。

刘青松。

刘青松,你那个耳机好用嘛,什么牌子,给我发个链接。

刘青松,海底捞吃不吃,真的不吃啊,吃点吧。

刘青松,吃你个面包,下次还你。

狗是这样的,你不理他他就一直叫。

一只路障僵尸被地雷炸死,刘青松身体往后仰倒陷进椅背,后脑头发擦过林炜翔手臂,有些痒。

“我不想去。”

林炜翔垂眼看他,“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刘青松看着屏幕上满屏乱飞的绿色豌豆,“就是不想。”

明凯请的这个医生水平确实比他在衡阳看的那些都要好,可能是因为专业水平太好,所以对方能在一些看似很普通的聊天过程中轻易的洞悉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想法,这种被看透的感觉让他在反应过来后感到很不自在。

“那就换一个看。”林炜翔想了几秒说,“不看好不了。”

“好不了就好不了。”刘青松开始摆烂,他抬手摸了下脖子。

反正他身上好不了的不止一个地方。

刘青松嗤了一声。

林炜翔手臂动了动,捏着他一缕头发揉了一下,“我认真的啊。”

刘青松身体顿住,几秒后突然开口。

“我想了想,这些天你吃饭买衣服剪头发都没花多少钱。”

林炜翔被他强制转移话题带跑了两秒,反应慢半拍的啊了一声。

“所以血清,也不是一定要去打。”刘青松说。

林炜翔明显的愣住了。

“林炜翔。”刘青松侧过身,转头看向他,他说,“我也是认真的。”

林炜翔跟他对视两秒,然后喊他刘少,“你想养我一辈子啊?”

刘青松抿嘴重新转回去,“我可以养猫,也能养狗。”

“但你没这个义务。”林炜翔认真说。

“……”刘青松沉默好久才说随你。他把游戏按了暂停,但也没有退出去。

整个人维持着握鼠标的姿势一动不动,背影看上去顽固又执拗。

“我在网上查了。”林炜翔探身,接过鼠标,游戏继续。

“重新申请身份证需要递交证明材料,材料里要一份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他把生产出来的太阳一个个点掉,声音放的很轻,“你觉得我现在能合格吗?”

刘青松拢了拢手指。

当然不能。

不说别的,林炜翔现在连最基础的体温这一关都过不了。

没有哪家医院和医生会觉得一个体温居高不下的人是正常的。

最后一波僵尸被消灭,游戏结束。

“刘青松。”林炜翔松开鼠标,侧过脸看着辅助,“我不是猫和狗,我是个人。”

宠物可以通过人类单方面的意愿进行收养,但一个具有完整人格和自主意识的成年人不行。

再亲密无间的关系也不行。

用“死人”身份的活着和失败会真正死但成功就能真正活。

林炜翔选择了后者。

刘青松早就预料到了他的选择,但人就是这样,很多时候不撞南墙不回头,他尤其是。

白天被理智压下去的试探经不住夜色的渲染。

明明知道得不到肯定答案,但他还是要问。

因为害怕。

“林炜翔,你不怕吗?”刘青松看着他,“游戏里暴毙可以复活,现实里不行。”

他说,“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怕。”林炜翔靠在椅子扶手上,“但还是想赌。”他看着植物栏里没有种过但被选在了太阳花后面的蒜头,很轻的笑了一声。

他撞了下刘青松胳膊,“刘青松,你不觉得我狗运还挺好的么?”

他等了半分钟,才等到答复。

刘青松抱膝缩在椅子里很轻的应,“嗯。”

林炜翔乘热打铁,“那过两天去EDG吧。”他说,“正好把viper那顿饭给吃了。”

刘青松知道朴到贤要请他吃饭这件事,田野私下还问他过要不要一起。

他想了几秒,说不去。

“等你打完血清再去。”刘青松下巴垫在膝盖上,低声说,“一起去。”

林炜翔盯着他露出的侧颈线,手指动了动。

隔天早上,高姓打野从厕所找到厨房,最后在电竞房的懒人沙发上找到了下路。

高天亮手上给两人盖毛毯,心里想的:妈的,好想把乌龟缸腾出来让这两个逼人住进去。

19.

林炜翔决定注射血清后,高天亮作为中间人兼林炜翔代表发言人跟研究所交涉了两天,最后决定用线上视频的方式先让林炜翔和申教授见一面。

视频地点在电竞房,除了林炜翔自己,在场没有第二个人。

谁也不知道他在房间聊了什么内容,高天亮和刘青松在客厅等了半小时左右,才等到房门再次打开,林炜翔看起来跟视频开始之前没什么区别,他走到高天亮面前,喊他进去。

“我?”高天亮不确定的反问。

“你进去就知道了。”林炜翔催他,说人还在线上等,要他快点。

高天亮心情略带忐忑的进了屋并且带上了门。

“站着干嘛?”林炜翔看着从自己出来就从沙发上站起身的人,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伸腿碰了碰辅助小腿,“坐。”

刘青松在他身边坐下,他拿过一只靠枕抱在怀里,余光瞥了林炜翔好几眼,AD仰倒在沙发里,眼神像在放空。

刘青松抱紧靠枕,试图从它身上获取一些开口的契机和勇气。

“研究所那边怎么说?”一分钟后他开口问。

“他们希望我去研究所。”林炜翔坐起来从茶几的果篮里拿了一个砂糖橘,“注射血清前需要做一次全身检查,如果没问题就签两份同意书,然后就能注射血清。”

刘青松下意识问,“如果有问题呢?”

林炜翔分了一半给他,“那就不能注射吧。”

刘青松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砂糖橘,然后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如果高天亮在这,一定会锐评,你俩九十九笑百步,愚蠢相似度分不出更加这个选项。

刘青松接过橘子,掰了一瓣放进嘴里,“那什么时候去?”

林炜翔说不知道,他沉默了几秒说,“要看小天。”

刘青松微愣,“一定要他一起才能去?”

“不一定。”林炜翔看了眼电竞房紧闭的房门,一口解决半个砂糖橘,语音含糊的说,“我觉得他自己肯定会要去。”

高天亮没让他们等太久,出来主动总结了一下他从研究所接收到的信息

“研究所那边的意思是希望翔哥尽快去,越快越好。”他剥了个砂糖橘塞进嘴里,边吃手上又剥了一个,“如果可以,他们希望我跟翔哥一起去。”

刘青松刚想说话就被他塞了一半剥好的砂糖橘。

“我争取一下把你也带上。”高天亮把另一半塞给林炜翔,“我的下路双子星,永远不分家。”

高天亮跟研究所那边约了周末,路上特意去KFC外带了一份大薯,这次在门口迎接的人不止薯条,申教授也在。

还是和刘青松之前来的同一间会议室,热茶从两杯变成三杯,口味也从原味变成带着淡香的茉莉花茶,可惜林炜翔吃不出来。

薯条把真正的薯条放好,泡茶时借着高天亮过来帮忙端茶的时候偷偷说。

“能说吗?你这位大眉朋友眉毛真的很粗。”

高天亮动作尬住,他瞟了眼坐在不远处的林炜翔。

林炜翔正在跟申教授说话,感知到视线,朝他这边看过来。

两人对视了两秒,高天亮从他眯眼的微动作中得出他确实听到了对话,于是他收回视线,朝薯条勾了勾手,示意她靠近一点。

薯条配合的凑过去,然后听见他说。

“能说吗?我们大眉听力很变态,你刚刚说的他都听见了。”

薯条端茶的手差点没稳住。

茶象征性的喝了两口,林炜翔被申教授带出去换专门的衣服准备身体检查,薯条也跟着一起。

高天亮和刘青松留在了会议室,没有电子产品,导致等待的过程显得格外无聊而漫长。

“松宝,中午去哪吃饭?”高天亮趴在桌子上侧着脸问。

对比起来刘青松坐姿比他拘束得多,他抿了下嘴,知道高天亮是在缓解他的紧张,配合的问,“你想吃什么?”

高天亮认真想了想,“都行。”他坐起来看向门口,“看翔哥想吃什么吧。”他说,“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在午饭前结束。”躁动的手指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安,他也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淡定。

好运buff再次降临在了高天亮身上,离十二点还差五分钟的时候,薯条带着换回常服的林炜翔回到了会议室。

“检查结果应该会在这两天陆陆续续的出来,全部出来后我会给天宝发消息。”薯条对着林炜翔和刘青松说。

高天亮点点头,“好。”

“食堂还是算了。”高天亮率先拒绝,“我们要去外面吃大餐。”

薯条啧啧两声,“那我送你们出去吧,正好还能赶上饭点。”

高天亮意识到事态不太对是在得知这次研究所会派专车来接之后。

“是不是结果不太好?”看到来电时他特意避开了另外两个人,高天亮站在门外走廊,开始不自觉的咬衣袖。

“跟结果有关,但不是你想的那样。”申教授语气柔和,“小天,先过来,我们见面再说。”

高天亮靠墙滑下去蹲在地上,他深深吸了口气,喊教授。

“翔哥这次去了还能回来吗?”

研究所性质特殊,非必要不主动,一旦主动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

“研究所当初创立的原则是尊重一切人类正当权益,塑造英雄不是我们的目的,一味的牺牲和付出也不是我们所追崇的信仰。”

“小天,只要他还是人类,他在研究所就享受跟常人无异的待遇,就像你一样。”申教授郑重其事的说,“只要他想,他就能回来。”

研究所效率很快,不到一小时,专车就到了小区门口。

幸好车型比较低调,也没有在外面粘贴隶属于研究所的标志,除了一次来了三辆,在门口齐刷刷停了一排有点引人侧目之外,没有造成太大的水花,不然高天亮很担心隔天小区就会被围观群众送上热搜。

等在第一辆车边的人是一个穿着常服的男性,高天亮对他有点印象。好像是武装队的队长,因为感染者大多具有攻击性,必要时刻需要一定的非常规方式进行镇压,研究所有一支数量可观的武装队伍,在必要情况甚至可以持枪,他们平时和感染者一起生活在一区,负责一区日常安全以及研究所必要的巡防任务。

对方平时偶尔会来实验楼找申教授交接一些事宜,高天亮跟他打过几次照面,但不熟,只模糊记得对方姓周。

“你好,我是申教授派过来负责接你们的人。”男人对着三人自我介绍,“我姓周,叫我老周就行。”他看着高天亮,“我对你有印象。”

他说,“申教授常提起你,我们应该也见过。”

“你好。”高天亮看向后面那两辆车,“所以我们要分开坐是吗?”

“最好是。”老周冲后面打了个手势,两辆车的车窗缓缓降下,里面的人探出头跟这边打了个招呼。

每辆车上都坐了两个人,一个驾驶座,一个后排。

老周目光落在身高凸出的林炜翔身上,眼神中带着点打量,“如果不想单独坐,可以两个人一起。”他说,“但三个人不行。”

刘青松和林炜翔同时看向了对方,高天亮作为白天也依旧噌亮的电灯泡,有眼力见的开口,“那你们坐第一辆?”

20.

坐一辆和分开坐没有太大的区别,一路上车厢都保持着安静。

经过第一个红绿灯时,刘青松放在腿上的手被轻轻碰了一下,他转头看过去,林炜翔伸手过来,捏着一个无线耳机。

刘青松睫毛颤动,将耳机拿了过来。

是首粤语歌。

林炜翔听歌风格一直很极端,一半是抖音神曲一半是粤语经典。

这首刘青松不太熟悉,林炜翔开的单曲循环,刘青松对粤语不太懂,从第一个红灯听到第四个,只确认了一句词。

你永远并非一个。

车队到达研究所门口,老周降窗露了个面,他拿出一份批示文件给警卫,“所里特批,这三个不用做红外线扫描,我直接带进去。”警卫看完文件后检查了车内的人数,确定符合后,给车队放了行。

车停在实验楼楼前平地,薯条早早就在实验楼楼下等,她迎上来和老周打了个招呼。

“周队。”

老周朝她点了点头,算作回应,简单交接后,他走之前问了一句要不要留两个人。

薯条目光落在林炜翔身上,想了想,最后说不用。

老周点了点头,开车离开的动作十分干脆利落。

薯条带人进楼。

她和高天亮走在前面带路,林炜翔和刘青松跟在后面。一回生二回熟,这是这个月来的第三次,刘青松觉得自己这次不用带路也能找到那间会议室。

前提是见面的地方不变。

事实证明确实没变。

出电梯走到熟悉的拐角,刘青松已经看见了来过两次的会议室门牌号。

他看着那面紧闭的门突然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心慌。

刘青松脚步不由自主的慢下来,林炜翔走在他身后半步远的位置跟着他停下。

他看着刘青松,低声问怎么了。

刘青松按下逐渐涌上来的不安,抿了下嘴,“没事。”

走在前面的两个也注意到他们两个没有跟上,停在原地转身往这边看过来。

林炜翔抬手按了下刘青松肩膀,“走吧。”

刘青松调整着呼吸,刚准备迈腿的时候,听到林炜翔说别怕。

他身体微微一僵,转头看向人。

明明林炜翔才是最应该感到害怕和不安的那个。

他作为一个“旁观者”在这种时候却还能够享受被反过来安慰的待遇。

“林炜翔。”刘青松伸手去抓他的袖子,年少时被要求直播带货时他感到无助和窘迫时也会这样下意识朝AD伸手。

他张了张嘴,想说要不我们回去吧。

不打血清了。

失败的风险他承担不起,死人太可怕了,这世上唯一不会因为数目庞大感到麻木的就是死亡。

死去再多的人,人们谈起“死”这个字也是害怕的。

不会麻木也不应该麻木。

会议室的开门声中断了他的话。

申教授站在会议室门口,落在林炜翔身上的目光深沉又复杂。

会议室的电子投影屏被打开,薯条站在一边的操纵台上通过电脑,在屏幕上打开了一个PPT,内容是林炜翔上次来做的各项检查的结果以及一份汇总报告。

字是汉字,组合起来内容是看不懂的。

在申教授和薯条的全程解释下,三个人才对报告内容有了个大概的理解。

“意思是,从检查结果判断,翔哥不是感染者,而是丧尸?”高天亮不愧是在研究所待了四个月的人,最先领悟到报告的中心含义。

“可以这么理解。”申教授说,“我们将他的血液化验结果跟研究所内的感染者血液样本结果做了比对,发现他体内的Z细胞数量远超于感染者样本。”薯条适时导入关于Z的科普,三人看向屏幕。

人类血液的血细胞是没有Z的存在的,丧尸出现后,它是判断人类是否感染的重要标准。

薯条出示了一份扇形的对比图,不同血液成分按照颜色进行了区分。

一共三个图。

左边是054感染者,中间的是林炜翔,右边的是10011丧尸。

其中标为紫色的Z细胞扇形区域,左边数值只有0.8%,林炜翔占比有2.4%,和右边丧尸的2.7%只相差了零点三。

“我们在清缴丧尸时留存了一部分他们的血液样本,从血液比对结果来看,小林的样本数据比起感染者数据要更靠近真正的丧尸数据。”

“研究所按照Z的分布范围数量以及细胞活跃度,将感染者的感染程度细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薯条开始播放下一张PPT。

“重度感染者,感知系统的可能会出现不平衡状态,具体表现为五感中的某一部分会出现缺失,而另一部分的感官会提升,体能会一定程度的增加,对血液有欲望,失控暴动时普通镇定剂对其无用,需要采取武力镇压。从某种角度而言,重度感染者基本可以视作丧尸。”

“关于重度感染者,是行为专家通过比对轻中度感染者和丧尸的数据和行为进行的推测。”申教授说,“我们目前没有关于重度感染者的实际资料,因为研究所内部的感染者,最高感染度是中度,我们缺少实际样本。”她目光落在林炜翔身上,神情有点微妙,“所以我们暂时无法实证这段话。”

刘青松听完后脸色变得苍白。

如果不是确定林炜翔没有被发现过,他甚至会觉得这段话就是通过观察林炜翔得出来的结论。

在场的几个人中,只有他知道这段话有多贴合八个月前的林炜翔。

几乎是一模一样。

他转头看向身边人,林炜翔目光正落在屏幕上最后的那一句话。

基本可以视作丧尸。

21.

“翔哥没有。”共同相处过四个月,高天亮比另外两个更能察觉到申教授的态度变化,他说,“他没有失控过,至少这一个月都没有。”他说,“我们每天跟他同吃同住,现在没事就是最大的证明。”

申教授看向他,语气安抚,“我知道,小天。”

她看了眼薯条,薯条配合的划到了下一张PPT。

“他没有失控的原因是因为体内生成了抗体,跟你的情况类似,但又不完全类似。”薯条对高天亮解释,“他的抗体跟你不一样,简单来说,是完全程度不同。”

“打个简单的比方,他的抗体抵消功能只有小天抗体的三分之一,那么在他体内一个Z就需要三个抗体才能勉强压制住,所以他体内的抗体数量至少是Z的三倍才能维持现状。”

薯条说,“但重点是,我们通过检测结果发现,他体内的抗体增长速度已经在慢慢下降了,但Z还在保持匀速增长,如果这样下去,抗体的数量总有一天会低于Z的三倍,那他很可能就会出现外在的感染症状。”薯条翻到之前的那张重度感染症状的PPT,“也就是这上面描述的这些,甚至还会更严重。”

“那他注射血清后抗体功能会从不完全变成完全吗?”高天亮问。

“不一定。”申教授看着他们三个,“接受注射的二十七组里有三位中度感染者,其中两位在注射后一周Z的数量开始减少,另一位。”她顿了顿,看向操纵台上的薯条。

薯条调出一份档案,个人信息都被做了模糊处理,出示的只有编号033。

三人看向档案内容,是注射血清后的二十四小时实时记录。

这就是033号的最后一天。

“是感染程度越高注射血清越容易失败吗?”林炜翔开口问了今天他的第一个问题。

申教授语气平和,“如果你认为的失败是像033号感染者这种情况,在另外二十五例注射血清的轻度感染者中也有死亡情况,症状跟033号相似。原则上我们认为感染程度越低,对血清的接受度就越高,血清发挥功能抵消Z的过程会相较快速,所以在征集注射血清感染者报名时,研究所采用了在比例分布上更优先轻度感染者参与注射的筛选方式。但事实证明,血清注射效果有一定的随机性,跟感染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以上结论是针对轻中度感染者而得出来的结论。”申教授注视着他,“而你不属于这个范围,所以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因为在你之前我们并没有接触过重度感染者。”

“除了这些,我必须告知你另一件事。”申教授面色肃然,“你现在所拥有的自由是在你能控制自己且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一旦你体内的抗体对Z失去了压制作用,为了公共社会秩序和安全,国家会对你采取一些措施。”

这是她今天叫本人到研究所的真正原因。

“你不能什么都不做,等那一天的到来,你需要提前做准备,不管是为了你自己。”她目光落在分坐在林炜翔两边的人身上,“也为了你身边的人。”

林炜翔低头掰了下手指,所以对于他来说,没有真正的选择题,

在面对是否注射血清这个抉择上,他能选择的到头来只有一个选项。

林炜翔本人同意注射血清后,薯条出去了一趟,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份文件。

一份是本人知情同意书,一份是意向监护协议书。

她将两份纸质文件推向林炜翔,解释说明,“研究所征集注射的二十七名感染者都是自愿接受血清注射的,在注射前都签署了协议。”

林炜翔沉默的接过笔,协议内容不乏一些专业词汇,对学历只有高中,甚至还没完全读完的人来说并不那么好理解,他粗略看了一遍,拔了笔盖要签字的时候,手腕被按住。

刘青松咬着下唇,唇色泛出苍白。

他说,“看慢点。”

林炜翔目光落在他伸出来的手背上,他跟刘青松肤色对比太明显,看起来黑得更黑,白的更白。

于是二十五岁的林炜翔跟十几岁的傻逼一样,把两份协议书都推给了身边的辅助。

22.

薯条适时接话,“对,哪里不明白或者有疑惑都可以问我们。”

林炜翔转了两下笔,目光落在意定监护书上,他盯着最后的意定监护人签字那一处看了几秒,刘青松顺着他视线望过去,犹豫了下,看向女孩。

“意定监护人是家属的意思吗?”

说实话,再听完薯条的话后,高天亮第一反应是林炜翔会问能不能本人签署。

毕竟这种性质相当于手术前家属要牵手术知情同意书一样的东西,就算是直系家属来签也会有压力,从某种角度而言,这等于一个人把命交在了你手里,危急关头,对方的生或死可能就在你的一念之间,除了亲属谁敢签字?

如果是他,他会选择自己签,因为没必要找一个人参与自己的生死,别人也没这个义务。

但林炜翔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刘青松。

于是高天亮的第二反应是操,林炜翔疯了。

紧跟着他想,刘青松他妈的不会真的同意吧?

刘青松掌心浮着一层细密的汗,两只手都是。他率先从对视中收回视线,盯着会议桌边缘,脑子一片空白。

大概过了一分钟左右,他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对面两人。

“我能单独跟他说几句话吗?”

听完,高天亮心想,很好,刘青松也他妈疯了。

不愧是下路双子星,一疯疯一对。

高天亮不知道两个人在会议室说了什么,只知道林炜翔出来时,手里拿着的那份意定协议书上签的是刘青松的名字。

早上出门的时候是三个人,回来的时候变成了两个,林炜翔留在了研究所为注射血清做准备。

在周三的早上林炜翔已经注射过第一次,他一晚上都没睡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收到薯条借着上食堂干饭的功夫给他发的那条“二十四小时无异常情况发生。”才松下一口气。

在他发完等翔哥好了我做主让他给你盘下一个KFC店,让人每天给你炸薯条后,薯条先是给他发了一个猫猫惊讶头的表情包,然后给他发了一句别担心。

“天宝,现在没有消息对你们来说才是最大的好消息。”

除了夜跑,他也跟刘青松去医院拿过几次安眠药,陪诊时才知道刘青松原来不止是失眠,甚至还有幻听幻视的症状,拿完药回家的路上他又悄悄掉了几颗眼泪,还被刘青松发现了。

刘青松一边嘲笑他,一边临时喊司机停车带他去商场买纸巾,然后顺便又给他买了几套贵的要死的衣服还带他吃了顿火锅。

从医院回来后,他又过上了去主卧跟人抢床的日子,刘青松说没必要,但坳不过他,只能每晚分一半的被子和床位给人,然后睡不着的时候听王八数王八。

最后梦一晚上的王八。

这是刘青松首次进入到一区大楼,薯条带他进了胶囊电梯,上升过程中刘青松看到几个穿着相同的蓝色系衣服的人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在游戏区打VR游戏。不远处有四个武装队员在值守。

“穿蓝色衣服的是轻度感染者。”薯条对他说,“在他们状态稳定时,他们可以选择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一些娱乐活动,不止游戏区,楼上还有茶咖图书馆和体育馆。”

刘青松嗯了一声,垂眼看着透明的电梯地板,他想如果按照感染程度区分穿衣颜色的话,那林炜翔在这里是不是看起来会很格格不入。

毕竟只有他一个重度感染者。

“339在顶层。”薯条见他情绪不高,主动开口。

刘青松怔了怔,抬眼看向她,“339?”

“以防万一,原则上来说我们不允许感染者私下过密接触,所以对他们的身份信息都做了模糊处理,全部用编号代称,其他感染者的编号是研究所默认发布的。”薯条说,“339是他自己选的。”

“我猜是他之前的外号,因为我听天宝也这么叫过。”薯条笑着说。

刘青松抿了下嘴,“差不多吧。”

出电梯后,他跟在薯条身后,穿过长而宽的廊道,停在了339号房。

刘青松盯着紧闭的房门,平白有点紧张。

刘青松盯着报警器看了几秒,把它放进外套口袋,“嗯。”

薯条在门上感应区输入指纹,感应区闪过一道绿光,传出很轻的一声咔哒。

她看向刘青松,“可以进去了。”

感应门在刘青松身后自动关合发出滴的一声,他站在门口,看着坐在床边的人,林炜翔的衣服是灰色的,左胸处有339的白色编号,一个月不见,他瘦了很多,可能是不常去室外,看着倒是白了些。

“他们不给你饭吃吗?”这是刘青松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给啊。”林炜翔声音听着有点嘶哑·,他说“不爱吃。”

刘青松朝他走过去,目光落在他脖子上的那根黑色类似项圈一样的东西上,“戴的什么东西?”

不止脖子,林炜翔手腕和脚腕上也有。

林炜翔眼神有过一瞬间的躲闪,他抬手摸了下颈环,中间的那枚微型电子眼闪了下蓝色的光。

“电子环。”他说。

刘青松咬了下嘴,“为什么你要戴这个?”他说,“我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有些感染者,他们身上没有这个东西。”

林炜翔看着他,“因为他们没有失控过。”

颈环周围有几处皮肤颜色明显跟别的地方不太一样,看样子像是灼伤。

刘青松胸口有点堵,他问痛不痛。

林炜翔低下头,手指拨弄着衣角,“忘了。”

“……傻逼吧。”刘青松声音变小,“痛都不记得的。”

他深呼吸几口,又碰了碰林炜翔膝盖,“叫我来干嘛?”

坐着的人装死了几秒,声音闷闷的传过来,“不干嘛啊。”

林炜翔盯着地板,掰了下手指,“看一下,看一下不行啊。”

“傻逼。”刘青松看着他露出来的发旋,轻声问,“还要在这待多久啊?王八养的乌龟都他妈长大了。”

林炜翔抬眼看着他,“我后天会打第三次血清。”

刘青松掩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攥紧,“打完没事就能回去了吗?”

“是吧。”

刘青松嗯了声,过了好久才说。

“林炜翔。”他睫毛微微颤动,“别死啊。”

林炜翔目光掠过人抿着的唇角,想起一个月前那间会议室。

刘青松签完名,拿着协议书走到他面前,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他说,“林炜翔,别死了。”

“……还是有点痛的。”刘青松听见人突然开口,林炜翔看着手腕上的电子环,电流在身体穿过的刺痛和灼烧感,有一次就永远也忘不了。

“刘青松。”林炜翔抬头看他,漆黑的瞳仁倒映着对方的脸。

他说,“我出去那天你来接我啊。”

刘青松有点鼻酸,指尖伸出袖口动了动,“嗯。”

林炜翔确定出研究所那天,喻文波一大早载着史森明和陈晨到刘青松小区接人。

人下来后发现车上最多只能坐五个,最后刘青松和高天亮还是喊了辆出租车。

几个人在研究所门口等了十几分钟,主角终于姗姗来迟。

林炜翔穿着常服跟在薯条身后走出来,被史森明和喻文波近身gank。

“翔宝,翔宝,妈妈的宝!”

“眉宝,眉宝,爸爸的宝!”

高天亮和陈晨紧跟其上往上扑。

林炜翔腰差点被这四个牲畜扑折。

他吃力的挤出一句“操……”

然后艰难的从四个人头插缝看向对面,刘青松穿着那件小熊毛绒外套站在不远的地方,跟他身上挂着的四个哇呀鬼叫的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但没对比太久,因为刘青松很快就被史森明拽着加入到了鬼叫的队伍。

23.

半个月后:

“刘青松。”林炜翔推开主卧的门,床上没人,卫浴间的灯亮着,里面有吹风机运行的声音。

他走到门口敲了两下门。

“干嘛?”吹风机的声音中断,刘青松的声音从室内传出来,紧跟着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一条缝。

刘青松把吹风机方向,接过手机。

是林炜翔和朴到贤的聊天记录。

Viper:那就明天中午?

Lwx:可以。

Viper:OK。

Viper:田野让我问你,为什么刘青松不回他消息。

刘青松愣了下,“我刚刚在洗澡,手机在床上充电。”

林炜翔在研究他放在盥洗池上那一堆瓶瓶罐罐,“你自己跟他说。”

刘青松犹豫了下,甩了下手上的水,开始打字,“他在洗澡。”

发完突然意识到一丝不对劲,想撤回时,对面已经弹出了一句语音。

刘青松手比脑子快的点开,传出来的确实田野的声音。

某人还在研究他那瓶精华,刘青松啧了一声,心想他妈的上面全是英文又看不懂,有什么好看的,看个屁啊。

然后敲了个OK过去。

他把手机递给林炜翔,重新拿起吹风机,“田野和史森明找我吃饭。”

林炜翔也不知道听没听清,刘青松看着人在镜子边看手机边点了下头,他也没打算管,打开吹风机,继续吹头发。

头发吹完,刘青松发现人还没走。

“站这干嘛?”他问。

林炜翔没回答,他目光落在人后颈处,冷不丁开口,“荨麻疹又复发了?”

刘青松怔了怔,然后用手摸了下后脖子,“嗯。”他低声说,“春天到了。”

林炜翔看着脖颈处蔓延开来的红色痕迹,抬手。

刘青松动作顿了一下,然后慢慢把手放了下去。

林炜翔指腹在辅助颈骨缓慢的揉动,声音很轻的重复。

“春天到了。”

24.

“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廖医生拆了个红茶包,把泡好的茶放到刘青松面前。

“没关系。”廖医生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笑着说,“如果可以,我希望来我这的人越少越好。”他说,“就跟医院不对病人说再见一样。”

刘青松附和着笑了笑,“那倒也是。”

“怎么样?”廖医生看着他问,“最近睡眠质量有好一些吗?”

“比之前好一点了。”刘青松蹭着手指,“睡前有去跑步,可能累了就容易睡着。”

“从某种角度来说,身体物理性的疲累确实比药物干涉更容易让人有睡意。”廖医生说,“如果有用的话,跑步这个习惯可以维持,毕竟适当的运动也有利于身体健康。”

“你看起来比前两次见面的状态好很多。”廖医生双手交握,身体微微前倾,注视着他,“是因为梦里那条路走通了么?”

他第一次跟刘青松做心理咨询时,关于他的梦境只问了两个问题。

梦里出现的场景是什么?

梦里是否出现过指示性的人物暗示?

刘青松给出的回答是那幅画,画的内容是一条蜿蜒的曲线,旁边画了个特别抽象的路牌,他看着对方沉思了很久,最后在那块路牌上写了一个“L.”

刘青松喝茶的动作一顿,他放下杯子,看向室内墙上装的那面单向玻璃。

从里面可以看到外面的接待厅。

林炜翔站在猫爬架前,正在逗诊所养的那只布偶猫。

他目光落在人逗猫的背影上,声音很轻。

“可能吧。”

“不知道你们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路边的那个鸽子广场。”廖医生突然开启了一个新的话题,他说,“我朋友是那批鸽子的负责人,我偶尔也会去帮忙。”

“有时候放飞的鸽子会出现少量飞走的情况,但他每次都不急。”

“你知道为什么吗?”

刘青松摇头。

“因为他告诉我,鸽子这种动物,放飞过后重新回来找你的,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廖医生看向玻璃外的那道高挑人影,语气柔和,“有时候我在想,人是不是也是一样。”

从诊所离开后,刘青松和林炜翔站在路边打车。

中午要去田野推荐的那家日料店吃饭,本来是Viper单独请林炜翔吃饭,最后在群里田野跟史森明聊着聊着就变成了“诶,要不一起去Viper他们那家日料吃算了,人多点套餐还能有优惠。”

史森明作为蹭饭的那一个,去哪都是蹭,当下就表示没问题。

约饭的消息跟蒲公英种子一样,被风带到了另外几个闲人耳朵里,没过多久,喻文波带着高天亮和陈晨加入群聊,表示能不能多加三个位置。

再然后,田野也把EDG另外三个拉到群里。

于是最后这顿日料从两个AD变成了五个俱乐部十一个在役选手。

EDG已经全员抵达日料店包厢了,刘青松叫的那辆车还在还卡在两公里之外的红绿灯路口。

史森明在群里at他们俩,“我们刚把小天和老陈接上车了,离目的地还有不到十五分钟,就差你俩了,提速提速!”

Lqs:1.

“还要五分钟。”他把手机息屏,扭头说。

林炜翔站在他右边,嗯了一声。

刘青松顺着他目光看向马路对面,对面广场有一个老人正在卖气球。

刘青松看着夹在气球堆里的那几只熟悉的蒜头王八时愣了一秒。

“去买一个?”林炜翔的声音落下来。

刘青松拢了拢领口,声音很轻。

“可以。”

春天到了,放飞的人和气球都回来了。

Fin.

小琉小临一看就不是正经中学生,零花钱全用来氪游戏,逃课家常便饭,还搞不怎么靠谱的网恋,非常标准的不良少年。

被熟人牵线搭桥认识,从此双排上分如喝水,熟稔之后小临问,搞不搞对象。

小琉说,搞你妈,我有男朋友。

小临说,没事,我也有女朋友。

那时小临脾气不好,经常逮着路人队友骂,别的兄弟不敢触霉头,只有小琉回回都像狗绳一样把人拴住,一来二去小琉问,什么时候能见见我的狗啊?

见面第一天就开了房,很生疏,还有血。小临的汗落到小琉脖颈里,他问,你不是说有男朋友?

小琉疼的咬牙切齿,但依然不甘示弱,你这畜生女朋友没给你踢下床?

小临用了点力气,不准身下人乱扭,然后......

小临用了点力气,不准身下人乱扭,然后含含糊糊哄,以后有男朋友了,琉轻颂。

一开始两个人当小代捣腾游戏账号,勉强自给自足赚不了几个钱,但日子过得开心,狐朋狗友凑一凑就能组车队赚钱,收了工凌晨一起搞顿宵夜,偶尔赚的多了还能帮衬家里,经常笑话正经念书的高中学生不如他们来的自由。

后来出了点小变故,小琉说,我这个月没来。

小临啊了一声,脑袋很懵,下意识问,那怎么办?

小琉有点委屈,操你妈,我怎么知道?

过了一会儿她率先冷静下来,打开手机翻余额,说两千应该够了。

小临终于完全消化了这个信息,他用手盖住显示屏荧荧的光,很认真问小琉要不要结婚。

怎么结,拿什么结?

但那时的小琉什么都没问,她说好啊,臭狗。

小琉从没和家里提过,她说出门了没有再问妈要钱的道理,如果以后日子好过了再告诉她。

小临倒是和家里提过一次,长辈让把人带回去,说要生个男孩子才好,光耀门楣。

那两千块钱匀出一半给小琉买了最便宜的戒指,还有一半请狐朋狗友们吃了顿饭。

结婚后小临开始拼命接单,小琉不困的时候就和他一起,两个人学会了煮番茄鸡蛋面,外卖很少叫,不健康,而且太贵了,钱要留着养小孩。

第一次争吵是在很普通的凌晨,小琉犯困接连失误,大好局势就要被翻,单子快到期,眼看着完不成雇主要求。

小临口不择言,你他妈手断了?

小琉被吓一跳,不甘示弱扔了鼠标回骂,你他妈有病?

小临其实说完就后悔了,但又拉不下脸道歉,最后干巴巴地说,困了就去睡吧。

一来二去这样的事多了,小临就不找小琉双排,到点赶人去睡觉,然后和别的兄弟继续打剩下的单子。

小琉说,你敢嫌我?

小临解释,我没有。

然后又吵了起来。

吵到最后小临小琉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不该结婚,也不该要这个小孩。

小琉的腰疼应该就是那时留下的,很多事早早就埋下了伏笔,等到年轻的光鲜表象被剥离之后,沉疴才会在经年累月里变得狰狞。

小临总是想,要是那时候能多赚一些就好了,小琉就不会急着出院急着搞钱,他们大概也不会吵那么多架,婚姻时常徘徊在岌岌可危的悬崖边。

婴儿并不好带,小临小琉经常心力交瘁,吵起来每次都是一样的说辞,小琉骂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一个人生得出来?小临就回骂不想生没人逼你,不接单子小畜生吃什么?你那点奶能喂饱小孩?

一开始小琉会哭,小临就去哄,后来小琉不哭了,小临也不再哄了。

两人达成了默契,不再为了吵架消耗情绪,嘴上吵归吵,该做的事一样不落,但小琉小临都知道,回不去了。

不过事业上倒是厚待他们,两人赶上了直播行业的红利期,当了一把大主播,又用攒下的钱投了很受年轻人喜欢的密室剧本杀,在小眉会开口叫爸爸妈妈的时候,终于如愿以偿换了大房子。

小琉拍了,拍完之后离婚第一次被提上日程。

那天晚上第一次腰疼也如期而至,小琉蜷缩在被子里捂着热水袋,小临贴上来给她揉,于是第一次离婚告吹。

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小琉脾气也越来越差,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以前喊她小琉小琉的狐朋狗友都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店里的年轻员工喊她姐,或者有嘴甜的叫颂颂,然后小琉会笑着请他们喝奶茶吃快餐。但回到家里又是一张没什么表情的冷脸,看见小眉乱摆的拖鞋,张嘴就是训斥,指桑骂槐和谁学的东西不好好放?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小孩幼儿园老师才会这么累。

一直沉默寡言的小临终于暴发,你说够了没有?对着外人笑那么开心到家里就是司马脸,你贱还是我贱?

在离婚第二次被提起的时候小眉哭了,眼泪鼻涕全抹在了小琉的古驰外套和拎包上,叫妈妈,也叫颂颂。

小琉蹲下去耐着性子哄孩子,如果离婚,我也带你走。

小临插嘴,能不能也带我走?

小琉一想到白天谈生意受的鸟气马上破防,任由小临把她和小眉一起抱进怀里,嘴上还是凶巴巴,我带你妈。

老师说小眉把游戏机带到了学校,刚把东西还给他爹转手又到了孩子手里,再要没收小孩就开始耍赖,问能不能玩完这把。

他爹有样学样,老师您等一下,玩完这把。

小琉骂了父子俩一晚上,到了床上还在骂,临未详,你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孩子七岁你也七岁?天天你妈跟个弱汁一样到处给老子惹麻烦。

小临一开始啊对对对敷衍着,实在烦了就问小琉,那你想怎么样啊?

小琉说,离婚。

小临说,谁不去离婚谁是狗。

小琉给了小临一脚,叫他把户口本结婚证和身份证都找出来。

“我几把怎么知道在哪?”

“你又不知道了?昨天不是刚给小孩学校交过复印件?老子亲眼看着你放到抽屉里。”

小临只好硬着头皮去拿,但证件确实不在抽屉里,不见了。

小琉开骂,他妈东西不放回原处要用的时候找不到,还是你个若汁故意藏起来了?

贼喊捉贼,小临一眼识破,把人连拖带拽到自己的半边床上,再去翻小琉枕头下面,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一应俱全。

他说琉轻颂下次换个地方藏,放枕头底下脖子痛不痛?

小琉不睬他,翻个身面无表情闭上眼睛装死。

小临把证件划拉到地上,躺到另外半边床,再把小琉抓回来揉后腰经常痛的地方,问哥没给你拽疼吧?

小琉暴躁的不让碰,他讲不清有多少委屈,想说的话好多,比如我不是故意不睬你,只是太累了,比如我真的很需要你,离婚了要去哪里找第二个临未详,但能说出来的只有臭狗,你真他妈是个畜生。

要哭了,小临想。

不想离婚,小琉说的很小声,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已经是最大程度的服软。

小临去亲她潮乎乎的眼睛,说不离,不离婚。

明天一起去买个很贵的戒指吧。

“这是最后一场……当然不是说比赛了。”

(是照着照片画的只改了相框里的图)

原梗p2捏

“我的辅助。”

我跟普通狗老师坐一桌此路不通我永远的xs圣经

两次求婚

*竞厕的代餐梗,写了个小童话,是狗勾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设定较原梗略有改动。he!

向死而生的爱热烈且永恒。

0

在雾岛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爱的人可以向女巫讨一份祝福,真心者得以世世相见,而假意者会被诅咒百年。

1今世

这是雾岛王子和魔法玫瑰被关在古堡的第一百年。

“臭狗,别搁床上躺着了,赶紧起来滚出去干活。”

雾岛王子翻了个身,伸出他的狗爪子盖住毛绒绒的耳朵,当没听见。

“他妈天天睡到中午,一点变回王子的志气都没有,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废物才会有玫瑰花被当成计时器关在这里。”

半人半狗的雾岛王子听烦了,一爪子拍在魔法玫...

半人半狗的雾岛王子听烦了,一爪子拍在魔法玫瑰的玻璃罩上,“要找真爱的不是老子吗?你在狗叫些什么东西啊?”

“林炜翔!今年已经他妈的一百年了你再他妈找不到对象真他妈要永远变成畜生了!”

雾岛王子沉默了一下,玫瑰很少叫他的大名,因为嫌土不好听,一般都是臭狗脑残傻逼叫的顺溜。只有格外愤怒或者恐惧时才会连名带姓喊他林炜翔,百年来屈指可数。

百年前他们被女巫关进古堡的时候各自失去了一部分记忆,谁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干了什么缺德事才会受到这样的诅咒。林炜翔稍微幸运一些,虽然长着狗头狗爪子但好歹勉强有个人形,玫瑰就很可怜了,只能当一朵除了骂人什么都无能为力的花。

一开始林炜翔说他是个王子玫瑰花根本不信,尖酸刻薄地嘲讽哪个地方的王子能取出这种土狗名字,假的吧。

雾岛王子气哼哼的不想理他,玫瑰闲的无聊又开始没话找话,“你是个什么品种的狗?”

林炜翔说他是狼,但玫瑰花怎么看都觉得他像条狗,狗头狗爪子狗尾巴,说话的调调都像狗。

“说的好像你见过狗一样。”

“我见过!”玫瑰花煞有其事地说,“以前我真的见过狗。”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怎么会说话还见过狗?”

这种时候玫瑰的情绪就会低落下去,大概在努力回忆以前的事,但每次都一无所获,只能故意装作满不在乎,“想不起来了,不重要,先解除诅咒比较要紧。”

魔法玫瑰花期百年,在此期间半人半兽的雾岛王子必须找到真爱,否则会完全失去作为人类的情感与意识,彻底变成受尽唾弃的牲畜。

而作为完成任务的嘉奖,女巫可以为他实现一个愿望,一花一狗都心知肚明,这是雾岛王子重新回到人类世界的唯一契机。

林炜翔指了指玻璃罩子里的花追问,“那他呢?”

女巫十分居高临下,甚至还有点莫名其妙的嫌弃,“等你找到真爱他就会变成一朵普通的花,不过——”

她语气一转,看向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轻轻笑了笑,温柔了不少,“不过我也可以让你许个愿,小玫瑰。”

那朵花态度极差,冷冰冰拒绝,“没必要,给老子爬。”

雾岛王子对着不识好歹的玫瑰花破口大骂,“你他妈傻逼吧?”

除了寻找真爱这件正经事,一狗一花百年来最乐此不疲的就是对骂,骂着骂着就变成雾岛王子单方面挨骂。直到有一天他实在忍无可忍掀翻了玻璃罩子,将那朵喋喋不休的花轻轻按在爪子底下。

“别他妈碰我松开你的狗爪子!”

“是疼吗?”

“不疼,”玫瑰花的语气有点生硬,“就是不太舒服。”

“哦,好吧。”

然后这条狗又很贱地伸爪子扒拉了一下他的叶子,“你是不是怕痒啊?”

怕你妈。

后来雾岛王子发现他的玫瑰除了怕痒还怕冷怕黑怕雷声,娇气得像个小姑娘。

“你要真是个女孩子该多好,”林炜翔躺在床上异想天开,“那完成任务不是轻轻松松。”

玫瑰果然破口大骂,“你有几个妈这么能送?”

虽然一年里雾岛王子真正穿上斗篷去人间寻找真爱的日子大概只有一天,但依旧能隔上三五年带回古堡一个姑娘。玫瑰也不得不承认这条臭狗确实很讨女孩喜欢,如果他没有被诅咒的话。

不过这份喜欢往往在他摘下斗篷露出真面目后戛然而止,人类会害怕半人半兽的怪物理所应当,姑娘们被吓得落荒而逃,玫瑰就在一边开始说风凉话。

“行不行啊怎么又寄了?”

“说了多少遍不要那么快把斗篷摘下来,又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不害怕你。”

“哎,臭狗,你不会真的一百年都找不到真爱吧。”

玫瑰的语气越来越轻快,里面是藏不住的满足和窃喜。他自己都不明白一朵花到底为什么会有如此丰富的人类情感,最后归咎于只是还想多骂几年那条臭狗,不愿意这么快就说再见。

有一次实在被那朵尖酸刻薄的花惹急了,雾岛王子脾气不太好地反驳,“我以前是有过真爱的。”

玫瑰不信,依旧骂骂咧咧,“是谁啊?在哪呢?他怎么这么多年都不来找你啊?编的吧?”

雾岛王子的声音马上低了下去,明显没什么底气,“那他妈谁能记得啊?”

但一定是有过的。

一些记忆残片破碎又久远,看不清面貌的男孩从高处跳下来,一下跃到他怀里,有点不高兴地问,林炜翔,你怎么才来?

他伸手把人搂住,男孩身上有清淡好闻的松木香,不及玫瑰气息浓郁,却镌刻在记忆最深的地方。怀中人体温很高心跳剧烈,透过皮肤与骨血传递到他身上,那个满满当当的拥抱让荒芜寂寞的岁月都变得滚烫。

后来雾岛王子因为诅咒变成了野兽,那些独属于人类真诚热烈的情感也就一起远去了,人们对怪物退避三舍,再不会有那样毫无芥蒂的拥抱,找到真爱更成了天方夜谭。

林炜翔对此算不上太在意,虽然每次被嫌弃被憎恶也会落寞上一会儿,但第二天依旧能没心没肺继续傻乐,让人分不清这究竟是不谙世事的天真,还是坚韧而强大的灵魂。

可是玫瑰看在眼里总会替他觉得难过,就像自己也受到了唾弃一样,愤怒又委屈,你们凭什么这样对我的小狗?

于是在吓跑不知道第多少个姑娘后,玫瑰提出了一个不怎么靠谱的建议,“你要不试试干脆变成宠物狗?她们女的都喜欢那种又可爱又傻的东西。你可能确实没什么救,不过也应该尝试一下。”

所幸女巫也不算太缺德,虽然变不回人但好歹保留了他自由当狗的权利,雾岛王子很听话的变成了一只纯白的萨摩耶。

嗯,没想到这畜生换个皮肤看着还挺顺眼的。

狗子转了个圈儿,用它洁白柔软的毛发去蹭玫瑰花,恶劣地看玫瑰茎叶因为怕痒而发抖,扭动挣扎躲得很狼狈,终于忍无可忍用刺狠狠扎了他。

狗子吃痛躲开,委屈得要命,“你干嘛呀?”

玫瑰花冷冰冰地说,晦气。

“干嘛总是那么凶啊?哥上辈子很对不起你吗?”

玫瑰花嘴硬得很,那谁知道你干了什么畜生事,我对别人从不这样。

狗子安安静静趴下去舔他被扎到的爪子,一言不发,好像很痛的样子。

玫瑰无意识把身上的刺都收了收,又实在拉不下脸道歉,最后有点别扭地问,“喂,是不是弄疼你了?”

雾岛王子还是没说话,换了个姿势背过身,让那朵花看不见他的神情。

玫瑰果然急了,“你他妈说句话啊?”但想到是自己理亏后就变成了小声哼唧,“我以后……以后都不扎你了,臭狗。”

狗子高兴了,若无其事爬起来甩了甩毛,又亲昵地靠过来蹭玫瑰花冠,一副得意洋洋的嘴脸,“你说的啊。”

玫瑰知道自己上了套,但话已出口就不能变卦,他僵硬着枝叶任由狗毛糊了一身,恼羞成怒地骂,滚,快给老子滚。

雾岛王子滚了,傍晚的时候果然不负众望带回了一个姑娘。

这次女孩子没被雾岛王子吓跑,被玫瑰花吓跑了。

因为窗外飞进来一只蜜蜂,玫瑰又恰好没呆在玻璃罩子里,那只虎视眈眈的蜜蜂在他面前逡巡不去,对着鲜艳的花朵跃跃欲试。

玫瑰紧紧合拢花瓣,不让蜜蜂落到隐秘的花心里,尖叫着喊林炜翔的名字。

“我操这是个什么晦气东西别他妈碰老子啊!臭狗快来把它弄走!林炜翔!听见没有林炜翔!”

雾岛王子没去管吓得落荒而逃的姑娘,过来帮他赶走蜜蜂,啪一声将窗户合紧,一遍又一遍安慰,“没事,没事,你别怕。”

他用毛茸茸的爪子安抚着触碰花冠,直到花瓣逐渐放松一片片重新展开才撒手,然后叼起玫瑰趴下去,把那朵娇气的花严严实实藏进了萨摩耶腹部雪白柔软的毛发里,是一个保护感十足的姿态。

然后就护了他百年,从一而终。

雾岛王子从来没有记日子的习惯,百年又实在太久让人搞不清楚今夕何夕,但玫瑰会替他记得,娇气的花总是对四季更替格外敏感。

春秋时节他会要求呆在窗台上,那里能听见外边的鸟声虫鸣,有艳阳月光,寒冬腊月最爱窝在壁炉前,和昏昏欲睡的臭狗一起依偎着取暖,在他热乎乎的怀里看跳动的火苗,到了三伏盛夏常驻地就变成了幽暗长廊,穿堂风让古堡的每一个角落都氤氲了玫瑰香。

玫瑰花的脾气越来越差,他能感觉到自己正逐渐衰弱,开始控制不住的愤怒与焦躁。但与此同时一部分记忆却得以复苏,比如休眠时在梦里经常能看见两个小男孩穿过绿荫长廊,前面那个个子高一些,长了两根滑稽的粗眉毛,总是笑着回头,一遍遍重复喊着同一个名字,刘青松。

他在叫谁呢?

但再多的就想不起来了,玫瑰无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那两个小傻逼过得好不好。

如果,如果林炜翔能找到真爱的话,就让那条臭狗替我回去看一看他们吧。

不过雾岛王子根本不觉得能找到真爱,他的愿望不该以牺牲无辜女孩的人生为代价,并且已经打定主意等到发疯那一天就早早出门,去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是尊严,是体面,也是留给玫瑰花的一点念想。

我不想吓到他。

就是可惜,可惜他要在诅咒中凋零,没办法变成一朵普通的玫瑰了。

雾岛王子难得有点愧疚,决定下次被骂可以不还口,让那朵脾气暴躁的花在剩下为数不多的日子里爽个够。

不过故事出现了转机,因为古堡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是一个身段窈窕的女人,金发白皮,身上氤氲着馥郁的玫瑰香。

雾岛王子有些不安,这股香味太浓烈,让他几乎闻不到自己的玫瑰,于是把人拦在门口,狗耳朵都竖了起来,异常警觉,“你勾八谁啊?”

金发妹趾高气昂,你不是在找真爱吗?

林炜翔梗了一下,仔细打量了一眼女孩子,才发现她几乎处处都长在了自己的审美上,最要命的是还有一种惊人的熟悉感。

有个人也曾把头发染成金色,皮肤很白,五官精致,清冷又好看。

于是雾岛王子鬼使神差把她放了进来。

干什么,他无声谩骂,臭狗不会找了个这样的吧,好不检点。

然后不检点的女人居然得寸进尺,把手放到玻璃罩子上,回头看林炜翔,“你的玫瑰花真漂亮。”

“那肯定啊。”雾岛王子得意的像是有人夸了自己,“不过他说话不太好听。”

玫瑰在心里骂,你全家说话都不好听。

女孩子似乎不觉得一朵花会说话是多么匪夷所思,自作主张打开玻璃罩子,将他取了出来。

玫瑰连呼吸都停滞了,百年来第一次被除了林炜翔之外的人触碰,这种感觉比蜜蜂更让他不安,刹那间几乎尖叫出声,别碰我,坏女人。

但理智让他依旧保持缄默,诅咒的时限所剩无几,这个看似与众不同的姑娘可能是最后一次契机,是关乎生死的救赎或审判。他比雾岛王子更害怕女孩被吓走,因此在被触碰时努力克制着没有表现出任何抗拒,就像一朵普通而美丽玫瑰那样安安静静躺在女孩的掌心。

女孩子问,这朵花能送给我吗?

玫瑰剧烈瑟缩了一下,强忍着没有出声,愤愤把视线落在林炜翔身上无声表达着抗议,一边在心里骂臭狗你敢就死定了,一边又害怕听到回答。

但很快他的愤怒就变成了无奈,唉,算了,送就送了吧,他只是一朵除了讨女孩开心一无是处的花,还脾气很差。

那就物尽其用,成为他寻找真爱的筹码。

而且这是个美女,长得比那条臭狗好多了,他应该高兴的。

雾岛王子低头看那朵花,竟然从那个蜷缩的姿态里读出一些恐惧的意味,就像他看见蜜蜂时会流露出的神态,可能还有一些委屈,像,像谁呢?纷乱的记忆又一次卷土重来,有个身量单薄的男孩抬手抹眼泪,随着抽泣而颤抖的肩膀把他的心也揪紧。

于是林炜翔说,不给。

玫瑰终于被物归原主,他如释重负,还有点想哭。

女孩似乎也不以为意,转身去参观古堡其他陈设,将一狗一花留在了房间里。

雾岛王子偷偷问他的花,“刚才怎么不说话?”

玫瑰哼哼唧唧地回,“避嫌懂不懂?让姑娘看见我们这样不好。”

“哦,哪样啊?”

玫瑰不理他了。

雾岛王子继续得寸进尺地犯贱,“你别偷看我约会啊。”

玫瑰忍无可忍,“你他妈是不是脑残,狗都不稀得看。”

然后女孩子就进来拉住那条臭狗的爪子,还冲着玫瑰笑了笑,怎么看都像挑衅。

操,坏女人。

其实林炜翔挣扎的很厉害,他想不明白一个姑娘力气怎么能这么大,雾岛王子这回真像一只炸毛小狗,“松手啊,我又不喜欢你!”

初见时的熟悉感逐渐背离,记忆里那个人从来就不会主动牵自己。

“我知道,”女孩子终于撒开手,“但我可以帮你找到真爱。”

她凑上前,从玫瑰花的角度正好能看见两人在阳光下的剪影,亲密得像是情人耳语,“因为我以前犯了一个错。”

让一对相爱的人被诅咒百年。

雾岛王子答应了女孩的提议,他们一起逛花园,吃晚餐,甚至还要跳舞,做了无数玫瑰无法做到的事。

一天的情绪起伏比一百年加起来还要多,玫瑰花气得要死,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关我屁事,狗都不看。

哦,他们牵手了。

一段音乐从老式留声机中流淌而出,曲调婉转悠扬,是在他残存记忆里曾听人们哼唱过的Youngandbeautiful。

哦,林炜翔把另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腰上。

这回真不看了。

乐曲过半,玫瑰还是没忍住抬起了头。

就在这惊鸿一瞥间,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夸张的眉毛,清亮的眼睛,还有骨相凌厉的面部轮廓,每一处特征都如此鲜明。混乱不堪的记忆争先恐后翻涌而来,他一瞬间头晕眼花,想不出为什么一朵花感官也能如此丰富,花茎花瓣都因为过于强烈的情绪而微微颤抖。

记忆顺着漫长的百年回溯到一切开始的地方,那个无比熟悉的人笑着叫了一声刘青松。

那是他的名字,刘青松。

玫瑰再看过去时发现雾岛王子还是那个熟悉的狗头,女孩子的长发随着舞步轻轻飘荡,好像很多年前他也是跟着记忆里那个人,一步一步踏在王宫的舞池中央,原本在他腰间的掌心还有交叠的手,如今给了另一个姑娘。

他没办法把视线从那两人身上移开,一瞬间甚至想破罐子破摔破口大骂,去他妈的诅咒,谁也别碰我的狗。

但他忍住了,甚至教养非常好的看他们跳完了一支舞。

雾岛王子终于松开了女孩的腰,有些尴尬地道歉,不好意思啊,踩着你了。

但眼神却在一瞬间望向玫瑰,没来由地想他如果是人,应该也会跳舞吧,那他的舞伴又是哪个倒霉蛋?这家伙脾气这么差,踩上一脚大概要挨骂三天。

等林炜翔回过神,才发现女孩子已经离开了,就像她来的莫名其妙,走的也悄无声息。

假的吧?哪里他妈来的真爱啊?

但那个夜里女巫再次造访,言简意赅让雾岛王子到了深秋就去许愿,因为诅咒降下那一天也是深秋。

玫瑰花如释重负,他抖搂了一下枝叶,给雾岛王子看一片有些褶皱的花瓣,语气古怪地说,“臭狗,我好像已经变回普通的玫瑰花了。”

原来普通意味着枯萎凋零,意味着苍老迟暮,意味着……生离死别。

“废物,可算给你找到真爱了。”

“不可能,”雾岛王子比他还急,“我找个勾八。”

一狗一花同时沉默了下去,最后还是玫瑰打破了沉默。

“唉,下辈子不当花了,当个人吧,当个人还可以恶心恶心别人,当个花只能被你恶心。”

“哦,”雾岛王子语气轻快了起来,“当男的当女的?”

“当男的,”玫瑰毫不犹豫,“当个女的碰到你这种b人太晦气了,当个男的说不定能找个漂亮女孩子。”

雾岛王子把玫瑰又放回玻璃罩子里,不管那朵暴躁的花怎么骂都没有把他放出来的意思,只是幽幽盯着有些枯萎的艳红色花瓣看。

一个卑劣的念头逐渐清晰,我就是想让你当女人。

当一个听话,温顺,只属于他的女人。

刹那间林炜翔忽然明白了女巫的那句话。

他确实已经找到真爱了。

玫瑰以极快的速度衰弱下去,去找女巫许愿那一天,花瓣已经不剩下几片。

雾岛王子终于露出了完整的野兽形态,毛色鲜亮身形流畅,尾巴一扫卷起一点尘灰,再慢悠悠落到了玻璃钟罩前方。

原来他真的是狼。

雾岛王子在玫瑰面前徘徊了一会儿,依依不舍地说,“哥走了啊。”

玫瑰很敷衍地回,拜拜我的狗。

大尾巴狼凑到钟罩前东嗅西嗅,就像要把玫瑰的香气一起带走,然后重复了一遍,真走了啊?

林炜翔耷拉着尾巴往前了几步,想了想又再次转身回来,不死心地问,“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赶紧他妈给老子滚吧。”

玫瑰目送他离开,深秋已经有些凉了,没了那条臭狗的古堡显得很冷清,只有树叶落在地上的声音。

记忆却在此刻更加清晰,也曾有人踩着落叶走来,嘴上嫌弃着怎么这么怕冷啊冬天还没到呢,手上已经动作利索把大衣脱下披到他身上。然后他捏紧那个人的衣服,抬起头笑,说了一声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林炜翔。

雾岛王子百年来第一次踏上城堡后方的小径,与城堡前方通往人间寻找真爱的大道不同,这是一条寂静无声的路,几缕可怜的阳光勉强通过郁郁葱葱的树冠将前方照亮,不像去许愿,倒像上刑场。

太黑了,林炜翔边走边骂,他的小玫瑰一定不喜欢这样的地方。

每往前一步,好像都离鲜活的人间远了一点。

最后终于到了女巫的玫瑰园,那个穿着黑斗篷的坏女人正揪着手里的玫瑰花瓣,漫不经心地问,“有什么愿望?”

雾岛王子看了一眼他的狼爪子,非常无所谓地甩了两下,气势汹汹踩到女巫面前的台阶上,无比坚定道,“救我的玫瑰花。”

那只是一朵很普通的玫瑰,却普通到他无法割舍。

女巫听上去心情很好,“你不想变回人吗?”

雾岛王子的语气很像暴躁的玫瑰花,“让你干嘛就干嘛,少他妈那么多废话!”

女巫终于把她的兜帽摘掉,露出一张意料之中的脸,是那个和他跳舞的漂亮女孩,不过皮肤不再白的像纸,头发已经变回了黑色,奇异的熟悉感也因此消失。

她神情莫测地笑了笑,然后告诉林炜翔,“救不了。”

雾岛王子用他沾了泥巴的爪子一脚蹬到女巫的裙子上,看上去下一爪就会落在她脸上。

女巫呸了一声,边躲边骂,还没说完呢,有别的办法啊。

“他可以变成人,”女巫眼神暧昧地问,“要男人还是……女人?”

这次雾岛王子犹豫了一下,但马上释然,“男人,他说想当男孩子。”

女巫有点遗憾,“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变成女人的话你就可以……”

雾岛王子看上去很着急,“哥没空听你哔哔,真能变成人吗?你行不行啊?”

女巫不和他开玩笑了,很认真地回答,“要看你够不够爱他。”

林炜翔没说话,野兽沉默着收回爪子,本该威风凛凛的狼把自己蜷成一团,真的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够爱他吗?

傍晚的时候雾岛王子回到城堡,他就着一点落日余晖去看窗台上的玫瑰,花瓣寥寥无几,边缘褶皱泛黄,连带刺的花茎颜色都黯淡下去,甚至没有意识到有人靠近,直到被捧起来才勉强扬了扬花冠,看着很疲惫。

“你还没变回人吗?”

“愿望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林炜翔把玫瑰从玻璃钟罩里取出来,动作怜惜但语气霸道,“不许问了。”

这一次玫瑰很乖顺地躺在雾岛王子的手心里,依旧不太自在地蜷缩了一下枝叶,但没骂人,好半天才故作老成地说,“算了林炜翔,没办法的,就这样吧,你不要记得我了,早点回去当你的王子,或者干脆当条狗也行,总之高兴点……”

玫瑰花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说不下去了,他庆幸自己还好不是个人,不然恐怕死前还要大哭一场。

雾岛王子小心翼翼碰了碰他摇摇欲坠的花瓣,平静又温柔地问,“你以前叫什么名字?”

玫瑰沉默了一会儿,告诉他,“我叫刘青松。”

以前也在人间看过春花有色夏有风,秋叶渐黄冬有雪,后来因为诅咒变成一朵百年不见天日的玫瑰。

这个名字让林炜翔的心都跟着颤了一下,记忆里原本面容模糊的男孩忽然清晰了起来,微微下垂的眼角薄薄的唇,还有秀气而锋利的鼻梁,然后从玫瑰陈旧腐朽的气息里透出一股凛然的松木香。

最后几片脆弱的花瓣终于凋零在雾岛王子的手心里,他低头在玫瑰光秃秃的枝干上亲了亲,说了一声再见。

刘青松已经意识涣散,他迷迷糊糊地想,这条臭狗居然真的爱上了一朵花。

女巫的声音很远又很近,叹息一样响在耳边,“小玫瑰,现在有没有必要许一个愿?”

那就……那就让他变回人吧。

2前尘

老骑士领着他最小的儿子来王宫的那一天林炜翔还在睡觉,完全没有一点接待客人的自觉。他温柔漂亮的王后老妈根本管不住这个小儿子,只好另辟蹊径把刘青松带进卧室,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无奈地说松松去试试能不能把他叫起来,也许翔翔听你的话呢?

那时刘青松还是一个非常文明的小孩,也还没学会用他那些花里胡哨的词骂人,有些腼腆地站在床边,小声问了一句,“你能起床了吗?”

和之后那个只会说赶紧他妈给老子滚下来的刘青松天差地别。

林炜翔自然不可能理他,看也没看就开始赶人,“走开!”

刘青松不死心,轻轻拽了拽他的被子,然后被小王子一把抢了回去,语气不善,“你烦不烦?”

身后的烦人精很久都没动静,林炜翔终于察觉出不对劲,勉强睁开眼睛,才发现这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居然哭了。

不是那种小朋友惯常撒娇耍赖的嚎啕大哭,是无声无息用他小小的手背抹眼泪,却越抹越多,然后一滴一滴落到被子上。

林炜翔吓坏了,把自己的袖子也借出去给人擦眼泪,“喂,你干嘛呀?”

他动作麻利地下了床,手忙脚乱安慰小哭包,“哥起来还不行吗?能不能别哭了啊?”

从此刘青松成了唯一能管住小王子的人,也就顺理成章留在了王宫里。起初裁缝还没有做好合身的衣服,他就借林炜翔的穿,但那时刘青松又瘦又小,比不上小王子虎头虎脑,他穿他的衣服显大,总是空空荡荡挂在身上。

林炜翔就会嘲笑他,“你真的是骑士的儿子吗?这么瘦这么小能干嘛?”

一看爱哭包又要抹眼泪,雾岛王子马上认怂,“开玩笑的,你要好好保护我啊!”

刘青松说,好。

后来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哭包不再经常抹眼泪了,嘴皮子越来越利索,再碰到类似的嘲讽已经能非常熟练地反驳,“你他妈又不是什么美得要死的公主也配让你爹来保护?”

“哥保护你也行。”

“不需要。”

但刘青松没有食言,骑士确实把他的王子保护的很好,为他挡下无数明枪暗箭,监督他完成该做的每一件事,又陪着他共赴岁月很多年。

两人也会吵架,但林炜翔从来不会对他的小骑士记仇,前吵后忘的漫长光阴里他们抽条长个儿,从稚气孩童变成了翩翩少年,再到风华正茂的青年。刘青松把头发染成金色,皮肤比小时候更白,穿他的衣服依旧大一个号,但不再空空荡荡,反而有种清瘦潇洒的好看。

这种改变是悄无声息潜移默化的,等到覆水难收的时候彼此才终于察觉,除了样貌,好像还有些更深层更隐秘的东西也已经地覆天翻。

雾岛王子的成人礼需要舞伴,他挑挑捡捡一个都不满意,王后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又总是说随便。

刘青松嫌他屁事多,过个生日怎么能整出这么多幺蛾子。

学跳舞的日子里老师换了一沓,不是被踩成工伤就是被气到不干。最后那位老师脾气不太好,教了三天终于忍无可忍破口大骂,“就是栓条狗也比你行。”

说完一指边上看乐子的刘青松,“以后我教他,看看人家怎么学!”

于是刘青松不但莫名其妙学会了跳舞,还莫名其妙成了雾岛王子的陪练。

他以为自己也要被踩肿脚背或者被气个半死,但事实恰好相反,林炜翔踏错的步子并不多,手脚协调,学得很快。

他们大概是灵犀相通异常默契的,当然也可能之前这条臭狗只是懒,所谓的学不会都是因为嫌麻烦,用心的时候太少,只给他一个人看。

无论哪一种解释都让刘青松觉得窃喜,古怪的占有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又震惊畏惧极了,像觊觎着不属于自己的宝物。

后来他们练舞,刘青松感觉到对方的手轻车熟路搂上了自己的腰,心好像也被紧紧攥住,他脱口而出问道,“你的舞伴选好没有?”

雾岛王子十分理所当然,“不是你吗?”

刘青松一愣,然后踏错了拍子,连踩了林炜翔好几脚,骂人都不太利索,“我他妈怎么和你跳?”

怎么不能跳?我的成人礼也是你的,我们生在同一年。

后来雾岛王宫那场盛大的双人舞被人们记了很久,往事黯淡褪色,但浪漫长存不朽。

成年之后他们会偷偷溜去女巫的玫瑰园,爬到树上看底下来来往往寻求祝福的男孩女孩,开一些没品的玩笑,然后再意兴阑珊靠回树干上摆烂。

林炜翔抬脚碰了碰身边的人,提了个不怎么靠谱的建议,“过几年要不要跟哥一起去玫瑰园?不然找别人好麻烦。”

“二十四岁怎么样?我爸妈就是二十四岁在一起的。”

刘青松骂,你他妈傻逼吧,我俩都是男的,而且这脑瘫祝福要世世相见,老子下辈子一点都不想看见你,恶心死了。

林炜翔换了个话题,那你以后准备带个什么样的来?

刘青松仔细回忆了一下雾岛王后和自己母亲的模样,罗列了一大堆理想型应该具备的特质,要聪明理性,要善解人意,尤其不能太懒。

“你呢?”

林炜翔深深看了他一眼,只有言简意赅一句话,好看的吧。

刘青松被那个眼神烫得心惊肉跳,磕磕巴巴地说,臭狗,你好肤浅。

林炜翔没搭话,从树上一跃而下,然后动作熟练伸出手,刘青松就和以前那样抓着他跳下来。

但这次那只手不再一触即收,而是紧紧把人禁锢住,将松木香抱了满怀。

林炜翔碰了他,不是从前兄弟间那样漫不经心的触碰,滚烫的掌心隔着衣服无意识在他腰腹上蹭,越来越往下,是满含激情迫不及待的,但又小心翼翼无比虔诚。

十几岁的少年已经能读懂其中炽热的渴望,他们早在下流书籍里见识过接下来的场景,他大概率会被林炜翔按到地毯或者床上,和画师笔下那些不着片缕的女人一样承欢。

但他是个男人。

这是背德的,羞耻的,阴暗而卑劣的,不被世俗容纳的。

刘青松挣扎得很厉害,几乎是在哀求,他说别碰,别碰我,拿开你的手,好难受。

林炜翔知道,如果他一定要,刘青松可能会骂死他,但大概率最后还是会顺从的,他迫于职责保护王子,当然也包括保护他的私欲。

可这种事不应该被强迫。

于是林炜翔松了手,很小声问了一句,为什么?

刘青松吭哧了半天才勉强找好借口,我有未婚妻了,你是王子,你也应该有一个未婚妻。

后来林炜翔就再没碰过他。

这么多年刘青松始终没有想明白彼此不着痕迹的疏远到底是因为莫须有的未婚妻,是因为昔日长夜里荒唐的暧昧与亲密,还是因为那个不敢问心的他自己?

但他确实后悔了,后悔弄丢了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之后他从别人嘴里听说了很多雾岛王子的故事,比如林炜翔开始接触各种各样的女孩,甚至还有过几任未婚妻,就是唯独没了幼年伙伴的影子。

王子不再需要他的骑士了。

林炜翔二十四岁生日那一天,刘青松独自去了玫瑰园,他问女巫,能不能也给我一份祝福。

女巫有些惊讶,“你怎么是一个人?”

刘青松没好气地答,因为另一个人是畜生。

女巫在他旁边坐下,满是好奇地问,“你们相爱吗?”

这次刘青松沉默了,时隔许久才说,我也不知道,所以来求一个祝福。

女巫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祝福未必是祝福,虚情假意者会被诅咒百年,如果他今天能来,我就当你们相爱。”

刘青松点点头示意明白,然后安安静静在玫瑰园里坐下,摘了一朵花,一片片揪它的花瓣。

他从暮色霭霭等到月上中天,最后黎明将至,林炜翔依旧没有出现。

他看着朝霞,发了一会呆。

女巫走过来,语气怜悯,“天亮了。”

这是漫长而绝望的一夜,是他跨出一步却等不来回应的一夜。

老子真他妈是个冤种,刘青松恨恨地想,如果,如果还能见到他,非得让那条臭狗跪下磕头。

等他再抬起头时好像已经变得释然,满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唉,行吧。”

从此再没人知道这场相爱究竟是童话还是笑话,真相是真还是假,他又能不能再见到他。

3往生

刘青松在柔软的双人床上醒来,风过松林鸟鸣流淌,窗外的阳光倾泻在他白皙的肩膀上。

当了百年的花终于再世为人,他有点不适应,抬起胳膊观察,这是手指,比林炜翔的更细更白一些。那自己的脸是什么样的?还和以前差不多吗?不能也长了那么傻逼的眉毛吧?眼睛呢?会跟林炜翔一样好看吗?

他抬手碰了碰,在眼角下面摸到了一颗小小的泪痣,是曾经没有的印记。

一定是上辈子臭狗不小心把眼泪掉在了他的花瓣上。

床下有地毯,已经被阳光晒得暖融融,玫瑰花迫不及待想踩在上面,想对着镜子看一看自己,直到把被子掀开一个角,他才意识到里面的身体是不着片缕的。

这好像不太符合人类社会的礼仪。

但刘青松没功夫思考这些了,因为那个人走了进来,他已经完全变回了昔日镌刻在记忆里的模样,眉毛很粗,眼睛清澈,锋利的下颌线勾勒出漂亮的骨相。

刘青松把他从头到脚近乎贪婪地看了个遍,然后半坐起来捏住被子,恶声恶气提要求,“人不都是要穿衣服的吗?快给老子找身好看点的衣服。”

林炜翔没理会这个请求,反而凑过来,伸出手轻轻捉住他的下巴。

“操你妈,傻逼,别碰我,别碰……”

但刘青松的脏话马上在彼此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销声匿迹。

这是怎样的目光呢?词汇量贫瘠的玫瑰花却在一瞬间想到女巫曾对他们提起过的,那种无比高贵的情感。

是爱吗?

林炜翔吻上了他的唇,而刘青松没有挣扎,那只捏紧被子的手也一点点松开,遮蔽从肩膀上滑下去,落到腰间,再也盖不住乍泄春光。

最后刘青松伸出胳膊,紧紧抱住了面前的人,就像抱住了那些已然远去的飞扬往事和奔流岁月。

玫瑰向死而生,途经百年,又在雾岛绽放。

彩蛋

那天之后被子就总是被扔到地上,玫瑰花一开始很乖,但没过多久就会抗拒地往后躲,“别……别……这样不舒服,快放了老子。”

雾岛王子从来都不肯撒手,他会把人抱进怀里很耐心地哄,松宝,听话啊。

老文重发,修了很多,恰好写于2020年12月11日

[图片]

·兰摧花海

纪念一下吧

全是编的,不是真的

山城的冬季剥离了绿葱盎然的繁茂,十二月初的夜晚冷得像个晶莹的水晶球,风中渗着寒与湿,蒙在脖子里嗖嗖地冷。

花海把手揣进了外套的口袋里,垂下的刘海散在额前,脸白得像是寒天里从雪堆里扒出来的玉石,站在路灯下的街头被头顶的暖光直直照着,看起来有些呆。

车带起的光影与灰尘交织在鸣起的声浪中,沿着蜿蜒的路,夜晚里的霓虹灯在重庆魔幻立体的路面上闪烁得像是来自赛博世界。花海隔着一条马路,隔着三辆出租车,隔着两辆被风吹得摇摇欲...

车带起的光影与灰尘交织在鸣起的声浪中,沿着蜿蜒的路,夜晚里的霓虹灯在重庆魔幻立体的路面上闪烁得像是来自赛博世界。花海隔着一条马路,隔着三辆出租车,隔着两辆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单车,看见了那个白毛脑袋。

就算在tony云集的网红理发店里,也少见有人把白染得这么纯粹,顶在头上像是雪,像是云,又像是松软的棉花糖,让花海心底突然冒出来好几年前网络上流行的抒情句子——

是否这样就算陪你到白首。

其实有点土,但是心底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差一点又被看见真人的那一刻浇灭,实在需要点转移注意力的良药,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人蓬松的像雪一样的脑袋是很好的目标。

可重庆的冬天是没有雪花的。

花海想要在纷扬的大雪中像个悲情韩剧女主角般转身,想要低头,想要躲避。苦于重要道具的缺失,在那一刻只好比解放碑更加坚挺地站在了原地。

大概是那个人太张扬了,花海心想。

马路对面的人熙熙攘攘,热闹得让花海想起好几年前自己也曾和一群志同道合,拥有同样梦想的朋友聚在一起,开心地畅想着巅峰,也曾一起梦想过未来。

本该镶嵌在未来每一刻荣誉并肩之处的人就这样站在十几米开外的地方,平整的路面像隔着最锋利的尖刀,锐利地闪着寒芒,割碎了未来的镜花水月,劈断了映着偃仰俗尘的桃枝。

随着由红转绿的路灯,那群人面朝他走了过来。

他们在勾肩搭背中像群二流子,其中一个特别众星捧月的微妙位置连路人都为之侧目。

花海对此嗤之以鼻,哪怕过着马路也不好好看路。

昔日那个曾站在某个领域山巅的男人早已不是万众瞩目的身份,只配在此刻站在人群的边缘,话不是很多,明明快要到沉稳的而立之年,却又不三不四地看起来还像个二十出头的酷哥,眉眼间带着不耐烦,眷顾似的被头顶的浅色兑出了几分柔和。

花海知道自己应该逃走,像忘记换装备后的那一刻愧疚。

可他迈不动脚,心底残留的傲气其实并不能在温顺的外表下掩盖几分,一如他在被那个花间抛弃后的比赛中更加卯足了劲的暗自交锋。

他不想逃。

花海其实是坚强的,不为人知的敏感和痛苦都隐藏在一条条清空的微博里,也许也藏在最初关闭听筒时那一霎那的手抖中。

总之不会是在此刻,旧爱新欢狭路相逢,巧得像三流小报都嗤之以鼻的标题,却用醒目的红标出了三十二号字体。

山城的马路不宽,窄得像花海和那个人之间的未来。

他站在原地,站在灯下,冷静地像是个陌生人,目不斜视地盯着从近往远数第三条斑马线上的斑驳。

三十,二十九,二十八,二十七,二十六….

那群人不认识花海,但夹杂在他们之中的白头发停下了脚步,略微迟疑地喊出了他的名字。

花海缓缓吐出了一口气,带着笑偏过头,乖得像一只把微笑刻在脸上的小猫,露出了几颗牙,把厉爪全都假意收进了软肉里。

“好久不见呀,兰摧。”

重庆八万平方公里,三千多万人口,兰摧抱着巴适来找朋友,却没想到能在茫茫人海中偶遇意料之外的故人。

也许像是墟海之眼湿咸的风,絮絮地说着离别与重逢的故事,从左耳凌厉地吹过,到右耳就变成了温柔的耳语。而花海的声音,也这样清冷而又绵绵,直达了兰摧的鼓膜,一层层传入了全身上下的血液,在寒冷的夜里带起了燃烧的温度。

他看向花海,声音变得发涩:“你怎么在这里?”

花海没有说这就像是夜晚高峰期的竞技场大门,明明向所有人开放,却调皮似的把我们绑在了一起,反问了一句:“你又怎么在这里?”

兰摧这才发觉四周朋友打量的目光,掌心变得微湿,心里一闪而过的尴尬快得像汽车消失的尾气,罕见地打了个结巴地说:“我,我来找朋友。”

花海环顾了一圈所谓的朋友,心里跟明镜似的,泛出了微微的酸,含在舌间像是吃了颗会冒泡的汽水糖,翻来覆去地刺激着味蕾。

——朋友。

也许兰摧早就忘了他在重庆还有另外的朋友,是他当年半搂半拽也要站在马路牙子上拍照的人。

兰摧顿了顿,还是碍于虚伪的礼貌社交,尴尬地扣了扣手,问道既然都碰见了,要不要一起去唱歌。

兰摧本来没指望花海会答应,却没想到对方竟然罕见地很好说话,温和地答道:“好呀。”

KTV的包厢隔音做得粗制滥造,空中弥漫的烟雾在和廉价灯球跳着扭动的舞,鬼哭狼嚎的声音伴着大声的说笑,像是躲在暗处的阴影,潜伏在昏暗的角落蠢蠢欲动。

花海感受到了视线,适时转过头,两人的脸贴得很近,呼吸可闻的静谧在高朋满座中是异于喧嚣的默契。两人的视线一触却没即分,于是花海凑了过来,兰摧也忘了退开。

他被吻住了。主动凑上嘴唇的人实际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的镇定自若,冰凉的唇藏着小心翼翼的轻颤,落在兰摧唇上的触感就像是刚从冰箱里剥出来的果冻,映在眼里带着圆滑的弧度,微微翘起,偷偷在心底愉快的样子。

兰摧喝了点酒,但他知道自己没醉,唇上的酒气和花海湿软嘴唇上的水光巧妙地融在了一起,像是最顶尖的调酒大师,怎么勾兑也无法精心调出的意外之喜。

吻落下的刻度不及秒针一格,花海微微往后仰了仰脸,离开了兰摧的唇,没有管四面那些朋友装作若无其事的偷瞄,笑得像是两人最亲密时候的样子。

“我喝醉了,兰摧。”

兰摧没有揭穿他喝的实际是水。双手握拳放在了膝盖上,目光触及了对方的唇,又被烫着般缩了回来,喉咙里蔓延出难以抑制的痒,伸手拿过桌上的杯子一饮而尽,太过仓促的动作漏过了几滴调皮的水,顺着仰起的下巴滑过喉结,又沿着衣领慢慢不见了。

他放下水杯,就感受到花海略微无辜地攀住了他的肩。

“你喝的是我的水。”

兰摧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不好意思,结结巴巴地啊了两句,像是村头的蠢鹅,接着又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他生硬的语气惹得花海笑出了声,歪倒在了兰摧的身上,虚虚地靠在对方的肩窝,像是情人的呢喃。

“没关系的。”

兰摧僵硬地像座石像,手向后撑在沙发靠背上,黏滑地蹭了出去,仰头歪倒在了半硬的座位上。

花海随着他一摔,一只手撑在了兰摧的大腿上,伸手够到了远处的矿泉水,起身倒在自己的杯子里,瞥了一眼兰摧说:“不要害怕,我就拿瓶水。”

兰摧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过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是个直男,不该为这样的身体接触感到尴尬。可那被花海手撑过的地方火辣辣地冒起了一片疼,接着是痒,痒到极致成了欲望。如果可以,他想跳进乐山大佛窟杀几个人冷静一下。

幸好拿了水的花海停了动作,眼是眼鼻是鼻地端坐在嘈杂的包间里,不抢麦也不吃东西,骄矜得像个隔离在外的旁观者,可旁人来和他搭话的时候,又会和和气气地和人攀谈起来。

兰摧的朋友们是条条人精,刚刚的吻看了个热闹,自觉地留出了空间,给了两人无人打扰的地方,构造了个暧昧又隐秘的角落。

屏幕上的字闪得像是被快进,兰摧心跳得像是在桌底偷偷玩游戏机的小学生,却又试图全神贯注地一个字一个字盯着被唱完的歌词,试图用最文艺的手法,去分解里面的伤感悲秋,顺便感受一下身边刚刚亲吻自己却又不说话的人的心底到底藏着什么百转千回。

花海看着他这样好笑,却还是端庄地坐着,装作兴致不错的样子听他们唱歌。旁人见状坐了过来,亲昵地搭着兰摧的肩,在ktv里不自觉地嚷嚷大了声音,把头凑得兰摧耳朵跟前:“兄弟!等下去吃串串啊!午夜场走起!”

“我一直在健身,就不吃串串了。”花海站了起来,目光却没离开兰摧,“我先走了。”

“等等!”兰摧猛地站了起来,搭在肩上的胳膊滑了下来,却一下子没想好想说些什么,只好装作若无其事,“我喝多了,去趟厕所。刚好送你出去。”

花海冷静地穿上外套,看了他一眼说好啊。

两人推门出去,走廊上站着几个花枝招展的男男女女,在纸醉金迷的气氛下拥抱着接吻,兰摧又尴尬了起来,条件反射地想蒙住花海的眼睛。反应过来后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举在半空中的双手不知往哪个方向扭动,心想还不如先戳瞎自己的眼睛。

出口与厕所在两个方向,兰摧却还是把花海送到了门口,谁也没有提起这段走错的路程。兰摧脑子里满得像当机的浆糊,想提起刚刚那个吻,却偷看向花海的脸色,若无其事,一派自然,倒搞得自己像个娘们唧唧的大姑娘,被占了便宜还耿耿于怀哭唧唧上吊的那种。

两人在夜风的扑面中眯起了眼睛,兰摧罕见地贴心为花海撑开了ktv大门。凌晨的车少了很多,隔开的尾灯像是一连串红彤彤的灯笼,连着夜色与星星,照着整个人间灯火通明,哪怕是夜晚,大概也能在迷途找到自己喜欢的人。

花海站在马路牙子上,被两栋房屋的拐角处的阴影覆盖。有车,花海说着拉住兰摧的胳膊,把人往路灯的死角下带了带,他缩了下脖子,隔断了想要偷袭的夜风,伸手抱住了兰摧。

兰摧杵在路边像棵干涸的铁树。他不是没有被男人抱过,但此时的这个拥抱到底是不同的,落在身上的手臂中藏着疏离,只是虚虚的搭在了他的身上,像是当年绑定花歌的传说,他知道对方存在的意义,但却又感受不到对方的心到底是不是放在了自己身上。

花海很快就放开了他,原地跺了跺脚,略带歉意的语气很是真诚:“不好意思啊,实在是太冷了。”

兰摧干巴巴地哦了一声,仅剩的情商让他没有开口反驳。怎么会太冷了呢,其实很热。

他低头解开了外套拉链,站在接近零度的深夜里,活像是个为了拉风造型不要温度的傻子。

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花海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提示网约车已经到了附近,他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目光追随着银白色的脑袋顶说着你快回去吧车到了,但心底又想着对方能亲手拉开网约车的门。

兰摧应了一声,站在原地没有动。

黑色的车开到了跟前,司机摇下了车窗,哈着气缩着肩膀用重庆话催促赶紧上车。花海朝兰摧挥了挥手,

“明天见。”

“花海,其实我挺....”

——忽然一辆大客车从远处驶来,溅起的飞沙声扬了满地,吞噬了那一秒属于两人的全部声音。

花海一只腿迈进了车里,闻言停下了动作,靠在车门上,探出了半个身子:“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兰摧说。他像个缩头乌龟似的庆幸花海没有听见,又一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说大声一点,最终败给了突如其来的命运,“你刚刚说什么?”

花海笑了笑:“我说再见啦,兰摧”

———————END——————

原来在一个围绕主角名为兰摧花海的世界里,兰摧也说不出一句“花海,其实我挺想你的”

一些现背破镜重圆拉扯文学

全是土梗

一是来处,二是陌路,三是归途。

盼你十年,第三人生。

1

十二月的上海下了雪,天寒地冻。但家里空调地暖都打得足,林炜翔几乎被热醒,有点烦躁地去按空调遥控器,骂骂咧咧,“谁勾八搞这么热?”

然后才想起来好像是自己,这个家没有别人,也没有谁怕冷。

他睁开眼睛清醒了一会,搂着猫窝在沙发上,无意间瞭过窗外雾蒙蒙的白,有些恍惚地想,怎么又到了冬天?

面前巨大的荧幕还投屏着德玛西亚杯决赛。其实他退役后已经很久没看过比赛了,想起来今天这一场有熟人时会瞧上两眼,想不起来也就作罢。日子一天天过人也一茬茬换,眼熟的面孔越来越少,无声又残酷地昭...

面前巨大的荧幕还投屏着德玛西亚杯决赛。其实他退役后已经很久没看过比赛了,想起来今天这一场有熟人时会瞧上两眼,想不起来也就作罢。日子一天天过人也一茬茬换,眼熟的面孔越来越少,无声又残酷地昭告着他们的青春早已一去不返。

但也不是完全一去不返,林炜翔一抬头差点被锤石开了R后地上亮起的一圈红凤凰闪瞎眼,手里甚至没控制好力道拽疼了木木,小公主喵呜一声呲牙咧嘴地表达着不满。

你妈的,都多少年了怎么还有人用这阴魂不散的皮肤。

他终于舍得纡尊降贵分出一点注意力给场上,那个携风雷之姿的锤石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稚嫩而面生。但眼神却熟悉到令人心惊,清亮又专注,正抛出了灯笼,等他的AD循着光踏风而来。

但他要等的人不是薇恩。

林炜翔一瞬间兴致全无,甚至生出几分幼稚的愤怒,是爷的冠军皮配不上你们几个狗崽子吗?

不过他还是勉强为了玩锤石的小辅助听完了赛后采访。少年说Crisp选手是他最仰慕的前辈,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名字也能和锤石一起留在召唤师峡谷里,认真又狂妄。

林炜翔啧了一声,每次刘青松被后浪们仰慕夸赞时他总要跟着一起得意一番,比听见别人夸自己还真情实感。再次听到那个已经深深镌刻在回忆里的名字,先前的不满也就瞬间烟消云散了,时隔多年一颗心还是会因为这三个字而温暖柔软。

他摸着怀里小猫的耳朵,下意识跟着念了一遍,刘青松,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但还没来得及把旧事拉出来在心里多愁善感地滚上一圈,手机震动提示音就突兀地响了一声,然后又接二连三震了好几下。

掏出来一看高天亮三个字赫然映入眼帘。

“哥哥,想你了^^”

然后配上了几个小王八招牌阴阳怪气的表情包。

“脑残?”

高天亮没理他,发来两张微博截图,是fpx官宣名单,赛训组的主教练是韩国来的,助理教练是刘青松。

下一张九宫格的照片几乎拍遍了训练室的各个角度,虽然装修过但还是维持了以前的陈设。他一眼就认出了刘青松的位置,椅背上还挂着熟悉的GUCCI外套,不是原先那个角落,往左数了一个,曾经坐着林炜翔。

从选手到教练,明明满口都是往前走别回头的人,最后却选了最熟悉最温暖的地方。

2

刘青松是他们中退役最晚的那一个,整日为了排位训练赛和各种各样的代言忙得连轴转,把自己熬成了全联盟的老寿星,熬到了颈椎和腰椎无论如何都不允许他继续放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赛场。

他的退役好像只是两年前的事,那个十二月也和如今一样多雪,离别时他宴请了很多人,有一路扶持提携的前辈,有与子同袍的队友,也有慕他风华的少年。

唯独林炜翔没有去。

木木碰洒了他的褪黑素,安眠药被做成甜蜜的软糖,小猫一粒粒吞下,尚且懵懂不知死亡那样近。

那个凛冬林炜翔抱着他的猫跑了上海不知多少宠物医院,天明明很冷,但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却浸满了汗。另一只胳膊将木木揽在怀里,像个无法挽留雪花消融的小孩。几乎脆弱的哀求不知到底是想说给谁听,很快就被风吹散。

“能不能别离开我啊?”

所幸他一向狗运好,许下的愿望上天都能听见。等木木终于捡回一条命后,他才想起来给刘青松发消息解释,我的猫生病了。

那人隔了许久才回,没事吧?

林炜翔说还好,能吃罐头了。

聊天框几次正在输入都没了下文,最后他看见的只有轻描淡写的一个嗯。

明明很正常的对话,但他就是从寥寥几行字里看出了刘青松莫名其妙的温柔与……生分。这样的客气疏离比直截了当的犀利嘲讽或者敷衍冷漠更让林炜翔无所适从,他有些茫然地抬起眼睛,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明明没有矛盾争吵对话却越来越枯燥客套。林炜翔终于比分别时更清晰地意识到,他没能留住少不识愁的自己,也没能留住记忆里那个鲜活的刘青松。

昔日并肩而行时他为他举盾为他提灯,多少次跨千山万水而来只为与他相逢,离场后却总要冷着脸转身,陌然装作无事发生。赛场相对后他向他出勾断他回程,各有输赢成败等分,但每次碰拳都会隐晦又温柔地看一看彼此眼眸。辗转经年的爱与旧梦早已缠绕纠葛着理不清,想顺着记忆的线头回溯才发现光阴太快,而岁月不等。

林炜翔盯着那张截图出神很久,好像能透过一件外套看见那人正蜷缩在电竞椅里,手里捧着ad的可乐,喝了一口就要皱眉,还和以前一样声音大且不讲理,挑剔着你怎么买了百事啊狗都不喝。

一瞬间他忽然疯狂地想见刘青松。

小王八很上道儿,“需要我帮你把那位大人约出来吗?”

林炜翔没废话了,很利索地发了个红包,甚至客客气气来了一句,谢谢儿子。

3

刘青松是从夜里开始头疼的,他骂骂咧咧翻了个身,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老了,和史森明喝了两杯啤酒,就哪哪都不对劲。

日子不好过,转助理教练以后各种事只多不少,比赛打得不好赛训组被开首当其冲,不在意名声也要在意队伍成绩。小ad被他不痛不痒说了几句就是要哭到程度,刘青松受不了,和史森明发牢骚,“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爱哭,以前林炜翔……”

史森明懒得揭穿他留在纪录片里各种输比赛掉眼泪的镜头,随口接话,“林炜翔随便骂是吗?”

不,刘青松答得飞快,林炜翔才不会那么离谱。

于是史森明诚恳建议,宝,你去谈个恋爱吧,嘴就没这么臭了。

刘青松回答,滚。

但最后他还是带着点懊恼和挚友解释,“是我的问题,月男是我让他选的,确实练得太少了。”

史森明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罐,推过来和他碰了个杯,依旧笑嘻嘻的,“宝,第一次当教练,道阻且长呢。”

虽然躺在床上都觉得头重脚轻,刘青松还是挣扎着打开手机,给昨天哭过的小孩发了个红包。他实在不擅长安慰人,页面停留在红包封面那里快一分钟,最后还是维持了朴实无华的恭喜发财大吉大利。

准备扔掉手机再眯一会儿的时候看见高天亮的消息,言简意赅。

“林炜翔想和你一起吃饭^^”

过了一会儿,又弹出来一条。

“妈妈今天能看见双子星的两个星吗?”

刘青松懒得骂人,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摆烂,觉得最近周围含林炜翔浓度有些高。然后又莫名其妙想起昨天史森明喊他谈恋爱,以及很多年以前的世界赛输得难看,赶上林炜翔生日那天他们躲在角落里接吻,差一点就要滚上床。

但没有,因为林炜翔按住了他,问了个傻逼问题。

刘青松,刘青松,你爱不爱我?

爱个几把,刘青松想,一定是因为输太多把脑子输坏了才会和林炜翔接吻。我喜欢美女,林炜翔也喜欢美女,希望最后大家都能找到自己中意的美女。

于是他伸手将人推开,轻描淡写地说,恶心。

想到这里刘青松狠狠闭了闭眼睛,重新拿起手机,删掉了打好的恶心两个字,回答高天亮,不吃甜的。

4

出租车上刘青松觉得更难受,手脚都有些无力,屋漏偏逢连夜雨,掏出手机看点儿才发现百分之二十的电量没多久就会见底,于是索性窝在车里放空,好半天才透过一口气。下车的时候他用所剩不多的电量勉强付了钱,转身关上车门,动作却一瞬定格。

他看见林炜翔正好往台阶上走,明明只有三步之遥,但无论如何都迈不出,好像隔了三辈子那样远。

刘青松瞬间觉得这口气又喘不上来了,其实他自己也会时常感慨宿命的强大,从第一次对话开始到彼此纠缠的多少年,太多不像巧合的巧合,越杀越多的cp粉,还有永远避不开的嫌。年轻的时候每次碰到这些事他都要被气笑,然后再恶狠狠地想,可能是上辈子欠了这条狗。

现在的刘青松终于变得习以为常,他叹了口气,再次抬头去看台阶上的人。狗还是那条狗,不打职业后胖了一圈,做了这么多年老板穿搭也还是那几件,相当好认。好像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成年人的疏远总是不着痕迹又水到渠成,从那年转会期分道扬镳后再也没有同队的缘分,人前要避嫌放假又凑不到一起去,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好在有一个高度重合的朋友圈,高天亮金泰相总要隔三差五犯个贱,算是替他们拉住了这一段旧情。

多少年避嫌出来的习惯让刘青松条件反射原地驻足,想到周围并没有摄像机,才犹豫着又往前迈了几步。

林炜翔没有回头,刘青松就在他身后,正想开口叫人,差点被饭店门口探出头来的高天亮一嗓子送走。

“请问你们是一起来的吗?”

刘青松的嘴总是比脑子快,他回答,“是你妈,正好在门口碰到了而已。”

然后猝不及防对上林炜翔那双错愕又无辜的眼睛,嘴又一次比脑子快地找补了一句,“又不住一起。”

“哦,”高天亮的眼珠子在两人身上遛了一圈,“那什么时候住一起?”

刘青松接连失言懒得再理骑脸找事的fmvp,面无表情经过他身边,还不忘岔开话题阴阳怪气,“这家店看上去和你的口味一样阴间。”

林炜翔终于忍不住了,跟自己做错事一样心虚地看了看来来往往的服务员,然后说,“可是这家好像是湖南菜啊。”

刘青松的脚步顿了顿,干巴巴地回,闭嘴,别叫。

不大的四人桌,刘青松拉开林炜翔对面的椅子,已经是能达到的最远距离。

高天亮笑嘻嘻地把放在衡阳国主面前桌子上的手机和可乐拿走,对昔日队霸的抢座行为表现出退让,但没有忘记讽刺他,“是只有这里能坐人吗刘少?”

刘青松还是没答话,像是和手里的矿泉水有仇一样狠狠灌了一口,洒在了衣服上犹不自知。

“你不会以为还有人对你俩感兴趣吧。”小糕的语气甚至有些怀念,“他们只搞年轻的双子星。”

刘青松和林炜翔,过气了啊。

金泰相看刘青松脸色臭得要命,按住了不知死活蹦跶的王八,翻开手机相册开始给一群大龄未婚男青年炫耀自己的女儿。小姑娘长大了很多,脖子上还挂着林炜翔送的长命锁。满月那会儿别人都直接了当给红包,只有这货到珠宝柜台挑三拣四半天,选了这么个贵得要命且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还拍了照发到群里,志得意满地问,“哥挑的,好不好看?”

刘青松看了几张,如果只看照片确实非常可爱,但一联想到小孩子的尖叫与哭闹立刻头痛欲裂。他终于察觉出自己的不适有些反常,悄悄用手按住了后脖子,预感安分许久的颈椎可能又要造反。

林炜翔倒是看得津津有味,最后还不忘总结,“还好像小幽姐。”

金泰相嗓门儿又高了八个度,“玩不玩,林炜翔!”

其实从年少的时候开始刘青松就时常惊叹于林炜翔无穷无尽的耐心,他似乎天生就对在旁人看来只会造成麻烦的小动物和人类幼崽抱有莫名的好感。估计也是英雄联盟历史上唯一一个把几只流浪猫设计成游戏皮肤的冠军ad。现在他看着前队友的女儿眼神几乎可以用温柔来形容,这样的林炜翔,确实比自己更讨人喜欢。

刘青松甚至无声无息地笑了笑,有些自嘲地想,没有人会不喜欢林炜翔,没有人是例外。

高天亮被他笑得毛骨悚然,也立刻发现刘青松脸色白得吓人,小声问他,“刘少,没事儿吧?”

话音刚落刘青松就感觉到对面那人有如实质的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探寻又不安,可能还带了些担忧与关切,让他不敢细想也不敢去看,赶紧端端正正坐好,语气如常开始阴阳高天亮,“盼着你爹出事?”

“哪能呢?”小糕松了口气,眼神暧昧地左右转了一圈,“你俩迟到了,今天哪个星买单?”

刘青松去摸手机,一碰之下想到晚上忘记充电早就自动关机,应该去借一个充电宝,但又头太痛懒得找别人帮忙扫码,心里的火噌一下窜得高,去瞪对面那完全搞不清状况的死人。

林炜翔觉得抢着付钱太矫情,于是理所当然没动。

谁知道刘青松更理所当然地看过来,声音没那么大却依旧足够不讲理,“你买单啊。”

林炜翔:?

但他还是老老实实打开手机上的付款软件,被服务员喊去前台扫码,绕过刘青松身边时身上一沉,那个人就这样栽进了他怀里。

尖锐的疼痛顺着脊椎攀上后脑勺,刘青松一瞬间几乎眼前发黑,但还想强撑着坐好,已经不大清醒的意识依旧坚守着不能在公共场合丢脸的人生信条。

林炜翔手忙脚乱去扶他,“不要你付钱了,别死啊。”

刘青松攥紧他的衣服,心里暗骂,真是个傻逼。

后来好像是林炜翔把他背了起来,在医院里又被按着做了乱七八糟一堆检查,然后听那人语气熟稔地告诉医生是老毛病,好几年前颈椎就不大好,年岁渐长愈演愈烈。他们在说什么刘青松听不真切,但只是没来由地觉得安心,还没等他琢磨出这久违的安全感是怎么回事,已经昏昏沉沉闭上了眼睛。

5

他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回到了转会离开那一天,灵魂却住进了林炜翔的身体里,通过那人的眼睛看见了二十四岁的自己。

转会前刘青松在卧室收拾行李,翻出一条洗的泛白的绿格子床单。他躺过,林炜翔也躺过,这条床单从宁波带到上海,几乎贯穿了两人整个年少。

刘青松说,这个留给你吧。

林炜翔说,好。

他说要拿世界冠军,林炜翔说好。他说要避嫌,林炜翔说好。他说要转会,林炜翔沉默了一下,还是说好。

刘青松看到自己忽然开始莫名其妙发脾气,一把将床单扔进林炜翔怀里,门摔得震天响,东西几乎被一件一件砸进了行李箱。

多年之后他终于捋清了愤怒的源头,是因为太渴望被回应。正面或者负面回应都无所谓,拥抱也好吵架也行,但他无法忍受对方敷衍了事,或者毫无底线的宽容退让,他会质疑自己是不是无理取闹,或者可能已经……没那么重要。

可明明是你先拒绝的啊,怎么要发脾气的还是你。

太幼稚了,刘青松弯了弯嘴角,只是还没来得及笑出声,就被一阵巨大的空洞感压得喘不过气。他愣了愣,才后知后觉,那是来自林炜翔的满心荒芜。

然后就是林炜翔在窗边目送着辅助渐行渐远,其实刘青松很想告诉他,自己只是不敢回头,因为所有的坚定与从容不过表象,年轻人演技不够娴熟,要怎么淡漠告别七年的朝夕共处。

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便有了离别,时至今日依旧不复还。

从离开林炜翔身边的那天起他再看不见自己的来处,飘飘荡荡这么多年也没找到归途。做职业选手时尚且有方向可追寻,能留给世人一个坚定又决绝的背影。但告别了青春与赛场重新做回刘青松,他只觉得快三十岁的自己还是和十五岁时那么像,依旧孑然一身又无所适从。

不同的是十五岁那年他等到了林炜翔,三十岁只等来了一身伤病和用健康与青春换来的,银行卡里衡量成年人成功与否的一串数字。

其实转会后他也经常看林炜翔的比赛,在屏幕前一坐一个晚上,甚至偶尔会有几个瞬间的茫然困惑,为什么今天他有比赛我没有?回过神才后知后觉物是人非,去看林炜翔身边的小辅助,年纪很轻。然后就会无端猜测起这傻狗是不是也会在屏幕前看我打比赛,是不是也会在意我身边坐着的人换成了谁?

林炜翔能赢固然是好事,但每次看见他输,刘青松心里总会莫名有几分诡异又卑劣的兴奋,好像自己的重要性得到了证实,没有我你只会把日子过的一塌糊涂,没有我你就是不行。但当他真的看见那条狗神情黯然,拔外设接线就用了很久,尝试几次都没能站起来的时候,还是立刻逃避着关掉了比赛界面。看似若无其事依旧和新队友谈笑风声,却转身到角落里悄悄问史森明和田野,能不能出来喝酒?

刘青松喝的不多,一般都是啤酒,偶尔碰洋酒也要兑很多果汁才敢入口,其实他从没试探过自己的上限,生怕和林炜翔一样喝大了去找网约车司机solo韩信,丢人丢到家。

“你妈,”忍无可忍之下刘青松骂,“转个会,又不是死了,这帮人是不是脑瘫啊,这么能哭丧。”

田野对离别深有感触,他说,可能是舍不得吧。

史森明问,所以你也会舍不得他……们吗?

刘青松回答得很干脆,没什么舍不得的,还是大家一起赚大钱比较要紧。

“那你今天出来干嘛?”

刘青松不搭话了,好半天才把手里的酒杯往桌子上哐当一砸,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老子乐意。”

其实如果换做三十岁的刘青松就会明白,林炜翔的存在同时模糊了在他曾经的价值观里被严格区别定义的友情亲情与爱情,撼动了他原本严丝合缝的心,甚至左右了他太多决定。十几岁时彼此亲近得还算心安理得,随着年岁渐长失控感愈演愈烈,习惯与依赖早已在岁月更替里覆水难收。被一个人牵扯着愤怒愉悦又惊惶就像深陷泥沼的噩梦,所以他用尽全力想从深渊里挣脱。

可惜二十四岁的刘青松琢磨不透,又在那天喝多了酒,仅存的清醒不足以调出早就编辑好的理由。他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很无辜地说,“我也不知道啊。”

当事人都不曾明晰的答案,观众又如何解开谜团?

史森明也不敢再问,只好安慰着去抱他,刘青松顺势抓住挚友的袖子,把脑袋埋进衣服里,语调破碎又压抑。

“操你妈,我能怎么办啊?我该怎么办啊?”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声音也低了下去,带着被烈酒烧出来的脆弱,叹息道,“算了。”

那些原本青涩锐利的棱角,叛逆不驯的骨刺,鲜活滚烫的青春,最后都变成了欲说还休的一声算了。

经年万事非,同来不同归。

6

林炜翔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刘青松,他睡得并不踏实,好像成长总让人不堪重负,昔日能酣然高卧的少年,后来都被梦魇住。

大概是知道比赛赢了,刘青松睡得很踏实,醒来已经是半夜,还不等ad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看过你那b牛头了,你他妈是不是惦记很久了?”

林炜翔对他百分百胜率的牛头战绩十分骄傲,满眼都是星星,尾巴要晃到天上去,开始和刘青松撒娇,“再看一遍嘛。”

两个人就一起窝在床上看比赛回放,听各路解说锐评,互相嫌弃又笑得高兴,本有些空旷的房间都因此不再冷清。最后林炜翔伸手蹭了蹭辅助下巴上被护颈压出来的红痕,问他,“什么时候好啊?再不上场爹要成首发辅助把你按饮水机上了。”

刘青松有点疲惫地答,应该快了吧。然后他费劲儿地转了个身,去看窗外的月亮,没头没尾地说,“翔哥,我好像有点打不动了。”

林炜翔有点懵,笑容还挂在脸上,心里却咯噔一下。刘青松很少这么亲近又不阴阳怪气地叫人,在他的惯常认知里,他的辅助一向霸道又强势,坚定而果敢,好像生来就能掌控全局,让人无理由地信服与跟从,字典里从没有畏惧退缩,撞破南墙也不回头。那是刘青松唯一一次坦诚卸去坚硬的外壳向他示弱,以求在悬崖边缘找到一个支撑,但年轻的林炜翔没有接住。当时他只是直觉这话里有更多深层含义,却又琢磨不透,最后只能含糊不清地回,可能老了。

所以四百场采访时他把原本想说的,承载了未来的五百场给咽了回去,又重复了一遍,老了啊。

原来那时离别的序章就已经有迹可循,遗憾的伏笔埋得太早,一切都有征兆。

后来他终于明白刘青松说的打不动了其实是在害怕,害怕热爱不再纯粹,害怕巅峰不能长久,害怕老去伤病与别离。有时林炜翔会将这样的结局归咎于自己,是不是他没有给到小树足够的安全感?如果那时候他给出一个坚定的答案,告诉刘青松,哥还能carry还能带你进世界赛我们还有五百场连辅助都能替你玩,那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也许冰岛能有奇迹发生,也许刘青松愿意再陪着他做一场梦。

可惜世事难有早知道,如果从来都是伪命题,盖棺定论,回头无岸。

好在那时队伍成绩不错,没有因为首发辅助的缺席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但刘青松回到基地后,还是给每一个队友道歉,无奈又郑重,对不起说了一遍又一遍。金泰相和高天亮安慰他多大点事,生病本就是不可控因素,身体养好要紧,就连中文说不利索的张夏权都告诉他,没有关系。

最后他走到了ad身边,林炜翔生怕他真要讲对不起,趁人开口之前就握了握辅助的手,用临海黏黏糊糊的语气说,“求你别恶心我。”

刘青松迟疑了一下,但没有挣扎,小声骂他,给脸不要脸。

然后就结束了彼此无需致歉的七年。

其实后来不是没人问过林炜翔有没有试图挽留他的辅助。

林炜翔装作漫不经心,语气却怀念又温柔,谁要留他啊。

为什么不呢?是害怕被拒绝太难堪吗?

林炜翔觉得,他其实更怕刘青松不拒绝。

他的小树理性又务实,坚定而要强,事业与目标凌驾于一切之上,如果他因为某个人留下来,那往后每输一场比赛,他都会觉得自己走错了路选错了人,经年累月难免心生怨怼,多少情分都不够消磨。

当然还有更深层更重要更不能被外人窥见的原因,是属于成年男性的骄傲。

刘青松的骄傲锋芒毕露,林炜翔的骄傲温和内敛,但本质并无不同。从少年到成年,好胜心刻在所有雄性动物基因里,排位碰到对方都杀红了眼,没有道理谁先示弱与低头,他们都更期待能成为对方认可的强者。

这一点上他再次和刘青松默契地达成了共识,除却现实因素,证明好像也是成年男性毕生追求的命题。当情感归属与职业道路同时遭遇瓶颈,林炜翔也就更渴望证明,哪怕离了旧人他依旧有力挽狂澜撑起队伍的能力,配得上冠军AD这样珍贵而沉重的荣誉。就此别过也是相互成全,曾经依偎着取暖的两个孩子如今都能独当一面去做别人的哥哥。

所以不管处于何种立场林炜翔都绝不可能动摇刘青松的选择,为了小树也为了他自己,希望在所剩不长的职业余生里,彼此都能多些快乐。

但很快他就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了代价,不过代价惨痛的不止他一个,Crisp选手同样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环境。磨合期总是异常疼痛的,和原本那些人无比契合的边界棱角都要再一次削平,然后把自己重新严丝合缝塞进新的团队里。整个过程漫长而看不到尽头,从身到心甚至每一寸灵魂都鲜血淋漓。

改变是好事吗?对年轻人来说一定是,可如果能预先知道往后必将经历的磨折,又有多少人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但木已成舟就不能回头,彼此经历的镜像痛苦最后成了另一种灵魂契合。

第一次做对手那天两人碰拳对视,像许多关系很好的老队友那样,他们明明有太多理由给对方一个满是理解与宽慰的拥抱,但最后还是笑一笑,指节一触即收。

互相扶持同行七年是双向选择,分道扬镳各自为战也是双向选择,他们不断相互成全也不断相互错过,一路走来那些日子就像艳红色的凤凰花,美而不堪折。

最后林炜翔也想到了很多年前在冰岛极光下那个诚恳又狼狈的吻。

天蝎爱恨都深刻,交付不轻易,但迈出一步,就是从此万人都非你。

其实他比刘青松不善言辞得多,那一句爱不爱我,已经折去了半辈子的勇气与骄傲。

可是啊,可是他不爱我。

7

刘青松是被热醒的,病房里的空调本就打得足,身上一层被子也捂得严实,被角都捻得很紧,几乎是能把人闷死的程度。他费劲儿挣扎了一下,将半条被子都掀到了地上。

一边椅子上乐此不疲刷着短视频的林炜翔终于被惊动,他摘下一只耳机,把被子捡起来,然后去看刘青松,“你干嘛呀?”

刘青松没想到这傻狗在边上,吓了一跳,顺嘴就问,“怎么他妈是你?”

说完才想起来几小时前自己还伏在人家背上半死不活,现在心口好像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可能医药费都是这货给垫的钱,没想到吃个饭还吃出来个救命之恩。

不过嘴上总算客气了一点,刘青松解释,有点热,被子太厚了。

林炜翔一边嫌弃他事多一边把被子推到床边,“以后你自己盖,别指望爹帮你。”

好了,刘青松想,现在又欠了这傻逼一个盖被子的大恩。

然后两人同时沉默了下去,彼此都没想到再次独处会是此情此景。刘青松很努力地想再找个话题,但事到临头却不知该从何讲起,本以为只是人前避嫌,后来好像变成了假戏真做,准备好的台词似乎都不合时宜。

好在林炜翔没有让他的尴尬持续太久,他喊护士把人从牵引床上暂时放下来,只是还带着护颈,滑稽得像套了伊丽莎白圈的木木。

林炜翔忍着没笑,去拿放在床头的外卖袋,某知名连锁早餐店的logo很瞩目,里面豆浆包子还是热的,塞到刘青松手里,问他,“饿不饿,爹给你买的。”想了想又解释,“凌晨没别的东西,凑合一下吧。”

其实刘青松不饿,颈椎病带来的恶心眩晕感让他不想碰任何食物,只是晚上聚餐几乎没吃什么,本着脖子出事胃不能再出事的考虑,还是打开保鲜袋,顺口问林炜翔,什么馅的。

可能是病床上的刘青松看起来格外好说话,林炜翔又开始招惹他,“奶黄的。”

刘青松一皱眉,差点把包子扔回去,压抑了许多年的任性因为林炜翔一句话就要卷土重来,不知不觉又竖起了自己满身的刺,他骂,“你故意的?”

林炜翔被气笑了,“刘青松,你别找架吵啊。”

刘青松还要继续嘴硬,却在对上林炜翔的眼睛时没来由地发怵。明明他的五官轮廓都没怎么变,但就是有一瞬间让人莫名其妙觉得陌生,陌生到刘青松已经猜不透他所思所想。但又惊人的熟悉,熟悉到好像又能从中窥见十七岁时还不知道掩饰野心与偏执的少年林炜翔。

于是只好老老实实咬了一口包子,发现是酸豆角肉末的,还挺辣。

吃了半个就有点吃不下,刘青松开始没话找话,“那两个人呢?”

“回家了啊,”林炜翔一脸看傻子的表情,“凌晨四点了刘少。”

“那你怎么没回家?”

话出口的一瞬间刘青松就险些咬了舌头,但此时的他连低下头都做不到,只好被迫堪堪藏住自己脸上的慌乱。

幸好林炜翔没纠结这个问题,很自然地揭过去,“怕你死在这里。”

刘青松骂他晦气,十年前这条狗就晦气,十年之后还是晦气。

林炜翔打了个哈欠,给衡阳国主找了瓶水漱口,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着刘青松就埋在了臂弯里,含含糊糊道,“困死了刘少,明天再吵吧。”

刘青松盯着腿边那个因为太困而耷拉下去的狗头也就闭了嘴,拿起床边的手机躺回去,发现已经有人帮他充满了电,还按下了静音键。

8

住院这两天高天亮金泰相都来过病房,田野史森明也总惦记他,依旧留守俱乐部老当益壮的丹尼还顺便给拿了两身换洗衣服,所有人似乎都默契达成了共识,对林炜翔的存在毫不惊讶。

刘青松有些说不上来的烦躁,“有完没完这帮人?”

林炜翔给他洗了毛巾擦脸,“那你勾八倒是别住院啊。”

还好今天终于能刑满释放,不然刘青松觉得又要和这条狗在病房里吵起来,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林炜翔问他,“现在住哪?”

“fpx电子竞技俱乐部。”

“不是两年前就说买了房?”

“没装修呢,别他妈以为老子和你一样有空。”

林炜翔沉默了一下,然后问病床上的人,“那我送你?”

这次换刘青松沉默了,颈椎病的每一次复发都意味着未来至少一周都不能背包,不能自力更生取太沉的快递,甚至不能随意弯腰,会面对很多力不从心的生活琐事,会被基地那些十几岁的狗崽子当老佛爷伺候起来,然后让衡阳国主颜面扫地。

刘青松觉得,他宁可在林炜翔面前丢人。

于是回答,“不回基地,太闹腾了。”

林炜翔马上就领悟到了嘴硬小树的言下之意,语气欢快得已经摇起了狗尾巴,生怕谁反悔一样立刻接话,“那去我家吧。”

刘青松没敢看人,任由林炜翔帮他整理羽绒服的领子,裹好帽子围巾,然后将两人的背包都挎在肩上。他这才很乖地嗯了一声,跟在曾经的ad身后走出病房。

从医院到停车场不过几步路,但刘青松还是觉得累,他被塞进副驾驶后又恹恹地合上了眼睛。林炜翔伸出一只手帮他扣安全带,另一只手调出手机导航,顺便安抚了一下群里蹦跶半天操心了一整个早上的前队友。

金泰相:松宝~

高天亮:妈妈的松宝~

林炜翔替边上的人回答,挺好的,现在出院了。

高天亮说,请问你是刘青松吗?

林炜翔回得理所应当,他住我家。

金泰相:刘青松!林炜翔!

高天亮:是不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想不明白。

等刘青松掏出手机看到群里三个畜生的狗叫,觉得自己头又开始痛了,用田野的话说就是我真想给你一巴掌啊林炜翔。

后来在金泰相眉飞色舞的转述里,这个故事逐渐衍生出了无数个曲折离奇的版本。其中最流行的是昔日下路双子星因为舍不得付饭钱大打出手反目成仇,最后林炜翔打输了买了单。

“就是说那个刘青松跟林炜翔,那个刘青松让林炜翔付钱……”

他没有说下去,隐瞒了曾经的冠军辅助退役后也依旧被伤病所折磨,也掩盖住了双子星那一点广为人知又不为人知的浪漫秘密。

金泰相说,后来打到医院去了,现在可能还在打。

9

木木还记得刘青松,也可能只是自来熟不认生,一进门就往人腿上蹭。裤子上沾了一圈毛,刘青松忍无可忍,“林炜翔,能不能管好你的猫?”

于是亲爹过来一把抄起木木要塞进笼子里,很没有同情心地胡噜了一把小猫的脑袋,哄孩子一样说,“你别惹他啊。”

“算了,”刘青松在笼子被锁上前开口,语气有点不自然,“别关了。”

林炜翔莫名其妙,“你不是嫌有毛?”

刘青松不想纠结这个话题,很理直气壮地骂,“爹当年在基地忍了你们两个畜生多久?还差这一会儿?”

好在侥幸逃过一劫的木木懂事,也不敢再来蹭刘青松,回头去找林炜翔,喵呜喵呜地讨食,直到如愿以偿得到一个罐头才算消停。

刘青松想,真是慈父多败儿,傻狗养蠢猫。于是眼不见心不烦地起身参观他的房子,在卧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推开了房门。

其实林炜翔刚搬家那会儿刘青松来过一次,他还想着一个人住大三居会不会显得太冷清。逛了一圈才发现其中最大的主卧被这货改成了电竞房,最小的卧室堆满了他从俱乐部搬出来的乱七八糟的杂物,真正能睡人的只有一间而已。

狗窝还是那个狗窝,乱的和在俱乐部如出一辙,收拾东西全靠扔,被子没叠过。刘青松环顾了一圈儿,最后将目光定格在床头柜的药瓶上。他鬼使神差拿起来,被褪黑素三个字晃得眼睛疼,代表了无奈与苦痛的安眠药被做成甜甜的软糖,安安静静躺在瓶子里,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

刘青松想,他们做队友那会儿林炜翔就开始失眠,怎么现在依旧不见好?原来当快活又摆烂的老板也会有压力吗?智商和木木差不多的傻狗在夜里还是会胡思乱想吗?抛开照片里光鲜亮丽的滤镜他真的过得自在吗?

但关我屁事?刘青松不敢再深究,暗骂一声这人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药都不肯吃苦的,要买软糖才行。最后他小心翼翼把瓶子放回原处,转身准备出房门就和林炜翔打了个照面,吓得一激灵,原本想问候一句你是不是有病,但开口却缓和了语气,“少吃点那破玩意儿,本来脑子就不好使。”

等人离开后林炜翔很自然地把药瓶收进抽屉里。其实他在卧室门口看了刘青松很久,完全有机会在他拿起安眠药之前把人喊出去,掩盖失眠轻而易举,前提是他不希望刘青松发现。

但林炜翔没有,感情和赛场一样,从来都是处处博弈,所有的心软和在意最后都将成为筹码,直到一败涂地。

10

住了两天院刘青松忍无可忍说要洗澡,林炜翔给他找新浴巾,顺嘴叮嘱,“小心点,不然哥还要进去救你。”

换做以前刘青松一定要呛回来,但这次无心斗嘴。半瓶安眠药成了挂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根本没在意自己说了什么,“别找了,我用你的就行。”

林炜翔还是装得像一只纯良萨摩耶,嘴上很无辜地说可以给你找新的,手上已经动作飞快把自己晾在阳台的浴巾递过去,还不忘解释,“昨天刚洗过。”

确实刚洗过,刘青松裹着浴巾想,就是洗过也盖不住满身狗味。

等他顶着湿漉漉的脑袋跨出浴室,就看见已经找好的吹风机躺在盥洗台上。刘青松试着抬了抬手,后颈还是很痛,于是顺理成章想叫客厅里的林炜翔帮忙,抬头正好对上了镜子里那条狗直勾勾的目光,也不知道盯了多久。他甚至怀疑这个逼是不是故意在等自己开口求助,一句滚过来给你爹吹个头发就要脱口而出,却在转身时看到洗手台另一边有两枚漂亮精致的发夹。他愣了一下,于是这句话最后变成了有点晦涩的,“能不能帮我吹一下头发?”

林炜翔已经收起了他刚才几乎有些放肆的眼神,听话地凑过来拿起吹风机,甚至体贴地问了一声烫不烫。

刘青松无心感知吹风机的温度,嘴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正好。”

得到许可后热浪划过耳侧,吹风机的噪音给他提供了不少安全感,肆无忌惮的目光又落在了发夹上。他控制不住开始胡思乱想,这到底是林炜翔哪一任女友的遗留产物?现在分手了没有或者是不是断得干净?也许前几天这个漂亮女孩儿还来家里住过,甚至林炜翔可能也是这样给她吹的头发。

不过他的胡思乱想没有持续太久,所有疑问都在吹风机的嗡鸣声消失后得到了回答,林炜翔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解释得明白又坦荡,“那是我姐上次过来落下的。”

刘青松吓得一哆嗦,立刻偏过头,嘴还是硬,但语气轻快了很多,“和我说干嘛!”

林炜翔没有下他的面子,又恢复了很无辜的小狗调调,“我以为你想问啊。”

想你妈。

11

林炜翔还是保持了从俱乐部带回家里三更半夜外放土味视频的良好习惯,刘青松见怪不怪就着他的背景音打开手机,深深吸了一口气。今天应该是有比赛的,不知道主教练和分析师有没有采纳自己留下的建议。没有跟队的刘教竟然对未知的结果泛起一丝紧张,就像等着孩子高考出分的妈,甚至已经开始想着要是真没考好怎么给队员灌鸡汤。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当不了妈也不会熬汤,把狗崽子骂哭他倒是比较在行。

好在赢了,只输了一个小场。胆子大的小ad已经迫不及待来讨要夸奖,还附了一张mvp截图怼到了教练脸上。

刘青松勾了勾嘴角,但手上还是敲了一个“?”

“我,mvp。”

“听说输的那把你是对面mvp?”

“你干嘛呀QAQ”

他心里软和了一下,回了一个可爱的萨摩耶,然后点开输的小场回放,没注意到房间已经安静了下去。林炜翔抛弃了他的抖音凑到刘教身后,准备观摩年轻一代fpx的饭堂怎么开张。

看到厄斐琉斯出场的一瞬间,刘青松舔了舔嘴唇,觉得自己加入阴间教练天团指日可待。虽然是版本ad,但选手和英雄的相性已经基本决定了比赛胜负。前期对线白刀还能贴脸时就已经屡出岔子,接着辅助游走更被抓成狗,后期ad成了脆皮加上没有可观的aoe环境,无法媲美顶级选手的熟练度立刻导致操作捉襟见肘。小孩年纪太轻,在劣势下甚至慌乱得忘记切换主副武器,镜头里都能看见一鼻尖的汗。刘青松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晚上做梦可能又是白绿紫蓝红的排列组合,痛苦程度可比刚上手月男的林炜翔。

“太牛了,”某退休老年ad开始指指点点,“这个闪现我用脚都按不出来。”

刘青松给他吓了一跳,但忍住了没骂人,准备听听这货有什么高见。

林炜翔总结,“爹去教应该比你强。”

刘青松已经开始在备忘录上记失误,顺手把进度条回拖去看上中野,头也不抬地说闭嘴臭狗。

快两点的时候林炜翔问他几点睡,刘青松随口答看完这把。

快三点的时候刘青松打开下一场对手的比赛录屏,完全没有收工的意思。他用手轻轻揉了揉腰,找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靠在沙发上。

林炜翔问,“可以下班了吗?”

刘青松说,“不可以。”

“明天再看是能死吗?”林炜翔声音不大,语气也堪称平静,但他黑色瞳仁里就像藏了一片深深的海,将所有惊涛骇浪压在底下,仿佛下一个瞬间就要把猎物卷入吞没。

刘青松没来由有些不安,于是只好心虚地把嗓门提的更高,“少管你爹!”

“你可真不识好歹啊。”

敏锐的直觉告诉刘青松身后这臭狗可能是生气了,他下意识有点心虚地摁灭了显示屏,但马上反应过来,林炜翔有什么好发脾气的啊?

于是刘青松吼他,“输了反正你他妈不挨骂!”

说完立刻觉得这话重了,这么多年依旧没能改掉口不择言的毛病,他对此向来懒得多费口舌对一切诘问都摆烂处理,任由旁人误解与猜忌。成熟一些后被他划入亲密区的人才成了例外,愿意纡尊降贵给出一句解释,但也只有一句而已。

林炜翔是例外之一。

于是刘青松深吸了口气,尽量平和地告诉他,“不能随便丢胜场,我们以前吃过多少胜场的亏?”

言下之意可以翻译成,我真的很着急。

可能低头久了脑袋又开始发晕,他把头抵在沙发靠背上,重新拿起了手机。

林炜翔骂他傻逼,但下一秒就用温暖的掌心拖住刘青松不堪重负的后颈,顺着他的颈椎骨往下按,手势温柔认真又不沾一点撩拨暧昧,专注地只想为心上人拂去一切苦痛。不知是他力道掌握得好还是心理作用,没一会刘青松头痛腰痛缓解了不少,让他整个人都倦怠起来,昏昏沉沉想要合眼。

林炜翔弯腰去拉他,“别在这睡,晚上冷。”

刘青松不满被打扰,伸手赶人,不轻不重正好落在了傻狗的脑袋上。

“这两步路倒也不至于让哥背你吧?”

刘青松终于舍得睁开眼睛,“我睡哪?”

“那么大床不够你施展?”

刘青松甚至有一点微妙的期待。

但他的期待落空了,林炜翔并没有回房间睡,凌晨战神三点半登上了他的steam,书房里机械键盘噼里啪啦响了一夜。

12

林炜翔送他回俱乐部那天已经是差不多一周后,刘教终于能完全自理,比赛也是一场接一场地赢,就连最喜欢的那家湖南菜都在基地边上开了连锁。他侧头去看驾驶座上的人,忽然觉得好像这一生很多好运气都和这傻狗有关,太多意料之中或意料之外的得偿所愿,阴差阳错里他们很多年都被命运厚待。也许林炜翔的存在本身就是上天的馈赠,写满了他热血又浪漫的前半生。

二十分钟车程已经过去一大半,刘青松难得有些不舍,甚至是恐惧的,可能出了车门一切又要回到原点,他和林炜翔还是好几个月才能见一次面,相互之间只剩一起老去的共友和越来越少的纠葛。

于是在独处的最后五分钟里,刘青松问他,“哎,你过年回不回福清?”

林炜翔说,“不回,猫咖还没装修完,估计年后就要开业。你呢?”

刘青松叹了口气,俱乐部初五就要收假,拢共也没几天,有什么好回的。

然后就是短暂的沉默,接着又默契地同时开口。

“那个……”

“要不……”

林炜翔还保留着以前只要辅助张嘴他就闭麦的习惯,马上收了声。刘青松和他对视一眼,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把话说完,“要不一起过个年?”

13

林炜翔盯着一碟子糖醋排骨挑了挑眉,明知故问,“你怎么点这个东西?”

因为你喜欢吃。

当然刘青松不可能给出这样温情又诚恳同时羞耻又恶心的直白回答,下意识开始找借口,比如送错了总不能大过年找人家晦气,或者爹给儿子点个菜不要谢我,最后选定了一个符合他向来嘴硬作风的答案,“我爱点什么点什么。”

林炜翔也没指望从这畜生嘴里听到什么好话,有饭不吃王八蛋,非常愉快地默认了这盘菜是不吃糖醋的衡阳国王特意赏给自己的。他正把一块排骨啃得吧唧作响,就接到了妈妈从福清打来的视频。

老太太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胖的像头猪?”

刘青松没绷住笑出了声,夹杂在林炜翔理不直气不壮的解释里显得异常清晰,一起被带进了收音良好的麦克风。

也不知道妈妈是怎么认出来的,她问,“是松松吗?”

这个称呼太亲昵,刘青松愣了一下,林炜翔已经把镜头翻转了过去,正对着扒拉饭的小树。

其实他还能想起十八九岁时在福清见过的林妈妈,尤其记得她那一头乌黑亮丽的发和与林炜翔如出一辙的软糯调子,会像对自己儿子一样拍拍刘青松的脑袋,问他们是不是一起去了海边,怎么满头沙子。只是岁月没有放过任何人,镜头里妈妈的发已经变成了染色剂才能勉强维持的黑,即便如此也压不住鬓角一点斑白,但笑容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真心实意,“松松,比以前还要好看,就是太瘦了,还是小时候有点肉好,什么时候再来福清啊?以前你说喜欢吃……”

刘青松垂下眼睫,想到自己远隔千里的母亲就再也假笑不出来,正想给出一点温暖的回应,林炜翔已经把手机拿了回去,欲盖弥彰道,“行了,别松松松了,多看看我啊。”

刘青松有点奇怪,但还是安静地剔鱼骨,有一搭没一搭听母子两个闲聊。

妈妈问他身体好不好,问他新开的店有没有装修完,问木木养得怎么样,然后又把话题绕回刘青松身上,“不是说他回你们以前那个队伍做教练,还顺利吗?”

其实刘青松并不是很能听懂带着福清口音的普通话,但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自己的名字,抬头去看坐在对面的人。

林炜翔答应得很顺溜,知道了妈,好的妈,不忙就回去啊妈。

最后老太太喊刘青松,语气柔和了很多,“松松,你也要注意身体啊。”

刘青松猝不及防险些嘴瓢,“妈……不是,阿姨,知道了。”

但他几次张了张嘴都没能问出口,心猿意马下甚至没注意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才尝出那股南方菜腻死人的甜。他顺手想把剩下半块扔给林炜翔,但筷子僵在了手上,最后还是丢回自己碗里,决定吃完饭再安排它被送进垃圾桶的命运。

林炜翔把他的动作尽收眼底,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刘青松的神思不属里藏着的深层含义。他急切地想印证彼此间的关系是不是还如先前那样未曾褪色,是不是还经得住一些放肆又亲近的小动作。但又惶恐着答案或许不尽人意,于是在决定试探的一瞬间悬崖勒马,小心翼翼维护着这段早已算不上坚不可摧的旧情。

林炜翔比刘青松本人更早地看透了他的心事,看懂了他的不安与怯懦,他的茫然与依赖,看到了他自以为将急切与试探隐藏得无迹可寻,其实只是把患得患失四个字表现的淋漓尽致。

最后林炜翔伸出筷子,将刘青松碗里咬了一半的排骨夹过来,他说,“不喜欢吃就给我啊。”

刘青松没看他,专注地剥着竹节虾的壳,最后揪掉尾巴扔进林炜翔的碗里,几乎认命一样说,“给你。”

14

年后还是林炜翔送他回基地,刘青松换好鞋子在玄关等人,木木又蹭了过来。他想了想,蹲下身,把林炜翔的宝贝女儿抱了起来,拍了拍小猫的脑袋,和它说了一声再见。

再见的时候也要记得我啊。

15

俱乐部的门是小中单给他开的,小孩初生牛犊不怕死,在门口吸了一鼻子车尾气,很直接了当地问,“松哥,又是哪个富婆送你来的啊?”

“你是脑残还是小说看傻逼了?哪来这么多富婆?就是一个……朋友。”

“我怎么没这种朋友?”

“可能你太晦气了,不配。”

刘青松偶像包袱极重,怕黑又怕鬼,当年勉强绷住两小时团建已经是上限,非必要绝不可能去这种花钱雇人吓自己录视频丑态百出的地方。还没来得及斩钉截铁地拒绝,俱乐部的弟弟已经飞快抢答,“不是说虎哥翔哥有密室吗?怎么样?”

说完又可怜兮兮地看刘青松,“松哥,一起吗?能不能……”

不能,刘青松张嘴就想拒绝,甚至可以阴阳怪气半小时不带重样。但他一瞬间心乱如麻,可能是因为少年稚嫩的面庞期待又诚恳,也可能是想到了另一个人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神,竟然沉默了一瞬。

就是这短暂的几秒沉默让运营趁虚而入,她说好的,那就愉快的决定了。

年轻AD也终于说出了后文,小心翼翼地问,“松哥,能不能帮我要个翔哥的签名?”

你妈,心气不顺的刘青松终于把这句国粹骂出了口,冷冰冰道,不行,想要就自己去,别人已经很辛苦了,不要什么事都麻烦别人。

16

当刘青松真的站在密室里时难得生出了几分后悔,心里暗骂林炜翔怎么没和他说店里的剧本都换了新的,自己真应该留在外头而不是和小畜生们一起进来丢人现眼。他再看了一眼角落里张罗着要来密室的小孩现在都鬼哭狼嚎挤成一团,谁也不肯当前排,到走廊尽头的小黑屋找线索的单人任务就理所应当落到了哥哥身上。

刘青松叹了口气,拿起桌上女鬼留下的钥匙,走之前也没忘骂上两句,“别你妈哭了晦不晦气鬼都没你们戏多,当废物就当个安静点的废物别狗叫行不行?”

小辅助抽抽嗒嗒地说,“爱你,松哥。”

刘青松本来已经跨进走廊,想了想又折回来,恶狠狠地警告怼在自己脸上的摄像机,“不准拍我!”

运营欣然调转镜头,表示没有问题,反正主角也不是你。

厚重的门扉终于将他彻底隔绝在黑暗里,连小队员的尖叫声都模糊难辨,四周是一模一样的壁橱陈设,诡异的静谧里似乎藏了无数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刘青松在原地不知所措,攥紧手电又松开,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往前迈了两步,去翻面前的柜子,但手不大稳当,哗啦一声所有东西都倾倒在地上。他吓得退开老远,如惊弓之鸟,无助又狼狈。

前台小姐姐刚接待完新的客人,回头看了一眼监控,然后瞅瞅自己老板,“他没事儿吧?”

林炜翔说,“我进去看看。”顺带又问了一句,“他要找的东西在哪啊?”

小姐姐翻了个白眼,但还是耐心回答老板的问题,“在左边柜子的第三个抽屉里。”

林炜翔哦了一声,紧接着问,“那一间没有鬼吧?”

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他顺手摁灭了映着刘青松的显示屏,边往里走边不放心地又说了一遍,“让里面的别吓我啊。”

密室里伸手不见五指,刘青松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以前在宁波摸黑上厕所的日子,也好像回到了小时候独自面对的一个个不能入眠的雷雨夜,蹲下身平复了很久,才勉强适应了这份不见天日的黑暗。他连手电也不敢开,生怕看见点什么阴间东西,完全凭借触觉将柜子一格一格摸过去,直到摸到了一双温暖而宽厚的手掌。

一声我操惊天动地,但也在话音刚落的一瞬间,他就被带进了一个怀抱里。

那个人的声音还是黏黏糊糊的,好像真的不知道密室里突兀出现一双人手有多恐怖,甚至很无辜地说,“是我啊。”

是我,简简单单两个字,这辈子也只能代称一个人。

于是刘青松不再挣扎,他有点绝望地想,完了。

其实林炜翔本来没打算也没胆子抱上来,纯属是被衡阳国主那一嗓子我操给吓的,在乌漆麻黑的地方下意识就想找个人贴在一块儿。反应过来再撒手等于承认自己是个怂逼,于是将错就错把人抱得更严实了点。

最初的惊惧过去,林炜翔才察觉出被他搂住的人心跳得厉害,可能因为紧张脖颈上挂了薄薄一层汗。但预料中的脏话并没有如期而至,他的辅助甚至很乖地往这边又贴了贴。

其实好多年前第一次搂住姑娘时他就错觉过怀中的人是刘青松。那人皮肤好且白,尚且稚嫩的少年还没褪去婴儿肥,不过林炜翔还是觉得他太瘦了,拢在怀里轻得让人抓不住。但男人肯定不会这么柔软,小树的嘴更是又冷又硬,一定不愿意撒娇,哪怕谈情说爱也要骂他两句才行。做的时候……做的时候肯定会咬紧下唇不出声,他会哭吗?可能会吧,但刘青松很好哄,说几句好话就能发现他拒人千里的皮相下其实藏着又软又甜的棉花糖,还有一颗热血如沸的真心。

如今虚幻感渐渐淡去,触手温暖而真实。静谧的黑暗里只剩下彼此错落的呼吸声,压抑许久的浪漫秘密终于无所遁形。

林炜翔低下头,嗅着刘青松身上不知道哪种护肤品留下的淡香,想再仔细闻一闻,就不小心将唇擦过他的颈侧,像一个吻。

这一吻掀起了他从十五岁至今浩浩荡荡的光辉岁月,时光奔流而过,携往事如飞花,也带着那些无法启齿蚀心刻骨的爱意一起将他所有的成熟与坦然砸得粉碎。

一晃经年岁月过千山,走过风雨心花终不败。

等故人亲手来采。

如今已近而立,从十五岁开始,半生都是你。

在万籁俱寂的沉默里刘青松任由林炜翔抱着,可能是出于对黑暗与未知的恐惧,也可能只是单纯贪恋温暖熟悉的触感,他甚至希望多抱一会才好。

但林炜翔很快松了手,装作无事发生把找到的线索放在他掌心,正经八百地说快回去吧,你家狗崽子们要等急了。

“你进来干嘛?”

“看你找不到东西,哥帮你一起找啊。”

“你妈脸都不要了。”

刘青松本来已经走到门口,左想右想都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吓没了半条命还给人又抱又亲,于是折回来踹了林炜翔一脚,和他说,“傻逼。”

17

结束了一个本已经到傍晚,少年们鬼哭狼号从密室里钻出来,运营也满意地收集了一相机丢人素材。刘青松落在最后,边走边整理被扯歪的卫衣和乱七八糟的头发,在见到某人之前用最快速度恢复了男明星高贵冷艳生人勿近的样子。

小ad一眼就看见了窝在沙发上等人的林炜翔,但昔日世界冠军淡出比赛太久,十几岁的孩子对他并不熟悉,一时没敢认,有些征询地回头找他向来没什么素质的教练。

刘青松慢腾腾走过来,像个逢年过节给家里孩子介绍每个亲戚怎么称呼的妈,对着两边都不省心的东西摆个臭脸,“是林炜翔。”

小孩眼睛里都是光,很干脆地叫人,“翔哥!”

林炜翔有点恍惚,轻轻哎了一声。

第一次被赛场上的后辈叫翔哥是多少年前呢?他自己也记不清了,那时98的选手尚且是赛场上最年轻的一代,到处被人当弟弟照顾,偶尔被叫一次哥怎么听怎么奇怪。刘青松听到这个称呼在边上笑弯了眼睛,他也跟着阴阳怪气地叫翔哥,然后那个男孩子很给面子地来了句,“松哥。”

刘青松被叫得脸红,但林炜翔知道他并不排斥这个称呼,他的小树一直都渴望被别人需要,甚至也许很享受当哥哥的感觉。

直到转会分别林炜翔才终于看明白,内与外恰好相反,其实小树成长得比他要快,在自己还践行着那套理想主义时,刘青松已经熟练掌握了成年人的社会规则,更早地进入了哥哥的角色。

小ad眼巴巴地看刘青松,指望他没良心的教练帮忙要个签名。衡阳国主很吃这一套,几乎立刻心软,他把小孩往林炜翔跟前推了推,不客气地开口,“给签个名。”

林炜翔答应得爽快,甚至还有点得意,眉飞色舞的表情好像在说,看见没?哥比你更受欢迎一点。

柜子里放了很多以前留下的照片,有挂着奖牌的,有被修得看不出本人的,也有和昔日队友共同捧杯的。小ad挑了挑,最后选中了一张,林炜翔穿着短t很随意地蹲在俱乐部门口喂猫。同时入镜的另一双白皙漂亮的手也拢着一把猫粮,挨在林炜翔身侧,虽然看不见手的主人却能很轻易地猜到是谁。

刘青松扫了一眼,“这什么时候拍的?”

小孩把签名照收进队服口袋,还顺便摸了摸外套上那颗星星,不无艳羡地说,“那年fpx可太牛逼了。”

林炜翔笑了笑,他想,可能是这辈子所有好运气都用在了那一年。

曾经走这条路的少年都以为奖杯和金雨能填满这短暂旅途的所有遗憾,经历过才惊觉原来巅峰只是遗憾与下坡路的开端,往后走的每一步都因为从前那一页太辉煌绚烂而不得圆满。

被架得太高,下一程就不知该如何落脚,如此逼迫下有些人索性放弃挣扎,选择淡忘少年时的宏愿,也有些人在艰难的上下求索里,渐行渐远。

刘青松难得神色柔和了些,他搓了一把小孩的脑袋,和他说,“今年大概也可以很牛逼。”

十几岁的男孩很好哄,听到一句好话就能眉开眼笑,乐颠颠地去追队友,刘青松在他身后喊了一句,“和阿姨说一声,我不回去吃。”

18

烤鱼是荔枝味的,刘青松很是嫌弃,把酸甜的水果全都扒拉到林炜翔那边去,顺带扫了一眼投屏的比赛,啧了一声,毫不避讳开始锐评金主,“不知道哪个脑瘫想出来要在饭店放比赛,这要是主队输了还有人吃得下去?”

林炜翔深以为然,“应该放点有结果的,比如s9全球总决赛。”

刘青松面无表情夹了一块鱼,然后说,“那我吃不下了,一想到你那阴间霞我就养胃。”

林炜翔骂了一句操,“我现在很猛。”想了想还是不甘心,“楼下就有网吧,玩不玩?”可能是觉得自己声音太大,他的语气立马软和了下去,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狗,“好久没一起玩了,刘青松。”

19

网吧里大多是二十上下的年轻人,外卖夹杂着饮料的古怪气味将整个空间都塞满,暗色调的灯光里看不清彼此眉眼,好像他们也成了十七八岁的少年。

林炜翔忽然想到了被尘封在记忆里的宁波,那天刚点开游戏就断了电,他怕黑的辅助问能不能一起去厕所,于是ad好脾气地应下,边嫌弃边任由刘青松拽着袖子往外走。然后又到了fpx的黑网吧,金泰相还在身后开了摄像头热舞,小天乐此不疲地阴阳怪气弹幕,刘青松坐他旁边,两人因为加湿器太冷开始吵架,他的辅助很委屈地说,那你让我放哪里啊,争吵也就偃旗息鼓。最后一切重归寂静,是s9的训练室,来到那个彼此都终身难忘的一夜。

“我们一起抢霞洛。”

“哎,怎么困了?你爹都没困。”

“翔哥,要carry啊。”

从星月同辉到晨光熹微,巴黎的浪漫秘密成了双子星最动人的传闻。如今英雄联盟不知已经更新了多少个版本,故事里的人也不知老去了多少岁,但多年前的美丽往事在网吧无人知晓的角落再次上演,主角却依然没有变。他们选霞洛,选拉克斯女警,选塞纳塔姆,最后不约而同把鼠标落在永远留在峡谷里的薇恩锤石上,那是青春曳过的影子,雁过有痕。

林炜翔见过很多人用刘青松的冠军皮肤,那些年轻的,稚嫩的,满怀希冀的少年帮他们将巴黎的故事一遍遍讲了下去。但别人终究只是别人,是雾里看花的过客,当他看见刘青松亲自带着一身振翅欲飞的凤凰招摇过境时,终于再次直观又清晰地感受到了他的小树是这样与众不同。经年爱恨悲欢最后还是需要当事人来诠释,为过往写下完满的注脚。

一刹失神后林炜翔的手已经离开了键盘,对面的水晶还没有爆炸,但他炽热又专注的目光已经迫不及待粘在了辅助身上。在Victory出现的时候,他的吻也落了下来。

刘青松有点遗憾,今天忘记带唇膏出门,嘴唇一定已经干燥起皮,亲起来大概口感不怎么好。但转念一想,既然是给林炜翔亲那涂不涂唇膏也没什么要紧,反正自己小时候多丑多狼狈的样子他都见过。

如果这个人是林炜翔,那完美就不再是必选项。

成年之后他用最漂亮的自己带着虚伪的社交目的得到了更多人的欢心,但刘青松总觉得累的要命,每一天都必须用尽全力去遮盖不完美,那些所谓朋友也很难交心。当夜深人静终于被允许拥有一刹脆弱时,他总是格外思念那个能允许他蓬头垢面顽劣任性的少年,那个会说“别怕,刘青松”的林炜翔。

他们在一起时吹过福清的海风也看过上海的霓虹灯,分开后无论去哪都觉得身在人间心在孤城。

在那些满是孤独与彷徨的深重夜色里扪心自问,真的一点点后悔都不曾有过吗?

刘青松狠狠闭了闭眼睛,告诉自己,我不后悔,后悔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我才不后悔呢。

只是太孤独了而已。

但为什么从此任何人都填不满他心里的空缺,又为什么再难由衷喜悦?

有些事他明白得太早了,甚至还不到十五岁就果敢走上职业这条路,成为同龄人里编号最靠前的选手,赛场上永远明晰自己的所要所求。有些事却又明白得太晚,其实他早就把一颗心都完完整整地掏出来给了那个人,只是少年太懵懂,等终于有勇气看清自己,早已时过境迁。

刘青松啊,这些年来你避的到底是嫌,还是从始至终都不敢正眼去看一看的真心?

以前一直没琢磨明白的事,被刹那参透,他比出一个口型,无声无息又震耳欲聋。

我爱林炜翔。

林炜翔还不知道他心里那些惊涛骇浪,单纯觉得被亲懵的小树很可爱,“傻啦?”

刘青松难得没骂他,抬手碰了碰唇,上边好像还残留了林炜翔的气息,他忽然又想起了冰岛雪色里那个苍凉的吻。

那时他太茫然太惶恐,觉得无论什么回应都显得不够力量,也不愿在失败的晦暗与苦涩里说出注定回味一生的话。

后来一切都过去了,喜悦遗憾一起褪色,爱恨磨平尖锐,林炜翔也不再是他三缄其口的禁忌,幼稚都成了谈资。

刘青松忽然如释重负地轻轻笑了起来。

林炜翔莫名其妙看他一眼,“这次不恶心了?”

刘青松说,恶心死了,臭狗。

然后伸手重重压住ad的肩膀,又一次恶狠狠亲了上去。直到引得边上玩游戏的少年频频侧目,才终于恋恋不舍把人松开。刘青松去看他的ad在昏暗灯光里尤其好看的眼睛,几乎孤注一掷地问,“你和你妈说了什么?”

“就是你想的那样啊。”

这话不太好接,林炜翔也没指望他接,顺势抢走了提问的主动权,“怎么回去当教练了啊?”

刘青松答得半真半假,“和转会理由一样,给得多呗。”

林炜翔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专注的目光定定落在辅助身上,问了个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口的问题,“如果那个时候我说还想和你一起打比赛呢?”

刘青松轻哼,想多了,就算你跪着求我也没用的。

林炜翔长长地哦了一声,他说你最好是吧。

然后讲起当年退役,林炜翔犹豫了一下,实在拿捏不准刘青松到底有没有介怀自己的缺席,于是问他,“那天不会在等着哥哄你吧?”

刘青松干巴巴地说,没有。

他永远也不会告诉林炜翔,那句打好了又删的话是,傻逼,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就像要把这多少年缺失的交流都给补上。最后刘青松讲累了,懒洋洋地靠回电竞椅里,任由林炜翔去碰他小巧的耳垂和在夜色里闪闪发光的耳钉。

“为什么要带这个啊?”

因为在人生的每一程,他都习惯给自己留下一份痕迹。从十几岁时纹的中二格言,到肆意蜿蜒的橄榄枝,以及离别后漂亮精致的小巧耳钉。所有属于刘青松的自由,勇敢,探寻,野望,甚至不能说又不敢说的彷徨与心动,最后都从灵魂里倾泻而出,浇铸成肉眼可见的秘密。

很多以前的事刘青松都记不太清,却深刻记得穿耳那一瞬间他心里尖锐的痛意。

大概是从那时起,他就已经爱得要命。

那些他害怕忘却的,最后都由疼痛来帮他铭记。

刘青松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反问林炜翔,好不好看?

林炜翔说不好看,以后哥给你买好看的,fpx有字母那种,要lwx。

刘青松给他气笑了,在极度放松的环境里也不大想要脸,他说行,你也去整一个,crisp,玩尬的要公平。

林炜翔很会抓重点,“那我们算情侣了吗?”

刘青松把电竞椅转了半圈,没敢直视边上人的眼睛,好半天才小声回答,“算……个屁。”

从网吧出来以后才发现外面下了雪,雪花纷纷扬扬落下来,刘青松哼哼唧唧地抱怨没带小熊帽子,林炜翔说其实我觉得还是以前的花栗鼠更可爱,然后很自然地把手伸过去想牵他,但刘青松没接。

林炜翔回头看他,他一直知道刘青松怕冷,把自己裹在厚重的羽绒服里,衣服白人更白,微微垂下的眼睫好像还沾了雪,将所有情绪挡在底下。

然后他忽然伸手环住林炜翔的肩,凉凉的鼻尖贴住了他的脖子,但呼吸又是滚烫的,无声说尽了这些年的至冷至热至思念,至喜至忧至深情。

林炜翔低头就看见了那个小小发旋儿,他一直觉得匪夷所思,刘青松这样倔强的人,竟然只生了一个发旋儿,躲在柔软的发间,和他的真心一样深藏不露也和他的臭脾气一样可爱。

他情不自禁亲吻怀中人的发顶,含含糊糊问,“去我那儿吗?”

刘青松闷闷道,要回基地,不去你的狗窝。

林炜翔把人又往怀里带了带,不死心地说,去嘛,刘松。

刘青松一边搂着他不放一边嘴硬,“求你爹。”

福建人开始阴阳怪气地撒娇,求求你啦。

“好吧,那爹答应你了。”

那些曾经破碎的,未能出口的诺言,未能挑明的心意,未能延续的欢喜,未能共赴的岁月,终于在多年后的冬夜中被重新拾起,原来谁也没舍得忘记。

刘青松伸手帮比他高了不少的林炜翔拂去落在发间的飞雪,他想,今朝也算共白头。

20

两个人晃悠到家已经是凌晨,灯都没来得及开刘青松就被逮着亲,林炜翔问他,好不好?

其实刘青松有点想,十几岁就开了荤的人觉得这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只是今天没羞没臊陈芝麻烂谷子的屁事说了一堆,对他而言把心剖给别人看比脱衣服更让人难堪。刘青松有些微妙的恼羞成怒,于是拒绝傻狗,不好,明天要回俱乐部。

林炜翔也不敢再问,毕竟表白当天就要上床这种畜生事很容易让人多心,更何况是心思敏感的小树。凡事涉及到爱就不再能只听从欲望支配,于是他继续尽职尽责扮演着听话的大型犬,哦了一声,和刘青松说,那我换床被子,早点睡吧。

刘青松抖搂了一下新被子,大得足够罩住两个人,白天阳光留下暖融融的气味还没散,他冷笑一声,“林炜翔,早准备好了是吧。”

林炜翔当没听见,假装自己很困,把人往被子里一裹,有样学样岔开话题,他说睡吧睡吧,明天你要上班。

等怀里人呼吸逐渐安稳,他才翻了个身,小心翼翼抽出被压住的胳膊,拧开床头灯,打算去找抽屉里的褪黑素。

但还没来得及下床就被半梦半醒的刘青松抓住,明明眼睛都没睁开骂人却利索的不行,“傻逼,你不睡你爹不睡吗,乱动你妈呢这么多事。”

林炜翔低头盯住了那只攥住他胳膊坚定又用力的手,不算灵光的脑袋却一瞬恍然。刘青松知道自己想去找那些可以吞没不眠之夜的软糖,从小到大这么些年,默契镌刻在几千个朝夕相伴的日夜里,哪怕只是一个相当细微的举动他们都能抽丝剥茧到洞悉对方的一切。

他没有一件事瞒得住刘青松,也没有一件事需要瞒着刘青松。爱是直觉,理解,信任,当然可能还有些微不足道的算计。

于是林炜翔很无辜地钻回被窝,黏黏糊糊叫刘松,说我睡不着嘛。手上的动作也没停,顺着腰就往睡衣里钻,能看出来确实是完全不困。

刘青松彻底被他折腾醒了,本来被搂住的时候他还象征性挣扎了一番,但实在按不住半夜要发疯的傻狗,最后只能恶狠狠地挤出两个字,关灯。

林炜翔的声音低低沉沉的,尾音又微微上挑,语气里满是蛊惑与暧昧,但仔细听又压了无数细碎的思念与沉沉的爱,他说松松,我好想你。

最后倔强与执拗终于都在林炜翔的满怀爱意里溃不成军,不知何时他已经把手挂在了林炜翔的脖子上,迷迷糊糊地想,这狗怎么又撒娇啊。

那天晚上林炜翔不知叫了多少次他的名字,刘青松一开始听得烦想骂他,但每次准备开口都要被岔开思路,有时是亲吻有时是拥抱,几次三番他终于放弃,珍重又无奈地用指尖抚过心上人的眼睫,小声喊他翔哥。

林炜翔捉住他的手,回应坚定又温柔,他说,“在的,松松。”

最后多年前的傻逼问题从刘青松嘴里说了出来,他问林炜翔,你爱不爱我?

林炜翔没立刻回答,埋在他颈窝笑,整个人都微微颤抖。

刘青松本来已经被他笑得要发火,却忽然察觉到了肩窝里沾染的潮湿滚烫,瞬间僵住。

最后他偏过头,主动将唇贴了上去,近乎歇斯底里地说,林炜翔,我真他妈爱你,爱了你好多年。

林炜翔愣了愣,然后伸手去掰刘青松的下巴,温柔又执拗地强迫彼此对视,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人看,吻好像和泪一起落了下来。他几乎委屈地撒娇,说话算话啊,刘青松。

刘青松难得好脾气地哄他,乖,人不骗狗。

那颗无处安放的心终于飘飘荡荡又落回了人间,求索多年的人有了归处,彷徨许久寻不到的答案也终于尘埃落定。

沉沉睡去后刘青松又梦见了林炜翔,两个人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在福清过夏。林炜翔骑自行车载他去海边,嘴里哼着乱七八糟没有调子的歌,沐浴露夹杂着汗水的气息扑入鼻端,越过了他的十年人间。

刘青松伸手环住前面人的腰,将脑袋贴在了他的后心上。

歌声戛然而止,林炜翔侧头看了他一眼,有点不放心地说,你抱紧了啊,要下坡了。

刘青松很满足地嗯了一声,回答他,这次抱紧了。

【云亮】我喜欢你,想让你知道

这是一个【亮亮因为研究天书五感渐渐消失,但是当时的子龙并不知道,两人因矛盾和误会都没能把想说的说出来,在一个很不愉快的气氛下就分开了,再见面已是物是人非】的故事。

大概这个子龙最不能原谅的是自己让喜欢的人抱着那样一种心情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独自生活么多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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