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5月1日起施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应当全面调查,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进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规则,明确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要求,分级分类规定地名命名更名批准程序,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规定地名用字、读音、拼写等应当符合规范,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明确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标准地名使用范围、地名标志管理、标准地址编制、标准地名出版等要求。
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实施
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的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充分发挥各派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能力和特长。《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告别“同命不同价”统一城乡赔偿标准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新规施行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审与原有车籍所在地窗口年审效力等同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明确,除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外,其他所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年审业务。网上年审与原有车籍所在地窗口年审效力等同,审验机关收到网上年审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年审材料完成审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非车籍所在地窗口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的,窗口办事人员应协助办理。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有新规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注册计量师注册条件和程序、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监督管理等有关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便利注册计量师注册。进一步明确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行政许可结果要求,推进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强化信用监管,对买卖、租借和涂改《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将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河北
骑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填补了石家庄市体育立法工作的空白,实现了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条例》规定,市、县应当定期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运动会,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举办社区运动会,同时规定每年8月为全民健身月,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健身指导服务,举办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5月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明确每年4月为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月的基础上,就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民权利义务、投诉举报等事宜作出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爱卫会应当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群众参加爱国卫生活动,落实群防、群控、群治措施。
《邯郸市志愿服务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单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