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宏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一)基本概况
1、机构设置
2、工作职能
3、领导信息
(1)山东宏德物流集团公司副董事长霍庆阳同志,分管宏盛公交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2)宏盛公交公司运营副经理李兆宁同志,分管宏盛公交公司计划调度、营业调度、车队等营运管理工作;
(3)宏盛公交公司计划调度主任王伟同志,在运营副经理领导下负责计划调度工作;
(4)宏盛公交公司营业调度主任杨依然同志,在运营副经理领导下负责营业调度工作;
(5)宏盛公交公司车队队长李印强同志,在运营副经理领导下负责车队一队管理工作;
(6)宏盛公交公司车队队长曹景成同志,在运营副经理领导下负责车队二队管理工作;
(7)山东宏德物流集团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经理(兼宏盛公交公司设备/安全副经理)郭宗涛同志,负责设备档案、车辆年审、库存管理与安全巡查、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
(8)山东宏德物流集团公司技术维修部经理(兼宏盛公交公司技术副经理)成德银同志,负责设备外检、维护、维修、GPS维护、充电调车的组织管理工作;
(9)宏盛公交公司充电站站长肖冰同志,在技术维修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充电站管理工作;
(10)宏盛公交公司办公室主任崔兆隆同志,负责公司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4、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汶上县政和路与明星路交叉口北150米(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宏盛公交服务窗口);
汶上县圣泽大街与333省道交叉口东200米(汶上县宏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驻地);
5、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4.3、恢复与重建
4.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4.3.2、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5、应急保障
5.1、人力资源
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加气站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2、财力保障
财务部负责保证所需资金。
5.3、物资保障
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5.4、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人员防护
各加气站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6.2、培训教育
由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部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6、采购信息
集团公司采购小组霍守明、成德银、郭宗涛,负责集团公司单批次1000元以上的设备及备品配件批量采购,采取集体考察询价、商议、谈判并共同负责的小组管理模式,其中采购计划的编制以成德银为主。
(一)政策法规
1、行业性政策、法律、法规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11年3月施行)第十九条:“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共提供基础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11年3月施行)第十九条:“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共提供基础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3)《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通过,2008年7月施行)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4)《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999年12月通过,2014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老年人持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待:……(七)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5)《关于公共汽车IC卡押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价格字[2014]58号)。
2、内部规章制度
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运营管理规定是公司强化运营管理,搞好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落实社会服务承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运营管理必须坚持从严管理、奖罚分明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耐心说服与严肃处理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干预相结合的原则,切实确保管理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运营一线全体干部员工、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努力,为安全运营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章标准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自觉服从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检查。
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运营管理人员的管理,协调好车组之间的关系,增强大局观念和团结意识。
三、爱护车辆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运营调度科人员汇报,严禁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四、严格执行行车计划,保证车辆的出勤率和正班正点率,例行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三检”制度。
五、运行中,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严禁将车辆交与非驾驶员或非本公司驾驶员驾驶,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无故不到终点站。
六、保持车辆内外卫生,雨雪天过后,及时清刷车辆。
第三章运营纪律
一、驾驶员严格执行公司“两严”、“三检”、“四稳”、“五不准制度”,即严禁违法开车、严禁强行超车。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起步稳、行驶稳、转弯稳、停车稳,不准开快车、不准开斗气车、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开门行车。在运营管理人员检查工作时,驾驶员不准利用打手势、闪大灯等各种形式进行通讯报信。
二、公交车限速规定。
(1)城区内公交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村庄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临街大道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2)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道路口、急转路、调头、转弯时如遇雾、雨、雪、冰雪、泥泞等能见度在50米以内,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3)车辆驶入公司、车站等院内,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5)遵守各项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五、所有驾驶员、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工作装并佩带工号牌上岗。
六、出车前要检查前后路牌、腰牌、票夹、车票等车辆设施的完好情况,并与行驶路线一致,发现前后路牌出现故障,应立即报修并做好记录。
七、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准提点压点、越站、甩站,不准无故缺少班次、中途掉头、缩短线路、离线行驶,运行中不准在站点无故滞留。
八、运行中车辆到达站点,进站时要减速慢行,进站后,车辆前门对正站牌,右轮距路沿石40—60厘米,不准在站牌超越前方车辆(除前方车辆出现故障),应二次进站。
九、停稳开车门,关好门起步,车门出现故障应立即报修,严禁带故障行车或开车体盖行车。
十、运营中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不准离开。因此造成的票款被盗、车辆损坏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十一、正确使用车载设备(包括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电脑自动报站器、电视等电子设备),按服务流程报路别、行车方向、预报站、报到达站、转乘站及文明服务用语。积极疏导乘客,搞好优质服务,车载设备发生故障驾驶员应使用普通话按服务流程口头报站并及时报修。
十二、驾驶员行车中严禁抽烟、闲谈、饮食、接打手机、使用耳机、任何影响驾驶员行驶安全的收听工具。
十三、本车满员时,劝告留站乘客等候下一车次;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向乘客说明情况,引导乘客转乘同线路、同方向的后续车辆,后续车辆的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前车乘客换乘。
十四、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及食用有异味的食品;在停车并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耐心解答乘客咨询;乘客较多时积极疏导,重点照顾好老、幼、病、残、孕和怀抱婴儿乘客。
十六、上班期间严禁穿拖鞋,男同志不准袒胸露背,女同志不准穿高跟鞋(脚跟高度以4cm为限)、超短裙。
十七、运行中不准私自停车购物、饮食、办私事或携带自行车、电瓶车。在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包括机动人员),未经公司调度人员批准不准私自换班、替班、车辆不准停放路边。
十八、严禁私自将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十九、因故申请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征得领导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章票务纪律
一、驾驶员不准以代收、代投、传递、找零钱等各种形式接触票款,严禁非当班人员、职工亲属、社会人员等人员跟随公司车辆代收、代投、兑换零钱或下车自行收取票款,不准从投币箱内拿取票款,线路驾驶员严禁拿钥匙接票款,以上情况一经查处,一律按盗窃款票论处。
二、提示并监督乘客刷卡、投币,正确操作电子读卡机,提醒乘客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并安全开关车门。
三、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除工作安排外,一律投币或刷卡。
四、驾驶员杜绝人情票(亲戚朋友),乘车人必须投币、刷卡或持有效证件乘车。
五、驾驶员在执行线路运营时,不准携带铁丝、细钢丝及磁铁等嫌疑物品,一经发现立即待岗,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运营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关闭监控系统、停放其他地方,否则按企图盗劫票款处理。
八、城市公共汽车无半票。
第五章投币箱的管理与维修
一、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投币箱门锁及投币箱口,投币箱是否正常使用,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票款管理人员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完好有效。
二、驾驶员从投币箱中利用各种手段盗取款票者,不论多少,一律按盗窃票款处理。
三、车辆在运行中投币箱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驾驶员应使用手拉开关将票款及时清理入投币箱内胆,到达终点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到修理厂维修,任何运行车辆不允许投币箱带故障运行。
四、驾驶员在清理车辆卫生时,不准将水冲进投币箱内,防止因潮湿造成投币箱内线路及线盒的损坏,影响运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五、在运营中,投币箱出现故障公司应立即报修,在维修过程中应保管好投币箱、投币胆内的钥匙,严禁驾驶员和其他人员接触,因此而造成钥匙流失的按企图盗窃款票处理。
六、驾驶员、修理工严禁擅自更改投币箱线路(从投币箱到车门开关),否则按企图盗窃票款处理。
七、严禁投币口锯齿挡板有变形起翘痕迹,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写书面材料,知情不报追究驾驶员的责任,同时按企图盗窃款票处理。
第六章车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一、驾驶员在运营中操作使用车载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准违规操作。
二、驾驶员在运营中和使用车载设备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提前30分钟到场,检查车载设备是否完好,不准在车载设备处开启的状态打开总电源,以免烧毁车载设备。
(3)当接到“发车准备”指令时,做好发车准备,接到“发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车辆,正点发车。
(4)运行过程中,当线路出现突发情况或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调度中心报警,并按照调度中心指令运行。
(5)线路突发情况解除或车辆故障排除后,应及时申请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安排恢复运营。
(6)驾驶员接到调度中心发送的违规驾驶或违规操作预报指令时,应当立即终止违规行为。
(8)结束营运任务后,应当向调度中心发送“退出营运请求”,接到同意下班的指令后,方可驶回停车场,在返场过程中,不准提前关闭车载设备。
第七章卫生管理
第八章安全运行
一、驾乘人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出车前做好车辆例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三、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家禽、宠物时,拒绝其乘车。
四、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
五、行车中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行车时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车停稳后开车门,乘客上下车完毕并关好车门后起步,开关车门时防止车门夹摔乘客。
七、进出站、拐弯、调头、经过繁华或危险路段,以及能见度较差时,减速慢行,提醒乘客扶好、站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
八、夜间行车时,按规定开启发光路牌和厢灯。
九、车辆发生故障时,立即靠边停车,开启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十、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降速运行,打开危险报警灯、雾灯;造成视线模糊行驶困难时,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应急灯,并向乘客说明情况。雨后有积水较深时应避开,调度科应及时下达临时改变线路的通知(有绕行条件的),过积水处时,务必低速,以不起水花为宜。
十一、车辆通过漫水路、桥(涵)时,了解水深、流速、流向,判断车辆能够安全通过时,方可低速通过。驶出积水区段,保持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十二、维护车厢内的乘车秩序,劝解乘客纠纷,对危害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或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报警。
十四、遇有乘客突发严重疾病时,立即向急救中心呼救,并协助医务人员抢救病人。
十五、发现可能造成严重损害人身安全的可疑危险物品(例如爆炸物、剧毒物等),立即疏散乘客,并迅速报警。
第九章处罚规定
一、对严重失职的,罚款1000元,失职的罚款300-500元。
二、凡查出贪污票款者,经济处罚3000元,是正式职工的,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
三、对企图贪污票款的,罚款3000元。
四、凡公司职工(含临时工)乘坐公交车一律投币或刷卡,未投币或刷卡者罚款20元;驾驶员对未投币或刷卡的人员不售票,一律按人情票处理,每例罚款300元。
五、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替乘客代收、代传、代投币,私自拆除或以各种方法破坏自动打版系统,乘客将钱放在车前工作台上或投币后钱卡在投币箱口,不向乘客宣传正确的投币方法,造成钱币不能正常进入投币机的,均按驾驶员企图贪污票款处理。
六、车厢内严禁放置铁条、铁丝、胶布、磁铁、纸箱等物品,否则按企图贪污票款处理。
七、运营管理人员查出的问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庇、说情,否则视情节和态度罚款100-200元,凡不服从运营管理人员管理,不与运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200-500元。凡查出的问题,不服从处理,无理取闹者,均给予长期停班处理。按定性的最高处罚数额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凡驾驶员私自出租,对当事人按贪污票款处理。
九、拒不接受调度计划的,一次5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十、发生一次私自改变线路、无故不到终点站,均给予500元罚款;发生两次(含)以上私自改变线路,无故不到终点站,给予1000元罚款,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所有车辆收车后必须按指定线路返回,如有违反,按私自改变线路处罚,非运营期间,车辆乱停乱放的,500元罚款;天黑后,必须打开车内顶灯,如有违反,罚款50元。首末站点不按时到达、发车的,200元罚款。
十一、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对驾驶员按严重失职处理,其他人员(非驾驶员)私自开车的给予1000元罚款。临时工予以辞退。
十二、有意识对带货乘客不售票或过站不售票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十三、驾驶员在管理人员检查过程中,凡诱导、恐吓或用影响检查工作的语言暗示乘客,一经查实认定按干扰检查工作处理,罚款500元。
十四、被旅客投诉的,驾驶员明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停班学习或予以辞退。
十五、收车后未关闭门、窗、通气口的,罚款2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失窃、雨淋等经济损失。
十六、车辆卫生未打扫的或打扫不干净,罚款15元;随意丢弃垃圾的,罚款50元。
十七、城区内严禁按气喇叭,尤其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地方严禁鸣笛,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公司形象受损的,从重处罚。
十八、对公司造成运营影响或形象受损的,视情况轻重处以1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停班学习或予以辞退。
二十、公司全体驾驶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要绝对服从运营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对于刁难、殴打、谩骂、诽谤管理人员的,给予开除处理,并处500-1000元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
为了促进我公司公交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好广大群众的出行,营造一个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强化服务质量,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
第一、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2、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各行其道,安全礼让,控制车速,熟悉线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进出站确保行车安全。
3、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钻研驾驶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按岗位规范程序,做好出车前各种例检,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节能降耗,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复。
4、整车爱车,完成任务。精心维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运营指标。
5、密切配合,规范服务。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规范服务,文明礼貌,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条件。
第二、公交驾驶员的职业纪律
1、乘务纪律:
不准擅离职守,无故摆车不走;
不准私自甩站,严禁用车门卡甩乘客;
不准歧视、刁难乘客;
不准在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不准讽刺、谩骂、殴打乘客、盲目介入他人纠纷;
不准乱罚款。
2、文明驾驶纪律:
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
车辆检查不漏项。确保刹车、转向、灯光、雨刷、低压警报器等安全设施灵敏有效。
第三、公交驾驶员仪容规范
1、上班时应着公司统一规范的工作服装,戴袖章。工作服装洁净、平整、无异味、无破损,不赤背、不穿吊带、背心、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高跟鞋等;
2、身体无异味,勤洗澡更衣;口气清新,营运前不得食用带有刺激性异味食物;
3、发型大方、勤于修剪、梳理整齐,无怪异发型及颜色,手部洁净,指甲修饰得体。男驾驶员不剃光头、留盖耳长发、畜胡须;女驾驶员不长发披肩。
第四、公交驾驶员行为规范
1、微笑服务,举止得体,态度诚恳、礼貌;
2、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为乘客服务。“请”字当先,说话和气,不骂人、不打人、不恶语伤人、不借故刁难乘客,不说脏话、不说忌语,不使用生、冷、硬的语言,态度和蔼,耐心解释,不知代问;
3、不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向车内外吐痰等,打喷嚏时应遮挡口鼻及回避乘客;
4、不向乘客索要财物,不接受乘客的任何食品、饮料和香烟等;
5、回答乘客问题应主动,与乘客交流应适度,交谈内容应健康文明,不信谣、不传谣;乘客间谈话时不得插话;
6、顾全整体利益,公众场所保守公司内部秘密,严禁在车上发泄对单位不满的牢骚话、怪话,自觉维护公交人的良好形象;
7、禁止在出乘服务中携带管制刀具;
8、尊重不同人群、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第五、驾驶员车厢服务规范
1、驾驶员不得接触钱币,乘客上车时应认真监督乘客投币、刷卡,乘客投大额钱币时,应提醒乘客不找零钱;
2、宣传照顾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努力营造车厢文明礼让氛围;
3、及时报站,积极疏导车内乘客,方便乘客上、下车;智能报站不能正常使用的,采取人工报站。
4、合理控制广播及多媒体音量,不得对乘客造成噪音干扰,不得妨碍安全驾驶和车辆报站
5、对拾遗物品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按规定上缴处理;
第六、驾驶员出车服务规范
出车前
2、进行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检查电量、润滑油、刹车油、是否加足,轮胎气压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机动车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3、检查车辆是否整洁卫生,是否达到五净一亮标准(五净:机器、内外蒙皮、地板、坐位扶手、钢圈净,一亮:玻璃明亮);
4、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行车手续和配发的常用修车工具;
行车中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2、按调度指令行车,做到准点运营,不私自改变营运线路;
3、车门未关,不能起步,防止夹摔;
5、集中精力,中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压线、赶点;
6、礼让三先,不抢道,不强超;
7、平稳起步,平稳行车,平稳停车;
8、站外非故障停车,不得开门上下乘客;
9、逢站必停,不甩站,不越站;
10、能见度较差的风雨雪雾天气及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应慢速行驶,不得超车;
11、发现异响或异味时应立即停车查验,在没有判明原因排除故障时,不得继续行车;
13、本车发生故障时,引导乘客换乘同线路或同方向车;
14、如遇有同线路故障车时,主动接应故障车的乘客;
15、做到始发、终点、大站三准点。
进站时
1、有序进站,车头对齐站牌或停车线停车,停车时车身应与道路平行,车轮外侧离道沿或样线50厘米以内。
2、上下乘客后车辆应立即驶离站点。
3、停车时车门应尽量避开积水。
4、停车时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好不起步,不得用开关门催促乘客上下车,避免发生车门夹、摔事故(在车辆停稳3秒后才打开车门上、下客,在确认没有乘客上、下车时才关闭车门,车门完全关闭3秒后才能启动车辆)
5、接近站点时,不截头猛拐,应减速、慢行、靠右。
6、中途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未到,应继续工作至有人接班。
收车后
1、驾驶员收车时应将车辆安全开回停车场。
2、向票务科上交投币袋。
3、将车辆钥匙及时上交充电站。
4、发现车辆技术状况不正常的,汇报公司外检处,以便及时修理。
第七、驾驶员车辆整洁规范
驾驶员应当维护好车容,遵守下列规范:
1、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车头灯、尾灯、方向灯的面罩等设施完好;
3、车身漆膜无剥落或暴露底色,车身外蒙皮无缺损,车身外表无污垢;
4、驾驶室无油污、垃圾、仪表平台无杂物、尘土,前档风玻璃明亮;
5、车厢内壁无污痕;
6、车窗玻璃无缺损、无水渍、无污痕;
7、座椅无尘土、积水及油污;
8、地板、踏板无积土、垃圾;
9、车门无污痕。
第八、驾驶员营运安全服务规范
2、严禁驾车时接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行驶中驾驶员应精神集中、中速行驶、安全礼让,引擎盖不坐人、不堆物。
4、做好安全宣传,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避免急加速、急减速及紧急制动。
5、车辆进站时应提前靠边,打右转向灯,匀速进站。进站前30米内不准超越其他车辆。严格执行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好不起步。
6、严格遵守灯光使用规定,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外灯及厢灯,会车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7、行驶中注意观察自行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遇斑马线应减速避让。
8、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到达终点站,车停稳后应关闭车上电源,拉好手刹方可离开;到终点站要待乘客都下完车后方可离开,运营途中严禁与人赌气、争吵。
10、发现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应阻止其上车,确保车辆和乘客安全。
11、驾驶员应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报告工作。
12、车内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或就近向有关部门求援。
13、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找好旁证和报警,并向公司报告。
14、车厢内发生火警时,应立即疏散乘客,按正确程序使用灭火器灭火,及时报警。
15、车厢内发现偷盗,应关好车门,立即停车并报警,在警察到来之前不得打开车门。
城乡公交乘车须知
一、遵守乘车秩序,在车辆停稳后按顺序上下车,先下后上。车辆启动后,请勿在上下车。乘车中,请抓好扶手,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不准自行开关门和强行上车。
二、车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腐蚀、有毒等危险品以及家禽家畜、宠物乘车。
三、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为其让座。
四、身高1.2米(含1.2米)以上的儿童须按成人票投币。每名乘客可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儿童免费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投币。儿童集体乘车应按实际人数投币。
五、乘客提前准备零钱投币,按规定票价投足车费或刷卡,车上不着零钱,投币后,不得收取、换找其他乘客钱币。
六、持用公交IC卡乘车的乘客刷卡后需待收费机发出相应的完成收费信号后,方可进入车厢。
七、乘客携带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一名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超过20公斤,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重量超过25公斤,不准乘车。
(二)每一名乘客携带物品体积超过0.06-0.12立方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体积超过0.12立方米,不准乘车。
(三)每一名乘客携带物品长度超过1.5-1.8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超过1.8米,不准乘车。
八、赤膊者、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及无人护送的学龄前儿童,不准乘车。
九、文明乘车,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躺卧和踩踏座椅,不得私自拆除、损坏安全、消防设施,对损坏车辆的设施的。应追究经济损失。
十、乘车期间请保管自己携带的随身物品,丢失自负。
十一、车辆到达终点站后乘客须全部下车。
3、重大事项
收费标准:“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严格执行政府票价标准,实行城区1元票价、城乡3元票价”。
(二)办事信息
1、办事指南
(1)普通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老年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年龄65周岁以上);
(3)优抚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残疾人证原件;
(4)本人携带所需证件到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宏盛公交服务窗口办理即可,办卡收费10元/张,老年卡、优抚卡每年免费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