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有大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致其受伤严重,再次引发公众对文明养犬问题的担忧。与宠物粪便处理不当、噪音扰民、吼叫恐吓他人等传统现象不同,这一事件的后果极其严重,不仅受害者仍处于昏迷状态,在ICU抢救,而且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对犬主人实施了刑拘。公众对此次事件的反应也比传统的更为激烈。
进一步完善文明养犬管理机制已经迫在眉睫。当前文明养犬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主要有三。
一是“过失恶行”危及生命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责任风险陡增。过去“过失恶行”引发的常见后果、争议包括“大狗咬小狗”、狗主人与第三人的争吵乃至互殴等,尽管有过死亡案例,比如上海曾发生一起因未拴狗绳导致肢体冲突,最终导致张某某故意伤害屈某某并导致屈某某身亡的案件,但并未引起公众的重视;即使真的被咬,公众的思维也往往停留在“打狂犬疫苗即可”的程度,较少认为有生命危险。但四川崇州大狗撕咬2岁女孩事件发生后,公众意识到弱势群体、尤其是幼儿在面对大型犬、烈性犬时存在极大的生命安全风险,“过失恶行”引发的后果在这一群体身上会被放大,犬主人也由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这一事件也再次暴露出社区、地区的消极管理问题,尤其在职能有所交叉、或没有明确职责归属的时候,公共服务部门往往消极应对,选择事后追责而非当场提供救济,既有“提醒业主”“劝阻违规”等规定远远起不到威慑作用。
二是机制性矛盾仍然存在,老问题随时可能升级爆发。受四川崇州大狗撕咬2岁女孩事件影响,多地成立了“打狗队”,对不拴绳的狗进行抓捕。这又会使老问题更为复杂。一方面,爱狗人士与“打狗队”的矛盾冲突可能升级。传统上,爱狗人士救助流浪狗、收养未绝育的犬只生下小狗等情况本就与现行“一户只能养一只狗”的规定之间存在冲突,其爱心行为被不少人嗤之以鼻。在目前的形势下,其爱心行为极易与“打狗队”的打狗行为产生新的矛盾,乃至直接的肢体冲突。另一方面,文明养犬软硬件设施更显窘迫,可能升级为有狗人士与无狗人士的对立。目前不论是商场、图书馆等封闭场所还是公园、公厕等开放场所,都未安置禁止、或临时禁止犬只进入场所时的合理安置地点;在小区常见的快递柜、停车场、充电桩等地同样均有可能发生宠物主临时放任犬只自由活动的情况。在目前的形势下,公众、尤其是带小孩的民众极可能不满任何形式的遛狗行为,引发有狗人士与无狗人士的对立。
三是文明养宠尚未形成共识。尽管已有不少主题活动,但养宠领域仍未形成诸如“人民城市人民建”“垃圾分类”等基础性共识,或朗朗上口的口号,不仅导致涉犬产业中的诸多职位,如文明养犬培训师、训犬师、兽医、全职服务技师(包含毛发修剪、按摩、遛狗服务等)、犬只看守员以及执法岗位等没有基础性的、根本性的行业指导原则,也难以推进更为柔性,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完善文明养犬管理机制,建议采取四步走的管理措施。
作者为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