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兰溪市江南职业技术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兰发改(2023)41号
2023-07-12
主动公开
GLXD02-2023-000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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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兰溪市江南职业技术学校学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护理实验班学费收费标准基准价为4800元/学期·生,其他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基准价为2800元/学期·生。
二、学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校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学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严禁跨学年预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