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2日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虚假售卖防护物资、潜入班级群冒充老师收取学费、冒充公职人员骗财……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套路升级。小编为大家盘点了假借疫情之名实施的几种骗局,帮你识破套路,不交“智商税”。
1、虚假售卖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用品
【套路】“有一批医用口罩、防护镜、消毒产品出售,货源紧张,欲购从速。”
【真相】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囤有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买家付款后,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拒不发货、谎称口罩在运输途中被截查、发送虚假快递单号或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当买家与不法分子联系时,往往已被拉黑。
【案例一】1月下旬,山东淄博张某发现李某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信息后,进行了咨询。李某在手中无货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有某医药公司货源,并以单价5元的价格买进3000个口罩,再以单价1元的低价卖给张某骗取其信任。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李某抓获,先期追回赃款111万元。
2、以慈善之名,行诈骗之实。
【套路】“您想为疫区贡献一份力量吗?所得款项将用于武汉抗疫。”
【真相】不法分子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线下募捐等方式,冒充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组织,谎称为防控新冠肺炎献爱心,利用群众积极表达爱心、希望参与捐赠活动的心理,骗取捐款。
当天18时至22时,共有109人扫码捐款,蔡某以此骗得人民币共计8833.03元,所得钱款被蔡某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等消费。
1月30日,蔡某被刑事拘留。经审理,广东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售卖虚假"抗新冠病毒特效药"、保健品
【套路】“这是我们机构新研制出的‘特效药’,可以防止新冠肺炎。”
【案例一】日前,网上出现一篇帖文,称一款“具有抑制新冠病毒功效”的消毒剂横空出世,这种消毒剂由所谓的“金砖国家生物医学组织”代理销售。
4、借疫情延迟开学,冒充老师欺骗家长
【套路】“各位家长,受疫情影响,学校要求线上收取学费,请尽快点击群收款交费。”
李某某还扮演负责此次校外教学的辅导机构老师,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孩子班级和姓名,假意为其进行收款登记。
5、冒充“感染者”或“感染者亲属”行骗。
【套路】“我得了新冠肺炎,身上没钱,无法治疗,可以借我一笔钱吗?”
【真相】不法分子冒充学校或某公司工作人员,以孩子或某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亲属汇缴“住院费”,或谎称自己患上新冠肺炎,博同情,骗取钱财。
【案例一】苏州常熟市严某谎称自己是去武汉参加疫情防控的志愿者,并称自己得了新冠肺炎,已经在武汉隔离,但因为自己身上没有钱,不能在医院进行很好的治疗。张女士通过游戏和严某成为网友,出于善心,且对他孤身前往武汉做志愿者很感动,便借钱给他看病,在三天内汇给他14488元。
拿到钱后,严某不再联系张女士,张女士觉察被骗后报案。2月4日下午,苏州常熟市公安局支塘派出所民警将严某抓获。
6、借疫情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
【套路】“公检法”人员来电:“你涉嫌违法贩卖防疫物资,为你转接到当地公安。”
【真相】目前为止,公安机关未与任何单位、部门实现话务直接转接通联。
这个骗局,首先,骗子会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致电,说受骗者涉嫌非法买卖口罩、酒精、囤积防疫物资等要配合调查,或者说受骗者到过某个疫情地,要配合调查,否则就会派人来抓去强制隔离。
其次,骗子会扮好人,耐心帮受骗者分析原因,骗取信任。
7、利用疫情期间交通不便行骗
“受疫情影响,您预定的航班已被取消,办理退改签补偿误机费300元。”
8、利用非接触式复工宣称招人在家“刷单”做兼职。
【套路】“招聘兼职刷单,疫情期间,在家也能月入过万”“足不出户,日入百元”
【真相】首先,刷单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其次,网络兼职刷单100%是诈骗。
不法人员利用疫情期间企业员工停工或在家办公的时机,以高额佣金吸引受骗者兼职刷单,骗取保证金、培训费。
前期平台客服会以练习业务流程为由,让受骗者购买小额商品,随后快速将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受骗者,逐渐获取信任。然后以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为幌子,诱骗受骗者不断投钱刷单,在积累到一定数额后,不法分子会将受骗者“拉黑”。
9、利用防疫物资紧缺,大家恐慌情绪实施诈骗
【套路】“师傅,我想请您运送一大批口罩。但我怕您拿着东西跑了,可以先给我一笔定金吗?”
【真相】不法分子利用近期急需运送防疫物资的时机,以预防司机逃单为由骗取网约货运司机定金。
10、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套路】“我是XX公安局的,疫情期间不能营业,扫二维码交罚款后马上离开!”
【真相】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抽查、督查等名义,以防控措施不到位进行威胁,要求缴纳逃避处罚费用、购买不必要物品等,从而骗取财物。。
【案例一】1月30日,四川广元一男子冒充公职人员进入一家茶馆,以疫情期间执法名义对该店进行罚款,大爷大妈将其堵在门口并报警。警方赶到后,该男子企图以伪造的工作证蒙混过关,被警方识破后,该男子承认了自己骗取财物的意图。
【案例二】2月15日,计某自称是“浙江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出示“红头文件”,“指示”企业生产40万只口罩,并称“将会把口罩全部公益捐赠,回馈社会”。期间,计某还主动联系媒体接受采访。截至案发,这家口罩生产企业共为计某打样和试制出半成品口罩五千余只,损失七千余元。3月11日,计谋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温璐、薛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