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2〕9号)有关要求,第132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及确认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132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览规模及展区设置
三、展位申请及确认
(二)申请及确认程序
1.品牌展位。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易捷通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市商务局。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在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优先考虑。一旦确认申请参展,企业需接受在线上展和线下展同步参展。
3.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第132届广交会将对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展位数量进行重新安排,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审核。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附件3第四点。
2.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六)第132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要求
(二)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品牌展位。各市商务局要积极指导具备评审条件的品牌企业做好品牌展位申报工作,鼓励争取品牌展位分配更多地向我省倾斜,促进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拓展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树立品牌形象。在品牌展位申请过程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交易团)联系。
省交易团联系人:阿力亚吕岩
电话:0351—4077210、4083628
传真:0351-407177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山西省商务厅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2.山西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申请确认书面材料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金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
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中国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扣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其中:中部地区流通企业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达到75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达到40万美元。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二)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四)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被大会认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四、参展展品要求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五)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五、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服务指南》等。
附件2
山西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申请确认书面材料
一、企业简介。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
二、参展申请表。通过参展易捷通申请展位时在线打印的表格,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多证合一”后开办的外贸企业可不提供);
六、知识产权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七、境外商标或行业认证材料(复印件)。
上述书面材料(含原件、复印件)以A4复印纸格式正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达标企业所属市商务局。非达标企业(一式两份)报省商务厅。
附件3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21年度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21年度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经交易团审核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一)经盖章确认的参展申请表(线下提交);
(二)企业营业执照(线上提交);
(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线上提交);
(五)2021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即经交易团审核盖章的2021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线下提交);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