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遭“安全保障不力”质疑用户遭遇网络诈骗
亚马逊遭“安全保障不力”质疑
对于大量用户遭遇网络诈骗的情况,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完全可以更加积极地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用户安全,否则消费者最终还是会用脚投票
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李含
“驰骋”于各大购物网站的李静(化名)万万没想到,自己最终还是没能逃脱网络诈骗的圈套。
然而,究竟是怎样的网络诈骗,让身为“网购达人”的李静依然中了招?
头天购物订单遭“隐藏”
李静的受骗经历,要从她近期在电子商务网站亚马逊上的一次购物说起。
一开始,李静并不想理会来电者的说辞,但对方找来了一个主管跟她解释,这个情况并非李静一个人遇到,而且消费者和商家都要遵守亚马逊网站规定的退款流程,否则他们作为第三方商家缴纳给亚马逊的保证金会被罚没。
官网个人主页出现诈骗链接
经过“第三方商家”的提示,李静在其亚马逊账户中,找到了“我的个人主页”,李静表示,自己平时从未使用过这个功能,对这个功能也并不了解。不过,其个人主页上,确实有着关于订单问题和退款流程的描述。
于是,李静点击了其中的链接,进入了所谓的“亚马逊退款中心”。从页面内容来看,这个“亚马逊退款中心”网站上有着与亚马逊一样的元素和设计风格。但事后证明,这只不过是网络诈骗分子制作的钓鱼网站而已。
在这个钓鱼网站上,李静输入了自己的信用卡信息,其中有一栏为“退款密码”,“第三方商家”告诉她这里需要输入的是银行卡的交易密码。
“在输入完所有信息后,系统提示为了验证是否为本人操作退款,会通知银行发送1至99999元的虚拟付款订单作为验证,而这个订单并不会扣除账户资金。”李静随后发现,所谓的虚拟付款订单验证,实际上就是银行发送的交易信息,而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李静的信用卡已经被刷走40000元。
客服称或为不法分子操作
六七月份数十名用户“中招”
李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据她了解,亚马逊网站上出现这样的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受害者也远不只她一个人。
王宇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么多用户遭遇诈骗的事件后,问题依旧没有解决:“亚马逊网站上隐藏订单和个人主页这两个功能的存在,为不法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也让用户放松了警惕,为何不能考虑完善这两个功能的安全性?”
网站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邹晓晨律师表示,用户质疑亚马逊网站存在安全隐患并不奇怪:“当前网络安全形式比较严峻,不光是亚马逊,很多网站都出现过信息泄露的情况。而发生信息泄露的原因,包括外部攻击、网站漏洞、内部人员贩卖数据等多种情形,很难具体判断。”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所所长姚志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目前的信息来看,一些亚马逊用户在购买商品后遭遇了网络诈骗,由于其中涉及到的环节众多,并不能够说明信息泄露一定发生在亚马逊网站上;不过,亚马逊网站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其系统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防范网络攻击;如果亚马逊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则规定,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及时告知用户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然而,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指出,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目前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更加细化和具体的要求,是我国网络安全立法下一步的方向和目标。
建议推广先行赔付制度
现在,摆在李静和众多受害人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如何挽回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亚马逊客服建议我们,遭遇诈骗后去找警方报案,之后他们会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李静表示,而据她所了解的消息,最早一批在3月就向警方报案的受害人,至今还没有得到案件进展的消息。
邹晓晨坦言,这样的网络诈骗案件,警方处理起来难度很大:“一方面,受害人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可能不充分,并且很多网络诈骗都是跨地域作案,追踪不法分子的成本非常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
姚志伟也表示,尽管报警是当前处理此类事件的通常做法、也是各方建议的做法,但受限于警方自身在新技术领域的侦查能力和立案体制,往往会出现报警依然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邹晓晨建议,受害人可以尝试提起集体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亚马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因网站安全性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此前有过先例:一名消费者曾以京东商城订单信息泄露致使自己遭遇诈骗为由,将京东商城告上法庭,要求京东商城赔偿其受骗损失。
只不过,该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消费者所持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订单信息泄露系京东过失所致。但法院判决书同时提到,受害者取得足以证明系京东过失导致的证据,仍可要求京东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院可以考虑将举证责任合理地归于亚马逊,由其证明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从而考虑是否免除其相应责任。”邹晓晨说。
左晓栋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由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处于更加强势的地位,因而相比于用户而言,应当在网络安全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责任。
“当前,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都实施了先行赔付制度,都是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考量,我认为这一制度应当越来越多地推广建立。”左晓栋解释,“而这一制度的构建,也能督促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更加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手段,来保障服务安全。”
编辑:王蕊
关键词:网络诈骗;安全保障义务;亚马逊网站;钓鱼网站;网络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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