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品“电视机”如何从5毛钱涨到50元?
■冥品“电视机”纸盒的印刷大多放在偏远地区的农村小作坊,用点染料,进一些纸板,印染成本不过几毛钱。
■出了印刷工坊,“电视机”纸盒的组装件被运到上海的加工仓库,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组装,然后上门送货,批发价2-5元。
■西宝兴路多家丧葬用品店进行销售,每只50元,“生意好”每天能卖出10个左右,而批发商还能从中抽取每只10元左右的提成。
东方网2月16日消息: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情探》、《梁山伯与祝英台》……上海越剧院旦角演员的成名定妆头像剧照居然出现在纸质印刷冥品“电视机”的“显示屏”上!这批用于祭奠亡者的“电视机”在外地农村小作坊印刷完,运至上海宝山的加工仓库,继而流入西宝兴路、龙华西路等市区的“丧葬用品一条街”。
最后,印刷着著名越剧演员定妆照的“电视机”,从仅仅几毛钱的成本,摇身一变被卖到了50元,而且生意好每天还能卖出十只左右。
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道德上也令人无法接受。这一荒谬事件的背后,从生产印刷到加工制作、运输贩卖到底如何进行的?这样一条地下殡丧用品加工坊的“产业链”到底是怎么生存的?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莫名其妙“红遍阴阳两界”
“我让我的姐姐去了趟西宝兴路,果然在这家店里买回来一个印有我剧照头像的‘电视机’。当时,她在店里向老板提出要求撤掉所有的货品,但老板根本没有理睬。这下,我彻底相信了。”
“直到我的搭档在上海市区亲眼看到印有我头像的‘电视机’时,我才开始相信真有这样‘触霉头’的事情。”
20多岁外形青春靓丽的伊伊(化名)是上海越剧院的旦角,由她主演的一出《情探》被上海越剧院作为保留剧目。“剧照经过公开宣传出现在盗版音像制品上,这对越剧演员来说原本不稀奇。让我没想到的是,我活得好好的,这部成名作居然送温暖送文艺能送到‘阴间’。”伊伊说。
2010年,一位杭州越剧院的演员在剧院附近的丧葬用品店意外发现印有伊伊剧照的冥品“电视机”,告诉伊伊的同时还向她模仿印在“显示屏”上面的扮相。起初,伊伊并没有在意。
去年年初,伊伊飞去北京录制演出,在此期间,一位同事告诉她不久前在浙江诸暨老家,在一位老人的出殡仪式现场发现了一模一样的“电视机”,与花圈、花环一起火化。当时,正在准备婚礼的伊伊已无暇顾及,只能让自己的母亲回浙江嵊州等地寻找实物,果然在嵊州越剧院附近的丧葬用品店发现类似的冥品。
直到去年5月份,上海越剧院的一位搭档为家人筹办丧事,在西宝兴路“丧葬一条街”上一家殡葬用品店里又发现这款冥品“电视机”,伊伊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头像已被迫“广为流传”。“我让我的姐姐去了趟西宝兴路,果然在这家店里买回来一个印有我剧照头像的‘电视机’。当时,她在店里向老板提出要求撤掉所有的货品,但老板根本没有理睬。这下,我彻底相信了。”
为了知道冥品“电视机”的流传范围,伊伊通过微博向戏迷网友求助“搜集证据”,私信结果告诉她,安徽、湖南等越剧、黄梅戏流行的地区也有出现并且“行情”还不错。
上海越剧院不止一人有此遭遇
“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我焦虑了一年多。焦虑到后来,只要我有点感冒、发烧,我就会想是不是因为被‘电视机’‘触’过霉头了。”
为了找到“电视机”的印刷源头,上海越剧院法律事务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该殡丧用品店老板侵犯演员肖像权:“那家店为了息事宁人希望通过赔偿达到诉前调解,但根源还是在生产厂家那里。如果不找到厂家,这样的冥品一定还会出现在其他店铺里。”
在代理律师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了传说中颇具“立体感”的“电视机”:由硬纸板印刷而成的三十四英寸“电视机”制作粗糙不堪,下方印着“天堂电视”的字样,演员赏花的剧照就是一个“显示屏”,灰黑颜色相间的纸盒上方还用玻璃胶带黏着一个纸质的“遥控器”。
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只是盗用伊伊头像的一部‘电视机’,上海越剧院不止她一个演员经历了此等遭遇。”
暗访
租用两家仓库,供应商狡兔三窟
“天堂电视机”也能“更新换代”
除了伊伊的遭遇,其他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去年,淘宝网上一位来自河北保定经营殡丧用品的卖家引起了代理律师的注意。网页链接的用品展示中,三位上海越剧院国家二级演员的定妆剧照通过拼接印刷出现在冥品“电视机”上,每个售价20元。
那么,上海地区还有其他版本的“电视机”吗?为此,本报暗访组近日走访了西宝兴路、龙华西路多家丧葬用品店,调查之后果然有了新发现。
西宝兴路从头走到尾,门牌号不过数百个,但密密麻麻的丧葬用品店却占据了“大半江山”。
在一家花圈批发店内,记者以花店老板的身份向店主打听今年有无新款的“电视机”。听到有生意上门,店主忙不迭地将记者带到店内的隔间里,记者在这里看到了第三个版本的“电视机”:四处堆放的杂物上,摆放着几个粗制滥造的“电视机”,前方印着一男一女两位戏曲演员的定妆剧照。
店主对记者说:“这是新到的货,50元一个。昨天已经卖出去10个。每年都卖纸‘别墅’、纸‘麻将’,‘电视机’是新花样。”
当记者询问店主是否知道这几个演员的剧照从哪里来时,店主立马警觉起来,反问记者为什么要打听这些,并坚决表示这些都是供货商上门兜售的,自己并不清楚他们的仓库在哪里。
在另一家丧葬用品店内,记者还发现了A4纸大小的“电视机”、“音响”组合“家电五件套”。店主对记者介绍说:“一套15元,老年人生前都喜欢听听戏,这也是家人在满足他们的需求嘛。”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西宝兴路上询问了几位前来购买冥品的顾客,在得知“电视机”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后,不少人表示这些行为除了犯法外,还很不道德。“我们买这些东西就是尽点心意,并不是说一定要买什么样的,有什么就买什么呗,如果没有,我们也不会指定要求他们做些什么东西。”一名唐姓顾客说,“我们其实也不认识这上面谁是谁,不是经常看(越剧)的人根本不知道,但是把活人的头像印到这些物品上面,触霉头不说,别人心里肯定不舒服,这个太缺德了。”
在西宝兴路另一家丧葬服务用品社,记者注意到店内的墙壁上贴着彩印的宣传画册,“电视机”、“微波炉”、“洗衣机”等名类物品一应俱全。
当记者询问能否便宜点时,店家立马说道:“钱也不是我们一家赚的。一个50元,每卖走一个,仓库送过来也要分走10元。”
一圈调查下来,记者来到被起诉的丧葬用品店,看到同属“天堂系列”的“洗衣机”纸盒堆放在橱架上,却没见到“电视机”纸盒。
店铺内,几位五十岁左右的阿姨正在跟店主讨价还价买纸“别墅”。店主看到记者在打量时,递上一张名片说道:“我们这里还可以送货,你在店里买好一个纸‘别墅’并指定地点,像龙华、嘉定的公墓,我们一天里面可以送到。纸‘别墅’80元一个,送到嘉定加收150元。”
老板很警惕,不止一家仓库
近日,暗访组以帮朋友代购冥品的名义拨通了供应商钟某的手机,听到有“生意”上门,钟某却不以为然地反问记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联系方式。
“我们也是帮朋友的忙,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了你号码。”当记者表示是通过龙华西路的某家殡丧用品店得知其有仓库时,李某才放下警惕问记者需要什么样的冥品。
为了不引起注意,记者只能迂回地向汪姓(化名)老板进行打探。“你这里有没有‘房子’卖,我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我这里没有什么成品,都是半成品,你要的话拿回去组装,我们也可以负责送上门。”老板显然并没有完全放下警惕,仍然不肯说出自己仓库的具体地址。“我要的量比较大,如果这次卖得好,我们以后还能长期合作,这次只想来看看货,提成保证给你最高的。”在与记者磨蹭了半天后,汪姓老板终于说道:“这里没有成品,你要的话得问另外一家,在大康路上面。他们家有做好的‘房子’,其他什么‘电视机’的也都有。”
而当记者记录下大康路批发商的手机号码时发现,发现两个供应商的手机号码仅仅尾号不一样,心存疑惑。汪某却对记者说:“你放心吧,这个是我的亲戚,一起做这个生意的,保证没有问题。”
场中路仓库:满当当的冥品
本报暗访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场中路仓库侧面了解情况,一路去大康路负责“购买”。
进入场中路3998弄,偌大的仓库区域被划分成若干个零配件堆放区以及木材加工仓库,看似与一般仓库并无两样。
在木材仓库区域,记者走了大约10分钟才找到仓库。这是一个小院子,大概有四家百余平方米的小仓库。径直走进去,记者在最里面的一家仓库内看到了堆放得满满当当的冥品,仅锡箔纸盒就有上千只。
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妇女正在染锡箔。令人吃惊的是,这家仓库不只有一间大堂,还有一条纵深交错的长巷,越往里走,更多的“商品”被随意摆放。
“这个‘别墅’不错啊,多少钱,那个‘电视机’也很好玩啊,怎么卖啊老板娘?”“‘电视机’批发价2元一个,‘别墅’到西宝兴路上面也要80元一个了。”中年妇女见到记者询问价钱,报出了仓库的批发价。
大康路仓库:清明节全部卖完
记者随后从场中路驱车15分钟来到大康路701号,这里与场中路3998弄一样,各种仓库与加工场犬牙交错。
“你稍微等一会,我还在送货的路上,大概还有1个小时才能回来。”听到记者要购买现货,批发商老板王某(化名)急着从市区赶回来。
大概过了45分钟,王某开着车回到了大康路701号,记者也随即来到了摆放物品的仓库。
这是一间大约50平方米的小屋,中间被木板隔成了上下两层,一楼堆放着大量的丧葬用品,靠墙的角落搭了一个仅能供两人睡的木板床,二楼则摆放着一些如“电视机”、“液晶电脑”的时尚货品。
“你们要什么,我们这里全都有,如果要成品的话我们现在可以帮你做,但是价格就不一样了。”老板王某介绍起了自己的商品。“这个电视机多少钱,蛮漂亮的啊,给我个批发价。”记者在二楼的角落里找到了印有越剧演员头像的电视机半成品,“5元,如果你们现在要做好拿走,就要20元,但是我劝你们还是在这里做好成品拿走,因为不是专业的做不出来的,双面胶一贴肯定会坏掉的,这样就浪费了。”
此后,记者以物品太大,车辆装不了太多的东西为由,提出是不是能帮忙送一下,王某立刻表示“没问题,但是运费就贵了,要150元。”而见记者有些犹豫时,王某立即表示,“可以算在客户的费用里。”
》切肤之痛
更应弘扬曲艺界风气
加工、运输、零售只是地下殡丧用品“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印刷才是其源头。这一次,戏曲演员的肖像已不是简单地被盗用。
著名越剧表演艺术家、上海市越剧院副院长钱惠丽对记者说:“戏曲演员的肖像被盗用由来已久。”
很多年以前,钱院长出演越剧《红楼梦》,其经典定妆造型中的头像被莫名“安装”在一部不知名剧目的人像身体上,继而在天津、广西、广州、浙江多地出现。钱院长说:“当时,我忙于演出,也不想让人认为是为了炒作而去打官司。相信很多演员跟我有类似的想法,低调做人,专心演戏。这样的心态令戏曲界的演员们陷入了被‘盗版’也不愿声张的怪圈。直到这次殡丧用品事件的发生。”
记者采访了多位戏曲界人士后了解到,不只是越剧,京剧、黄梅戏、昆曲等曲种也遭遇了此等“恶”盗用。
一部剧作出演后,主演的服装设计和定妆造型很快就能在业余剧团菜单式点戏,而演员的定妆造型在公开宣传以后,很快就会流传至网络。
》专家观点
双重亵渎公共文化品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越剧演员的肖像被盗用在殡丧用品上,这是对公共文化品的双重亵渎。
从浅层次上来说,这已经构成公共文化品被占为私有、肖像侵权的事实依据。而从演员肖像被滥用的现象中可以看出,“电视机”纸盒的供销行情说明家属对亡者的祭奠开始注重所谓的“文化”需求,但这种“文化”需求是无效的。因为越剧演员的作品是为真正有艺术鉴赏能力的活人而“生”,它代表着人间的真、善、美,不应该与象征着死亡等迷信、负面符号的物品联系在一起。
如今,诸如“iPad”纸盒、“电视机”、“音响”等独立冥品的出现说明丧葬文化也开始走“娱乐化”。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靠牺牲社会公共文化品为代价。
是故意,并非恶意
上海大学教授顾骏表示,不妨以开阔的态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如果有一天,有人拿我讲课的照片或者作品用作祭奠烧给亡者,我认为这是对我影响力的一种认可,说明我还有点作用。”
不法商家滥用演员肖像制作殡丧制品用于营利的过程中,演员的肖像只是通过剧照的形式被当做文化艺术的象征,并没带有诅咒的恶意成分。这说明亡者生前肯定很喜欢越剧或者爱好艺术。如果一味地与“触霉头”等字眼联系起来,未免有些情绪化。丧葬文化商品的开发可以有多种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家属没有必要通过这样“神神叨叨”的迷信方式来表达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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