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第12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21年春季广交会,以下简称第129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将于2020年10月28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第129届广交会拟于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届时将根据全球疫情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2。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10月28日—11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10月28日—11月30日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10月28日—11月20日)
三、展位申请流程
(一)品牌展位
第129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由大会进行调整安排。属于第12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的,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29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网上服务——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至市商务局。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于11月5日前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市商务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温馨提示: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市商务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由大会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详见《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19〕195号)文件要求。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网上服务——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有联营企业的提供联营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一并提交至市商务局,参展申请方可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有意申请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9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数量、位置原则上保持第128届最终状态不变,仅对大会收回的和原企业逾期未确认的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属第128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请按原展区展品分类与展位数量确认第129届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网上服务——申请展位——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无需再交其他材料。如确认减少展位数或逾期未确认的(以“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为准),视同退回相应展位。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第129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暂未确定,参展企业可能需按实体展展位价格标准,或网上办展提供的参展服务缴纳相应的费用。大会确认参展费用标准后,由我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