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实施3个月,被电商法严厉禁止的“二选一”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且呈现升级态势。
随后,微博名为“PDD乐福”的用户发布微博回应称,拼多多“大喜服饰旗舰店”的在售商品均为正品促销,“赵大喜”遭遇二选一,是被要求关闭拼多多店铺,该微博用户还称有几千个品牌所有人面临同样的情况,并在回应中贴出了某品牌的内部信,信中称“被天猫小二谈话通知,要求关闭品牌在拼多多的专营店”。
微博认证信息显示,用户“小刘小粒赵大喜”是赵大喜品牌主理人,同时也是淘宝“大喜自制独立复古女装”店的店主。
关于微博用户“PDD乐福”的身份,拼多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该人为拼多多小二。
赵大喜并未对此事做进一步回应。
此前大的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互相指责存在“二选一”的情况并不少见。
今年刚刚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二选一”并非是法律词汇,电商法第35条提到的“电商平台对平台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可以理解为“二选一”。
“如果平台内的经营者认为自己在电商平台遭遇了二选一,且有明确的证据,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此前也有电商平台因为这种问题被处罚。”赵占领认为。
赵占领称,此次是拼多多小二站出来指责淘宝和天猫要求商家二选一,如果拼多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确的确存在类似情况,也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提起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诉讼或投诉的平台一定要掌握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竞争对手存在法律禁止的某些行为。”薛军补充。
赵占领告诉记者,之前就有某电商平台投诉竞争对手涉嫌垄断,但由于证据不足,案件没有被受理。
赵占领还提到,此前因“二选一”被处罚的平台,处罚金额大致在十几万元至几十万元左右,这样的处罚力度并不高,威慑力相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