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一般经营的品相比较多维复杂,大致涵盖食品,生活用品、烟酒、生活工具、护肤品、玩具等等,大类必然要注册35类(营销宣传加盟连锁线上入驻淘宝天猫)都要用到35类。其次29类(干货油奶等)、30类(食品调味品等)、16类(文教用品等)、24类(床上用品床单被罩)、31类(水果)、32类(啤酒饮料)、33类(酒精饮品)
主要是还35、29、30类优先注册。
注册商标如果是文字的话,可以是汉字、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是外国文字或者各种不同文字的组合。文字构成的商标可分为三种情况:
①由具有特定含义的词或者词组构成,如“红牛”、“旭日生”饮料商标,“万家乐”热水器商标,“曙光”石化商标等都具有特定含义的词组;
②由不具有特定含义或自创的词或者文字组成,如“飞亚达”手表商标、“柯达”胶卷商标、“玛奇卡”药品商标、“地奥”药品商标、“曼时”服装商标等;
③由人名或企业字号组成,如“张*泉”剪刀、“长虹”电器、“全兴”酒、“恩威”药品、“彩虹”灭蚊药片、“菊乐”奶制品、“米老头”小食品、“兰花草”布衣等商标均是由人名或企业字号组成故能使人对其商标的所有人加深印象,直接知道该商品的生产者。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这就意味着商标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内,改变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改变后的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法律责任。
很多注册商标权利人为了商标更为美观、具有特别性,会对字体进行改变,如将注册商标字体进行艺术创作,或者对注册商标印刷体文字改为其他具有美感的字体。但这样会让人感觉有除权利人外的其他人员在冒充此商标进行使用。
所以,注册商标时一定要想好,因为改变字体的商标是一个新的商标。如果你真的需要重新修改商标的字体那么还是重新申请注册为新商标,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甚至还可以避免冒充商标而带来的行政处罚及民事侵权风险。同时,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制度,也即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仅使用而未注册的商标,除非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否则不受商标法保护。
在我国,超市属于建议全类注册商标。独家经营根据自己经营范围选择就好。所以,我们在需要进行经营的时候,需要多加注意。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整理的超市属于哪类商标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