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你就算发票品开具的跟报关单上的品名完全一样也会出现疑点提示,提示“申报发票信息中商品名称与对应报关单信息中的商品名称(xxxxx)不一致”这个疑点,遇到这个疑点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疑点的依据是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的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注:12号公告规定的是相符,并非要求必须完全一致)。
那么外贸企业在遇到这个商品名称不一致的疑点时该如何处理呢?
1、进货发票和报关单上对应的货物品名完全一致的
如果经比对进货发票和报关单,发现这两个单据上的商品名称是完全一致的,那么挑过即可(税务机关会查询增值税电子发票底账系统来核对发票的品名是否与报关单的一样,也可以给税务机关扫描或拍照下发票和报关单发给税务机关)
2、主要品名一样,但报关单多出来几个字符串
这种情况主要是在报关时,报关公司在填制报关单时,把进货发票上的税收分类编码简称也填到品名栏了,导致报关单的品名多出来这个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和*,也有的在报关时,把规格填在了品名栏中。这种情况主要是正常的商品名称一致即可挑过,审核时同第一种情况。
3、报关单品名多个字、少个字或错个字
4、化学商品等导致报关品名不一致
有一些化学类货物,会存在报关的品名跟实务中的商品名称不一致,对于这种外贸企业应提供相应资料予以佐证进货发票上的商品跟报关单上的商品是同一种
5、确实是发票开错或报关错误
如果是这种原因,虽然该疑点可以挑过,但也应该重开发票或改单后再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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