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百分之八十的原因都是商标近似。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在前期进行商标查询的时候就能解决。只不过很多人缺乏经验,不知道如何确定商标是否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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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商标近似判断
文字商标近似的判断主要依据商标的“形、音、义”三个方面。具体而言,以下情形通常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含义无明显区别,且易使公众产生误认时,也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字形明显不同,或整体含义有显著区别的情况除外。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02
图形商标近似判断
图形商标的近似判断则主要依据商标的构图、着色和整体外观。以下情形通常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一般需要:
1.比较图形的构成元素。若两个图形商标在构成元素上高度相似,如颜色、线条、图案等,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可判定为近似。
2.比较图形的整体视觉效果。若两个图形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则可判定为近似。
3.比较图形的含义。若两个图形商标在含义上相近,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需结合其他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近似。
4.比较图形的独创性。若两个图形商标在独创性上较低,且在其他方面相似度较高,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可判定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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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断标准
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在进行近似判断时,都需要遵循以下综合判断标准:
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