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的前提条件之“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12.13上海

问题提出

债的概念和分类

根据《民法通则》(已废止)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的分类尚属于理论分类,以下将按发生原因和交付标的物差异所进行的分类做简要列举:

01

按发生原因分类

1、王泽鉴。根据债之发生原因,可将债分为两类:一为意定之债,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发生,契约为意定之债的主要发生原因;二为法定之债,法定之债基于法律规定发生,包括缔约上过失、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1]

2、郑玉波。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契约、代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2]

4、刘凯湘。债的发生,包括合同之债、单方允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和缔约过错。[4]

02

按给付对象分类

按给付对象不同,债可分为金钱之债与非金钱之债。金钱之债指的是债务人必须以给付意定货币履行债务的债。非金钱之债,指的是给付系金钱以外的其他标的的债,包括交付财产之债和提供服务之债。[5]

03

《民法典》中债的分类

债的类型

合同之债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

缔约过失之债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无因管理之债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之第三分编第二十八章

不当得利之债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之第三分编第二十九章

单方允诺之债

侵权之债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

对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理解

有学者认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所规定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指的是,动产的类型是同一的,例如某种型号的配件,根据该条规定,债务的标的物应为种类物,而不能为特定物;债务的标的物的品质相同指的是标的物的质量是相同的。[7]如债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无论客观价值几何,均不得抵销,因而仅种类之债可抵销,主要为金钱之债。非金钱之债中的种类之债,如种类相同,但品质不同,原则上也不得抵销。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发生原因不必相同。[8]种类之债通常具有可替代性,是抵销典型客体,特定之债具有特殊属性,原则上不具有可替代性。是否为同种类债权的判断标准取决于交易观念,与债的目的、发生原因无关,即使是物权熟悉的返还请求权,也可以与物权属性的给付请求权进行抵销。如主动债权与被动债权标的物为同一特定不可替代物时,交付标的相同,应无禁止抵销的理由。[9]

结合以上梳理可以看到,一般而言,用以抵销的债务的标的物应为种类物,关于主动债权的标的物和被动债权的标的物均为特定物时,能不能视为种类相同还存在争议。但基本上可以获得的共识是,基于抵销制度所具有简化交易、清偿、实现或担保债权之目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中的“种类、品质相同”应理解为种类和品质均相同,否则无法实现等价抵销。就品质而言,金钱之债的品质应指的是金额等同,为易于确定主动债权和被动债权的金额,币种一般也应相同;非金钱之债的品质应指的是等级、成色(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易习惯确定)。值得注意的是,破产抵销权与法定抵销权存在不同,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使破产抵销权不要求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司法判决情况

担保之债与一般合同之债的法定抵销

在(2022)湘09民终570号和(2019)青民终76号案中,法院认为担保之债与给付工程款之债的性质不同,品质不一,不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而在(2018)鄂0112民初4964号案中,法院认为担保之债与应付未付的股东分红款均属于金钱给付之债,属于允许法定抵销的类型。

侵权债务与合同之债的法定抵销

余论

综上可以看出,从司法判决来看,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中的“债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理解并未达成共识,分歧的重心在于,区分种类、品质时是应给付的标的物的类型为标准还是以法律关系的类型或性质为标准。本文倾向于以债务项下应给付的标的物的为标准。从司法适用角度看,仍需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统一尺度。值得注意的是,于2023年12月5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人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至少可认为在现行法律规定项下,对侵权之债的抵销存在明确限制,应属于《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所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10]

注释:

[1]王泽鉴著:《债法原理》(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至第6页。

[2]郑玉波著:《民法债编总论》(修订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王利明著:《债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刘凯湘著:《债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王利明著:《债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1页至第52页。

[6]谢鸿飞等著:《债法总则:历史、体系与功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

[7]王利明著:《合同法通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406页。

[8]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701页。

[9]朱广新、谢鸿飞主编:《民法典评注:合同编通则》,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22页。

[10]法定不得抵销的规定还包括《信托法》第十八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复函》》等。

作者简介:

执业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持有期货从业资格。执业领域:外商投资、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交易、财产保险、建设工程。长期为多家全球知名有色金属贸易商、大宗农产品贸易商和其他境内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交易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结构设计、交易模式合规分析、国际贸易合同流程风险控制、公司规章制度和合同文件标准建立、公司衍生和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和仲裁处理。

THE END
1.同样品质,你做了科学鉴定了,都是你的主观臆断上周末和老婆孩子去了一趟大集, 大集上卖菜的摊挺多, 许多买菜的会把临近摊位都问一遍做个对比, 同样品质的黄瓜当然买便宜的。 在二级市场买股票不少人却做相反的事儿, 什么贵买什么, 明明一些股票烂透了, 但买的人却很多。 如果把生活的常识用在股票上,...https://xueqiu.com/9579540574/312892218
2.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则()A经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则 ( ) A 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B 不符合抵销务件,故不得抵销 C 只能各自履行债务,行使债权 D 置换或折算成同一标的物,然后抵销 --- 查看答案https://m.gd.huatu.com/tiku/3711285.html
3.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可以用()进行抽象和概括。A. 双方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B. 若双方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C. 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D. 可以附有条件和期限 E.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https://www.shuashuati.com/ti/763bc9fd28ea471c89ec5d0d1abd27b4.html?fm=bdbdsc53fec732d1cd7c01151f48c7f634b62
4.{合同制定方法}五合同法案例分析题.docx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5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https://m.book118.com/html/2020/0917/6022022154002243.shtm
5.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案例分析复习题汇总.docx本案中,甲家电城与乙电视机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电视机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家电城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A公司自称具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资质,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农副...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74700001.html
1.如何理解市场中的各类商品?这些商品的特点是什么?基金频道在市场经济中,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它们各具特点,对于投资者和消费者来说,深入理解这些商品的特性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生活必需品。这类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如食品、药品和基本的日用品。其特点是需求相对稳定,不受经济周期的显著影响。无论经济形势好坏,人们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都不会大幅减少。以...https://funds.hexun.com/2024-11-16/215585709.html
2.商品的本质深度思考,产品是否等同于商品?摘要:,,对于商品本质的深度思考表明,产品不仅仅是物质形态的存在,其核心在于其功能和价值。产品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一种载体,体现了生产者的创意、技术和劳动。商品的本质在于其使用价值,即产品所能提供的效用和利益。产品不仅是物质形态的商品,更是承载着价值和功能的实体。 https://www.cdyabz.com/post/1351.html
3.关于样品买卖的质量问题有何规定?样品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者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或者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品设计而先行由生产者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https://wenji.64365.com/142307/
4.商家“标错价”后为啥不做合法救济?澎湃号·媒体澎湃新闻据媒体近日报道,柳州消费者成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以9990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价值约10万元的10部苹果手机,但商家林女士却以“标错价”为由拒绝发货。经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商家必须履行发货义务。 此案经媒体广泛转发后,引发了大量讨论。部分网友认为,这是对不良商家恶意“标错价”套路营销的...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43858
5.选购品名词解释选购品一般有哪些选购品(Shopping Products)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对产品的适用性、质量、价格、式样、色彩、特色、品牌等方面进行仔细比较后才能决定购买的产品。这类产品的购买频率相对较低,消费者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进行比较和选择。 选购品可以分为同质品和异质品,同质品是指产品在质量、外观等方面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如大米、...https://www.touzibi.com/bibaike/9578.html
6.关于法定抵销的疑问解答:债务种类品质需相同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如提供劳务、不作为债务)、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故意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的除外。(2021修订)1、什么叫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啊, 甲欠乙 10万的钢材,乙欠甲20万的...https://www.dongao.com/dy/zckjs_jjf_44568/15232739.shtml
7.选项C,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并不相同,一个是租金,一个是货款...304 老手请问合同法里 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是什么意思 2048 中级经济法,请问法定抵消是不是要满足,1双方互负债权债务,2.债权债务都已到期,3.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那么先到期债权人可以行使法定抵消权? 454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 怎么理解,尤其是通货膨胀 昨天 请问A公司和B公司是上下...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4918286
8.为什么债权转让可以抵消债务抵消和债权转让的区别→MAIGOO知识3、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 如果一方债务标的物为货币,另一方债务的标的物为货物,则不能主张抵销。如果用品质差的货物与品质好的货物进行抵销,对一方当事人也不公平。所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应当相同。 为什么债权转让可以抵消 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https://www.maigoo.com/goomai/250019.html
9.为什么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第五百六十八条 【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 1.当...https://mip.66law.cn/laws/169861.aspx
10.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 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 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 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https://www.lit.edu.cn/jjc/info/1010/1110.htm
11.物业管理常见100问(精选6篇)《合同法》虽然规定了抵销,但是是针对相同的合同主体而言。虽然用物业服务费抵偿违约金符合“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这一点,而物业服务与开发商售房是不同的两个法律主体。因此,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抵销。 问题七:办不下来房产证拒交物业服务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1t9mfc97.html
12.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http://www.ccjdw.com/tzgg/105.html
13.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 2、不得抵销的债务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根据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当事人约定不能抵销; 3、一方债务已经到期,另一方债务尚未到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 4、效力不完全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如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债权),...https://www.jianshu.com/p/0b9eac2c4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