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法律制度分析京都议定书排放权排污权

北极星大气网讯: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于环境保护以及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都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各国也越来越广泛地通过建立市场经济激励机制来激励排污主体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以实现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针对我国碳交易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

一、碳排放权的由来及性质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

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交易的说法源于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也就是环境容量交易,实际上就是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有偿转让作为排污权交易的一种表现形式,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是为了削减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了激励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所选用的一种市场交易机制。《京都议定书》通过把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作为一种可以买卖的货物,从而便演化出了碳排放权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来改变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从而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减排的目的。

(二)碳排放权的性质

对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学界上有多种观点。用益物权说倡导者认为碳排放权的客体实际上就是国家的自然环境的容量,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碳排放权实际上就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消耗行为。行政权力说学者主张碳排放权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给予排放单位的排放污染物的权利。笔者认为国家是环境容量的所有权人,对于分派到的碳排放权配额即为排放主体所有,对碳排放权进行的买卖即为对其的收益和处分,因而碳排放权应当属于用益物权。

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现状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试点状况

自从2011年起在我国国内开展区域性性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几个试点地区都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逐步的纳入到我国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去,并且实行统一的管理机制。然后再根据这些试点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发挥试点区域的现有作用的同时,等到时机成熟后便将逐步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过渡。

(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现状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确定了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并于2014年12月26日颁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行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在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安全的运行的前提下,慢慢扩展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囊括范围,丰富碳交易的主体、交易的标的以及交易的形式,实现全国性的全方位的碳排放权买卖市场。

(三)我国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目前存在的不足

此外,碳排放权配额的初始分配不合理。首先,各个排放主体为了获得更多的配额,或者为了更为容易的获得碳排放配额,难免会出现利用金钱或权力进行交易的情形,滋生腐败。其次,我国的碳排放权的初始配额是无偿获得的,这会使得重点排放单位在无需任何成本的情况下获得利益,违背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设立的初衷。

三、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的完善

从市场交易主体的角度来看,允许自然人个人进入碳交易市场,将其作为一种投资的手段,能够从中获取利益;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减排企业的数量是有限的,增加市场交易主体可以更大程度的活跃碳交易市场,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加有利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以及减排目的的实现。若想要创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就应当使碳交易市场能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统一一般主体的准入标准,而不再是特殊的少数的主体的市场。

(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标的物的种类

在《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6种温室气体(CO2、CH4、N2O、SF6、PFC5、HFC5)。我国可以在借鉴《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将碳排放交易标的物的种类分为三类:1、二氧化硫,严重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应当将其作为重点防治对象;2、六种温室气体(CO2、CH4、N2O、SF6、PFC5、HFC5),温室气体导致气温上升,对我们造成了严重的威胁;3、对臭氧层造成极大破坏的的物质(如氟利昂等)。在实践过程中,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具体实际的考虑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规定污染物排放的种类。

(三)完善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制度

四、结语

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对环境保护,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都有重要作用。我国需要实行新型并且强有力度的法律制度,以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就是这样一个制度。我们应该努力建立完善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THE END
1.第三章合同的标的物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第三章合同的标的物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二、商品的名称三、商品的品质四、商品的数量五、商品的包装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538939-1-1.html
2.民法的客体:民法中,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是哪些?在民法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物:这是最常见的客体,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有形物如土地、建筑物、动产等,无形物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2. 行为:有些法律关系是以行为作为客体的,例如服务合同中,服务提供者提供特定的行为,而服务接...https://www.chinaacc.com/zhuceshuiwushi/jhwd/zy20241106174221.shtml
3.各种物权的分类关于物权分类的核心问题,物权是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主要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明确物权的种类对于避免物权纠纷、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2024-11-12 18:53:5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339533 人·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物权分类...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329241.html
4.简述债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密山市法院网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网虎林市法院网鸡西市鸡东县法院网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网鸡西市滴道区法院网鸡西市麻山区法院网鸡西市梨树区法院...http://jxhs.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8452
5.财产保全标的物清单种类汇总期货在线资讯网期货开户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旨在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损毁或挥霍其财产,从而保障诉讼的正常进行。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种类繁多,以下是对财产保全标的物清单种类的汇总: 一、金钱类财产保全标的物 金钱类财产保全标的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保证金等。 2. 有...https://gjqh.shirfwgs.com/page/85894
6.提存公证规则(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一)申请人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 (二)具有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情况; (三)申请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http://www.gz-notary.com/NewsDetail.aspx?code=0501&id=157
7.标的物类型是什么意思理想股票技术论坛标的物类型是指在金融市场中,交易的具体对象或合约的种类。不同的金融市场和交易品种都有各自特定的标的物类型,比如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了解标的物类型对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投资者可以选择的交易品种和相关风险收益特征。本文将详细解释标的物类型的https://www.55188.com/tag-04250757.html
8.“老赖”噩梦:按日罚款+最长拘留6个月草案全文来了第十五章 物之交付请求权的执行 第十六章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第四编 保全执行 第十七章 保全执行 附则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位阶】 为了保障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规范民事强制执行行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http://www.jrjftj.com/doc_26906562.html
1.商品期货标的商品的详细内容商品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标的物是实物商品。了解商品期货标的商品的详细内容,对于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交易至关重要。将对商品期货标的商品进行全面的介绍,包括其定义、分类、交易单位和交割方式。 一、商品期货标的商品定义 商品期货标的商品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实物商品。这些商品通常具有耐储存性、可运输性...https://www.liuyiidc.com/298527.html
2.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种类有哪些免费法律咨询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其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382282.aspx
3.民法典“典型合同”:买卖合同法律条款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http://fw.mwfw.cn/fltk/218848.html
4.标的物种类的划分栾瑞轩律师精选解答标的物种类的划分:(一)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二)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四)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行政处罚的种...https://m.64365.com/tuwen/hxncx
5.标的物为种类物是什么意思导读: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种约定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合同中的所...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 ...http://www.jzlawzx.com/zqkj/36226.html
6.关于法定抵销的疑问解答:债务种类品质需相同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如提供劳务、不作为债务)、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故意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的除外。(2021修订)1、什么叫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啊, 甲欠乙 10万的钢材,乙欠甲20万的...https://www.dongao.com/dy/zckjs_jjf_44568/15232739.shtml
7.农资购销的合同范本(精选12篇)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___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 ___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___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https://www.ruiwen.com/hetongfanben/1908185.html
8.民法学物权法重点讲解根据物权标的物种类的不同,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1)动产物权是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所有权、担保物权均可以动产为客体,动产物权原则上以交付为变动要件。 (2)不动产物权是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权均可以不动产为客体,不动产物权原则上以登记为...https://www.yoojia.com/ask/17-12193805878802853125.html
9.《银行法律法规》四法律基础——2民事法律制度流通物是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间自由转让的物。 绝大多数物都是流通物。 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对流通范围和程度有一定限制的物。 如麻醉药品等。 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禁止流通的物, 如毒品、 淫秽物品等。 2.种类物与特定物 种类物是指仅仅以品种、 质量、 规格等度量衡单位确定,...https://blog.51cto.com/u_15564034/809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