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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宠物食品标签标准:
为什么会选择AFFCO制定的标准?
第一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宠物食品标签,基本上都借鉴这套标准,所以它应该是目前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一套宠物食品标签标准。
第二,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宠物食品标签的管理办法,所实行的法规是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2013。
虽然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委员会于2015年7月发布了《宠物饲料(宠物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但目前还未正式实施,而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借鉴了AFFCO和FDA制定的这套宠物食品标签标准。
产品名称:
一个好的“名字”对于产品的销售有着极大地帮助。商家同样深谙此道,所以他们通常会在产品名称上尽可能的突出产品的优势,掩盖产品的不足,甚至有些无良厂商会在产品名称上做手脚,利用消费者对于命名规则的陌生,诱导消费者。
其实,厂商在给产品命名时并不能随心所欲,FDA对于宠物食品的命名有着严格的规定,主要有四类法则,分别为“95%法则”、“25%法则”、“3%法则”和“味道法则”。
“95%法则”:这条法则一般适用于直标型产品,大多是由纯肉、家禽肉或鱼肉为原材料制作而成的产品。所谓直标型产品,是直接以材料名为名称的产品,如“犬食牛肉”(Beefdogfood)、“鱼肉狗粮”(fishdogfood)等。
采用这种命名方式的产品必须保证产品命名中所提及的成分必须占到产品总量(不包括水分)95%,如果有两种以上的材料,则以含量多的排序靠前。
“25%法则”:该法则适用于绝大多数的罐装食物和干粮。这种产品在命名时,产品名中提到的成分含量要占产品总重(不含水分)的25%到95%之间,同时产品名中要加上一些特定的描述词汇,如“dinner”、“platter”、“nuggets”、“formula”等。
如果一款产品中的牛肉成分占到四分之一,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叫做“Beefdinnerdogfood”。不过这不代表牛肉是产品中含量最高的成分。在“25%法则”之下,产品的命名成分并不见得是其主要成分,所以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成分列表。
“3%法则”: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在外包装上强调一下某种制造商想突出的成分,但是这种成分含量并不足以满足“25%法则”。在“牛肉正餐犬粮”的产品包装上可能会看到“含奶酪成分”的标识,这意味着该产品中至少含有3%的奶酪成分。
“口味法则”:针对这一命名方式并没有关于百分比的严格限制,唯一的要求就是产品必须能通过口味方面的检测。这个检测由AAFCO监管执行,检测时不需要什么机器设备,完全由一些经过专门训练的动物来决定。这些动物在接受训练的过程当中就被培养为只对某种特定口味的食品敏感,所以它们的选择决定了产品的“口味”。
原料及添加物列表:
原料及添加物列表是我们评判一款狗粮好坏最重要的依据,它可以真实地反映出狗粮的真实营养价值能否满足狗狗的需求。但原料及添加物列表也是许多商家最容易“耍花招”,玩文字游戏的地方,所以消费者在阅读这部分内容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谨防中招。
首先,原料及添加物列表中各类成分是按照用量排序的,即用量最多的排位越靠前。但是这里边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厂商会将一种原材料拆解成好几种写,误导消费者,比如有的原料表中会分别写碎玉米、玉米面筋和玉米麸,它们虽然名称不同,但是都来自同一种原料,而且成分也是一样。
第三,如果成分表中有未加工的谷物、蔬菜,水果和其他一些碳水化合物食物是补全狗粮的营养成分的物质,可以提供肉类不含有的:维生素,酶,抗氧化剂等,使得狗粮的营养结构完整。但需要注意这些成份一般出现在成分表靠后的位置,而不是前列。
最后,在一款优质的狗粮中是不会有以下这些成份出现的:肉类副产品、人工防腐剂(BHA、BHT、乙氧喹)、人工色素、人工香料和甜味剂。
成分分析保证值:
狗粮的营养含量是标签上的成分分析保证值有大于等于的,即保证大于或等于保证值,而不低于保证值,否则为不合格产品。但粗纤维(CF)、粗灰分两项则为等于或小于保证值。如高于标准则为不合格产品。
净含量指的是包装内商品实际分量,它是去除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等一切非产品组成部分后,内装物的量。固体产品一般用质量来表示,半固体和液体产品则以体积来表示。
了解商品的净含量可以十分好地协助消费者判别商品的实际报价:商品自身的报价并不能体现每单位分量的报价,由于包装会让人在视觉上发生一些差错,慎重地核算一下商品每千克或每磅的成本可以极好地协助消费者判别出商品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