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121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现将组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期:2017年4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17年4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17年5月1日-5月5日;
换展期:2017年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
二、展览布局
第121届广交会继续以“专业化”为发展方向进行展览布局规划,分三期设置50个展区,展览总规模约6万个。
三、一般性展位安排
(一)一般性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安排已于月12日截止,此后特装企业调整展位将按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处理。
(二)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第121届广交会仅对退回及回收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具体另文通知。
四、组展优化工作
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发展方向,为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广大参会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第121届广交会重点从优化展览专业化布局、强化线上线下结合两方面优化组展工作:
(一)提升展品专业化分区水平,优化展览布局
继续发挥展品专区对提升采购效率、推动题材细分的引导作用,第121届广交会设置展品专区的展区共27个,具体如下: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电子电气产品、汽车配件、车辆、工程农机、大型机械及设备、新能源、照明产品、摩托车、自行车、工具、五金、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化工产品等展区;
第二期:宠物用品、玩具、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园林用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等展区;
第三期:运动服及休闲服、服装饰物及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食品等展区。
(二)线上线下结合,提升展商展品搜索体验,建设智慧广交会
五、退展位约束机制(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区除外)
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2017年3月8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2017年3月9日至4月14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2017年4月15日及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六、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
为确保撤换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121届广交会第一、二期继续在展馆A、B区设置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该区域只安排标准展位,不安排特装展位,具体如下:
A区:1.1-5.1、1.2-5.2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1.1-3.1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汽车配件展区、动力电力设备展区,3.2-4.2家用电器展区除外;第二期1.2-4.2日用陶瓷展区、工艺陶瓷展区除外)。
B区:9.1-11.1,9.2-11.2,9.3-11.3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11.3电子电气产品展区靠近主通道的前3个展位除外);12.2-13.2展厅最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
七、推动广交会绿色布展常态化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巩固“绿色广交会”发展成果,第121届广交会推动绿色布展常态化,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仍为100%。对绿色特装不合格的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省交易团将取消其下一届在不合格展区实施展位特装;对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未完成的分团,在原有考核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简装展位的木质搭建材料必须低于整体搭建材料的30%;对不按规定报图的违规简装展位发整改通知单,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整改的将暂停施工,并将违规企业名单通报交易团。
另,自第121届广交会起,原则上取消特装展位搭建材料废弃物统一清运,对违规乱丢废弃物的企业从重处罚。请及时做好参展企业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监督落实工作,共同努力实现广交会绿色布展常态化。
八、规范刀具展品安全管理
九、继续开展广交会工作考核表彰活动
第121届广交会省交易团将根据大会的要求并结合《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管理规定》、《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各分团有关工作考核,表彰先进。对因展位管理、组展进度、参展质量、绿色展位普及率等问题影响省交易团考核的分团,省团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扣减下一届展位数量。
十、开展内外贸对接工作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继续按参展企业自愿接待的原则,通过在展位上加贴“欢迎国内采购商参观”的标识,对有参展资质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
十一、进口展区
为提升广交会国际化、市场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第121届广交会将继续办好进口展区,着力提升进口展区参展水平,总体规模2万平方米,产品类别分为6大类,其中第一期展出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第三期展出食品及饮料、家居用品、面料及家纺。参展企业预计将超过600家,包括美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以及俄罗斯、以色列、希腊、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知名企业,共设10个国家和地区展团。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时通知各参展企业,按要求做好各项参展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