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我要开宠物店/宠物医院“一事联办”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形
开宠物店/宠物医院
二、联办事项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三、许可条件
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第六条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申报材料
通用材料
行业综合许可(宠物店/宠物医院)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专项材料
动物诊疗许可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新设立动物诊疗机构提供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材料*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新设立经营兽用处方药的动物诊疗机构提供
设施设备清单
管理制度文本
职工健康证明
兽药经营许可
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图
新建兽药经营企业提供
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可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五、办结时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丁文0712-2779220
八、办理地点
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8号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2楼东区一事联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