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通关单:CustomsClearanceofExitCommodities
1、申请:出口商或其代理人需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请。
2、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3、签发:检验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会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政策更新:自2018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了纸质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转而采用电子底账数据申报系统。这意味着企业不再需要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而是使用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数据号,并以代码“B”标识,实现了通关流程的无纸化和简化,提高了效率。
出境货物通关单是出口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形式上已由纸质转变为电子数据,但其确保出口商品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核心价值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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