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品是中国大陆的一般称呼,其他国家或地区一般称之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Supplements)。欧美称“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也称营养食品,德国称“改良食品”,日本称“功能性食品”或“特定保健用食品”,并纳入“特定营养食品”范畴。如果保健食品种类首次向中国出口,GACC首先要对原产国官方监管体系进行合格评定。
GACC注册受理条件:
(一)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海关总署等效性评估、审查;
(二)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并在其有效监管下;
GACC强制要求遵守的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6、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食品生产企业GB/T27320-2010
7、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27341
常见问题
GACC注册流程(文字说明)
GACC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业务流程图
GACC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
GACC进口保健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GACC进口保健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延续注册申请书
海关总署、境外官方监管机构及生产企业联动推进:
01
确认HS海关编码及适用的准入方式。
02
获取主管官方授予的账号及密码。
03
严格按照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准备资料,并进行自我评估,填写注册申请书。
04
05
主管官方审核汇总并转交电子申请,并附带GACC所需的其他说明性资料。
06
GACC局端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或者向主管官方发出补正通知。
07
专家组评估审查,包括文件审查和实地评审或其他合理评审方式的组合,并形成评审工作报告。
08
海关总署审核,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标准。
09
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并将信息反馈给主管官方。
10
准予注册的企业,中国海关适时网上发布。
我们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商品归类,判定对应的注册方式与最佳实施方案;确认适用的官方主管机构批准编号,企业类型、精准化海关编码及检验检疫编码明细。
2、协助企业获得账号及密码。
3、协助企业根据《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检视注册要素,完成自我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持续性改进方案,使之符合注册条件检查要点和中国国家食品生产及产品标准。协助整理、筛选、编辑、翻译所需资料,使申请资料符合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7、中国海关受理及专家组技术评审跟进与沟通,实地评审或视频评审前的准备与协调。
9、根据企业变化,协助变更申请。
这里的救济是本机构对以下业务状况的一种自定义或称呼,不代表官方的意思表达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及经济学上的救济意义无关联。
GACC准入救济
我们提供全方位咨询与分析,经过调整、验证,使得企业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也可根据国家(地区)和产品,无偿帮你来查看合格评定并给予非约束性、务实的市场准入可行性报告以供参考。
产品备案救济
代理人救济
原代理人因技术水平、经验不足造成不可接受的损耗;原代理人主动解除委托或失去联系,造成申请中断和经济上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继续注册申请工作或给予无偿参考建议。
数据救济
2021年10月份GACC安排为18类食品开放一个月注册绿色通道,有些境外主管当局提交的企业要素不完整或数据混乱,如企业名称写为地址、营业执照编号写为国家名称、产品种类写为人名等等,致使相应境外生产企业仍无法使用有效编码辅助报关,我机构已合理救济多起实例。
境外监管机构管理账号救济
培译及顾问服务
当对中国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准入程序一无所知或不甚了解时,我们可以向企业提供有偿培译服务,使企业完全了解中国的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可以独立完成企业准入注册和产品标签合规工作;抑或成为法规咨询及产品合规年度合作伙伴,顾问专家聘任服务不是开放业务采用邀请制,经评估分析满足条件的对象由我司主动邀约。
退运及预警救济
食品贸易过程中因企业资质问题、产品技术不合规、标签不合规或者自认为合规、归类错误造成的误判。因触发风险预警而造成的退运、暂停进口、撤销资质等制裁措施。我们可以试图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合规、企业整改、培训、再认证、再沟通等措施推进企业解除制裁的进程。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第4号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配套解读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辅酶Q10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螺旋藻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破壁灵芝孢子粉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褪黑素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鱼油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
需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
(1)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2)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需注册审批的进口保健食品:
(1)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2)进口的保健食品(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的保健食品;
备案或注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测试项目:
(1)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自检;
(2)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
·毒理学试验;
·动物试验;
·人群食用评价试验;
(3)必要时进行其他测试(如菌种鉴定、菌种毒力、兴奋剂、违法药物试验报告等);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流程:
提供样品进行备案检验--整理备案资料--申请备案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填报备案信息系统--提交申报资料--审查通过获得备案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材料(依产品情况而不同):
1、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产品配方材料:产品配方表
(配方发生改变的原注册人需要提交调整后的配方及配方发生改变的说明)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生产工艺简图及说明
5、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
5.1三批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检验报告
(原注册人的产品配方没有发生改变的不需要提供此项)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9.1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
9.2三批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12、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备案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13、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保健食品类似产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或者产品境外销售以及人群食用情况的安全性报告
15、产品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中文译本及公证书
16、由境外备案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备案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境外备案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事项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服用量;
(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补充说明:
(一)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
以下海关编码的进口保健食品受控于248号法令:
HS编码商品名称检验检疫编码检验检疫名称产品类别
1504100010濒危鱼鱼肝油及其分离品101濒危鱼鱼肝油及其分离品(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1504100090其他鱼鱼肝油及其分离品201其他鱼鱼肝油及其分离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1504200011濒危鱼油软胶囊101濒危鱼油软胶囊(鱼肝油除外)(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1504200019濒危鱼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107濒危鱼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鱼肝油除外)(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1504200091其他鱼油软胶囊101其他鱼油软胶囊(鱼肝油除外)(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1504200099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107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鱼肝油除外)(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2104200000均化混合食品104均化混合食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106100000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102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106903010含濒危植物成分的蜂王浆制剂101含濒危植物成分的蜂王浆制剂(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106903090其他蜂王浆制剂101其他蜂王浆制剂(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106905010濒危海豹油胶囊999濒危海豹油胶囊(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2106905090其他海豹油胶囊999其他海豹油胶囊(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2106909019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107含濒危动植物成份的其他编号未列名食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106909090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140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2100010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108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2100090其他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108其他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2990011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散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108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散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2990019其他散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999其他散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2202990091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其他包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108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其他包装无酒精饮料(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8909021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薯类蒸馏酒105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薯类蒸馏酒(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8909091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106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209000000醋及用醋酸制得的醋代用品104醋及用醋酸制得的醋代用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936280000未混合的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102未混合的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936901000维生素AD3102维生素AD3(包括天然浓缩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2936909000维生素原,混合维生素原、其他混合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包括天然浓缩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102维生素原,混合维生素原、其他混合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包括天然浓缩物,不论是否溶于溶剂)(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3004905110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中药酒(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102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中药酒(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3004905190含其他成分的中药酒(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102含其他成分的中药酒(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3504001000蛋白胨101蛋白胨(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3504009000其他编号未列名蛋白质及其衍生物(包括蛋白胨的衍生物及皮粉(不论是否加入铬矾))101其他编号未列名蛋白质及其衍生物(包括蛋白胨的衍生物及皮粉(不论是否加入铬矾))(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7116100000天然或养殖珍珠制品101天然或养殖珍珠制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
GACC进口保健食品海关编码
1、注册常见错误有哪些
(1)产品归类错误,适用了错误的准入方式及程序。
(2)未严格按照《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检视企业要素,并进行可行性评估。
(3)未提交电子申请。《进口保健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4)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或附件非英文或中文。
(5)文件格式有误,无法打开。
(6)申请材料中需企业所在地主管机构签字盖章处空缺。
(7)申请表必要部分填写不完全。
(8)申请表附件材料不全或与申请表内容描述不对应,不能佐证申请表内容有效性。
(9)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中存在明显不符合中国法规的描述。
(10)申请中未能精确列明所出口的产品信息,以致于通关失败需紧急增项。(境外生产商一般是根据实际产品严格对应HSCODE进行注册,但中国港口报关行或货代一般根据最优惠税率或最低监管条件或最简操作方式进行归类,存在不同港口不同货代对同一件货物有不同归类的可能性,不同市场主体合理但又错位的诉求造成的紧急情况,我机构亦处理多起。)
(11)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相互矛盾。
(12)首次进口保健食品原产国尚未进行官方监管体系合格评定。
2、GACC局端<不予注册>审核反馈示例
3、海关总署2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进口保健食品的标签规定
答:根据该令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4、跨境电商模式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及国内进口商需要注册备案吗
答: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保税备货模式“一线”入区按照货物监管,以上经营境内外企业均需GACC注册或备案。
5、跨境电商免于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条件吗
答:根据“白名单”制度,跨境电商模式免于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条件,也就是该产品不需要备案或注册,同时也不需中文标签。
6、所谓“保健食品”能按照普通食品进口吗
答:可以按照普通食品申报,但必须有所适用普通食品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不论什么剂型的都进不了。要么按照新资源食品进口要么按照保健品批文办理,这两个难度差不多然后才是剂型问题,如果有可适用的国标产品的外包装上面又没有什么特殊宣传,那么即使特殊剂型也能进口,比如说泡腾片这是片剂,咖啡这是冲剂都是可以进口的。
7、哪些保健食品必须注册
答:除规定备案的外其他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进口产品都要进行注册,27项功能分别为:(1)增强力;(2)辅助脂;(3)辅助糖;(4)抗氧化;(5)辅助改善记忆;(6)缓解视疲劳;(7)清咽;(8)辅助降压;(9)促进排铅;(10)改善睡眠;(11)促进泌乳;(12)缓解体力疲劳;(13)提高缺氧耐受力;(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5)减肥;(16)改善生长发育;(17)增加骨密度;(18)改善营养性贫血;(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20)祛痤疮;(21)祛黄褐斑;(22)改善皮肤水份;(23)改善皮肤油份;(24)调节肠道菌群;(25)促进消化;(26)通便;(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8、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或注册批文有效期
答: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没有期限,可以长期使用不需要延续或续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批文有效期5年,到期需要进行再注册(即延续),但批准后未进行销售的将无法再注册(即延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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