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已经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A档为优先保障类,优先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投入类)并优先向上推荐;优先保障新增项目及用地需求;实行有序用电期间优先保障用电;优先保障排污权配置;在重点科技项目攻关、主体研发机构建设、建设各类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以及政府性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优先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市、区两级政府(市长)质量奖;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B档为重点提升类,正常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优先保障新增项目及用地需求;排污权配置给予适当保障,新增项目给予排污权指标;在重点科技项目攻关、主体研发机构建设、建设各类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以及政府性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优先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市、区两级政府(市长)质量奖。
C档为调控帮扶类,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原则上不向上推荐;原则上不安排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严格限制排污权配置,不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项目排污权指标,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给予排污权指标;不得申报市、区两级政府(市长)质量奖;亩均税收低于标准的经营主体、宗地作为“提升达标重点对象”,开展专项辅导达标工作。
D档为整治限制类,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不向上推荐;禁止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差别化电价政策,对当年、连续两年的D档经营主体、宗地,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征电价0.1元、0.3元。
本次规上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应用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度规上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公布文件印发日的当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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