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廿三里和稠城从事小商品批发的商贩,并无固定摊位,只能提篮叫卖,篮子里只装样品,货物多藏在附近农家,便于拎起篮子逃避市场管理人员,减少货物被没收的风险。这种提篮叫卖市场延续到70年代末。
1978年冬“一批双打”运动风声一过,冬闲季节来临,每逢节日,廿三里集市上又出现了更多的提篮叫卖的小百货商贩。紧接着稠城闹市县前街也出现了几十个专卖小百货的摊贩,这些人以竹篮、箩筐、旅行袋、塑料布为工具,随地设摊,沿街叫卖,日出设摊,日中收摊。
1979年个体经济开始有限度开放。依据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精神,11月20日县工商局恢复颁发《小百货敲糖换取鸡毛什肥临时许可证》,当年共发放7000余份。同时县工商局向货郎活动频繁的江西、湖南、安徽、福建等毗邻各省发出“请予支持和管理”的公函。1980年,撤销1967年成立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81年12月1日起又发放临时许可证5000余份。标志着义乌县个体经济和“敲糖”货郎合法地位得到承认。以上一万多份临时许可证的发放,实际上加速了稠城、廿三里小百货自发市场的发展。
开放市场的重大决策
同年3月26日,就稠城市场整顿问题,县政府又召开由一名副县长主持的县长办公会,工商局副局长叶荣贵、城阳区工商所所长王廷腊列席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个体摊贩数量、农民经商对象、商贩进城范围、小百货批发和自由市场等事项,也有不同观点的争论。会议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小百货市场要全面管理,一是登记;二是发临时执照;三是建立组织;四是建帐,税收按营业额征收;五是成立由工商局、工商所、财税所、镇爱卫会、派出所组成的市场整顿临时机构。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小商品经营是搞“伪、冒、骗”,是“投机倒把”的错误观点,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展开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县委认为:合法经营的占50%以上,基本合法、稍有问题的占40%左右,真正有投机倒把行为的仅占4%—5%。
第一代小商品市场的诞生
经县领导批准,县政府办公室于1982年8月7日发出《关于建立稠城镇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由杨守信任组长,叶荣贵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孙樟宝兼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筹建事宜。
县工商部门就市场场地、服务设施、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问题提出书面的规划意见,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为了扩大场地,在城建部门支持下,县工商局投资1.5万元,在湖清门河道上铺设水泥板,使市场总占地面积达到4252平方米。为了解决经营设施问题,在县计委和森工站的支持下,又投资0.5万元,设置水泥板摊位291个,木板架240个。8月25日,以稠城镇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名义发布《关于加强小百货市场管理的通告》(即开放市场的第一号通告),《通告》正式宣布稠城镇小百货市场于9月5日正式开放。市场由北门街移至湖清门。经营者必须具有“三证”即营业证、税务证、摊位证才允许进场经营。
就在义乌宣布开放市场后不久,9月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大会报告指出“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9月19日,国务院批转《关于逐步开放小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报告的通知》,对159种小商品的价格予以放开。11月26日,县委书记谢高华在全县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代表大会上理直气壮地表示:“敲糖换鸡毛是我县的一大优势,应予大力支持,小商品市场是纽带,必须加强管理,把它办好。”谢高华在会上提出:允许转包责任田,允许带几个学徒,允许议价销售,允许长途运销。1983年5月28日,义乌县工商局成立“稠城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管理小商品市场。
市场开放之初,经营小五金、小百货、小塑料、小针织、小玩具等二、三十个种类,2000多种花色品种的小商品,其中小五金440种、小针织470种、小塑料380种、小玩具380种、服装60种。经营方式灵活,批零兼售,批发为主,都属于国家规定的三类小商品和家庭工副业产品。市场中原本地货郎担歇担摆摊的占35%,有甘肃、宁夏、黑龙江、陕西、湖北、湖南、山东、安徽、江西等省客商纷纷前来采购。商品货源除来自本地国营企业和社队企业、家庭工业外,来自河北、江苏、福建、上海、天津、广东等10多个省市的小商品占65%以上,摊位迅速爆满。至9月底,市场内有营业许可证的个体商贩200户,加上持临时许可证和提篮卖工副业品的商贩共有600多人。城阳区工商所统计,至年底湖清门小百货市场每市日有750多个商贩货位,800多个小商贩,每市参加购销交易人数一般3000余人,多时达5000余人。是年成交额392万元,至次年底,市场摊位达到1050个,每市日参加购销人数达五、六千至万人,市场已经无法容纳。许多经营者自带门板搭起棚架,市场向相邻的新马路延伸。马路式市场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