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二章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一)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三)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四)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五)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六)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八)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九)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一)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二)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三)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四)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五)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六)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七)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八)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十九)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一)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二)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三)药膳与食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四)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五)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二十六)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此外,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三)专业录取。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其进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五)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vch.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
联系人:刘老师、丛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