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公司公告阳光电源:2022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政策性风险

(二)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但是在国内外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市场竞争仍十分激烈,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需要进一步通过研发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新产品升级迭代,加快AI技术研究应用,不断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追求更佳客户体验,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领先。

(三)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会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由于国内光伏行业存在补贴拖欠、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同时公司业务增长较快,将会导致应收账款较快增加并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减少呆坏账风险。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受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各种经济刺激政策,提振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公司所在的光伏行业也面临着需求节奏变化的短期承压情况。为此,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防御措施和精益的生产计划,积极应对全球复杂情形,在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努力开拓全球市场,加大全球供应链布局力度,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努力降低贸易摩擦等负面影响,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

(五)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海外收入的结算货币以美元、澳币和欧元为主。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亦直接影响公司业绩。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通过开展套期保值、持续监控、及时结售汇等方式以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六)半导体部件供应链风险

公司电力电子设备中的半导体器件主要包括功率半导体器件和各类芯片,主要生产商为国外企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发电、5G场景、充电桩等产业的快速增长,半导体器件存在一定的供应不足和价格波动风险。为此,公司已提前做好预测和规划,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提前锁定订单,及时掌握行业供应动态,最大限度保证供应链安全。

(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有挑战性,而且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项目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的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新能源发电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可控,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和缓解项目

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业务的品牌。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8,705,93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3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5

第六节重要事项......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0

第十节财务报告......8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阳光电源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系统、智慧能源运维服务等,并致力于提供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1、光伏逆变器

从1997年公司成立起,我们就致力于以光伏逆变器为核心的光伏系统设备研发和生产,为全球用户提供一流的光伏系统解决方案,让人人享用清洁电力。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主要部件之一,连接光伏方阵和电网,是确保光伏电站长期可靠运行和提升项目投资回报的关键。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功率范围涵盖3kW-8800kW,包含户用逆变器、组串逆变器、集中逆变器和模块化逆变器,全面覆盖户用、工商业和大型地面电站等应用场景。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功率密度高,安装维护简单,可满足户内、户外等不同的应用环境要求,广泛应用于停车场、商业屋顶等中小型光伏发电系统,也可应用于地形复杂的大型地面电站。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产品转换效率高,电网友好性强,安全可靠,经济性好,能适应高寒、低温、高海拔等多种环境,广泛应用于荒漠、高原、商业屋顶等大、中型光伏发电系统。

模块化逆变器:开创行业新品类,每个模块单元功率为1.1MW,通过并联扩展实现1.1MW-8.8MW子阵灵活配置,兼具集中逆变器和组串逆变器优势,各模块独立运行、独立MPPT设计,具备了更高的跟踪精度和即插即用式的简便运维,同时满

足全球不同市场、各类应用场景的多样化需求。阳光云: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帮助集团客户实现光伏、储能、充电桩等多种能源的集中运维、运营管理,打造智慧能源大脑。全面满足客户多种能源全生命周期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实现稳增投资收益、保障资产安全、规范运营管理、辅助集团决策四大核心价值。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远销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彭博新能源财经连续四年评为“全球最具融资价值的逆变品牌”。据权威数据咨询机构IHSMarkit发布的2021年全球光伏逆变器企业出货量榜单,阳光电源位居全球第一位置。截至2022年12月,阳光电源在全球市场已累计实现逆变设备装机超340GW。

2、风电变流器

公司风电变流器产品是集电力电子、现代传动控制理论及新能源应用技术于一体的传动变频装置。变流器规格涵盖

1.5MW-26MW功率等级,电压等级690V,1140V,3300V,包括全功率风电变流器和双馈风电变流器,全面覆盖国内主流风机机型,适用于陆上、海上各种风场环境。阳光电源专注于电力电子行业20余年,最新研发的大功率双馈风冷主控一体型变流器、3MW-16MW多款三电平变流器等产品,率先为国内多家主流整机厂批量配套供货。未来阳光电源将继续坚持低成本创新发展策略,促进风电机组的系统降本,为客户增值。

3、储能系统

阳光电源储能业务依托全球领先的电力电子、电化学、电网支撑“三电融合”技术,打造专业储能集成系统,专注于锂电池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可提供储能变流器、锂电池、能量管理系统等储能核心设备,实现辅助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一流的储能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作为国内最早涉足储能领域的企业之一,阳光电源储能系统业务足迹遍布中、美、英、德、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4、新能源投资开发业务

近年来,阳光新能源作为公司旗下的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平台,坚持“多发电更友好”的开发理念,全面加大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光伏、家庭光伏及风电开发力度,创新探索多能互补、产业协同的绿色生态开发新模式。以“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构建起以中国为根基、海外快速发展的多元业务协同产业布局,截至2022年底,在全球累计开发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站超3100万千瓦,阳光新能源公司蝉联光伏电站开发商序列全球第一。

集中式光伏电站:覆盖各类应用场景,通过先进系统技术研发实力、丰富的项目开发建设经验,大幅提升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与此同时,采用光伏治沙、盐碱地综合治理、农光互补、水面漂浮等多种综合开发模式,实现风、光、土地资源的高效复合利用,为环境综合治理与新能源产业应用提供了融合发展范例。

工商业光伏电站:从多元化、个性化能源需求出发,凭借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系统技术实力、创新高效的工商业光伏电站产品,为企业提供系统咨询、开发、投资、交付等新能源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通过“技术+平台”核心优势,构建品牌、渠道商、合伙人、工商企业多方共赢的发展格局,缩小服务半径,提升响应速度,助力千行百业加速零碳转型。

家庭光伏电站:作为全球首个荣获德国TV认证的家庭光伏品牌,阳光家庭光伏以智能化、数字化为依托,就平屋顶、平改坡、斜屋顶、院落等复杂场景创新研发序列化产品解决方案,独家设计、集成开发端到端智能家用光伏系统,创新研发的iSolarRoof-C户用智能设计软件可提升电站设计效率400%,提升发电量0.6%。

风力电站:风场类型涵盖高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等不同运行环境,构建平原风电、山地风电、分散式风电以及风光互补等良性生态系统及发展格局,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实现价值最大化。

多能融合: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PowMart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将领先的系统融合技术应用于风光储融合、风光制氢、光储充一体化等新能源融合应用场景,在多能协同、智慧调度、电网友好、安全可靠等方面形成创新范例,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支撑。

5、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

凭借雄厚的清洁电力转换技术积累和研发优势,阳光电源将逆变器应用拓展至电动汽车产业,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高品质的驱动系统。

阳光电动力作为公司开拓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平台,已成为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控、电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立足于集团26年积累的研发平台、丰富的制造经验及稳定的全球供应链,阳光电动力

汇集高层次汽车电子人才,致力于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供高品质的电控及电源产品。自2010年以来,连续十余年为优质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企业提供产品及服务。系列化的产品采用平台化设计,具有高效能、高可靠、适配灵活等特点。报告期内,阳光电动力年度第50万台电控产品下线,截至2022年底,公司产品已累计装车超100万台。阳光电动力已拥有ISO9001、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等体系认证,还获得ISO26262汽车功能安全ASIL-D流程认证,建立起符合功能安全最高等级的产品开发和管理体系。公司已建成多条电控、电源自动化产线,总产能达150万台。凭借专业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和稳定的交付能力,获得全球工业设计大奖“红点最佳设计奖”、“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电源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中国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100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等荣誉。2022年12月,获安徽省经信厅认定“专精特新”企业。

6、水面光伏系统

阳光水面光伏秉承“让人人享用清洁电力”的使命,立足“成为水面光伏全球引领者”的愿景,专注于打造生态环保、可靠高效的水面光伏系统,致力于提供适用于不同水域的一站式光伏漂浮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阳光水面光伏实现首个百米级深水区200MW项目设计与交付,截至2022年年底,水面光伏系统全球累计应用突破2.2GW,是全球首个GW级水面光伏系统供应商,市占率连续五年全球第一。

7、充电设备

阳光乐充依托阳光电源20余年户外大功率电源产品设计和应用经验,以及电力电子技术深厚积淀,以“可靠、高效、智能”为核心理念打造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陆续推出了直流桩、交流桩系列产品。行业首创“集成式直流桩”采用创新性集成式设计,实现高可靠、免维护、长寿命,引领充电行业技术变革。产品一经推出便在上海城区道路充电项目、深圳高速服务区等众多标杆项目中应用,得到运营商及车主一致好评。

报告期内,阳光30kW充电桩欧洲首发并实现批量交付,持续引领充电技术变革。同时,阳光充电桩与阳光电源的光伏、储能实现生态对接,为充电站提供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让新能源车用新能源电,助力双碳目标早日实现。

8、智能运维业务

依托集团20余年电力电子转换技术和电站集成实践,秉承“科技守护、值得托付”的服务理念,专业为新能源资产提供一站式资产管理服务,持续用先进技术保障客户收益稳定、资产安全。

报告期内,阳光智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业务规模实现90%增幅。截至2022年年底,阳光智维承接新能源电站运维项目签约累计容量已超过19GW,积累了丰富的光伏电站、风电场、储能运维经验,针对不同类型电站定制成熟有效的运维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独立研发的SolarEye智慧能源营维平台,聚焦数字运维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和智能应用系统三大功能性板块。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的手段去赋能生产管理,做到运维生产管理过程可视、闭环可控,同时运用智能化的工具和方法去辅助运维工作,快速发现电站的问题和缺陷,提高电站运维检修效率。

9、氢能业务

作为国内最早布局氢能领域的新能源企业,公司致力于提供“高效、智慧、安全”的绿电制氢系统及解决方案,拥有IGBT制氢电源、ALK和PEM电解槽、气液分离与纯化设备、智慧氢能管理系统等一体化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和交付能力,并开发了离网、并网、微网多模式下制氢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率先建成国内领先的电解水制氢系统综合测试平台、可再生能源变功率制氢及氢储能发电实证平台、PEM电解制氢技术联合实验室及电解制氢材料实验室。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制氢电源CQC认证及TUV认证;优化1000m/hALK电解槽结构及关键部件材料,槽体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研4台1000m/hALK电解槽对应1台气液分离及纯化装置,以匹配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研发100m/hPEM电解槽,实现系统交付;升级智慧氢能管理系统,搭载适配氢能业务场景的软件平台及监控系统;建立完善EHS管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年产能GW级制氢设备工厂投运,具备大功率ALK和PEM电解制氢系统规模化生产能力。2022年7月,公司荣获“2021年度中国氢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称号;2022年11月,ALK电解水制氢系统入围氢能领跑者行动首批白名单,荣获必维国际认证集团国内首个1000Nm3/hALK电解水制氢系统能效认证证书;2022年12月,公司入围首届氢能联盟专精特新创业大赛TOP30,并获得大赛前五、制氢行业第一名的佳绩;同月,吉林白城1000Nm3/hALK风光制氢示范项目顺利产

氢,长江电力200Nm/hPEM水电制氢示范项目全功率达产。公司的绿电制氢系统适用于能源电力、石油化工、交通、冶金多种应用场景,已在吉林、宁夏、内蒙古、甘肃、湖北等多地风光水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集成主电机控制器、DCDC、OBC和PDU,适配微面、海狮等N1类车型。具有高集成化、高可靠、柔性适配等优点。

1、公司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

指标含义:转换效率是指逆变器将输入的直流功率转换为交流功率的比值,逆变器转换效率=逆变器输出功率/逆变器直流输入功率×100%。

公司通过采用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效磁性器件、优化电路设计、改善MPPT算法、优化散热系统等,带动逆变器效率不断提升,目前阳光电源逆变器最大效率已全线达到99%。

2、公司光伏系统度电成本

指标含义:度电成本是指光伏系统的投资总成本与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发电量的比值,投资总成本包含初始投资与生命周期的运维投资。度电成本直接表现了光伏系统的发电成本,度电成本越低,光伏系统的收益越高。

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及系统优化降低投资成本,提升系统发电量,从而降低系统度电成本,提高客户的投资收益率。增大逆变器的单机功率,相同容量电站的逆变器数量更少、电缆成本更低,而且可以组成更大容量的功率单元,最大支持12.5MW子阵,进一步节省变压器的成本,降低初始投资;更高集成度的逆变器及方案将得到广泛应用,如箱式中压逆变器,不仅高度集成逆变器、变压器、配电、通讯、烟感等,同时还内置PID控制盒、跟踪系统通信供电接口。集成度提升一方面可降低系统生命周期的成本,包括电缆成本、项目施工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后期运维成本等,另一方面系统之间耦合性更强,更加可靠,并且可以提升电站发电量;从“器件级”到“系统级”的模块化设计,降低系统运维成本,更高的设备在线率可以提升光伏电站发电量。智能中压关断解决方案,通过逆变器、集电线路断路器、升压变之间智能算法控

制,实现升压变待机零损耗,进一步提升客户投资收益率。

3、公司光伏系统电网友好性

随着光伏系统的规模化应用,光伏渗透率逐年增大,逆变器作为能量传递的纽带直接与电网连接,对逆变器的电网友好性要求越来越高。阳光电源逆变器具备低电压穿越、零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能力,在电网出现问题时适应电网的变化,保障光伏系统不会大规模脱网,造成事故扩大;同时逆变器内部集成快速功率控制模块,实现有功和无功响应小于20ms的快速调度要求,具备更强的调节能力,支持虚拟同步发电技术VSG,实现逆变器对电网的主动支撑;集成直流储能接口,免后期改造成本,同时逆变器支持反向充电,利用储能设备接入,发电侧以多能互补为平台,实现光伏电站调峰、平滑光伏电站输出,提升电网稳定性,用电侧以智能光储微电网为平台,通过储能实现峰谷平衡,提高光伏消纳能力,实现精准供能;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逐年提高,电网短路容量比SCR降低,极易造成逆变器频繁脱网。阳光电源研发自适应控制算法,精准感知电网强弱,通过了SCR=1.02弱电网认证,积极推进“电网友好”时代,实现双碳目标。

4、公司光伏系统安全性

5、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由于公司光伏逆变器种类较多,产品功率大小不一样,目前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区间在0.07元/W-0.15元/W。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中,一直致力于新能源领域电力电子、电能变换技术的自主创新,多项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近几年,公司又陆续布局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微网储能、智慧能源、新能源制氢等新业务,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逆变器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从1997年成立起,公司就致力于以光伏逆变器为核心的光伏系统设备研发和生产,且龙头地位稳固。2015年出货量首次超越连续多年排名全球发货量第一的欧洲公司,成为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最大的公司。公司市占率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已批量销往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印度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22年12月底,在全球市场已累计实现逆变设备装机超340GW。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较高且持续提升,先后荣获“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福布斯中国创新力企业50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亚洲最佳企业雇主”等荣誉,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绿色工厂,综合实力位居全球新能源发电行业第一方阵。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22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公司以615.86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第153名,品牌价值同比增长超40%。2022年荣获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100%可融资性全球唯一逆变器品牌,连续4年位列榜首。

2、研发创新实力

自1997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新能源发电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积极推进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着力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效益优势、竞争优势,培育了一支研发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研发队伍。公司在合肥、上海、南京、深圳、德国、荷兰设立六大研发中心,为公司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设备提供领先的技术支持。为深入研究前沿技术,公司设立中央研究院,做好前期高价值专利布局和技术难点攻关;为集团产品、技术开发提供高效的平台服务和创新管理,为公司培养输送高素质的研发和管理人才,持续打造技术核心竞争力。同时,各事业部组建独立的研发团队,贴近市场与客户。2022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6.92亿元,同比

公司采用先进的IPD产品集成开发管理流程,根据客户需求分析、技术发展方向分析和竞争策略分析,引导公司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开发,新产品从概念、计划、开发、验证、试制以至最后的量产,每个步骤都设定了阶段性的质量指标,以确保研制推出的产品具备优异的品质。公司投资建设了全球领先的电磁兼容实验室、高性能的大容量低电压穿越设备和各种电源、电网模拟仿真设备,具备最严苛的试验、测试条件。同时,公司持续建立健全ISO9001:2015、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严格推进“三标一体”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产品先后通过UL、TV、CE、Enel-GUIDA、AS4777、CEC、CSA、VDE等多项国际权威认证与测试。

3、全球营销、渠道及服务网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主营业务分析概述

2022年,全球新能源市场快速增长,公司抓住机遇,克服物流不畅、供应短缺等影响,加强研发创新,深耕全球市场,核心业务领先地位不断加强,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同时受益于规模效应、渠道拓展和运营能力的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57亿元,同比增加66.79%;营业成本303.76亿元,同比增长61.87%;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主要系公司不断开拓市场,销售规模扩大,收入及成本随之增长所致。实现毛利率24.55%,同比增长2.29%,主要系公司储能业务扩大,特别是户储占比提升,运费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3亿元,同比增加

127.04%;实现销售费用31.69亿元,同比增长100.26%,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成本增加,同时加大全球渠道及服务网络布局,投入增加所致;实现研发费用16.92亿元,同比增长45.70%,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导致研发人员薪酬及领用原材料增加较多所致;实现财务费用-4.77亿元,同比下降268.48%,主要系本期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汇兑净收益金额较大所致;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0亿元,同比增长173.87%,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以下工作:

(一)业务开展

光伏逆变器

报告期内,引领300kW+组串新技术的SG320HX、颠覆传统的模块化逆变器1+X在全球各类场景中得到广泛深入应用。公司助力卡塔尔800MW光伏电站并网运行,与南非SOLAGroup签订256MW非洲最大新能源独立发电项目,签约巴西650MW光伏项目、智利480MW光伏项目、丹麦320MW项目等。

同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型光伏中压发电单元模块化技术及装备”通过验收,成功研制全球首台35kV中压直挂光伏逆变器。

针对分布式市场,工商业全系新品登陆全球,高功率125kW产品领跑行业。阳光电源全新升级工商业CX系列光伏逆变器,匹配工商业场景,具有灵活兼容大组件、全局MPPT方案、可移式封板设计等优势,进一步丰富中小功率逆变器型谱,重新定义分布式逆变器未来。

与此同时,面向全球日益增长的户储需求,阳光电源推出新一代户用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发布光储充全屋绿电解决方案,引领全球家庭能源独立变革,以高效发电、便捷运维等特性深受市场认可,并陆续在诸多项目中开始应用,深受客户的喜爱和好评。

风电变流器

储能

报告期内,阳光电源面向大型地面、工商业电站应用场景,推出业界首款“三电融合专业集成”的全系列液冷储能解决方案PowerTitan、PowerStack,延续液冷更好均温、更低功耗,创新嵌入“簇级管理器”,解决电池“木桶效应”难题,同时支持新旧电池混用,进一步降低LCOS。2022年,阳光电源储能系统全球发货量7.7GWh。

目前公司储能系统广泛应用在美、英、德等成熟电力市场,不断强化风光储深度融合。所有参与的储能项目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在调频调峰、辅助可再生能源并网、微电网、工商业及户用储能等领域积累了广泛的应用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为拉美638MWh最大储能项目、澳洲GinanSolar一期176MWh光储融合项目、东南亚136.24MWh最大光储融合电站、以色列430MWh最大储能项目、山东台儿庄台阳100MW/2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等全球多个项目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3年4月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3》,报告期内,阳光电源储能系统出货量连续七年位居中国企业第一。作为清洁电力转换技术实力派,阳光电源将不断发挥风光储协同创新优势,确保新能源、储能、电网三方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推动行业顶层设计,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能源投资开发

报告期内,阳光新能源围绕“成为新能源发电技术全球引领者”的公司愿景,“多发电、更友好”的价值主张,持续贯彻“务实精营”的经营方针,不断加大新能源系统技术研发,创新优化电站产品,加速渠道业务布局,提升服务能级。截至报告期末,阳光新能源业务覆盖国内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际市场深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全球累计开发、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站超3,100万千瓦。

阳光新能源坚定以系统技术创新确立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加大新能源系统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报告期内,围绕“高效发电、系统融合、电站全生命周期优化”三大核心系统技术体系加大研发投入,PowMart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群持续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更全面,产业融合更多元;最新研发iSolarRoof-B工商业光伏智能设计软件、iSolarBP工商业光伏初评估软件和iSolarRoof-C户用光伏智能设计软件,助力工商业、家庭光伏电站实现高效评估决策、全流程快速设计、智能寻优、降本增效、高效发电,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质量。

优质光伏电站评价标准缺失的空白,对引导光伏行业高质量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主导开展“汤加火山喷发与光伏发电线上研讨会”、“双碳目标下储能系统技术发展路径研讨会”,持续为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业务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聚焦新能源开发赛道,在“多发电、更友好”的价值主张牵引下,阳光新能源全面对接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整县推进光伏/风电开发等国家重大能源战略,持续加强项目储备与资源转化,国内市场建成安徽省首个电网侧储能应用示范项目、全国最大光储融合项目、山东省年度储能示范项目等一批行业标杆,海外业务加快市场拓展,保持稳健势头,中标澳大利亚最高信用等级PPA项目,哈萨克斯坦150MW风电项目正式并网。

工商业光伏领域,坚持“直销+渠道”双线发展,充分发挥“技术+平台”双轮驱动优势,在技术底座上孵化出工商业光伏领域的独有技术,并进一步孵化出多发电的产品、智能化的软件等,助力渠道伙伴快速发展。阳光新能源还创新研发出成序列的技术服务平台、合伙人平台、金融平台、供应链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等,为渠道伙伴提供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全维平台服务。报告期内,阳光新能源累计开发工商业光伏电站超4GW,与近千家工商企业达成合作。

针对日益火爆的家庭光伏市场,阳光家庭光伏不断提升品牌、产品、服务等多方面综合优势,全面深化渠道模式,在市场终端实现全款、金融、合作共营、经营性租赁等多业务模式协同发展;持续打造厂商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指导、金融扶持、培训赋能、市场推广等开展全方位市场扶商工作,启动开展2022“质胜中国万里行”等品牌服务行动,提升客户体验;持续放大产品及技术优势,iRoof家庭电站、iGarden七彩光伏阳光房等产品持续优化迭代,确保电站高效多发电。报告期内,阳光家庭光伏市场占有率稳步增长,装机规模实现翻番,稳居家庭光伏第一阵营,斩获“2022中国户用系统影响力品牌”等荣誉称号。

在业务快速发展同时,阳光新能源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22中国最佳ESG雇主等荣誉,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德国TV“光伏电站开发商优胜奖”得主,并获批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面对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阳光新能源主动拥抱变化,坚持新能源系统技术实力派的战略定位,通过品牌、产品、渠道、服务全维发力,开发建设更多“多发电、更友好”的电站产品,助力实现更高发电效能、更低度电成本,引领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运营管理及其他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肯定,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公司2022年度成功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对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约648.50万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

企业文化

2022年度,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能力,持续在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教育、科技和人才,贫困应对,社区发展,灾害援助等领域开展公益志愿项目,“阳光林”项目被写入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工业和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案例集》。公司发布《供应商行为准则》,开展产品碳足迹调查,此外,公司2022年设立1,000万元公益专项基金,启动阳光电源全球志愿服务项目,以实际行动感谢并回馈社会的关爱与支持,全年公司捐赠支出共计748.07万元。

研发、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归纳总结、专利申报工作。2022年新增895项专利权,均系原始取得。其中国外专利40件,国内发明专利208项、实用新型专利598项、外观专利50项。另有1,750项新增专利申请,其中国外专利169项、国内发明专利743项、实用新型专利764项、外观专利74项。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夯实核心竞争力添砖加瓦。

报告期内获得的部分荣誉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因报告期内光伏电站项目数量较多,因此逐项披露收入规模前十名光伏电站的基本情况,对于其余电站则按照业务模式汇总列示。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内容描述。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3、费用

4、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9.4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3.94%,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22.22%,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73.38%,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2.55%,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55.43%,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部分内容。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内容描述。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规划展望

聚焦清洁电力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纵深发展,提高电力电子、电网支撑及AI技术的研究深度,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打造领先的光风储电氢融合方案,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销服一体化变革,追求更加卓越的客户体验,提升数字化运营水平,强化技术实力派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全球领先优势。

(二)经营计划

2023年全球绿色能源产业链瓶颈环节将充分缓解,行业高增长势能进一步巩固和延续。公司以“聚势创变,纵深突破,数字运营,成就客户”为年度指导思想,紧抓市场快速发展机遇,全面提升品牌力、产品力和营销力,着力夯实数字化运营水平,继续扩大各项业务全球领先优势,实现快速可持续增长。

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拟采取以下重点举措:

1、持续高研发投入,在关键技术上纵深突破。依托全球六大研发中心,以高研发投入持续创新,在电力电子、电网支撑及AI技术上纵深突破,实现技术持续领先,推动产品迭代升级。

2、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推出更丰富的产品品类,加强对细分市场的覆盖,充分发挥集团在光风储电氢深度布局优势,基于终端新能源应用场景,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在如光储充等融合方案方面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3、进一步深耕全球市场,推动销服一体化变革。坚持全球化战略部署,夯实国家级经营体系,完善全球化的营销、服务网络,建立一体化销服平台,强化前方铁三角力量,加大服务资源的投入,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4、升级全球制造和供应体系。持续优化全球供应网络布局,加强本地化与核心供方管理,确保战略物料的稳定供应;强化全球数字工厂建设,不断提升精益制造能力,构建快速响应、成本领先、质量可靠、交付及时的全球供应体系。

5、强化全球知名品牌建设,持续推进ESG建设。通过强化产品创新、国际化营销服务等方式,持续塑造值得信赖、负责任的全球品牌形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为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并与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深度融合。

6、全面推进数字化运营。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建设,塑造全价值链一体化业务流程体系,结合数智技术打造全流程在线、共享、透明的智能化企业和敏捷型组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精益运营水平。

7、加强组织能力建设。以赋能业务、聚焦核心竞争力为原则,通过对关键组织能力的识别和持续投入,建立识别、跟踪、评价、提升的闭环组织能力管理体系,并将能力有效建立在组织上,推动组织能力持续升级。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符合。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曹仁贤先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各中心、产品线、各部门充分运用绩效管理工具,做好目标和绩效计划管理。各分管领导是其所分管各部门实现年度目标及绩效指标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分目标及绩效计划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到月、周,到每项具体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地努力促成绩效指标的达成,确保公司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每年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等的依据。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指定报刊,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管理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三、同业竞争情况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曹仁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员,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曹仁贤先生1993年6月至1998年于合肥工业大学任教,1998年7月~2001年7月任职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2007年8月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张许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硕士。曾任阳光电源采购部副经理、物流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副总裁。现任阳光电源副董事长、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桂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阳光电源副总经理、董事。现任阳光电源董事、高级副总裁。

赵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阳光电源研发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现任阳光电源董事、高级副总裁。

顾亦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博士。曾先后任职于中达斯米克股份有限公司(台达集团)、深圳康达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伊顿(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2015年9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阳光电源研究院副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现任阳光电源董事、高级副总裁兼光储集团总裁。

李明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博士,安徽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现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独立董事。李宝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3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农业部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科技部高新司副处长、处级调研员、副巡视员。现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顾问,现任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独立董事。

顾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6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同年留校任教至今,先后担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中心主任,现为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现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独立董事。

(二)监事

陶高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阳光电源结构部经理、监事。现任阳光电源监事会主席、中央研究院结构平台部资深专家。

何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阳光电源企划部经理兼后勤保障部经理。现任阳光电源职工代表监事、行政服务中心总经理。

李晓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阳光电源研发中心工艺技术部经理、光伏系统工程技术部经理、电站事业部体系管理组内审资深专员;现任阳光电源职工代表监事、供应链质量技术部运营高级工程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曹仁贤先生,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郑桂标先生,高级副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赵为先生,高级副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顾亦磊先生,高级副总裁,详见本节“(一)董事”介绍。

张友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合肥阳光副总工程师、产品管理中心总监、阳光电源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

陈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4月出生,2020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曾任阳光电源品管部主管、品管部经理、管理者代表、质量总监、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

吴家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职于宁国双津集团,2005年3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任阳光电源销售部经理,上海阳风电源公司总经理,阳光电源上海公司总经理;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兼光储事业部副总裁。

解小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怡人(宁波)工艺品有限公司、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10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阳光电源人力资源部经理、战略规划部经理、运营总监、战略中心总经理等。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

邓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本科。曾先后任职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飞利浦电子公司、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阳光电源生产计划部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兼甘肃公司副总经理、生产中心制造总监兼生产计划部经理、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经理等。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兼生产中心总经理。

李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加入阳光电源后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中小功率产品线总监、组串式产品线总监、光储事业部副总裁。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兼光储事业部副总裁。

彭超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商丘市实验中学、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加入阳光电源后担任本公司风能事业部总裁。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兼风能事业部总裁。

陆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战略规划经理、战略规划总监、战略中心总经理等。现任阳光电源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战略中心总经理。

田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北京大学MBA在读,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2021年9月加入阳光电源,曾担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已按照确定的薪酬标准全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公司外部董事刘振先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时均无法联系到本人,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任免其董事一职。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是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公司结合战略的发展需要,根据不同业务发展阶段,成熟业务倡导利润导向,种子业务倡导快速成长,同时兼顾中长期目标,有针对性的设计激励方

案,促进各业务持续发展。公司也会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和员工个人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薪酬调整,使员工获得合理的回报,建立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始终围绕“促进员工发展,成就员工梦想”的员工价值主张,重视员工发展,注重培养员工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搭建了完善的培养发展体系。针对不同的培养群体和培养侧重点,公司设计了专业且个性化的学习发展项目,如校招和社招新员工培养项目、分层的领导力赋能项目、跨文化培训以及其他通用技能类培训项目等;同时,公司各部门每年会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和各部门工作方向明确培训需求,制定完整的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级设计课程体系,落实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公司在聘请外部培训师的同时,建立了内部讲师团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内训师,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持续提升知识学习、传承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员工的能力与素质,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

4、劳务外包情况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1、股权激励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2019年1月9日为授予日,向142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6元/股。

公司在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750万股调整为735万股,授予人数由142人调整为139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13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

7、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8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激励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0.1472%。

8.740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6元/股。

10、2020年5月14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7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01%。

5.0014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8.670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5300元/股。

12、2020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日,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有较多在境外工作的多国外籍员工,受环境影响,员工缴款和验资工作难度较大,股份授予进度有一定滞后。原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38人共计授予150.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在后续的资金缴纳及验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徐有斌、CARDOSOROBERTOMIGUEL主动放弃,因此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36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45.00万股。

5.0014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8.670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5300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3000元/股。

16、2021年5月12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6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10%。

17、2021年9月8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7%。

20、2022年5月6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8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89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89%。

22、2022年9月5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14%。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和授予股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和授予股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68人调整为46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650万股调整为648.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8万股调整为616.5万股。此外,还决定以2022年5月30日为授予日,以3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67名激励对象授予6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2022年5月30日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表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落实情况,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对应奖惩。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公司积极推行碳盘查和碳足迹标准,为低碳发展提供透明、科学的核查程序,承担企业责任,从2020年起开展企业碳盘查工作,2022年建立企业自主盘查能力,并将盘查边界扩展至印度、泰国工厂。2022年,公司利用直购绿电、厂区屋顶光伏发电等方式直接移除碳排放23331.44吨,通过购买国际绿证抵消碳排放10265.40吨,取得较为明显的减排效果。公司碳排放结果及其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对企业噪声、废水、废气、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进行噪声、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监测。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阳光电源以可持续理念开展业务运营,并借助业务优势和资源改善周边社区居民生活,回馈当地社区。公司携手各国政府、客户、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共同开展乡村振兴、灾害援助、公益捐赠等活动,使社区在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获益。为更好开展公益志愿工作,确保公益资金合理有效利用,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2年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规定》,策划公益产品实施方案,从制度、流程、资源上赋能各业务开展公益志愿工作。2022年度公司对外所做工作具体如下:

1、设立公益专项基金

9月5日,为响应中华慈善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主题号召,阳光电源在合肥市慈善总会设立1000万元公益专项基金,支持总会探索共同富裕下的向善实践。期间,公司通过总会向贵州市剑河县城关五小、丹寨县长青二小捐赠奖学金,助力乡村教育。

2、公益志愿服务

3、贫困应对

在运营所在地,阳光新能源积极与当地政府对接,调研走访贫困地区和人口,2022年帮扶安徽省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加坡Saryoba中学,捐资修缮萨里奥巴村庄、学校、水塔、医疗卫生站等。

4、社区发展

5、灾害援助

2022年,阳光新能源、阳光水面光伏向陕西、吉林、湖南常德、安徽淮南等地捐赠防疫物资。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新设子公司

本公司本期新设11家全资子公司合肥阳光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滨阳电源有限公司、辽宁新阳电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旭阳电源有限公司、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亳州市道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辉阳电源有限公司、甘肃仁阳电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准阳电源有限公司、延安安阳绿能电源有限公司、定远仁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新设214家电站项目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本期新设8家子公司,本期新设的子公司中无重要子公司。

2、本期合并项目公司

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电站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收购境外8家项目公司,本期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项目公司中无重要子公司。

3、注销子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本期注销1家子公司合肥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注销112家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注销6家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

4、转让新能源项目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转让136家新能源项目公司,新能源项目公司均为实施项目而设立并转让。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1年向1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28,418,634股A股股票限售期满,相应股份于2022年4月22日上市流通。

2、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共计146.8938万股,并于2022年5月6日上市流通。

3、2022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共计61.5万股,并于2022年9月5日上市流通。

4、2022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2022年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25,000股。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485,215,984股变更为1,485,190,984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见上“股份变动的原因”。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见上“股份变动的原因”。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电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金融工具”和“五、4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阳光电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8.04亿元,其中坏账准备为13.67亿元。公司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的确定需要阳光电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

(2)分析阳光电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是否适当。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资料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及账龄分析,测试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二)收入确认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和“五、45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所述,阳光电源确认营业收入402.57亿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对收入增长和毛利率变化执行分析性复核。

(三)存货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存货”和“五、8存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阳光电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196.84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为6.24亿元,账面价值为190.60亿元。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3)结合对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的审计,选择主要供应商函证采购额、往来期末余额等事项。

(4)分析存货变化情况,对主要存货执行计价测试,以检查存货结转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5)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复核程序,检查分析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的准确性。

(6)对阳光电源存货周转率及存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分析公司存货跌价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7)评估管理层对存货财务报表列报及附注的披露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阳光电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阳光电源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6、就阳光电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帅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攀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母公司利润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电源”)是经安徽省商务厅皖商资执字[2010]411号文批准,由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取得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4000040000005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2011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1]160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920万元。2011年11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阳光电源”,证券代码“300274”。

2012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注册资本增至32,256万元。

2013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李国俊等155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468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2,724万元。

2014年4月,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65,448万元。

2014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周岩峰等41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548万元。

2014年10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由李国俊等1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注册资本280.5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828.50万元。

2015年5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闫志哲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7,000.00元,注册资本减至65,827.80万元。

2015年7-12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李国俊等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258.457万元,股本增至66,086.257万元。

201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股本增加12,000.00万元。

2016年1月-8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刘磊等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2.043万元,股本增至78,158.30万元。

2016年9月,根据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6年1-6月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增加股本62,526.64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40,684.94万元。

2016年10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由首次授予的李国俊等15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周岩峰等41名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54.56万元,股本增至141,439.50万元。

2016年1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崔德友、李志军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周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

8.64万元,注册资本减至141,430.86万元。

2017年5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顾亦磊等49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446.00万元,股本增至144,876.86万元。

2017年10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肖永利、孙维、王国伟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人民币31.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44,845.86万元。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原激励对象周超、封红燕、钱靖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18.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44,827.86万元。

2018年4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由邓德军等10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398.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25.86万元。

2018年11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倪晟耕等16人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74.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151.36万元。

2019年2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张继亮等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735.00万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735.00万元。

2019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谢鸣锋等15人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71.50万元。

2019年5月,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0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王奇志等7人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6.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88.36万元。

2019年9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魏永珍等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96,75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796,7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08.685万元。

2020年1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孙鸿飞等9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7.4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81.285万元。

2020年5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肖福勤等19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2.2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29.085万元。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王宇等36名激励对象授予1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45.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774.085万元。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姚少华等17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50.4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723.685万元。

2021年1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朱辉等13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9.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93.935万元。

2021年5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万汝斌等9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5,679.735万元。

2021年9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418,634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8,418,634.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521.5984万元。

2022年4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员工韩志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519.0984万元。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

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本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见本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5)②A。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5)②B。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f.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工程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1。

11、公允价值计量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②公允价值层次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4、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行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1。

16、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1。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1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④短期带薪缺勤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2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提供运维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③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电站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④发电业务

⑤分布式户用电站建设业务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④政府补助退回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9、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

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26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1、套期会计

(1)套期的分类

本公司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①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②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的被套期风险是指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之间的折算差额。

(2)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本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嵌入在混合合同中但未分拆的衍生工具不能作为单独的套期工具。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

自身权益工具不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公司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②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③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④境外经营净投资。

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是指小于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本公司将下列项目组成部分或其组合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中仅由某一个或多个特定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部分(风险成分)。根据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评估,该风险成分应当能够单独识别并可靠计量。风险成分也包括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仅高于或仅低于特定价格或其他变量的部分。

②一项或多项选定的合同现金流量。

③项目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即项目整体金额或数量的特定部分,其可以是项目整体的一定比例部分,也可以是项目整体的某一层级部分。若某一层级部分包含提前还款权,且该提前还款权的公允价值受被套期风险变化影响的,不得将该层级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的被套期项目,但在计量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时已包含该提前还款权影响的情况除外。

(3)套期关系评估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公司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4)确认和计量

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对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日可以自调整日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1、回购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2、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注:本公司及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子公司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税收优惠见本附注四、2.税收优惠;主要的海外及港澳台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②根据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规定,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子公司合肥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收入增值税享受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03400282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合肥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03400193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13400342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阳光电源(上海)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GR20223100790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23400399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阳光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03400091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合肥阳光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03400364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GR2020340027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阳光电源(青海)有限公司、神木市远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税收优惠

④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财税[2021]12号、财税[2022]13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合肥睿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庐江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泰兴市拓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靖江市首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灵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肥东佳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禾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肥节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肥青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存在司法冻结金额22,429,693.17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673,251,062.63元、保函保证金55,189,946.60元、光伏贷保证金27,884,456.82元、信用证保证金85,735,916.53元、存出投资款17,758.87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49.76%,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金额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中,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预计一年内转让的对电站项目子公司的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60.91%,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回金额较多所致。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7)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8.57%,主要系本期收入规模增长,以票据结算的货款相应增长所致。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12月31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7)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7.79%,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应收票据减值情况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期应收票据全部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5)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6.1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7、其他应收款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8、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期末存货余额无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4)存货账面价值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77.02%,主要系本期加大生产投入,备货以及合同履约成本增加较多。

9、合同资产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其他流动资产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2)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预计长期应收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3)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期末无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5)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5.44%,主要系公司本期分期收款提供劳务增加金额较大所致。

13、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98.23%,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金额较大所致。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较大所致。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无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80.14%,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及自持的储能项目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17、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长62.52%,主要系本期租赁的房屋及土地增加所致。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期末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4)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长95.19%,主要系本期购入的土地使用权金额较大所致。

19、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20、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说明: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较增长316.78%,主要系本期增加的产能保证金及装修款金额较大所致。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其他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0.51%,主要系本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216.73%,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较多所致。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期末保证借款中34,823,002.30元系子公司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借款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取得;

②期末保证借款中91,078,361.11元系孙公司安徽阳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由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取得。

(2)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4、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他说明: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期末估值为负数重分类至交易性金

融负债所致。

25、衍生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增套期事项所致。

26、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7.46%,主要系本期以票据方式进行结算较多所致。

2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其他说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6.63%,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备货较多,应付供应商货款增长所致。

28、合同负债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21.04%,主要系本期预收的货款较多所致。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其他说明: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9.85%,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期末计提的薪酬较多所致。

30、应交税费

其他说明: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5.51%,主要系期末未缴纳的所得税及增值税较多所致。

31、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1.80%,主要系应付的保证金增长较大所致。

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294.3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金额增长较大。

33、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4.32%,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背书金额较大所致。

3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2)期末质押借款系子公司左云铭阳、灵璧磬阳、微山国阳、萧县宜光、团风胜阳、神木远航、枞阳辰阳以其所持电站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取得。

(3)期末抵押质押借款系子公司肥东金阳以其所持电站项目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其所持有的非工业厂房作为抵押。

(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20.02%,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35、租赁负债

其他说明: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1.87%,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使用权资产较多,相应的租赁负债金额增加所致。

36、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其他说明: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子公司合肥舒阳本期收到的融资租赁款金额较大所致。

37、预计负债

(1)公司售后服务费计提方法:公司将期末在质保期内的产品根据剩余质保月份、平均售后服务费率计算期末应计提的售后服务费。

(2)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逆变器收入及储能系统收入增长较多,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相应增加所致。

38、递延收益

其他说明: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七、67政府补助。

39.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合肥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少数股东份额部分。

40、股本

41、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解锁部分对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本期减少主要系:

①公司2022年9月收购其控股子公司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885,852.50元;

②公司子公司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7月收购其控股子公司湖南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40,742.32元;

③本期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对其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大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1,237.94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期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期末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未来可税前扣除的最佳估计金额与账面确认股权激励费用的差异部分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股权激励解锁部分相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42、库存股

其他说明:其他系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后期对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43、其他综合收益

44、专项储备

45、盈余公积

46、未分配利润

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分别增长66.79%、61.87%,主要系公司不断开拓市场,销售规模扩大,收入及成本随之增长所致。

48、税金及附加

其他说明: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72.9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随之计提增值税附加税较多所致。

49、销售费用

其他说明: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100.26%,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销售人员薪酬及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增长较大所致。50、管理费用

51、研发费用

其他说明: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45.70%,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导致研发人员薪酬及领用原材料增加较多所致。

52、财务费用

其他说明: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268.48%,主要系本期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汇兑净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53、其他收益

54、投资收益

其他说明: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88.64%,主要系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购买远期结售汇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5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其他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144.57%,主要系本期购买远期结售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55、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说明: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119.89%,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从而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相应大幅增长所致。

56、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36.94%,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7、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58、营业外收入

其他说明: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46.52%,主要系上期质量扣款金额较大所致。

59、营业外支出

6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其他说明: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132.42%,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增长相应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6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43项。

6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6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6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主要包括公司子公司SungrowDeutschlandGMBH,主要经营地址为德国慕尼黑,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公司子公司SungrowAustraliaPtyLtd,主要经营地址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记账本位币为澳元;公司子公司Sungrow(India)PrivateLimited,主要经营地址为印度,记账本位币为卢比;公司子公司Sungrowpower(HongKong)Co.,Limited,主要经营地址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USACorporation,主要经营地址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Japan株式会社,主要经营地址为日本东京,记账本位币为日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PowerKoreaLimited,主要经营地址为韩国,记账本位币为韩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IBERICAS.L.U,主要经营地址为西班牙,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POWER(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址为

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公司孙公司SUNGROWPOWERAUSTRALIAPTYLTD.主要经营地址为澳大利亚,记账本位币为澳元。

66、套期

本期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远期结售汇合约为套期工具,部分预期销售交易为被套期项目,以此来规避本公司承担的随着外汇市场价格的波动,预期销售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的风险。该类套期为现金流量套期。

67、政府补助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表

(2)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67、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

(2)本期合并项目公司

(3)注销子公司

(4)转让新能源项目公司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子公司共900家,其中境内公司765家,境外公司135家,其中重要子公司如下:

(2)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阳光中安由本公司、铁路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0万元,占股比例51.00%;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基金”)出资490.00万元,占股比例49.00%。阳光中安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三席,铁路基金委派两席、本公司委派一席,公司决策经董事会成员投票全部通过即生效。本公司无法对阳光中安实施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4)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5)本期无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根据公司与三星SDI株式会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9,901.229万元收购三星SDI株式会社持有的子公司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储能)1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阳光储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根据子公司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乾兴电力有限公司的约定,子公司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0对价取得孙公司湖南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67%的股权,原股东尚未实缴,交易完成后,子公司阳光水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南乾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6.67%。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4)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不存在超额亏损。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及加元的应收账款有关,由于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外币应收账款在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公司的外汇项目详细披露详见附注七、65。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系根据银行出具的公允价值认定证明文件确定。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系根据其近期转让价格进行调整作为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合同到期日较短,12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融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2022年度及2021年度,本公司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各层次之间没有发生转换。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曹仁贤,曹仁贤直接持有本公司30.37%的股权且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4%的股权,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55%的股权,另通过其配偶苏蕾持有本公司0.18%的股权,曹仁贤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30.92%股权。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本年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存在共同对外投资,投资情况如下: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的情况

公司电站建造业务主要通过出售项目公司股权方式开展,2022年度公司向业主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136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与业主方签署合作协议但尚未转让项目公司股权6家;2021年度公司向业主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43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与业主方签署合作协议但尚未转让项目公司股权22家。

(4)应付项目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1)本期阳光电源授予的股权情况:

(2)本期子公司阳光新能源授予的股权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60元/股,股权解禁方式同2020年12月阳光新能源股权激励方案。按照预计服务期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阳光新能源股权激励2022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2,561,109.57元。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韩志渊已离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2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开具未到期的保函及信用证6,902,614,213.33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质量担保等提供担保情况

(2)其他担保事项

①为客户担保

本公司与部分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光伏贷业务,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用户客户或工商业分布式业务客户(以下简称借款人)购买本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本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金及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478.1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5,375.8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与部分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光伏贷业务,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用户客户或工商业分布式业务客户(以下简称借款人)购买阳光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阳光新能源为借款人提供保证金及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6,850.86万元。

②新能源基金担保

(3)未决诉讼

本公司子公司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广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因合同纠纷,广东广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请求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其违约金20,753,707.20元和索赔权已实际支出人民币55万元律师费,已申请冻结阳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303,707.20元。目前双方对于责任的认定和索赔金额均存在争议,该案目前正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处理完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485,190,98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485,049股后的股本1,478,705,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25,315,305.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3年4月24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本期无满足重要性标准的经营分部,无需要披露的分部信息。

2、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12月31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本期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85.25%,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

6)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期末较期初增长45.99%,主要系本期的往来款及代付项目款增加较多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分别增长129.44%、119.78%,主要系公司不断开拓市场,销售规模扩大,收入及成本随之增长所致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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