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0111、A120211号的商业房地产。
1、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0111、A120211号的商业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含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但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估价对象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0111、A120211号的住宅房地产,坐落于诸暨市珠宝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建筑面积为65.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6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钢砼结构,建成于2007年,所在房屋为3层钢砼结构的市场商业用房,外墙为铝塑板,电动卷闸门。商铺1-2层,进门为玻璃地弹门,单开间,楼上楼下开间均为4米,进深为8米,一、二层建筑面积均为32.94平方米,目前与隔壁A1209打通使用,室内一般店铺装修,带中央空调,地面为抛光砖,墙面刷白,塑扣板吊顶,一二层现浇楼梯相通,楼梯下部设置卫生间。本次估价包含室内固定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最终以现场和实际交付为准。商铺地处华东国际珠宝城西门附近,空间布局合理,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本次评估对象房产证地址为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0111、A120211,土地证和实际查勘时的地址均为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11,本次估价假设两者指向同一个商铺,即本次的估价对象。
价值时点为出租状态,暂未腾空。无租赁合同。腾空困难。
2、产权情况:
根据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核发的编号为房权证诸字第F0000077722、F0000077723号《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编号为G20180426-0017749号《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记载:房屋坐落为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0111、A120211号,建筑面积为65.88平方米,权利人蔡XX、冯XX,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规划用途为商业,登记日期为2011年07月25日。抵押情况:抵押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债权数额90万元,登记证明号为K000068764,履行期限为2013年02月04日至2016年02月04日。抵押查封登记情况: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房屋查封情况详见《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附件。
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证号为诸暨国用(2011)第911080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不动产坐落为诸暨市山下湖镇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一期市场A12栋A1211,土地使用权人蔡XX、冯XX,地号为911-100-1-356,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48.69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为2046年8月21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80.0万元,起拍价56.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竞买人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贷款事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9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号见拍卖须知)。
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有特殊情况竞买人可以向拍卖法院提出申请同意后,将保证金交入法院指定帐户,由法院人员将信息录入拍卖系统。竞买人仍要在拍卖系统中报名成功,才能参加竞拍。
竞买人将保证金直接交入法院指定帐户的,须将保证金在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缴入法院账户,并在开拍前来院确认开取收据。竞拍未成功,竞买人须来院退还预交保证金。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