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三大政治思潮
韩西雅张勤德陈寒鸣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的三大政冶思潮及不时授起的风浪,却严重危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一是自由主义的西化思潮。自由主义的西化思潮由来已久,而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危害也最深最烈。譬如,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主要之点,犹如一根红线,牵动全局,贯穿始终。国有企业改革本是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通过调发广大职工群众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激活企业内在活力、加强科学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来不断发展状大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但现在回顾起来,由于自由主义西化思潮的严重干扰和破坏,30年的国企改革是在两个情况下进行过来的:一是一些人们头脑中总认为中国在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展的情况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是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这样的社会主义是搞不好的,因而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二是实际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体系,特别是有了强大的国有经济,怎样才能把它们改变成多像资本主义私有经济那样的企业?并不清楚应当怎么办,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地闯”。这就便改革开放走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许多做法是不准确、不成功,甚至是失败的,国家为之付出了巨大代价,国有企业长期陷入困境,工人阶级和劳人民作出了惨痛的牺牲,社会出现并积累起许多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步棋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简政放权、减税让利。这是1978年提出的。提出这个主张,就是因为受自由主义西化思潮影响的改革主持者们认为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同资本主义企业比不像“企业”,不是自己到市场上去自主经营、自找饭吃,而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必须改变这种状况。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扩大企业自主权还刚要试点,还没有眉目的情况下,1979年却匆匆忙忙作出了一个极端的、从此使国有企业一蹶不振的给企业“断奶”的决定----“拨改贷”。
原来,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经常性的流动资金都是经上级行政机关核定以后由财政拨给的。从1979年到1983年期间,国务院先后批转有关部门文件,规定财政不再给国有企业拨付固定资产投资和经常性流动资金,全由企业自己向银行贷款,并负责还本付息。
与此同时,从1983年到1988年,国家规定对国有企业征收实现利润的55%的所得税,并且要求税后还贷。
最最受苦的是工人阶级。许多企业出现了停产、半停产,大量工人下岗、领不到工资,生活陷入困境。
这种状况一直拖到1999年,在许多企业早已回天无术,而银行危机深重以后,才不得不采取“债转股”的办法,由财政从发行的特别国债中拨出资金,组建四个资产管理公司,分工收购、管理和处置几大银行的不良资产,把银行原来对企业的债权转变成为资产营理公司握有企业的投资股权,然后再由资产管理公司把握有的企业股权向社会押价拍卖。这样一番周转的结果:银行收回了不良资产;企业还掉了债务,却卖出了股权;社会资本从拍卖中以廉价占有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国家在资产管理公司押价拍卖企业股权中付出了一定的损失。总算把“拨改贷”所造成的具体困境在银行和一部分企业中解开了。但更根本的是整个国有企业经过这二十年的折腾消耗,早已大丧元气,许多已经无可挽回;而这些企业中的工人阶级早已吃尽苦头,许多人已经离厂失业去了。“拨改贷”也以策划者自认认识误区的一场严重失败而载入了改革的史册。
在“拨改贷”保持长期影响的情况下,1983、1984两年,国家又搞了两步“利改税”。“利政税”就是把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及税率交纳税款,税后利润完全归企业支配,逐步把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通过税收关系固定下来,用税收这种法律手段来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关系,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问题是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经营有利才上缴,多利多缴,少利少缴,无利不缴,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是要承担这个用险的。而税收却是依法必须缴纳的。将投资收益变为强制性的税收,实际上把风险完全给了企业,国家作为所有者变成只有赢不能输的固定收益者。在两步“利改税”推行了,出现了全国国营企业实现利润连续22个月滑坡的局面,国有企业又在这方面遭受了一番伤害。“利改税”也因此以失败宣告终结。
在这样的制约下,从多种方案比较中,国家决定从1987年下半年起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到当年年底,全国实行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已达到82%,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也达到60%以上。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下,有多种多样的不同做法。
就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制度而言,一般是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成领导班子同企业上级行政机关签订承包合同。许多承包合同“暗箱操作”,不经职工民主决定。承包人一经确定,为了达到“优胜劣汰、减员增效”的目的,整个企业由承包人“重新组阁”、“竞争上岗”,企业原有干部、职工由承包人重新选聘、雇佣,许多干部、职工因此下岗失业。承包人成了“老板”,干部职工的去留全由“老板”决定。谁上谁下,许多企业实际是由同承包人的关系疏密好恶决定的。一些企业实行全员抵押承包,或要求职工入股,职工只有缴纳了抵押金或股金才有上岗的权利,不然就不能上岗。职工们憾叹:“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了解放前!”一些企业承包以后并没有搞好,职工们的抵押金、股金也泡了汤。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的主人地位第一次受到全面性的冲击。
承包制从1987年到1990年的三年间虽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显露了许多弊端,主要是承包是有期限、有指标的,承包者个人只有在承包期内获利才可以多得,这就自然地使承包者只顾承包期的短期利益,普遍地出现扩大虚假利润,以达到增加承包者自身收入的目的。此外,拚设备、拚材料、拚能耗、拚人员以求利润最大化,也是众多承包企业的常见行为,这对国有企业造或了毁坏性的重大打击。由于承包制存在无法克服的制度性缺陷,使承包制始终无法完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使企业越来越缺乏后劲。尽管改革献策者提出种种完善承包制的主张,却一无可取,完善承包制也因徒劳而告终。
小小的沈阳防爆器械厂破产,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冲击波。对于中国广大工人阶级群众来说,好像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悬在头上。尽管企业办坏有许多原因,但无论如何普通职工是不能负主要责任的。
当时,提出了“优化劳动组合”的主张。从1985年开始,北京、沈阳、青岛和株州四城市先后在部分企业进行优化劳动组合的试点。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皆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规定。这是对建国以来我国劳动制度的重大改革,其深刻的内涵就是把工人阶级作为改革对像了。
1988年,作为完善企业承包制的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原国家经委在全国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优化劳动组合,推进劳动制度的改革。到年底,全国已有3.6万个国营企业、1300万职工实行了优化劳动组合;部分集体企业也开展了这项工作。
“优化劳动组合”的最主要之点就是企业的全体人员,从干部到工人,人人取消原有的职务、工资,摔掉“铁饭碗”;根据精简机构的要求,重新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分配拉开差距,奖勤罚懒。
经过优化劳动组合,全国企业出现了一批富余人员。所谓富余人员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精简机构,经过严格定编定员或是由生产调整而多余的人员;二是经过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三是老、弱、病、残不能顶岗者。为了稳定局势,尽可能减轻社会震动,当时要求企业采取了一些安置办法:第一类采取重新组合,改上其他岗位;第二类进行办班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组合,同时还通过开发新产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兴办第三产业、创建厂内劳务市场等多渠道安置大上两类人员;对第三类则通过制定相应政策适当安排,如提前退休、休长假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等等。
一个劳动合同制,通过人人都同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明确了职工与企业之间只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契约关系,职工与企业的生产资料无关了,职工的企业主人地位也就不复存在。在此基础上经过优化劳动组合,在岗的“铁饭碗”砸掉了;干部职工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一大批人下岗失业了。这是工人阶级主人地位丧失的又一大过程。
198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急风暴雨的一年。改革主持者们下决心下要在这一年闯一闯物价改革这一关。邓小平多次讲话鼓励“闯关”:“胆子要大一点,不要怕风险。如果前怕狼后怕虎,那就走不成路。”结果,闯出了一个全国抢购商品、挤兑银行存款的风潮;闯出一个官倒泛滥风潮;闯出一个皮包公司扰乱市场风潮;闯出1989年的大动乱。于是,不得不进行治理整顿。然而,改革主持者们的意志是不可动摇的。稍一稳定,又抓紧推进改革,并进一步明确了不要问姓社姓资,中国要实行市场经济。
与此相配套,工人阶级的轮位还必须进一步改变。1992年1月25日,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以来,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企业内部“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弊端没有完全破除,影响了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企业内部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成为当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批转的《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也指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能高能低的内部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建立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打破“铁交椅”,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多配和建设投资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破三铁”运动。据统计,全国进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企业达6万多户,涉及3000多万职工,占职工总数的30%。
前面说了,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工人阶级的劳动工资制度已经先后采取过一些改革措施,但这样尖锐地提出“破三铁”,那还真是建国以来破天荒第一次。对于在旧社会饱受失业、剥削之苦的广大工人阶级群众来说,解放以后稳定的劳动工作岗位,虽然不高、但也还公平而有保障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人劳动被尊重的地位,那真体会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后顾之忧,大家可以安安心心地为国家建设工作,艰苦朴素,齐心奋斗。现在却突然全要破掉,实在毫无思想准备。而许多主其事者却又气势汹汹,很不注意工人群众的实际难处和思想顾虑,有的地方甚至提出要“以三铁----铁心肠、铁手腕、铁办法来砸三铁---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实际工作没有做妥当,社会保障制度还远没有建立起来,对“优化组合”下来的大量富余人员,政府主观的政策是“以企业自我消化为主”,“谁家的孩子谁家抱走”。但企业本是因为全产经营状况不好,开工不足才产生富余人员,现在“优化”下来怎么能找到岗位?如何“自我消化”?政府还号召“大办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必须消费需求旺盛才能兴隆,制造了大量失业又怎么能使第三产业发展起来?
简单粗暴,把工人群众逼得走投无路,激起了强烈的反抗。在一些地方不时发生被辞或被优化组合掉的职工辱骂、殴打甚至杀害厂长、经理的事。一些失去饭碗的职工,找到主管部门,这些郎门为稳定社会秩序不得不包下来,另行安排。大量富余职工仍被沉积在企业内,没有出路,最终导致“破三铁”破产。
“破三铁”的失败,使人们看到我们有些掌握着改革人权的人是多么的主观主义,不切实际。而他们那种不顾工人阶级群众死活的贵族老爷式态度,确实使人们感到这些人是另有一种立场、感情的。
急急忙忙、不计后果地搞“破三铁”,体现了改革主持者们的烦燥。“破三铁”破产了,再怎么办?在邓小平南方讲话的推动下,顺应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要求我们必须是市场红济才能参加世贸组织的压力,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跨出了这一步,使1992年成成为中国改革开放重大转折的一年。
其实,从改革肇始之际,改革主持者们一个心知肚明的思想,就是要使中国经济、中国企业恩有资本主义经济和企业那种自觉自动唯利是图的“生机”和“活力”。但到1992年的十四年来,他们都还是想在保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的情况下,稍作改动-----如承包制等,使国有企业改出资本主义企业那种“活力”来。结果都达不到目的,相反却引出许多问题。企业受到损伤、职工遭受痛苦、国家遭受损失,在困境中出不来。
到这时候,改革的献策者们突然醒悟,说:“十多年的国有企业受革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是因为迄今为止的改革都是在维持传统体制框架(引者注:指社会主义公有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利益关系调整,没有触及到传统企业(引者注:指国自企业)的制度基础,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深层次矛盾,无一不与传统的企业制度有着直接关系。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从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调整转变到以理顺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上来,变革微观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他们把“现代企业制度”用16个字来概括:“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他们反反复复地强调“企业制度是经济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市场的基本经济单元,经济细胞不活,市场就无法正常发育;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行为不规范,市场就无法正常运行。具有明晰产权、明确职责、行为规范、科学管理的企业,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要构造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首要的是重新塑造我国的企业制度。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人类历史上,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领域中,并没有一种什么“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王珏杜撰“创新”出来的,实际上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改革献策者们都是一些自称“精英”的“秀才”,他们讲了一大堆令人费解的话,究竟要说什么?其内心的真实要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这就是要有一种资本主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企业。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私人占有资本,他们为了获取资本利润,创办独资、合资或股份公司,在市场上自由购买生产资料、雇佣工人,生产经营各种商品,在市场上自由销售。市场价格浮动,他们敏感,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利大大干,利小小干。赚了亏了,都是资本主自己负责。这就是“精英”们所说的企业生机和活力。
可是,“精英”们现在有难处,我们的生产资料是国家公有的,他们还无权、也不可能使之变成私人所有。并且又还必须说我们是在搞社会主义,不能公然宣称要把企业搞成资本主义私有。这就逼使他们说“应该从制度建设着手”“理顺产权关系”,“变革微观经济基础的史产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那十六个字中,灵魂就是“产权清晰”这四个字。具体目标就是要让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的个人利益同资本利润挂起钩来。企业利润高,他的个人收入也高;企业亏了则要受罚。企图用这样的办法来使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即使他们是共产党员、党的干部-----能够变成像资本主一样,一心谋利,唯利是图。职工也全由其雇佣,哪怕残酷剥削压迫也下得了手。像这样讲明实质当然就不大好看,太露骨了,所以,“精英”们不得不用些玄而又玄的词藻来掩饰,但实质就是如此,掩饰只能蒙骗一时而绝不可能长久。
要把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改成这样的“现代企业”,当然是有许多困难的。生产资料毕竟还是国有的。当时,国家又不给注资,债务累累,要经营者负全责,他怎么负得起?亏了,这么大的企业,他也赔不起。工人阶级不同意这种私有化的做法,各方面的认识也不一致,引发了许多争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从1993年提出,直至1995年,一直在各种争论之中,只在一部分大企业中进行过公司制建设而已。
在此期间,广大面上的国有企业情况越来越恶化。国家不给注资,企业债务沉重,流动资金奇缺,社会负担沉重。在此情况下,国家经贸委又提出一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主张,目的是减轻企业早已债台高筑的债务负担;改造明显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工艺;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冲抵破产企业的呆坏帐和资产损失、安置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开始打算试18个城市,所扩大到50个、111个城市。但这主张实在不切实际,无论是增资、改造,还是分流、破产,都必须有钱。试点所能集中到的资金,杯水车薪。真正干了的是“分流”和“破产”。各城市提出,两年内计划分流富余人员70万人,占现有富余人员的一半。1994年统计,16城市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156户,上海、天津、武汉等地都破掉了一些企业。
整个社会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分流、破产下来的企业职工,尽管国家给予了特殊政策,仍然不可能完全安置。许多国有企业不仅不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反而需要向社会分流人员。据统计,1996年底国肖单位职工为10949万人,比上年减少6万人;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为2954万人,比上年底减少122万人。全国有数以千万计的企业富余人员,加上新增劳动力和规模巨大的农业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需求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对就业构成了极大的压力。
延至1997年,在111个试点城市中,国有企业破产终结的675户、被兼并企业1022户、减人增效企业789户。通过兼并、破产和减人增效,共分流富余人员1687万人。
整个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从1994年提出,1995年实施,轰轰烈烈地搞了三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最后不了了之收场。
1995年,改革思路上形成了一种认识:搞好国有企业,不可能全部都搞好、全部都搞活,也不可平均用力,齐头并进。应该抓主要矛盾,抓住少数关键,先把影响全局的大企业搞好。先是重庆市,在1994年提出了“抓大放小”的主张。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庙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思路,决意实施“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建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主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当时认为不放活国有小企业,不收缩国有经济面面俱到的巨大摊子,就不可能实现国氏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1997年,出现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对工业生产制约增强,生产能力放空,下岗人员增多,失业问题突出的问题。这是因为多年来重复建设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剩,使一些产品生产大于需求,销售不畅。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7年有900多种产品半数以上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下岗人员总数已超过1000万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与调整力度的加大,隐性失业将日益显性化,下岗职工、失业人数增多,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向城镇转移,失业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如何搞好“分离分流”和再就业工诈,将直接影响到工业的正常运行和改革发展。由于企业效益差,职工下岗、分流人数增加,来自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的居民收入明显下降,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牧入构成来看,来自国有、集体经济单位的民氏劳动发入人均3602元,比上年增长2.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下降0.6%。
可以说,1997年是国有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职工下岗分流,再就业工程的开篇之年,是中国经济、中国国有企业、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采取大动作的一年,影响深远,很值得后人深思。
一方面,到1997年前后,中国国有企业问题已经到了非常尖锐的程度。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大面积的企业停产、半停产,开工不足;相当数量的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工资收入下降;大量企业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进行简单再生产,更不用说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在财政不愿提供亏损补贴、银行不愿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国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
国家的这套办法,倒真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采取这套办法,说目的是为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搞好国有企业,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实际上却是把数千万中国工人阶级成员先同国有企业、国有生产资料割断关系,取消他们企业主人的资格;如果再不能就业,就连失业工人、也就是一般的工人阶级的资格都取消掉,把他们完全降为一般的居民。原来那支特别富于革命精神、特别能战斗的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就这样被瓦解掉了!中国工人阶级居然落到这种冷酷的下场,那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无数的革命先烈、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和广大工人阶级成员们所完全想像不到的。
这篇报告的具体部分就是提出了一系列国有企业退出的方案。与此相应,主张“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那些无须由国有经济控制或垄断的部门,并在各方面破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歧视”。尽管报告也说了句“国有经济为主导”,但并未说明为什么国有经济为主导,相反地却明确肯定“在国有经济内部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市场交换”,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不能是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比重的结构。”所以,所谓“国有经济为主导”实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空话。据此,报告留给国有企业出只是“公益性、政策性、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等”并不主导市场交换和竞争的部门。
这份报告起了划阶段的重大作用。从此,尽管慎重的党和国家深知《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不能轻易变更,但在实际上作中,我们却可看到一系列“润物无声”的进展,如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有这样一段:“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高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有着广阔发展的空间,总量将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如此这般地推演到2003年,各地进一步对中小国有企业采取改组、联合、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的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达81.6%。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307户,涉及职工600万人。初步估算,全国正有一半以上需要退出市场的国百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一些沿海地区长期积累的需退出市场的国有企业绝大多数已经关闭破产。
二是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是同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的一种资产阶级思潮。它渊源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而发展成为社会党国际所坚持的意识形态,认为共产党人所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不民主”,只有它才是“民主”的。在西欧一些国家中执政的社会党、社会民主党的实践表明,民主社会主义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潮,在社会形态上则表现为作了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民主社会主义是西方国家实行和平演变的内因力量,是导致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的桥梁。苏共丧失政权、苏联解体重要内在原因就是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泛滥,戈尔巴乔夫直言不讳地坦陈:“我的理想是走社会民主党的道路”,“我生活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共产主义”;“我必须清除苏共和苏联的整个领导,必须清除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而这些年来,民主社会主义的论调也早已有人在鼓倡了,逐渐形成发展起一股思潮,并对现实社会社会生活发生了相当影响。
而与资产阶级、权贵阶层的暴富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工农劳动群众处于贫困化之中。在当今中国是哪些人构成了贫者呢?“低收入者主要包括城市下岗职工、退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大部分农民及其家庭,是人口最多、钱袋最瘪、竞争能力最弱而又最不应忽视的群体,如果加上勉强摆脱衣食困扰的更低收入者,这个群体更庞大。”(雯子:《让低收入者有能力消费》,载2004年8月23日《人民日报》。)其实,这里没有提到的全国在职的工人阶级群众,月工资平均到不了1000元,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就算夫妇俩都工作,供应一个三、四之家的生计,还要解决老人的瞻养、子女上学、购房、看病等诸多问题,同样紧吧吧的。这样加起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的绝大部分都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生活中的贫者。具体说来主要有下列七种人构成了当今社会生活中的贫困阶层:
(1)长期失业者。一般每月发50----100元生活补贴,许多地区不发失业费;
(2)下岗失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发80----320元生活费,不少城市未按最
低生活费标准发放,有的以“自谋职业”为名将其推向社会。
(3)其他靠社会救济者。因有病及残疾不能工作的人、无亲友抚养或赡养
的人,一般按每人每月60----230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至于农村“五保户”原则集体保证供应,“大包干”后,开始由每户轮流供应,现在不少地区、尤其是那些贫困村,已无人顾及而任其“自生自灭”了。
(4)自然环境恶劣、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在一些最贫困农村地区人均年
收入不足100元。
(5)早年退休人员。不少退休人员每年只有3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自然很艰辛。
(6)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的职工。黑龙江森林工人每人每月补助15元,其他靠自己在土里刨食吃。
(7)多子女家庭和重灾重病户家庭等。据民政部统计,2003年上半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增到2182.7万人,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全71.04亿元,每人每月平均补助金额,最高的北京市231元、最低的河北省仅35元,全国平均每人每月55元、每人每天1.77元。
权贵与资本相结合,在当今中国推演了一场以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闹剧,而在这场闹剧中培育出了多少“煤老扳”、“黑砖窑主”式的富豪,更使亿万劳动者陷入贫困化境地。这不真实地表明这种“改革”实际已蜕变为改向------使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偏离出科学社会主义轨通了吗?“主流学者”、“精英人物”无视这种事实,不准许人们反思、批评其推展的“改革”,动辄即给反思、批评者扣上“极左”、“保守”、“僵化”、“仇富”等帽子。在他们看来,中国的贫困人口还不够多、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基尼系数不科学”、“超过0.4也不必担必”。他们一方面在鼓噪当前中国的关键是要“制造中产阶级”、“培育高素质的有产者”,另方面又在宣扬“低保制度养懒汉”之说,还将他们的那一整套思想主张标榜为“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我们真不知这些大人先生们还要把中国导引到什么路途上去?真不知他们还想怎样祸害中国普通百姓!
“大陆新儒家”以“复兴中华文华”、“复古更化”等为标榜,很能迷惑人,并且,正如方克立同志在《甲申之年的文化反思------关于大陆新儒学问题的三封信》中所指出的:“很多人分不清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与‘复兴儒学(教)’的界限,分不清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传统文化批判继承综合创新与无批判地认同传统、颂古非今的界线”;“有些媒体记者并不全面了解大陆新儒家的学术观点和政治主张,就康价地做了他们的义务宣传员。许多同志对自由主义‘西化’思潮有一定警惕,而对保守主义‘儒化’思潮同样可以颠覆、毁灭社会主义却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确实是十分令人担忧的。”
尽管以上三股思潮也有着种种区别,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在经济上都反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政治上都反对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的共产党的领导,反对工农劳动民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意识形态上都竭力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山雨欲来风满楼”。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面对着这样股凶凶逆流,应以“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襟怀,大无畏地迎接并回应挑战,以挽救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危机。
我们也希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能够立即在全国展开一次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运动,使全党同志能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认识到自由主义的西化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和文化保守主义的“大陆新儒学”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严重危害。同时,全面、认真、深刻、科学地对近三十年历史进行总结和检讨,汲取经验和教训,并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昭示天下中国共产党是以彻底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的工人阶级政党,重塑科学社会主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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