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8年春季广交会)展位申请已于2017年11月5日启动。我市企业即日起应立即开展展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第一期:2018年4月15-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8年4月23-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8年5月1-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注:第一、三期同时设立进口展区)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四、展位申请流程
(一)品牌展位
第123届广交会品牌区主要对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重新安排。属第12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3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3),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申请对应展区,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并提供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其他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展区展位申请另文通知。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2届已参展的企业,仅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所属交易团;新申请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参展易捷通”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一)填报展品时,须在每个申请展区,登记至少三个展品,且至少有一个展品为近三年内上传或更新。
(二)申请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企业展位,提高企业参展成效。
(三)因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所有特装展位必须为绿色特装布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详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七、特别敬告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交会参展展品范围:
2.交易团联系方式:
3.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5.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
清远市交易团
2017年11月6日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17年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17年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具备依法纳税凭证的国内销售额。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未在第122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的企业请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
(三)2017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具备依法纳税凭证的第三方证明);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仍收取全额展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