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今日科苑》2022年第6期。
引用本文:章晓懿,马德秀,黄剑锋.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研究[J].今日科苑,2022(6):7-21.
关键词: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数字化转型
1.引言
但是,当前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正陷入“叫好声阵阵,使用者寥寥”的困局,具体表现为:一是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用户视角”尚待加强。当前的一些数字化举措对老年人并不友好,老年人中“没有智能设备可用”“有智能设备却不会用”“不擅长使用”等情况仍较为普遍。二是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用户体验”亟待提升。当前智能设备的各类产品、设备层出不穷,但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且质量参差不齐,远低于老年人及家属的预期,且大多数产品需要依托硬件终端,购买价格较高但功能的复合性不够,对老年人缺少吸引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用户视角”和“用户体验”的双重缺失,产生了银龄“数据鸿沟”。
综上所述,尽管智慧康养产业既有政策支持也有大量的市场力量投入,但是老年人的获得感相对较低。换而言之,为什么老年智慧康养服务难以递送到老年人群体,为什么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不尽如人意?这是本研究试图回答的关键问题。
2.老年人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案例场景与调查数据分析
2.1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
2.1.1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概念及指标维度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是信息技术融合健康养老服务产生的新概念,最早是源于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提出的“智能居家养老”。受“健康老龄化”的全球影响,为了应对老年人的医养结合与健康养老需求,国内的政策文件和学界研究提出了“智慧康养”的概念。智慧康养服务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跨越时空边界,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将养老资源和健康资源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精准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本研究认为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衡量的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的匹配程度,是指服务对象能否方便、及时且实际地获得自身能够负担得起且愿意接受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是老年人对供方所提供的智慧康养服务在可用性、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质量评价四个维度的主观性评价。具体而言,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用性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多种康养服务能够在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养老场景整合应用;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获得性是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要模式,推进优质的健康养老服务资源下沉,使康养服务更容易获得;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负担性是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定价水平相对合理,与老年人及家属的消费习惯、消费水平相符;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质量评价指的是利用智慧康养服务平台提供照料服务、健康服务和护理服务的质量评价,囊括了服务的专业性、服务内容的个性化和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等。
2.1.2分析框架
在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信息技术为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提供了便捷和高效的工具。当前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需求主要集中在老年人的安全保障与生活辅助、生活照料、医养结合与健康服务需求等方面。智慧康养服务是在智慧居家养老、智慧社区养老和智慧机构养老等多场景整合应用。根据前期的调研发现,老年人在不同场景中的高频刚性需求存在一定差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解决老年人的安全保障与生活辅助需求;智慧社区助餐能够解决社区居家生活老年人的助餐需求;智慧机构养老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解决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慢病配药等医养结合与慢病管理需求。本研究从可用性、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质量评价四个维度评价三个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与老年人核心需求的适配程度。
图1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分析框架
2.2研究方法与样本选择
2.2.1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探讨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其提升路径等问题。
问卷调查法——通过大样本的问卷调查,获取老年人及老科技工作者对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整体评价。本文所使用的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经济状况、学历、职称、职业等信息;二是调查老年人每周使用智慧康养服务的频次、未使用的原因、提升使用意愿的因素等;三是参考既有研究形成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调查老年人的主观感知。在形式上,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法,按照可及性由弱到强分别用“1,2,3,4,5”进行赋值,老年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感受对每个指标进行打分。例如,居家老年人可以用“非常不充足、不充足、一般、充足、非常充足”描述可用性;用“完全不能负担、不能负担、一般、可以负担、完全可以负担”描述可负担性。
2.2.2样本选择
上海的“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实践包含了紧急援助、“一键叫车”场景,还整合“一键预约挂号”和“一键政策咨询”的内容,满足了大多数居家生活老人的安全保障与生活辅助需求;智慧社区助餐应用场景实践满足了社区居家生活老年人的助餐需求;“互联网医院+养老院”是养老机构老人常见病配药场景的具体实践模式,主要解决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慢病管理与配药问题。在充分考虑了所解决问题的典型性、所得出的经验的推广性和服务受益对象的覆盖面等要素,本研究选取了“为老服务一键通”“智慧社区助餐”和“互联网医院+养老院”三个项目作为典型案例。最后,从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中的可用性、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质量评价四个维度,评价三个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与老年人核心需求的适配程度。
从数据可获得性而言,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已经拥有了完备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和一定规模的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用户。本研究对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街道的老年用户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取老年用户对于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主观评价。本次调查共发放了1200份问卷,有效问卷为1131份,问卷有效率为94.25%。基于老科技工作者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职称的特点,分离出599份各行业的老科技工作者的问卷,老科技工作者样本数量占有效样本数量的52.96%。可见,本次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代表性。
2.3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案例分析
2.3.1“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的实践
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绝大部分居家老人面临着没有智能手机,无法独立使用各种APP和互联网平台预约出行叫车、挂号就医和政策查询等“数字困境”。原本路上扬召就可以打车出行,变成老人“用不了”的网约车,本来到医院排队挂号就可以就医诊疗,变成了老人“不会用”的预约挂号。可见,数字化转型并没有为老人提供更便捷的生活方式,反而阻碍了老人的日常生活。
2.3.2智慧社区助餐应用场景的实践
为老助餐是社区长者的首要刚需,尽管目前上海已经建立起大量的社区长者食堂,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社区长者食堂的供应量满足不了实际助餐的需求量,社区长者食堂的堂食环境拥挤,老年人的就餐体验相对较差,但是新建社区长者食堂,将面临可建设资金申请周期长、场地选择匮乏和缺少专业经营人手等一系列的难题;二是社区长者食堂一般都是由餐饮公司统一配送,配送的套餐相对固定,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助餐需求,导致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的服务质量评价褒贬不一;三是目前社区长者食堂主要是通过充值卡支付助餐费用,老年人存在着掉卡、充值卡被盗刷等心理顾虑。
智慧社区助餐是围绕老年人高频急需的社区助餐、送餐需求,打造智慧长者食堂,提供便捷支付、精准补贴、个性订餐、安全监管等助餐服务。陆家嘴街道以社区助餐为突破口,从硬件设备和软件服务两个维度着手智慧化转型,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综合实力。
在硬件方面,陆家嘴街道建立起智慧社区助餐系统,将智慧应用和金融科技落地到社区长者食堂场景中。在取餐环节,智能餐碟能够在自动识别菜品的同时自动识别价格;在支付环节,引入支付宝,通过“刷脸”实现人员识别、精准补贴和无感支付;在收餐环节,通过机器人回收餐盘,让老年人直观感受人工智能技术的便捷,提升用餐体验。利用社区助餐体系的建设和打造智慧助餐系统,让老人不仅有地方吃饭,还能吃得便宜实惠、方便快捷,切实解决老年人家门口就餐问题。
2.3.3“互联网医院+养老院”应用场景的实践
上海市松江区率先试验了“互联网医院+养老院”的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模式,对接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在松江区4家养老机构进行试点探索。所谓“互联网医院+养老院”,是指通过智能技术的嵌入,利用5G支持下的“互联网医院”,实现互联网医院与养老机构对口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线上就诊、送药到院”“在线咨询、复诊续方”“线上开单、线下检查”等全流程闭环医疗服务,从而提高住养老年人医疗服务可及性,打通了机构老年人慢病配药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智慧康养服务模式。
作为一项新兴服务模式,“互联网医院+养老院”主要依托智慧技术平台实现医疗、养老服务在机构服务场景的整合应用,综合考虑老年人现实需求与技术可接受性等维度,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将“数字鸿沟”扭转为“数字红利”,最终实现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
2.4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评价
2.4.1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整体评价
经过平均值计算,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综合得分为3.30,该得分说明可及性接近“一般”水平,这意味着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总体水平并不是非常好。四个子维度的平均分分布在3.283.32之间,与综合得分的差异性不大,这可能因为受样本数量的局限,测量结果存在一定的误差。但是比较四个子维度与可及性综合得分的差异,结合应用场景实践的案例研究发现,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智慧康养服务在可用性、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具体来看,各维度的得分情况如图2所示。
图2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及其维度比较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用性的整体得分最低,为3.28。可见,受限于智慧康养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种类和数量的影响,以及服务信息发布渠道不畅和知晓度不高的问题,智慧康养服务的可用性成为老年人使用智慧康养服务的最大阻碍。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获得性的整体得分为3.32,高于总平均分。可见,“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运作模式,能够有效将优质的健康养老服务资源递送给社区生活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负担性的整体得分为3.29,低于总平均分。总体而言,受限于老年人的整体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经济可负担性是影响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一大难题。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质量评价的整体得分最高,为3.32。当前,智慧康养服务能够精准地设置相应的应用场景,借助各类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触手可及、便捷易用的健康养老服务,获得了老年人较高的评价。
2.4.2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评价的分样本比较
将全样本数据与老科技工作者的样本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老科技工作者样本的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评价得分为3.30分,智慧康养服务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评价得分均高于服务可及性的总体评价得分,这与总体样本的得分情况相一致。老科技工作者样本的可负担性高于可及性总体水平,而总体样本显示相反结果,见图3。
图3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评价的分样本比较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评价的数据分析表明:老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素养相对较高,愿意尝试新兴的科技产品和服务,其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能够负担起智慧康养服务的费用,因此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对于老科技工作者生活质量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以及提升空间。同时发现,由于服务信息发布渠道不畅,智慧康养服务供给的知晓度不高,服务的可用性不高成为老科技工作者使用智慧康养服务的一大障碍。对于广大老年人而言,除了服务的可用性之外,经济可负担性仍是提高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一大难题。
3.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存在的问题
3.1.1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用性方面的问题
根据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可以发现,智慧康养服务可用性得分均低于可及性评价得分,服务可用性水平较低对老年人获取智慧康养服务造成了较大影响。在应用场景中具体表现为:“为老服务一键通”的设备适老性和续航能力差,部分老年人选择放弃使用“一键通”产品和设备;“互联网医院+养老院”的数字化服务体验度不高及药品目录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部分老年人对智慧社区食堂的刷脸支付的安全风险存在担忧,仍旧使用传统的支付方式。
3.1.2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获得性方面的问题
全样本和老科技工作者样本中,智慧康养服务可获得性均高于服务可及性的总体评价得分,表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推进优质的健康养老服务递送给老年人。但是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中,“为老服务一键通”存在医疗和出行服务资源紧张,服务资源有效且一键服务的成功率相对较低;“互联网医院+养老院”服务可获得性存在偏差,在线问诊局限于老年人的常规慢性病配药的基础诊疗,且现阶段不同医院尚未完全实现医疗信息的交换、共享与交互,导致了“信息孤岛”现象。
3.1.3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负担性方面的问题
通过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经济可负担性仍是影响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一大难题。一方面,对于广大的老年人而言,受限于收入水平和保守的消费观念,即使老年人潜在需求庞大,也因为消费观念和实际支付能力有限导致实际消费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对于整体产业而言,信息技术投入和系统改造需要大量的经济成本投入,受到地方政府的财政健康水平和支持力度的影响,特别是“互联网医院+养老院”和智慧社区助餐应用场景对场地环境、技术、科技和人力投入均有较高的要求,高昂的经济成本限制了模式推广。
3.1.4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质量评价方面的问题
通过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智慧康养服务质量评价的得分是最高的,可见,老年人对于智慧康养服务的质量有较高的认可。但是,在具体应用场景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连续性较差,尚无法根据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形成个案服务方案,老年人所需的服务仍然需要通过碎片化的方式获取。并且,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质量相对不稳定,由于产品的技术和质量的不稳定,在关键时刻不能起作用,将会造成不良影响。预约上门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质量相对不稳定,服务粘性不足。智慧社区助餐容易出现“重技术建设、轻助餐管理”的现象,没有真正考虑到老年人的用餐习惯、餐食品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
3.2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图4老年人未使用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原因
3.2.1智慧康养服务的适老化不足与老年素质素养较低影响可用性
一方面,产品技术的适老化和安全性有待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由于在经济、行动能力和空间上都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这也使得他们往往被排斥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之外,带来许多的社会不平等问题。有10.85%的受访对象认为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操作比较困难,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产品的设计适老化不足,流程过于繁琐,缺少便捷化的使用路径,违背了数字转型的初衷是“减负增能”而非“增负低能”,从而影响了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可及性。另一方面,老年人的数字素养、使用习惯有待进一步培育。问卷调查中,有14.02%的受访对象认为不习惯使用网上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受限于年龄、认知和技能等原因,对于新技术的接受程度低、参与意愿差,智慧康养产品的闲置率高。
3.2.2智慧康养服务平台知晓度低与社会资源未向老年人倾斜影响可获得性
3.2.3老年人的购买力与消费习惯影响智慧康养服务可负担性
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负担性问题主要是存在一些老年人心理和认知上的问题,老年人认为科技较为昂贵,在本次调查中,有7.68%的受访对象认为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费用比较高。并且,目前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产品主要通过政府采购免费供给老年人,导致社会形成对福利的过度依赖,老人购买服务意识薄弱,甚至将养老服务作为天然的“免费”产品看待。同时,受农业社会的家庭传统养老观念与计划经济时期逐渐形成的“福利化养老”的认识误区影响,当前社会尚未形成“花钱买养老服务”的习惯,抑制了市场型养老服务需求的产生,束缚了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3.2.4专业人才队伍缺失、市场公信力和规范的不足影响智慧康养服务质量
4.提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针对提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使用意愿因素的调查结果,59.6%的受访对象认为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由政府提供信用担保可以提升智慧康养服务的使用意愿,17.53%的受访对象认为降低智慧康养服务的价格能够提升使用意愿,14.02%的受访对象认为由国企或知名企业提供智慧康养服务可以提升使用意愿,11.35%的受访对象认为增加智慧康养服务的种类和数量可以提高使用意愿,降低网络信息平台的使用难度和提供网络使用方面培训的比重均为9.02%(如图5所示)。由此可见,智慧康养服务的适老化改造程度、价格、质量稳定性等要素会影响到老年人的使用意愿。为了进一步提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可及性,本研究结合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的结果,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建议。
图5提升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使用意愿的因素
4.1提升智慧康养服务的适老化改造程度
4.1.1“反向设计”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在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中,需要兼顾数字素养程度不同的老年群体的需求,要将现代技术与传统模式结合起来,一方面让数字素养高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智能化通道获取智慧康养服务,另一方面也要进行“反向设计”让数字素养低的老年人通过传统渠道获取服务。尽管目前政策一直倡导技术改造的适老化,但基础思想还是要让老年人去习惯和适应信息时代的变化,已经背离了“技术为老”的初衷。所以,针对数字素养不同程度的老年人,既要有正向的智能化设计,也要有反向的传统设计,帮助老年人消除“数字化鸿沟”和“信息化壁垒”。
4.1.2扩宽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的范围,探索一站式的整体方案
围绕老年人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核心需求,尤其是在生活辅助、健康码核验、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多领域生活情境中进行数字化嵌入,扩宽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的使用范围,使得老年人能够深入参与养老服务数字化场景。尽管当前上海已经推出了20项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广州也推出了10项应用场景清单,但是仍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需求,因此还应该继续深挖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数字化场景设计。
同时,还应该探索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的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相对分散,老年人无法一站式获得整体性服务。上海市“为老服务一键通”项目提供了较为良好的示范,根据老年人需求的紧迫程度,将援助、叫车、挂号和咨询四个场景整合到一个呼叫平台。未来还可以基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类型、固定生活场所等推出一站式解决方案,例如健康管理类一站式服务、基于卧室场所的智慧睡眠一站式服务等等。
4.2推广智慧康养服务平台与重点应用场景
4.2.1多样态路径宣传智慧康养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可获得性
首先,“政府站台、多样态媒介宣传”的推广方式,向公众展示康养服务信息平台的智能化与便利性,提升其在老年群体中的知晓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9.60%的受访者认为网络信息平台由政府提供信用担保能够提升使用意愿,这是由于由政府提供担保的网络信息平台可以确保服务信息供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所以,地方政府可采用多样态的媒介宣传方式,推广智慧康养服务平台和模式,例如在社区公告栏张贴智慧康养服务平台的“一码入网”二维码,在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进行地推,引导老年人及家属浏览和使用。
4.2.2推广典型性智慧康养服务应用场景,共享数字红利
本研究总结的“为老服务一键通”“智慧社区助餐”和“互联网医院+养老院”的应用场景在解决居家养老的安全保障与生活辅助需求、社区养老的生活照料需求、机构养老的慢病配药需求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各地方政府在发展智慧康养服务中,可优先推广三个典型性场景,并进一步优化设计。
其次,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中积极推广“互联网医院+养老院”应用场景。特别是农村和郊区养老院推广“互联网医院+养老院”应用场景,能够缓解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紧缺的困境,让处于“数字贫困”的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数字红利;同时,在日间照护中心、长者照护之间等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互联网医院服务。
最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社区智慧助餐系统的改造,在社区长者食堂应用智能支付、刷脸支付等方式,全面提升老年人便捷就餐体验,同时,支持多种优惠方式,实现助餐补贴精准发放,并且通过膳食营养、用餐记录等大数据分析,为老人推荐特色餐食。
4.3提升老年人的数字素养及使用智慧康养服务的意愿
4.3.1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势,提升老年数字素养
第一,鼓励社区老年学校开设“数字为老培训课程”。在社区老年学校开设针对老年人的数字化产品使用培训班、兴趣班等,手把手地指导老年人使用数字化产品。目前,上海市已经编撰完成《数字伙伴计划·如何使用智能手机》(1.0版)学习手册,可以为“数字为老培训课程”提供标准化的教材,通过向老年人讲授智慧养老产品的使用背景和使用原理,能够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产品的恐惧感。
第二,老科技工作者有较强的数字素养,应该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推广智慧康养服务的优势。要倡导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到“数字体验官”的志愿活动中,率先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并及时反馈体验感受,从需求侧视角提供改进意见。同时,在老年人群体中树立意见领袖,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带动力量和作用。鼓励老科技工作者投身到“信息助力员”的服务队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协助做好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的宣传、培训与普及,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信息化培训。
4.3.2探索多样化支付方式,提升智慧康养服务的接受意愿
在推广老年智慧康养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着重解决老年人支付难的问题,探索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途径,激发老年人对于智慧康养服务的接受意愿。政府可根据对象的类别,分类给予支持政策:对于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对于失能、失智、重度残疾等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可通过老年人部分付费、政府适度支持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解决。其中,市场化方式可以通过发放电子福利券的形式,变补贴供方为补贴需方,培养老年群体的消费习惯;鼓励子女为家中父母购买等,让优质的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惠及广大的老年人群体。
4.4鼓励多方参与规范智慧康养的技术和服务标准
4.4.1鼓励建立老年智慧康养服务产品的技术标准
鼓励政府、领军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推动老年智慧康养服务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目前智慧康养服务产品的市场竞争者仍以中小企业为主,技术基础和研发实力都十分有限,产品的准确率低、响应速度慢等困扰行业多年的瓶颈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未来的发展中,民政、卫健和工信部门应该承担起主要领导职能,邀请更多互联网头部技术型企业入局,发挥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企业的技术优势,共同对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标准体系进行梳理研究。结合标准化的现实需求,以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依托,围绕智慧康养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开展名词术语、安全与伦理、平台建设、数据融合、设施设备等重点急需标准的研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标准研制计划,分批次推动急需制定的重点标准任务的研制、应用和推广。
4.4.2探索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运营模式的服务标准
鼓励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街道,联合知名企业和国有企业,探索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老年智慧康养服务运营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在现有国家、地方养老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地域特点,建立符合当地发展的老年智慧康养服务标准。联合知名企业形成行业协会,制订硬件和软件供应商的培训标准、社区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的宣传标准、医护人员的介入及服务标准、应急救援的学习培训标准等。
4.5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并提高人才素养
4.5.1培育既懂智能技术又懂养老服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智慧养老产业发展需要信息技术研发、管理、运营、市场、护理等多方面的人才,因此,应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以智慧康养需求为导向,从人才开发、评价体系、专业教育、市场培训等方面入手,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智慧康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多元、多层次的人才结构对智慧康养产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
4.5.2建立培养体系和激励制度提升人才素养
建立智慧康养专业人才的评价、考核及激励制度,鼓励设置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通过奖励政策鼓励高科技、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转入智慧康养行业,从而达到提高智慧康养专业人才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
章晓懿,女,博士,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方向为老年福利。
马德秀,女,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老教授协会会长,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黄剑锋,男,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智慧养老。*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