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应急发〔2023〕9号)要求,我区2023年上半年共有638家企业完成全要素安全评价工作,对参评企业坚持先分类、再分级。按行业和风险分为Ⅰ类企业、Ⅱ类企业。按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绩效对Ⅰ类企业、Ⅱ类企业分别分级,企业分级从好到差统一判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企业69家,“B”级企业192家,“C”级企业257家,“D”级企业120家。
为进一步发动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全区全要素安全评价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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