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也是兰溪大力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的重要一环。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继续拉动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当务之急,也是改善民生的必要职责所在。
兰溪市商务局作为商业发展的主管部门,必将坚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紧盯短板,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加快推动兰溪商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金华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对兰溪批发零售业指标运行情况的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指标现状
2019年1~7月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亿元,同比下降29.7%,排名金华末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81.1亿元,同比增长10.9%,排名金华第五;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3.9亿元,同比下降5.7%,排名金华第九。
二、存在问题
1.行业层面,税收成本与统计入库标准的两难。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界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增值税率一般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一般为13%。意味着,一般企业开票销售额只需小于500万元,即可节省10%左右税赋。另一方面,年销售额500万元、年销售额2000万元分别是限上零售业、限上批发业的入库标准,企业开票销售额达到这一数值,方可入库限上企业名单。由于兰溪缺少对“下升上”工作的扶持政策,企业为减少税赋成本,对“下升上”工作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也是当前兰溪限上批发、零售、住餐业统计入库存在的最大难题。要求企业从限下转为限上,意味着企业增值税税赋由3%转为13%,经营成本上浮10%;而若不要求企业下升上,所有交易数值则无法体现在兰溪限上批发、零售、住餐业销售额之中,指标压力较大。
2.市级层面,考核指挥棒作用较弱,乡镇重视程度不高。现有考核体系中,限上批发零售业指标包含于服务业考核中,根据《兰溪市2018年服务业考核办法》,在服务业考核百分制中,批发占7分,零售占5分。同时,根据《兰溪市2018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在全市千分制中,服务业占分30~75分。结合两项考核办法,批零指标在全市乡镇(街道)的千分制考核中平均占比5分,占分较小,而工作开展难度相对较大,部分乡镇(街道)对限上批零企业的挖掘、培育工作重视度不高,限上批零企业家较少。1~7月,16个乡镇(街道)中,马涧、香溪、横溪限上批发销售额0元,赤溪、水亭限上零售销售额0元。部分乡镇仅1家限上零售或批发企业,个别乡镇无限上批发零售企业,由于缺乏对潜在企业的培育和挖掘,后劲薄弱。
三、下步工作计划
2.主抓入库。针对兰溪电商企业入库少的情况,要组织多部门加大电商企业的走访检查力度。深入梳理排摸销售额较大且符合限上入库标准,但不在本地注册的电商企业,给予电商企业入统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回归本地,为本地批零数据提升做贡献。由统计牵头,商务、市场监管、各乡镇(街道)参与,市场方配合,指导各专业市场,筛选出一批销售规模较大的拟培育个体户名单,建立“大个体户”监测培育库,实时跟踪、精准服务,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商户年度新增入库。
3.狠抓招引。加快重启市区内原有闲置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和上华、溪西片区的规划选址,加大招引商业综合体力度,打造更多优质的城市元素,加大贸易流通企业招引力度,增强兰溪工农业产品销售能力,着力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
4.强抓服务。推广已成功入库并体现数据的农产品试点企业的经验做法,继续摸底排查符合条件的农产品销售企业,由统计、税务等部门联合做好业务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培育,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建议市政府参照周边县市对重点企业予以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