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常规工作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教育学生不能随意触动校内电路设施的开关和线路,不带火具,各班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3.教育学生在人员密集处,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推搡,做文明的小学生。
4.教育学生遇有紧急情况,要听从老师管理疏导,训练好学生紧急脱险演习。
5.对校内人员密集处,尤其是楼道、校门口、厕所等处。要派教师管理,及时疏导学生。
6.做好学生的冬季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
7.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在社会上遵守法纪,提高守法意识。
8.总务处做好学校财物财产的检查、管理和保护工作。
9.加强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做好学校财产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全校电路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计算机房、楼道、消防设施。加强防范措施。
6.领导和组织全校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学期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隐患。
7.对校内的房屋要加强检查,每学期初、中、都要检查一次有文字备考,符合安全方面有关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8.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工作。
9.加强后勤各部门的工作领导及指导,做好防盗、防汛、防火的检查组织工作。
10.加强门卫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校全体师生,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六、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务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区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任课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
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本
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
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活动。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善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卫生扫除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5.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九、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与区教体局签定的责任书。校长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用水、用电
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校园及
周边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周边的不良环境,会直接严重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此,为切实搞好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多措并举,上下齐抓共管,努力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的治理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安全的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2、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措施,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教育、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
3、建立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及综合治理检查制度。切实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集中整治。
4、严禁在学校门口乱搭乱建,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的距离内乱停车辆、乱摆摊点。
5、加强学校周边各种噪声噪音的治理;依法强化学校周边“三室两厅一吧”的管理,取缔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距离内的网吧和游戏室,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监督。
6、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
7、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8、学校要切实作好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集会、两操安全制度
1、集会、做广播操由值日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集会、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得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集会、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老师一定要站在队伍后面维持纪律。
4、做眼保健操时,由当堂上课的老师负责,维持好纪律。任课老师不得提前走出教室。
5、值日教师要及时督促值日学生检查集会、做操的情况,并量化打分。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门卫
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学校大门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政务处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学校大门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政务处处理。
8、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10、门卫人员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防盗工作。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九、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二、档案室是机密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三、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严防人事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工作。
五、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应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六、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七、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2、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4、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水龙头。
5、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科)报告。
6、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突发灾害
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师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师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教师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物资的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校园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内的公共场所为:教学区、办公区、食堂等。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4.任何人不得扰乱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聚众起哄喧闹;午休不准开放高音设备和进行高噪声作业。
6.未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加盖房屋或修建、设置临时或永久性建筑。更不准擅自在原有建筑物上加盖或改变原有房屋结构。
7.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工作需要建盖或者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基建部门审查,学校批准后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工程竣工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方可使用。
8.严禁随意扒拆、变动和翻越围墙。
9.校园内禁止流动商贩和学生组织的经商活动。未经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办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邀请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内举办产品促销和销售活动。
11.校园内部不得练习驾驶机动车;校内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严禁在教学区鸣笛;校外机动车辆在学校上下班前后20分钟不得入校。
12.任何人不得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和其他致人伤害的凶器及危险、剧毒化学物品。
13.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4.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或者在校园内溜放,校园内不准饲养家禽污染环境卫生。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校园内
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在有临时施工单位、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学校师生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在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必须身份明确,要由学校审查身份证件,并备下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单位使用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报学校备案。
4.施工场地要围、挡作业,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严防学生入内,并对施工点的重要安全部位要重点看护,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7.施工车辆不得在上课时段进入校园,在其它时段进入校内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路小学疾病防治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4.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5.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6.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7.学校有关主管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制度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患者以及疑似新冠、结核病等,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新冠患者和疑似新冠患者,结核病患者以及疑似结核病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会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巡查、检查要有记录。
二、各岗位责任教师要坚持进行日巡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组、教育局部门领导,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值班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值日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不在学校的,学校值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值日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8.学校值日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型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学校值日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值日人员应关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外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值日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为维护学校秩序,加强治安巡逻,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人员、安全管理员、传达室工作人员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的执勤、巡逻任务。
二、巡逻执勤期间,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检查、勤巡逻。
三、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保卫学校各要害部位及公、私财物安全。
四、执勤人员负责处理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执勤中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的行为。
六、执勤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被盗情况,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发现火灾要及时扑救、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执勤人员要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处理问题时,要耐心教育违反规定的同志,要依法办事,以理服众。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齐云路小学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教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上级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四、场所环境检查制度
第一条值日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作卫生检查,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五、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2)后勤管理人员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
第五条工作人员好食品用具进行消毒工作,并有记录,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七、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
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值日领导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九、从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柴等用料;6、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学生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7、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8、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值周教师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9、负责将用过的刀、墩、案等工具洗净收好,并清洁负责区域的卫生。保持餐厅的卫生,做到无蚊蝇、无灰尘、无杂物,无异味,使餐具炊具清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