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广安1月8日讯(田祖国)1月8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粟红通报了“春雷行动2020”各项工作。
据粟红介绍,广安“春雷行动2020”采取“4+2”模式,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等4个执法子行动,并结合广安实际确定房地产市场执法行动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作为自选动作的2个执法子行动。
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节日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春雷行动,将春雷行动纳入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统一安排,市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印发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11个部门共同参与春雷行动工作格局。这次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市场激发活力,强化监管稳定秩序,严守安全底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价格秩序、房地产市场秩序、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重点,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当前严重影响民生安全和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治理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广安市营商环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在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中,以人口密集区、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门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美容医院、专科医院、私人医院(诊所)、卫生室(站)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美容机构、美发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法、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以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案件。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开展重点工业产品3C认证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产品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实施3C认证标志等。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围绕“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主题,持续保持对市场乱象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违禁添加、价格违法等行为,坚决查处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各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一批不法经营者,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一.华蓥市查处一百货批发部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二.广安区某物业服务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某物业公司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执行政府定价,自行规定电价为1.35元/度或1.20元/度。2019年12月17日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物业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9773.6元的行政处罚。物业公司主动向商户退还电费人民币266045.15元。目前,已全部退费到每户。截止2019年8月,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规定电价收电费,不收取服务费。
三.武胜县局查处一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未履行法定审查义务案
四.广安区局查处一使用废弃油脂生产加工火锅底料案
2019年12月11日,广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安区某火锅店经营过程中涉嫌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生产加工火锅底料。经初步调查,该店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在店内使用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制作用于加工火锅底料的“红油”,并用上述“红油”烧制食物销售给消费者食用进行谋利。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于2019年12月19日立案调查。
五.前锋局查处一在豆芽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
2019年10月30日,前锋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谌某在前锋区新华路64号开办的豆芽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并抽取2批次豆芽半成品样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上述3个豆芽、豆芽半成品样品均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项,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019年12月16日,该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