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中,有一种名叫血塞通,主要成分为五加科人参属植物三七提取物。血塞通是个大门类,分为针剂、片剂、颗粒、胶囊、滴丸、冻干粉等,总体成份含有三七总皂苷(PNS)、三七素等。
微商电商调研注意到,有一些代理在朋友圈里销售“君元牌特安呐血塞通颗粒”,这些代理宣称自己的产品是“国药准字号”、“处方药”,对心脑血管疾病,甚至对妇科疾病、男科疾病也有辅助治疗效果。最让代理们疯狂的是,通过“拉人头”、按疗程购买君元牌血塞通,可以升级,然后拿到不同金额的“推荐奖”,级别越高,拿到的“推荐奖”也就越高。不仅如此,按照代理商的介绍,只要晋升到全国总代,团队做起来就能拿分红,实现“管道收入”。
深入了解得知,君元牌特安呐血塞通颗粒采取的是五级分销,类似于微商的销售模式,主体公司为广东君元药业旗下贵州君元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以2017年5月16日国务院发出的一则《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多层次多元化提供医疗服务意见》文件为噱头,歪曲文件精神,偷换概念,将文件标题中的“多层次”理解为销售渠道的“多层次计酬”,将云南特安呐制药公司生产的“特安呐小分子血塞通颗粒”作为自己的核心产品,在多地召开产品“宣讲会”、“招商会”,发展市场。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血塞通颗粒作为药品,需要在有医生开具处方的情况下才可以购买和服用,而君元药业公司却以发展代理的方式层层销售,这不仅涉嫌违规,还涉嫌犯罪。带着这些疑问,微商电商调研展开了调查。
五级分销,多层次计酬涉嫌违规
一个层级就是全国总代,升级条件是培养2个省级代理。全国总代在享受2个省级代理发放待遇的同时,还会具有全国分红权,每从君元公司销售一个疗程的血塞通颗粒,共计2386元,其中200元钱进入分红池里面,按照30%的比例,也就是60元,每个月加权分红给全国总代,全国所有上总代级别的会员共同享受。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普通药品,包治百病?
一个自称是曹医生的女士,在视频里这样剖析血塞通颗粒的药用范围:“他对心脑血管是靶向特效,独一无二,对其他很多疾病是一个辅助治疗,比如说作为女性乳腺增生、慢性盆腔炎、肌瘤囊肿都有用。血液能到的地方的所有问题都有作用,其实它就是改变我们的微循环,而且作为男性有前列腺的问题都会有性功能障碍,它比“伟哥”的作用强,很多位大家知道伟哥是摧残男性的,(特安呐血塞通)没有任何的毒副作用。”
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还有一位患者脑供血不足,严重失眠,吃了两个疗程的特安呐血塞通,全部治疗好了。在这些代理商的口中,特安呐血塞通几乎成为了“神药”,不仅可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就连糖尿病等慢性病也可以治疗,这已经涉嫌夸大宣传。
特安呐血塞通说明书
(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四)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特安呐血塞通颗粒备案
云南特安呐制药公司销售的血塞通颗粒
君元牌特安呐血塞通颗粒
微商电商调研查询得知,特安呐血塞通颗粒由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是一款拥有国药准字号的处方药品。目前在市场上,有两种包装的特安呐血塞通颗粒,一种是由云南特安呐制药公司销售的血塞通颗粒,另外一种是君元牌血塞通颗粒,利用会销、五级分销模式销售的是君元牌血塞通颗粒。
微商电商调研通过多方调查,找到一名云南特安呐制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她表示“君元药业是云南特安呐制药的一个经销商,君元有自己的讲师,通过会销等模式卖得很好,一个月可以出2000多件货”,当微商电商调研问及药品价格时,这位医药代表称怕我们是君元的会员来问底价,所以不方便告知,这也从侧面说明,云南特安呐制药公司销售的血塞通颗粒,或与君元公司定价的238.6元一盒有所不同。微商电商调研在淘宝上搜索“血塞通颗粒”,发现1.5g*24袋一盒装的血塞通颗粒,售价仅需22.5元,而云南特安呐制药生产的血塞通片,每盒只需9.8元。
资料显示,广东君元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9日,属于广东君元沉香山(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汪科元现法定代表人为黄积辉,主营产品就是云南特安呐制药生产的血塞通颗粒,以及自主品牌“君元沉香山”系列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君元沉香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27日曾因生产的药品不符合规定,药品被判定为“劣药”,并被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2019年9月30日,广东君元公司成立贵州君元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中心以“中国医改体系下中国医药行业的变革”为噱头,起盘多层次销售。对于君元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否合法,在君元的招商资料中作了如下解释:
1、公安:我们的制度是2级分销、在国家合规合法的范围内。
2、市场监管局:国药的定价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国药的生产工艺、疗效、愿材料来定价;不管今天我们是会员通过任何渠道买到血塞通都是237.6一盒,医保系统也是237.6元。
3、税务:每一盒产品都是完税以后的产品。
朋友圈卖药,“涉嫌”非法经营
然而这些君元代理商,在朋友圈发布的药品售卖信息,只顾着把药效吹嘘得天花乱坠,却把耐药性、成瘾性和毒性等等抛到九霄云外。而且很可能代理自己连医师执照都没有,这样就敢卖药,真的不怕出问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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