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本轮出台的限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口管制规则变化
(1)扩大受控产品范围,更新针对俄罗斯的直接产品规则
与通过ECCN划定管控物项范围的传统方法不同,在本次更新的规则中,BIS强调通过海关编码来识别并确认管控物项。这一方法无疑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在判断物项是否受管控时,如其海关编码已被列入补编7,则可以直接确认物项受管控,在出口至俄罗斯时需申请许可证,从而免去了在传统方法下开展ECCN分类时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作为基于国际通用的HS编码基础上形成的HTS编码,其前六位编码与全球通用的6位HS编码完全一致,便于美国协调其盟友同步落实对俄罗斯等国的出口管制措施。
需提示的是,在本次规则修改前,虽然美国针对俄罗斯的出口管制限制在过去的一年中不断趋严,但对于面向俄罗斯一般主体(即未被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单的主体)的出口活动中,如拟出口的受EAR管控物项系EAR99物项,则仍有机会无需获取出口许可证。但根据修改后的规则,对于根据海关编码已被列入补编7的物项,即使属于EAR99物项,仍在出口至俄罗斯时被施加了明确的许可证要求。
(2)将更多的中国实体列入实体清单并标注脚注3,适用更严格的直接产品规则
根据BIS发布的公告,本次共有86家主体被新增列入实体清单,其中包括79家俄罗斯主体,5家中国主体及其位于法国、卢森堡和荷兰的关联主体,以及2家加拿大主体,理由是这些主体支持了俄罗斯的国防工业以及战争的努力。其中,有76家主体同时被标注了“脚注3”,即被认定属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进而受到更严格的出口管制限制。
实体清单“脚注3”是BIS针对“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而新设的一类管控主体,自2022年2月24日创设以来,已列入了368家实体(包含同一家实体位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分支机构)。根据针对实体清单脚注3主体的直接产品规则,任何在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受EAR管控且具有ECCN(即非EAR99)的软件或技术而产出的直接产品,均不得在未获得BIS许可的前提下提供给脚注3主体,这意味着该等主体获取涉美物项、特别是高科技制造类物项将受到很大限制。
2.经济制裁规则变化
(1)升级针对俄罗斯金属和采矿行业的制裁
(2)强化黑名单制裁
行业制裁之外,美方进一步强化了其黑名单制裁。在最新一轮的制裁下,OFAC总计对22名个人和83个实体实施制裁。其本轮黑名单制裁呈现出如下特点:
本轮制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美方过去一年围绕俄罗斯发起的制裁的缩影。具体来说:
二、合规应对措施建议
围绕本次规则变化,我们建议广大从事涉俄业务的中国企业考虑采取如下合规措施,以更好地管控业务可能面临的潜在合规风险。
1.做好物项筛查与判断
从事涉俄业务的中国企业应参考更新后的出口管制规则(尤其是直接产品规则),重新判断物项出口时的许可证等合规要求,尤其是当出口物项属于补编7中所列物项时,应谨慎评估并判断业务的合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合规措施。
2.开展全面的黑名单筛查
广大中国企业在开展涉俄业务的过程中应注意做好黑名单筛查并确保自身的筛查工作全面覆盖50%规则的要求。
3.全面评估潜在行业制裁合规风险
4.做好尽职调查与合规承诺管控工作
建议存在涉俄业务的中国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尽职调查与合规承诺管控,避免自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俄罗斯规避制裁或是为其被美国重点限制的活动等提供支持,进而引发潜在制裁合规风险。
作者:赵何璇,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帮助企业应对境外执法经济制裁,出口管制及反洗钱等各类复杂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