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鼓励发展网上艺术品交易。充分利用深圳互联网发达的优势,加快促进艺术品网络展示和交易业态创新。鼓励大型艺术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鼓励知名艺术机构与国内知名电商合作建设艺术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拓展在线艺术品展示与交易业务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画廊、艺术品拍卖机构打造网上画廊、网上艺术品拍卖公司或网上艺术品商城,探索线下资源与线上平台深度结合的O2O业务新模式。对具有较好业界口碑及一定行业影响力,且对深圳艺术品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网上艺术品交易平台,经评审后给予项目总投入30%以内,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一)壮大直播电商主体(二)打造直播+产业模式(三)增强直播电商人才力量(四)提升直播电商带动效应
一、壮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一)重点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二)培育壮大跨境电商贸易企业(三)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四)推动海外仓提质增效(五)支持独立站创新发展二、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六)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七)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八)促进“直播+跨境电商”融合发展(九)打造专业高效物流服务网络(十)加强复合型人才引育三、提升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十一)促进阳光化发展(十二)推动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十三)强化企业品牌建设(十四)完善规则治理(十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四、健全跨境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十六)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十七)夯实市场监管服务举措(十八)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十九)丰富保险服务供给(二十)优化创新监管服务
一、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二、促进商贸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三、提升供应链企业服务能力四、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五、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六、持续释放绿色消费潜力七、持续扩大电子商务新优势八、全力打造国货潮品新品牌九、优化跨境来深消费新环境十、打造深圳特色消费新场景
一、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一)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1.融资奖励。2.办公用房扶持。3.贷款贴息。4.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扶持。5.贡献奖励。(二)加大力度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1.落户奖励。2.落户项目投资扶持。(三)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投资力度。二、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四)加速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五)扶大扶强一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六)深化和丰富电子商务应用。(七)鼓励企业市场拓展。三、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八)完善跨境电商通关节点。(九)创新跨境电商监管和服务。(十)降低跨境电商企业仓储成本。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十一)构建智慧化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十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十三)推动建设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十四)鼓励建设行业自律及服务体系。(十五)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五、加大政府扶持服务力度(十六)优化资金扶持。(十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十八)加大宣传推广。(十九)优化电子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减免收费,为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提供跨境电商培训、商事法律咨询、案件应对等服务。
宝安区
(五)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对区工业300强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采取水运、铁运方式开展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的,经第三方专项审计认定,按跨境物流实际支出3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提升会展中心跨境货物运输综合接驳站运力,提高货物接驳、转运、消杀效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光明区
一、引进直播电商新业态(一)专业直播运营商落户支持。(二)专业直播运营商经营场地支持。(三)直播电商孵化载体打造支持。二、支持直播电商做大做强(四)专业直播运营商营收支持。(四)跨境直播服务支持。(六)电商企业稳增长支持。三、直播人才支持(七)直播人才培育支持。四、直播经济创优支持(八)直播产品供应链选品中心项目支持。(九)电商企业创优评级支持。(十)激励行业品牌打造。
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三)积极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引进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持辖区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含金融服务交易平台)实现商品销售额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四)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对年度跨境网络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发生的年度跨境物流快递费用、境外仓库租赁费总额的30%的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参与跨境电商通关试点的企业,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五)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与示范基地。企业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获评为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园区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按更高级别的奖励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盐田区
(一)领军企业招引奖励项目(二)龙头企业招引奖励项目(三)骨干企业招引奖励项目(四)研发办公生产场地租金资助项目(五)办公生产场地购置资助项目(六)办公生产场地装修资助项目(七)特色产业招引奖励项目(八)潜力型创业企业招引奖励项目(九)企业引荐奖励项目(十)电商直播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奖励项目(十一)企业主体业绩增长奖励项目(十二)跨境电商专业服务扶持项目(十三)自主品牌发展奖励项目(十四)跨境物流国际仓运营奖励项目(十五)创建市级以上公共海外仓奖励项目(十六)运营主体招引培育奖励项目(十七)扶持企业入驻园区租金资助项目(十八)扶持企业入驻园区奖励项目(十九)海关货物查验监管场所建设资助奖励项目
龙华区
第十二条搭建龙华品牌境内外展销平台。鼓励终端链主企业、电子产品销售商、跨境电商等充分利用海外营销渠道和营销推广经验,助力终端产业链上下游出海。支持链主企业发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既有优势打造深圳品牌出海基地。推动在潮阳、紫金、罗城、东兰、凤山等对口帮扶地区设立龙华终端品牌展销中心。
第九条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一)对已纳统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用于跨境递送商品的,按物流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二)对企业设立境外海外贸易仓库所支付的租赁费,给予50%的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十七)支持眼镜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支持龙岗眼镜跨境电商企业在龙岗跨境电商监管平台申报进出口额,申报年度进出口额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对其申报的进出口额按比例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1年最高100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岗区
第十二条支持眼镜跨境电商企业经营(一)扶持范围: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眼镜跨境电商企业。(二)扶持方式和标准:支持龙岗眼镜跨境电商企业在龙岗跨境电商监管平台申报进出口额。龙岗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申报年度进出口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对其申报的进出口额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一、推动直播产业集聚发展(一)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二)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三)支持园区(基地)提升运营水平。(四)支持直播电商企业集聚发展。(五)鼓励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申报高规格称号。二、做大做强直播产业主体(六)引导MCN机构集聚龙岗。(七)支持区内企业自有品牌自播。(八)支持直播服务赋能实体企业(九)推动建设选品示范中心。(十)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三、推动直播赋能产业场景建设(十一)鼓励跨境电商直播创新发展。(十二)营造直播电商发展氛围。四、加快直播电商人才培养(十三)加快建立人才培育体系。
大鹏新区
二、加快发展软件业和电子商务(七)引进优质软件、电子商务、IT服务企业入驻新区,扶持骨干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建设高端电子商务园区,支持电子商务与辖区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八)在新区注册登记,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扶持。(九)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在新区注册成立,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类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十)鼓励在新区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分别给予园区(基地)投资企业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十一)在新区注册成立,入驻经国家、省、市、新区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前三年给予房租扶持,采用事后报销制,按实际租金的50%,对租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2元予以扶持。
第八条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一)对新区内外贸规模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按照增量标准给予奖励。进出口总额(以人民币计)每同比增加5000万元,给予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二)对通过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子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申报进出口企业,按其所获深圳市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家企业每年配套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三)首次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四)对获得RCEP“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
坪山区
第二十一条【支持跨境贸易发展】(一)支持服务贸易。对纳入国家商务部统计平台的服务贸易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按进出口交易额(以人民币计)的3‰,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二)支持跨境电商。对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进出口交易额(以人民币计)的3‰,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三)支持AEO海关认证。对上年度首次通过深圳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通过深圳海关复审重获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南山区
罗湖区
第十条鼓励发展网络零售和跨境电商业态(一)对电商零售企业,按条件给予扶持。(二)对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海外独立站、数字化应用、公共海外仓建设等项目的,按其获得上级支持额度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福田区
第十六条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配套支持对获得市级主管部门为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市场而设置的独立站项目、数字化应用项目、公共海外仓支持项目等支持的企业,按其获得上级支持额度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第十七条平台支持(一)跨境电商平台支持。经备案,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成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二)战略性国际贸易平台支持。经区政府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国际贸易平台,项目建成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第八条经营增长支持鼓励宠物行业企业创新经营理念,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鼓励扩大跨境贸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增长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