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4年3月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1081件,结案17855件,同比分别增长54.6%、29.5%。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6%、13.4%。
一、做实为大局服务,以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找准司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惩处从事间谍活动的梁成运等,形成有力震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855件11191人,同比增长5.1%(件数,下同),其中36件认定不构成黑恶犯罪。推动打早打小,针对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村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提出防治建议,促进长效常治。
促进公共安全治理。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2万件6.2万人,同比增长17.2%,对杀害多人、潜逃多年的劳荣枝依法核准、执行死刑。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3万件5万人,同比下降10.4%,对大宗走私、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累犯等坚决重判。严厉惩治境内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万件6.4万人,同比增长48.4%。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审结涉枪爆犯罪案件7998件10090人,同比持平。二氧化碳气体爆破技术产品尚未列入国家民爆物品名录,对运用该技术生产民爆物品的行为,法院考虑其用于生产且严格管理,认定不构成犯罪,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将新产品纳入管理名录,规范、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同比增长19.9%,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赃款赃物一律追缴。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高某向某城投公司高管行贿1200万元承接该公司金融业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违法所得1.02亿元全部追缴。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371件,依法判处外逃20年“红通人员”许国俊无期徒刑;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
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一体做实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同比增长8%。依法惩治洗钱犯罪,以洗钱罪审结案件861件1019人,同比分别增长23.5%、22.2%。针对信用卡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长,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授信审查、规范保险业务,协力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连带责任。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
破产审判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同比增长68.8%,力促“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涉及债权2.3万亿元。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1485件,762家陷入困境企业成功重整,盘活资产8790亿元,11.8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审理易安财险破产重整案,引入实体企业投资35亿余元,清偿全部债权,众多投保人利益得到保护,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企业“破茧重生”。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着眼区域发展需要,支持重庆、成都、乌鲁木齐设立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法庭,支持南京、青岛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举办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京津冀法院全面加强司法协作,助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沪苏浙皖法院推动区域司法协同,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出台意见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举办2023长白法治论坛,辽吉黑及内蒙古法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成渝金融法院发挥跨省域管辖作用,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助力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万件,同比下降5.8%,其中涉环境污染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惩治环评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环评报告贩子”定罪判刑,终身禁止环评执业。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福建、陕西等10地法院建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一体守护自然瑰宝。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审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7万件,同比下降8.2%,涉碳案件108件,同比增长21.3%。某公司因风电和光伏发电收购问题被提起公益诉讼,经诉中调解,安排数亿元用于电网配套建设,推动了新能源消纳责任的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健全。
二、做实为人民司法,以公正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公正办好每一起民生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用准用好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以公正司法引领风尚。制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针对合同效力的认定、“阴阳合同”和“名不符实”的处理等明确裁判标准,弘扬契约精神、促进公平交易。用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顾氏三兄弟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能否分得遗产形成诉讼,法院判定三人因扶养事实有资格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进而分得相应遗产。敬老助老美德善举,司法褒奖就是引领。准确把握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事由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受保护。
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事案件217万件,同比增长19.5%。充分运用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规则,有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协同妇联等单位运用家事调查、调解等机制,联动化解婚姻纠纷。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发布2批反家暴典型案例,对以“爱”之名家暴未成年人、离异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予以司法规制。明确恋爱、同居遭遇对方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社会在发展,司法须前行。
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商品房已售难交付纠纷债权受偿顺序,优先保障购房群众权益。发出1号司法建议,推动健全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预售信息查询和购房风险提示,促进做实保交楼、防纠纷。湖南某民营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法院审理推动重整引资、复工续建,促成13家关联企业成功合并重整,盘活资金168亿元,解决1.6万户交房难题。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针对网络暴力“按键伤人”、“按键杀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司法政策,严惩网暴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屡教不改者。明确网络侮辱诽谤,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身心严重损害后果,或者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等,以公诉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审结网络诽谤公诉案件32件,判决有罪人数85人,同比分别增长10.3%、102.4%。杨某为泄私愤在网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杀身亡,被提起公诉,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公权力要为受害者撑腰,网暴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强化人权和诉讼权利保障。做实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对46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3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同比分别增长31.4%、22.4%。实事求是、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7件122人,同比增加21件42人。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4亿元。做实以程序促公正。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事实之争、法理之辩,要做实“庭上见”。二审开庭率增长10.55个百分点,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增长3.04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0.18个百分点。做实“有信必复”。针对涉诉信访多为重复访的情况,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推进“有信必复”。去年9月以来,全国法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19.1万件,期限内回复率91.4%;实质性答复10.7万件,期限内答复率95.6%。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带头,各级法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妥善化解“停尸不化”14年“骨头案”等一批陈年积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等对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强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5万件,同比下降5.8%;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265件,同比增长17.3%;审结涉侨案件7279件,同比下降62.9%。浙江、福建、广东法院探索“海内+海外”、“线上+线下”侨益保护路径,便利侨胞诉讼。台商林某将合作公司诉至法院,台胞调解员以同乡同音优势促成调解,维护争讼双方合法权益。292名港澳台青年学生在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深度了解国家法治建设与发展。加强与港澳司法机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创设内地与香港法官双向交流机制,第七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澳门成功举行,共同为中华法治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三、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公正司法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等13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全国法院通过委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等成功调解纠纷1199.8万件,同比增长32%,占同期诉至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总量40.2%。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会同司法部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村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培训调解员47.2万人次。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法院在13家银行指导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去年化解纠纷3500件,占全区金融纠纷总量1/3。
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助治理作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推动解决制约律师作用发挥的堵点难点问题。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问题,畅通反映渠道,及时调查处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促推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市场化机制,共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杭州法院协同司法局、律协等开展以律师调解为主的市场化解纷试点,两年来律师调解员化解纠纷2.4万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得到律协和广大律师有力支持,一批优秀推荐案例已获首批入库。
四、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能动履职保障司法公正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把审判管理融入队伍建设,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扎扎实实“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带着信仰信念和使命担当学思想,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大兴调查研究,让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把“调研促进办案、办案也是调研”落实落细,查找问题242个,转化调研成果184项。对矛盾实质化解不力等11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一体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解决顽瘴痼疾。改革完善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机制,将主要由纸媒发布改为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一律网上发布;原数周见报,现当天上网,费用减少1/3。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学习活动,涌现出周淑琴等一大批秉公司法、公正为民的好法官好干部,黄光德等14名司法人员倒在法庭、牺牲在执行现场,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宝贵生命,永远激励我们奋力前行。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规范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上级法院提级管辖具有指导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2205件,同比增长110%。严格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条件,上级法院依法能改判的不发回,防止程序空转。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案例,法官办案必须参考;同时向社会开放,供当事人诉讼、律师办案、学者科研、群众学法使用。建立贯通四级法院的“法答网”,及时解答法官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去年7月1日“法答网”上线以来,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据此总结修改或起草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7份。
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部署,贯通案件质量管理和全员考核。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年度结案率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去年审限内结案率为97.7%,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多年难以解决的一些地方“年底立案难”问题从根子上得到治理。设定“案-件比”指标,强化案件全周期管理,努力促进一审案结事了,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徒增群众讼累,全国法院“案-件比”逐月改善。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全国法院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914件、久押不决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别为81.3%、86.8%。
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大力支持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加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17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各级法院1128名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追究刑事责任420人。贯通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问题,层层传导严的压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每月通报正反典型,121.1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93.8万条,同比分别增长7.5倍、11.8倍。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全国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督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化优秀法官交流。宁夏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25名法官到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培训法官等484万人次。组建人民法院讲师团赴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和兵团等巡回授课60余场,培训法官等4.5万人次。接收10名挂职锻炼专家学者和130名法律实习生,助力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坚持强基导向,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首批确定106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行精准联系帮扶,以点带面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层基础。
五、自觉接受监督,以能动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提案153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318人次,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多方听取意见,共商服务发展良策。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合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国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万次,同比增长12.6%。公正审理抗诉案件1.1万件,依法改判4598件,同比分别增长1.2%、21.3%。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不同行业、领域特约监督员149名,认真听取主要为专家学者的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努力把接受监督做深做实。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共参审案件117.2万件。通过12368热线及时了解当事人意见建议,针对问题改进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召开发布会28场,会同媒体深度解析“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讲好新时代中国司法故事,共促法治中国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能力需提升,能动司法要不断做深做实。二是强化诉源治理的认识和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各方形成治理合力的自觉性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审判管理制度落实仍有不少问题,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深化推进。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审判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深刻,正风肃纪反腐应持续加力。五是存在专业领域审判人才短缺等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能动司法,抓实提质增效,强化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第二,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实院庭长“阅核”。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地域统筹使用。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等审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完善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做好矛盾实质化解。持之以恒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做优善意文明执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诉源治理,做实指导调解,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抓实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建设。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优化深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实做优“法答网”。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
第三,完善监督体系,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储备。加强对新兴领域、涉外领域重要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审判指导。抓实法院全员考核,激励担当作为。以党建促队建,贯通落实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惩司法腐败,加强法院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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