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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莆田馆设计搭建及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莆田馆设计搭建及布展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HC-PT-202410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26022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
博览交易会莆田馆设计搭建及
布展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莆田馆设计搭建及布展服务项目。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莆田馆设计搭建及布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HC-PT-202410045,采购包号:1。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00)以内,项目包括展示内容策划组织、展馆设计、施工搭建、安装调试、水电保障、布展撤展服务<特装管理费>及税收等费用。
三、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市文旅局将在“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搭建莆田馆,重点展示我市文旅经济发展成果、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文创产品等。
展会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展厅位置:C4厅
展区面积:336㎡(24m*14m)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展示主题。展馆整体风格及元素围绕“妈祖故里·灵秀莆田”为主题,重点突出莆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旅游发展成果,集中展示妈祖文化、工艺美术、旅游资源、非遗文创、莆仙美食等内容,用现代的表现形式及创意方式,融合线上线下展示及互动体验等功能,展现我市文旅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技术评审项1】
展馆横眉设置四面“妈祖故里灵秀莆田”主logo采用立体发光字展现,大小适宜醒目。【技术评审项2】
2.空间要求。展馆空间要按照展示主题及参展单位组织情况进行展示内容素材的搜集和区域划分,展示空间设计要求简洁、通透、合理,且功能完善。以下所有区域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布局效果图片,并以文字加以描述。【技术评审项3】
1)品牌宣传区。设置文化旅游品牌宣传区域,以高清灯箱图片、LED视频播放展示为主,充分展现莆田文旅资源优势。设计合理的参观路线,便于游客进入。【技术评审项4】
2)非遗作品、文创产品展销区。在开放空间设置莆田非遗作品展示、文创产品展示销售区,设置商品展示架和储存柜,配商品展示灯。配备充足的桌子、饮用水、插座等备用。【技术评审项5】
3)交流洽谈、互动体验区。配备互动体验、洽淡茶桌椅及配套服务设施,可容纳3-4家文化和旅游企业同时开展洽谈业务、可用于非遗项目创作并与观众互动体验。【技术评审项6】
4)物品储存区。设置储存间用于资料物品存放等。【技术评审项7】
4.按照财库[2022]35号文要求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使用绿色环保的难燃或阻燃的材料,不得有刺鼻气味。展馆内适当采用蒲尾葵或绿萝等绿植美化绿化。【技术评审项9】
8.展会期间,须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展位用电、维修、安全等事项。活动结束后需安排专人按照组委会要求对活动现场进行撤展,恢复原样。【技术评审项13】
11.1、特装图纸:
(1)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效果图的数量至少在三张以上,需含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2)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体图,需含详细尺寸和注明所用的材料,布展搭建必须使用阻燃材料。
11.3.阻燃材料的检验报告。
11.5.材料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特装展位执行搭建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1.6根据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消防安全要求,在展位设计方案和现场搭建中,应选用非燃材料或阻燃材料。特装展位不能有大面积覆顶造型,不得出现辅助特装主体框架的吊顶。布展搭建中所使用的木板必须是防火阻燃板,展位地毯必须使用防火阻燃地毯。
(三)商务条件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且等额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待采购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且等额的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服务:具有同级别展会特装搭建经验、专业服务团队和实力,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设计、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比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注: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6分、商务部分12分,价格部分部分22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6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技术服务响应
45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对比选公告“项目要求”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评审项条款共15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评审项条款,有1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45分,扣完为止。
2、项目实施方案
3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工期进度计划表、设备进场及安装等方面)进行评分:
方案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详细清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
方案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9分;
方案主题不够鲜明,可能行性和契合性一般的得2.8分;
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主题设计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展览设计方案是否围绕本次展会主题的情况(包括对项目需求分析、项目服务目标、项目服务思想及范围等)进行评分:
方案主题鲜明、契合本项目、可行性强的得3分;
方案主题鲜明,可能行性和契合性较强的得2.9分;
4、展区布局设计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展览设计方案中的展区布局设计(包括对展示区域的布局、展示内容分布疏密情况、配套功能区域划分等方面)进行评分:
展示区域布置科学合理性强的得3分;
展示区域布置科学合理性较强的得2.9分;
展示区域布置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2.8分;
5、视觉效果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展览设计方案中视觉风格情况(包括整体的设计造型、艺术观赏效果、色彩系统、视觉传达导向等方面)进行评分:
整体视觉效果强的得3分;
整体视觉效果较强的得2.9分;
整体视觉效果一般的得2.8分;
6、创意性设计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展览设计方案中的创意设计(结合本次会展的主要精神,结合动态与静态等特色)进行评议并评分:
创意内容鲜明且最符合本次会展主要精神的得3分;
创意内容较鲜明且符合本次会展主要精神的得2.9分;
无明显创意内容但基本符合本次会展主要精神的得2.8分;
7、技术手段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展览设计方案中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包括对声、光、电技术程度以及在采用高新技术手段强化展示效果程度等方面)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清晰、技术程度及展示效果强的得3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清晰、技术程度及展示效果较强的得2.9分;
方案完整度、清晰度、技术程度及展示效果情况一般的得2.8分;
8、重点展项分析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展项分析(包括展示重点、亮点的营造和表现优异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分:
展示重点突出、有新意且视觉新颖、富有感染力的得3分;
重点突出情况较好、新颖程度及感染力较好的得2.9分;
展示重点方案不完整或、新颖程度及感染力一般的得2.8分;
2.商务部分满分12分
1、同类业绩
2、安全保障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完善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对项目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安全措施合理完善的得3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2.9分;措施缺乏实操性的得2.8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3、突发情况保障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反应预案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能针对多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且应对方式合理的得3分;能针对几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提供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且应对方式基本合理的得2.9分;能提供出应急预案,但表述欠佳,应对措施一般的得2.8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4、服务承诺
备注:投标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未提供或描述不清的不得分。
3.价格部分满分22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8)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提供书面承诺函,内容明确,格式自拟;】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备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除“(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除“(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外】。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参考,但响应文件须强调装订成册)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0月18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递交至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本次递交的材料概不退还。
联系人:小林
九、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