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高于4.8或矫正视力高于5.0,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8cm以上。
7.女性BMI指数介于18.5至25之间。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学历评定相应层级,在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发放层级工资,其中:一级辅警2050元/月、二级辅警1600元/月、三级辅警1150元/月、四级辅警700元/月、五级辅警550元/月、六级辅警400元/月、七级辅警300元/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体能测试
2.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99号。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纸质材料1份,需在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或在征信中心官网申领;
(5)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报名,体能测试标准为:
6.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7.确认报名: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发放报名回执。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六)岗前培训
新招录辅警将统一开展为期7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
(七)政审与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沈阳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