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19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通股份")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51家企业。
汇通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刚、董本军。这是申港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7月29日,申港证券保荐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6日,申港证券保荐的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汇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分别持有公司30.49%、30.49%、9.05%、7.24%的股份,同时张忠强、张忠山通过恒广基业间接控制公司4.52%的股份,张忠强、张忠山、张中奎系兄弟关系,张籍文系张忠强之子,四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1.79%的股份,且均担任公司董事。
汇通股份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汇通股份拟募集资金5.1亿元,用于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是否与原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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