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辉县市秋润山庄旅游农家院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辉县市八里沟景区川豫人家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县天厨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餐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牧野区理想城米皮店1批次米线,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0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长垣县康苑面粉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康苑超特精小麦粉),其中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长垣市康苑面粉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康苑精制特一粉),其中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长垣市、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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