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相结合的方式。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为便于考生完成好专升本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辽宁省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层次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办法
(二)报名程序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市招考办负责。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认证、市招考办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籍学历和报考条件的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支付缴费等报名环节后,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及复印件、《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登记表》(经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字盖章认定),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外省普通高职院校毕业,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到本人入伍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春冬季退役(指2023年冬季退役和2024年春季退役,下同)大学生士兵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环节之后,若确因服役原因不能按要求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于2024年3月11日至12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
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核认定由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将专升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名单提供给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四)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专升本报名。
(五)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网上已经缴费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未取得报名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体检的招生学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专项计划及有关照顾政策
(一)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五、特别说明
六、其他
(二)残疾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需在考试中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