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历史资料记载,“环球小姐”大赛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知名服装品牌——卡塔琳娜泳装公司创办,该公司原本是当时“美利坚小姐”赛事的主要赞助商之一。然而,1951年当选的“美利坚小姐”约兰德·贝特贝兹因个人信仰原因,在折桂后拒绝穿赞助商的泳装出镜,卡塔琳娜公司怒而撤资,并高调开办“环球小姐”选美比赛,推广自家的泳装产品,与“美利坚小姐”比赛唱起了“对台戏”。
1952年6月,首届“环球小姐”选美大赛在加州长滩拉开帷幕。虽然这场赛事起初只是主办方为推广泳装产品造出的商业噱头,但还是吸引了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选手参赛。为了给选美大赛造势,主办方豪掷100万美元(约合现在900万美元)安排各类娱乐活动,包括水上表演、烟花秀、花车游行、海边派对,等等。除个别活动要收取门票,这场为期一周的狂欢活动免费对公众开放。
由于赛况激烈,决赛环节经过两轮的额外投票才评出优胜者,当时还在读高中的“芬兰小姐”阿米·库塞拉脱颖而出,成为首位“环球小姐”。除了得到一辆新车,库塞拉还被知名影视公司签下,并出任“环球小姐”主办机构的亲善大使。
冠军为爱放弃头衔
然而库塞拉的“环球小姐”任期因规则限制提前结束——出任亲善大使期间,库塞拉邂逅了菲律宾商人希拉里奥,后者对她展开猛烈追求,1953年,二人在日本东京完婚。由于当时“环球小姐”不能由已婚女性出任,库塞拉被迫放弃了这一头衔。
早年的“环球小姐”选美比赛对参赛者要求十分苛刻,报名者的年龄应在18岁至28岁之间,不得是已婚人士或孕妇,之前生过孩子的女性也不得参加。在赛后,只要优胜者还想保留“环球小姐”的头衔,就必须一直保持未婚状态。
虽然“环球小姐”比赛理论上对全球开放,但这场游戏并非人人都参与得起——赛事的“入场券”是一笔价格不菲的加盟费,为肖像权与品牌权益埋单。为此,经济形势较差的国家和地区自然不会热衷。
此前,“环球小姐”选美的赛程会持续整整一个月,其中包括排练、初选、半决赛、决赛等环节,近年来这项赛事被控制在两周左右。参赛选手在选拔当中不仅要保持良好的气色与体态,更要格外注重谈吐、举止。初选获胜者可入围半决赛,并在这一环节展示泳装、晚礼服与运动服饰,得分最高的前几名将进入决赛争夺桂冠。决赛环节中,评委通常会提一些“刁钻”的问题,考验选手的应变能力。
尽管赛事主办方一再强调优雅体态与聪慧头脑的结合才是取胜关键,但在一些人看来,这项赛事从未摆脱过“肤浅”的本质。2011年,一位前赛事评委对媒体吐槽道,“这项赛事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美貌、美貌,还是美貌”。
造假闹剧频发
“环球小姐”赛事历史上多次爆发丑闻,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谎报年龄与婚姻状况。美国“商业内幕”新闻网报道称,1957年美国模特玛丽·盖奇在赢得美国地区赛事之后,本应继续代表美国出战“环球小姐”选美,但主办方很快发现,她不仅把年龄少报3岁,还是一位已婚女性,育有两个孩子。结果,盖奇被后面的比赛拒之门外,之前获得的成绩也被取消。1994年,波多黎各选手布伦达·罗伯斯参赛期间被发现怀有身孕,同样被取消资格。
近年来,该项赛事对于参赛选手愈发包容,赛事规则逐渐放宽。为提升收视率,“环球小姐”大赛还准备改变单调的选美模式,加入“真人秀”元素,打造类似《美国偶像》一类的节目。(刘皓然)